ST雪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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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收盘:- 今开盘:- 最高价:- 最低价:-
市值:-亿元 流通:- 成交:-手 换手:-
公告日期:
通报批评  公告日期:2023-12-07
标题*ST雪发:关于对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相关法规《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2号——纪律处分实施标准》
文件批号深证上[2023]1117号
批复原因*ST雪发前期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将部分供应链业务收入确认政策由总额法更正为净额法,分别调减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一季度、2022年半年度、2022年三季度的营业收入0.79亿元、5.4亿元、1.24亿元、2.31亿元、3.77亿元,占更正前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17%、26.77%、38.18%、15.99%、23.14%,*ST雪发前述财务报告信息披露不准确。
批复内容一、对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二、对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韩刚、范佳昱,时任总经理刘宏娟、苏齐,时任财务总监廖崇康、倪振凤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警示  公告日期:2023-12-04
标题*ST雪发: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山东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山东证监局[2023]87号
批复原因2023年4月,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将部分供应链业务收入确认政策由总额法更正为净额法,分别调减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一季度、2022年半年度、2022年三季度的营业收入0.79亿元、5.4亿元、1.24亿元、2.31亿元、3.77亿元,占更正前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17%、26.77%、38.18%、15.99%、23.14%,公司存在信息披露不准确的问题。公司时任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对前期会计差错负有主要责任。
批复内容我局决定对你公司及时任董事长韩刚、范佳昱,时任总经理刘宏娟、苏齐,时任财务总监廖崇康、倪振凤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处理人山东证监局
警示  公告日期:2023-11-28
标题关于对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山东证监局[2023]87号
批复原因2023年4月,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将部分供应链业务收入确认政策由总额法更正为净额法,分别调减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一季度、2022年半年度、2022年三季度的营业收入0.79亿元、5.4亿元、1.24亿元、2.31亿元、3.77亿元,占更正前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17%、26.77%、38.18%、15.99%、23.14%,公司存在信息披露不准确的问题
批复内容我局决定对你公司及时任董事长韩刚、范佳昱,时任总经理刘宏娟、苏齐,时任财务总监廖崇康、倪振凤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处理人山东证监局
警示  公告日期:2023-11-28
标题关于对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宋剑波、朱洪文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山东证监局[2023]88号
批复原因2023年4月,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雪松发展或公司)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将部分供应链业务收入确认政策由总额法更正为净额法,并对2021年度等会计差错进行追溯调整。公司针对上述业务采用总额法确认收入,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批复内容我局决定对你所及签字人员宋剑波、朱洪文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处理人山东证监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3-11-06
标题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兴华所及相关责任人员)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文件批号中国证监会[2023]79号
批复原因经查明,中兴华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中兴华为希努尔提供审计服务情况 二、中兴华对希努尔2018年财务报表审计时,未勤勉尽责,出具的审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三、中兴华对希努尔2019年财务报表审计时,未勤勉尽责,出具的审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批复内容一、责令中兴华改正违法行为,没收业务收入226.41万元,并处以226.41万元罚款; 二、给予谭正嘉、杜岩警告,并分别处以25万元罚款; 三、给予杨勇、李江山警告,并分别处以20万元罚款。
处理人中国证监会
问讯  公告日期:2023-08-03
标题关于对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报的二次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3]第394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下发的问询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3年8月17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23-05-16
标题关于对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报的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3]第143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下发的问询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3年5月29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事件公告(非处罚结果)  公告日期:2023-05-09
标题*ST雪发:关于实际控制人失联的提示性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近日,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无法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劲先生取得联系,公司已与张劲先生的工作单位联系询问其现状,截至目前,尚未收到回复,无法确定张劲先生失联的具体原因。
批复内容目前,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张劲先生除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外,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张劲先生的失联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构成重大影响。
处理人公司董事会
问讯  公告日期:2022-11-10
标题关于对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三季报的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三季报问询函[2022]第7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下发的问询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2年11月17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2-10-27
标题*ST雪发: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相关法规《证券法》
文件批号中国证监会[2022]56号
批复原因(一)希努尔开发诸城恐龙大世界旅游项目情况(二)2018年、2019年诸城松旅收到政府补助情况综上,诸旅字[2018]12号、17号、20号、诸文旅字[2019]16号、[2019]17号政府补助均已在《诸城恐龙大世界旅游项目投资协议书》以及其补充协议中约定,发放原因是支持诸城恐龙大世界项目的建设,应当认定为与资产相关。(三)希努尔对上述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及信息披露情况
批复内容我会决定:对希努尔男装股份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处以100万元罚款;对段冬东给予警告,并处以80万元罚款;对成保明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二对洪鸣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
处理人中国证监会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2-09-30
标题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希努尔、段冬东、洪鸣、成保明)
相关法规《证券法》
文件批号中国证监会[2022]56号
批复原因(一)希努尔开发诸城恐龙大世界旅游项目情况(二)2018年、2019年诸城松旅收到政府补助情况综上,诸旅字[2018]12号、17号、20号、诸文旅字[2019]16号、[2019]17号政府补助均已在《诸城恐龙大世界旅游项目投资协议书》以及其补充协议中约定,发放原因是支持诸城恐龙大世界项目的建设,应当认定为与资产相关。(三)希努尔对上述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及信息披露情况
批复内容一、根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对希努尔男装股份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处以100万元罚款;对段冬东给予警告,并处以80万元罚款;对成保明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 二、根据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对洪鸣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
处理人中国证监会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2-06-27
标题*ST雪发: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文件批号处罚字[2022]108号
批复原因经查明,希努尔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 (一) 希努尔开发诸城恐龙大世界旅游项目情况 2018年1月16日,诸城市政府与广州雪松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雪松文投,系希努尔控股股东)签订了《诸城恐龙大世界旅游项目投资协议书》 及其补充协议,约定由雪松文投或其指定的关联方开发建设诸城恐龙大世界旅游 项目,诸城市政府同意将第一期出让用地相当于竞得用地所缴纳的全部费用在扣 除土地成本部分后的剩余部分(下称“返还费用”),由诸城市政府以符合法律法 规及当地政策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奖励、补贴、产业发展基金扶持、提供规划 服务等方式)支付给雪松文投或其指定的关联方,并承诺不少于6亿元。补充协 议中明确约定“第一期出让用地返还费用后实际土地取得成本折算在11.50万元/ 亩”,自雪松文投或其指定的关联方“缴清土地出让金及税费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 向乙方支付返还费用的50%,首期工程开工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返还 剩余的50%。 ” 2018年2月,希努尔设立全资子公司诸城市松旅恐龙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简称诸城松旅),负责开发建设诸城恐龙大世界旅游项目。 7月20日,雪松文投 与诸城市政府另行签订了《关于<诸城恐龙大世界旅游项目投资协议书>的第二补 充议》,约定了项目所涉恐龙文化旅游度假区保护区域内建设设施的资产权属。 至2021年10月21日,该项目仍在施工建造中。 (二) 2018 年、 2019 年诸城松旅收到政府补助情况 一)诸旅字[ 2018] 12号、 17号政府补助 2018年6月,诸城松旅购得两宗地块,缴纳购地款83,151,750.00元,缴纳契 税、印花税3,367,645.90元。 2018年7月6日,诸城松旅向诸城市旅游局(以下简 称旅游局)申请拨付诸城恐龙园旅游专项支持资金合计33697,447.95元。 7月18 日、 19日,旅游局向诸城市财政局(以下简称财政局)申请“按照《诸城恐龙大 世界旅游项目投资协议书补充协议》约定,向诸城松旅返还购地款剩余部分(缴 纳的购地款扣除土地成本部分后)的50%,以及返还诸城松旅缴纳的购地税费(契 税和印花税)的50%”; 7月27日,财政局以“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预算科目下达该 经费; 8月2日,旅游局发布诸旅字[2018]12号文,向诸城松旅下发3,369.72万元 的旅游产业发展奖励资金。 2018年8月15日,诸城松旅启动了诸城恐龙大世界旅游项目的建设; 8月15 日,诸城松旅向旅游局申请诸城恐龙园旅游专项支持资金合计33,697,695.90元; 8月21日,旅游局向财政局申请“按协议约定于首期工程开工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 返还剩余部分3,369.76万元”; 8月29日,财政局以“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 预算科目下达该经费; 9月20日,旅游局发布诸旅字[2018]17号文,向诸城松旅 下发3,369.72万元的旅游产业发展奖励资金。 二)诸旅字[ 2018] 20号政府补助 2018年9月13日,诸城松旅向旅游局申请“按照《诸城恐龙大世界旅游项目投 资协议书的<补充协议>》约定,拨付诸城恐龙大世界旅游项目扶持资金(策划费) 1.05亿元”; 10月23日,旅游局向财政局申请拨付该旅游项目资1.05亿元,财政局 以“暂付款”预算科目下达3,000万元。 10月31日,旅游局发布诸旅字[2018]20号文, 给予诸城松旅3,000万元的旅游产业发展奖励资金。经我会走访财政局,获悉上 述资金“来源为雪松集团旗下诸城雪松君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上缴入库的土地 出让金,用于兑现诸城市政府与雪松集团签订的《诸城恐龙大世界旅游项目投资 协议书的<补充协议>》约定的扶持政策,支持恐龙大世界旅游项目建设”。 三)诸旅字[ 2019] 16号、诸旅字[ 2019] 17号政府补助 2019年7月19日,旅游局向财政局申请“按照《关于<诸城恐龙大世界旅游项 目投资协议书>的补充协议》《关于<诸城恐龙大世界旅游项目投资协议书>的第 二补充协议》约定,拨付该旅游项目产业扶持专项资金6,477万元”; 7月30日, 财政局以“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预算科目向市旅游局下达6,477万元的经费指标, 8月16日,旅游局发布诸文旅字[2019]16号文给予诸城松旅2,077万元旅游产业发 展奖励资金; 8月29日,旅游局发布诸文旅字[2019]17号文给予诸城松旅4,400万 元旅游产业发展奖励资金。经我会走访财政局,获悉上述资金“来源为雪松集团 旗下诸城雪松君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上缴入库的土地出让金,用于兑现诸城市 政府与雪松集团签订的《诸城恐龙大世界旅游项目投资协议书的<补充协议>》约 定的扶持政策,支持恐龙大世界旅游项目建设”。 综上,诸旅字[2018]12号、 17号、 20号、 [2019]16号、诸旅字[2019]17号政府 补助均已在《诸城恐龙大世界旅游项目投资协议书》以及其补充协议中约定,发 放原因是支持诸城恐龙大世界项目的建设,应当认定为与资产相关。 (三) 希努尔对上述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及信息披露情况 2018年,在收到上述政府补助资金后,公司分别发布编号为2018-051、 2018-075、 2018-082、 2018-085、 2018-106的《希努尔:关于全资子公司获得政 府补助的公告》的临时公告,公告中称子公司诸城松旅收到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 关,上述资金将直接计入营业外收入,相关的会计处理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 的结果为准。 2019年4月16日,希努尔公告2018年年度报告,其中记载2018年营 业外收入10,180.86万元,含前述2018年度收到的政府补助收入9,739.44万元。 2019年,在收到上述政府补助资金后,公司分别发布编号为2019-042、 2019-053的《希努尔:关于全资子公司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的临时公告,公告 中称子公司诸城松旅收到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上述资金将直接计入营业外收 入,相关的会计处理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2020年4月28日,希 努尔公告2019年年度报告,其中记载2019年营业外收入6,648.84万元,含前述2019 年度收到的政府补助收入6,477万元。 2021年4月29日,希努尔发布《希努尔男装股份有限司关于前期差错更正的 公告》,将上述诸城松旅2018年和2019年度收到的政府补助确认为与资产相关, 计入递延收益,并追溯调整了相应财务报表。 上述违法事实,有相关协议、政府补助相关文件、银行资料、询问笔录、情 况说明、公司公告等证据证明。 我会认为,希努尔将前述政府补助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的行为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第八条的规定,导致2018年年 度报告虚增营业外收入9,739.44万元,虚增利润总额9,739.44万元,占当期利润总 额的比例为51.29%; 2019年年度报告虚增营业外收入6,477万元,虚增利润总额 6,477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比例为27.68%。 上述行为涉嫌违反200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2005年《证 券法》)第六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第七十八 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证券法》第 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情形。段冬东( 2018年9月至2020年4月任董事长, 2018 年8月至2020年4月任总经理)、洪鸣( 2018年2月至2019年4月任财务总监)、成保 明( 2019年4月至2020年4月任财务总监)是对其任期内信息披露违法事项直接负 责的主管人员。
批复内容我会拟决定: 一、根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对希努尔男装股份有限公司处以100万元罚款; 对段冬东给予警告,并处以80万元罚款; 对成保明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 二、根据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对洪鸣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
处理人中国证监会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2-06-22
标题关于对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监管函[2022]第145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下发的监管函
批复内容本所希望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22-05-24
标题关于对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报的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2]第382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下发的问询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2年6月8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2-02-16
标题关于对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关注函[2022]第146号
批复原因近日,有媒体报道称雪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雪松控股”)部分信托产品兑付逾期,且其底层资产相关的供应链业务涉嫌“空转”贸易。2020年你公司新增供应链业务,2021年上半年你公司供应链业务收入7.85亿元,占营业收入的81.82%。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2年2月18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2-02-11
标题关于对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关注函[2022]第139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下发的关注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2年2月15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2-02-07
标题关于对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关注函[2022]第120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下发的关注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2年2月14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2-01-24
标题关于对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关注函[2022]第34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下发的关注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2年1月27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立案调查  公告日期:2021-10-13
标题雪松发展: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文件批号证监立案字0382021042号
批复原因希努尔男装股份有限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
批复内容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处理人中国证监会
警示  公告日期:2021-07-24
标题希努尔: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山东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山东证监局[2021]27号
批复原因我局在监管中发现,你公司2018年度、2019年度财务报告显示,你公司全资子公司诸城市松旅恐龙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诸城市旅游公司)将2018年、2019年收到的政府补助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2021年4月29日,你公司披露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称,你公司将诸城市旅游公司于2018-2019年度收到的政府补助确认为与资产相关,计入递延收益,并追溯调整前期财务报表。上述会计差错更正导致你公司2018年、2019年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调减7304.58万元、4857.75万元。同时,你公司存在2020年度业绩预告修正不及时的问题。
批复内容决定对你公司及段冬东、洪鸣、成保明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处理人山东证监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1-07-23
标题关于对希努尔男装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相关法规《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
文件批号公司部监管函[2021]第104号
批复原因一、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二、业绩预告修正不及时。
批复内容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下发的监管函,公司部监管函〔2021〕第104号。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21-05-18
标题关于对希努尔男装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报的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1]第127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下发的问询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5月25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20-09-22
标题关于对希努尔男装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报的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半年报问询函[2020]第12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问询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并在2020年9月25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同时抄报山东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9-12-23
标题关于对希努尔男装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相关法规《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
文件批号中小板监管函[2019]第216号
批复原因希努尔男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17日,你公司披露《回购报告书》,称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回购总金额不少于30,000万元且不高于60,000万元,回购股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即2018年12月4日至2019年12月4日)。2019年11月6日,你公司披露的《关于终止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显示,在回购期限内你公司未进行股份回购。上述终止回购股份事项已经你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获得通过。
批复内容你公司董事会制定回购方案时未能审慎论证、判断和决策回购股份的有关事项,在回购期内未进行回购的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4条、第2.1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四条、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请你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处理人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9-04-25
标题关于对希努尔男装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报的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9]第92号
批复原因收到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希努尔男装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9】第92号。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2019年5月8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报山东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8-11-23
标题希努尔: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问询函[2018]第800号
批复原因希努尔男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希努尔”或“公司”)于2018年11月16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发出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希努尔男装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8】第800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批复内容根据问询函的要求,公司对有关问题逐条进行了认真分析核查,现将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8-10-25
标题关于对希努尔男装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重组问询函(需行政许可)[2018]第42号
批复原因希努尔男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16日,你公司披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以下简称“预案”)等文件,拟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幸星传媒持有的丽江玉龙及丽江晖龙100%股权,交易价格初定为80,600.00万元。我部对上述披露文件进行了形式审查,请从问询函提及问题方面予以完善。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11月1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对外披露并报送我部。
处理人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8-09-19
标题希努尔: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2018年半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半年报问询函[2018]第9号
批复原因希努尔男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希努尔”或“公司”)于2018年9月6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发出的《关于对希努尔男装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半年报问询函【2018】第9号)。
批复内容根据问询函的要求,公司对有关问题逐条进行了认真分析核查,现将有关问题回复。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8-08-23
标题希努尔: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问询函[2018]第630号
批复原因希努尔男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16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发出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希努尔男装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8】第630号)
批复内容公司收到函件后高度重视并就关注的问题进行了核查,现将相关问题回复。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8-06-07
标题希努尔: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2017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8]第178号
批复原因希努尔男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希努尔”或“公司”)于2018年5月22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下发的《关于对希努尔男装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8】第178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批复内容根据问询函的要求,公司对有关问题逐条进行了认真分析核查,现将有关问题回复公告如下。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18-04-18
标题希努尔: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问询函[2018]第333号
批复原因2018年4月10日,希努尔男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希努尔”或“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发出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希努尔男装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8】第333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于2018年4月9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质押的公告》表示关注。
批复内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公司对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将对问询函所涉及事项的回复公告。
处理人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7-11-24
标题希努尔: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问询函[2017]第609号
批复原因希努尔男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希努尔”)于2017年11月16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希努尔男装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7】第609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于2017年11月14日披露的《关于对外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表示关。
批复内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公司对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对问询函所涉及事项的回复予以披露。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17-06-21
标题希努尔:关于广州雪松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相关法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7号——要约收购报告书》
文件批号中小板问询函[2017]第313号
批复原因广州雪松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于2017年6月15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广州雪松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7】第313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批复内容雪松文旅对此问询函高度重视,并积极进行回函工作,现就问询函问题回复公告。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17-04-13
标题希努尔: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2016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7]第40号
批复原因希努尔男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希努尔”或“公司”)于2017年4月7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下发的《关于对希努尔男装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7】第40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批复内容根据问询函的要求,公司对有关问题逐条进行了认真分析核查,现将有关问题回复予以公告。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警示  公告日期:2016-10-09
标题关于对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文件批号山东监管局[2016]55号
批复原因2015年7月27日,你公司通过协议方式受让希努尔男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希努尔)股份6000万股,占希努尔股份总数的18.75%。2016年3月14日,你公司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将持有的希努尔5500万股转让给重庆信三威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占希努尔股份总数的17.19%。2016年6月16日至6月22日,你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希努尔500万股,占希努尔股份总数的1.56%。 你公司在协议转让希努尔股份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希努尔股份的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6]1号)第八条、第九条和第十条规定。
批复内容根据《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6]1号)第十三条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处理人山东证监局
公开谴责  公告日期:2016-09-30
标题关于对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给予公开谴责处分的决定
相关法规《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经查明,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人寿”)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截至2016年3月14日,华夏人寿持有希努尔男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希努尔”)18.75%的股份,2016年3月14日,华夏人寿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将其持有的希努尔5,500万股转让给重庆信三威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本次转让后,华夏人寿持有希努尔1.56%的股份。2016年6月16日至6月22日,华夏人寿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希努尔500万股,减持金额7,945.02万元,本次减持后,华夏人寿不再持有希努尔股份。华夏人寿在上述协议转让减持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希努尔股份,未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6〕1号)第八条、第九条和第十条的规定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且三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比例超过希努尔股份总数的1%。
批复内容本所认为,华夏人寿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4条、第3.1.8条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1.3条的规定。 鉴于华夏人寿的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7.2条的规定,经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所决定对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6-08-20
标题希努尔: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鲁证监函[2016]133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关于对希努尔男装股份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有关问题的监管意见函》(鲁证监函[2016]133号)。
批复内容公司对照监管函要求进行了修改并予以公告。
处理人山东证监局
问讯  公告日期:2016-04-23
标题希努尔: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重组问询函(需行政许可)[2015]第73号、[2016]第7号、[2016]第148号
批复原因2016年1月7日、2016年1月15日和2016年4月1日公司分别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希努尔男装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中小板重组问询函(需行政许可)【2015】第73号)(以下简称“重组问询函1”)、《关于对希努尔男装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中小板重组问询函(需行政许可)【2016】第 7号)(以下简称“重组问询函2”)和《关于对希努尔男装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6】第148号)(以下简称“问询函3,重组问询函1、重组问询函2和问询函3以下简称“重组问询函”)。
批复内容2016年4月14日,公司披露了《重组问询函1》的回复。截止到本公告披露日,《重组问询函2》和中涉及的问题已得到落实,相关文件已经进行了补充和完善。《问询函3》中涉及的多数问题已得到落实,相关文件已经进行了补充和完善,但《问询函3》中的个别问题仍需进一步补充完善。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16-04-14
标题希努尔: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重组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相关法规《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
文件批号中小板重组问询函(需行政许可)[2015]第73号
批复原因2016年1月7日,希努尔男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希努尔”、“上市公司”、“本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希努尔男装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中小板重组问询函(需行政许可)【2015】第 73 号)。
批复内容根据重组问询函的要求,本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就本次重组问询函所提问题逐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及分析,现就重组问询函中的有关问题,予以回复。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16-04-06
标题希努尔: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进展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重组问询函(需行政许可)[2015]第73号、[2016]第7号、[2016]第148号
批复原因2016年1月7日、2016年1月15日和2016年4月1日公司分别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希努尔男装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中小板重组问询函(需行政许可)【2015】第73号)(以下简称“重组问询函1”)、《关于对希努尔男装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中小板重组问询函(需行政许可)【2016】第 7号)(以下简称“重组问询函2”)和《关于对希努尔男装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6】第148号)(以下简称“问询函3,重组问询函1、重组问询函2和问询函3以下简称“重组问询函”)。
批复内容截至本公告日,《重组问询函1》和《重组问询函2》中涉及的问题已得到落实,相关文件已经进行了补充和完善。《问询函3》中涉及的多数问题已得到落实,相关文件已经进行了补充和完善,但《问询函3》中的个别问题仍需进一步补充完善。 公司股票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及有关各方将尽早完成《重组问询函》回复及披露工作,并申请公司股票复牌。停牌期间,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进展公告。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16-01-19
标题希努尔: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进展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重组问询函(需行政许可)[2015]第73号、[2016]第7号
批复原因2016年1月7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希努尔男装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中小板重组问询函(需行政许可)【2015】第73 号)(以下简称“重组问询函1”)。2016年1月15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希努尔男装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中小板重组问询函(需行政许可)【2016】第7 号)(以下简称“重组问询函2”)。
批复内容根据重组问询函1和重组问询函2的要求,公司随即组织相关各方及中介机构积极准备回复工作,并对《希努尔男装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等文件进行了补充和完善。 截至本公告日,《重组问询函1》中涉及的问题已得到落实,相关文件已经进行了补充和完善。《重组问询函2》中涉及的多数问题已得到落实,相关文件已经进行了补充和完善,但《重组问询函2》中的个别问题需进一步补充完善中。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16-01-12
标题希努尔: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延期复牌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重组问询函(需行政许可)[2015]第73号
批复原因2016年1月7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希努尔男装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中小板重组问询函(需行政许可)【2015】第73号)(以下简称“重组问询函”)。
批复内容根据重组问询函的要求,公司随即组织相关各方及中介机构积极准备回复工作,并对《希努尔男装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等文件进行了补充和完善。 截至本公告日,《重组问询函》中涉及的多数问题已得到落实,相关文件已经进行了补充和完善。但《重组问询函》中的个别问题需进一步补充完善的内容所涉及的数据较多,工作量较大,公司难以在2016年1月11日前完成《重组问询函》的回复与信息披露工作。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决定延迟《重组问询函》的回复与披露时间,公司股票自2016年1月11日起继续停牌。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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