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啤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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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收盘:- 今开盘:- 最高价:- 最低价:-
市值:-亿元 流通:- 成交:-手 换手:-
公告日期:
立案调查  公告日期:2021-11-23
标题珠江啤酒:关于中山珠啤收到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自然闲调字[2021](火炬开发区)第054号、第055号
批复原因涉嫌构成闲置土地。
批复内容请中山珠啤接受调查,自本通知书送达之日起30日内提供以下材料:(一)土地权利证明文件;(二)宗地是否闲置的原因说明及辅证材料。
处理人中山市自然资源局
问讯  公告日期:2018-06-13
标题珠江啤酒:关于2017年年报问询函回复说明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问询函[2018]第377号
批复原因近日,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发来的《关于对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8】第377号),对公司2017年年报的相关事宜进行问询。
批复内容经认真分析和研究,公司对相关问题说明。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18-04-12
标题珠江啤酒: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问询函[2018]第331号
批复原因近日,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发来的《关于对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8】第331 号),对公司2017年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相关事宜进行问询。
批复内容经认真分析和研究,公司对相关问题说明如下。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8-04-04
标题关于对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相关法规《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
文件批号中小板监管函[2018]第48号
批复原因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7日,你公司披露《关于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你公司2017年度与同受广州国资发展控股有限公司控制的关联方广州荣鑫容器有限公司、广州南沙发展燃气有限公司和广州发展光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累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24,769.1万元,超出原预计金额1,817.76万元,超出部分占你公司2016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0.51%。对于上述超出预计金额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你公司直至2018年3月27日才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2.1条、2.7条和10.2.4条的规定。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处理人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7-04-20
标题关于对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相关法规《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
文件批号中小板监管函[2017]第38号
批复原因2017年3月31日,你公司披露对公司2016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7,337.13万元,占你公司2015年经审计净利润的88.23%,但你公司未按规定在2017年2月底前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及时披露,直至2017年3月31日才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批复内容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2.1条、11.11.3条和《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7.6.3条的规定。请你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同时,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诚实守信,规范运作,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处理人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6-06-12
标题珠江啤酒: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修订稿)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年修订)》、《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8号—资产管理》、《深圳证
文件批号广东证监函[2016]544号
批复原因2016年6月12日广东证监局对公司出具了《关于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关注函》(广东证监函〔2016〕544号,简称“《关注函》544号”)。 广东证监局《关注函》544号中载明,公司在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财务核算及信息披露方面存在部分问题。
批复内容公司及时组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认真学习,研究存在问题,并制定了整改计划。
处理人广东证监局
问讯  公告日期:2016-06-07
标题珠江啤酒: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15年年报问询事项的说明公告
相关法规《公司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
文件批号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6]第225号
批复原因2016年5月30日,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6】第225号)。
批复内容公司就问询函中所列事项进行认真分析和研究,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说明。现将说明内容予以公告。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人为操纵  公告日期:2016-05-06
标题证监会对6宗案件作出行政处罚
相关法规《证券法》
文件批号中国证监会[2016]61号
批复原因近日,证监会对6宗案件作出行政处罚,包括1宗操纵市场案,2宗内幕交易案,3宗编造、传播虚假、误导性信息案。 在1宗操纵市场案中,投资者黄信铭、谢冠华、陈囡囡、黄正中、朱辉于2013年至2014年期间,控制多个账户,利用资金优势连续买卖“首旅酒店”、“劲嘉股份”、“珠江啤酒”股票,并在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交易,影响“首旅酒店”、“劲嘉股份”、“珠江啤酒”股价,违反《证券法》第77条第1款第(1)项、第(3)项规定。另外,投资者庄德智参与了操纵“劲嘉股份”股价。黄信铭在上述交易过程中起到了组织、决策作用。
批复内容依据《证券法》第203条规定,我会决定责令黄信铭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证券,没收黄信铭违法所得约3.2亿元,并处以约3.2亿元罚款;对谢冠华、陈囡囡、黄正中、朱辉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90万元罚款;对庄德智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
处理人中国证监会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5-12-07
标题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吴永彪)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文件批号中国证监会[2015]86号
批复原因经查明,吴永彪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珠江啤酒2013年11月27日发布的“关于公司广州总部土地处置的公告”披露:公司与广州市政府有关部门已就广州总部土地处置达成一致意见,公司总部地块纳入政府储备,广州市政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政策征收公司土地17.38万平方米,并给予总补偿金额22.98亿元。土地收储补偿金额占珠江啤酒2012年12月31日(截止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总资产的40%,公司将获得的补偿款将对公司的资产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因此,珠江啤酒与广州市政府有关部门已就广州总部土地处置达成一致意见,总部地块纳入政府储备,广州市政府给予其总补贴22.98亿元并拟签订《国有土地征收补偿协议》的事项属于《证券法》第六十七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的“公司订立重要合同,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的情形,属于《证券法》第七十五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的内幕信息。 2013年11月12日,广州市土地管理委员会批准同意政府收储珠江啤酒总部土地17.4公顷、珠江啤酒自留用地6.9公顷的收储方案,由广州市土地开发中心按照22.98亿元补偿款与珠江啤酒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因此,本案内幕信息敏感期为2013年11月12日至27日。钟某海系珠江啤酒财务部经理,负责财务部全面工作。因珠江啤酒土地搬迁事项涉及财务部门的工作,钟某海作为财务部门主要责任人,参与搬迁事项,属于《证券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由于所任公司职务可以获取公司有关内幕信息的人员,其知悉内幕信息的时间不晚于2013年11月16日。 吴永彪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与内幕信息知情人钟某海有通讯联系。钟某海告知吴永彪公司土地搬迁取得进展且谈论珠江啤酒股票后,吴永彪使用其账户累计买入“珠江啤酒”27,000股,成交281,180.24元,并于内幕信息公告后全部卖出,获利28,926.64元。吴永彪2013年11月18日买入“珠江啤酒”的资金是卖出“民生银行”、“通威股份”、“长城汽车”、“格力电器”等股票所得,该账户在2013年11月18日买入“珠江啤酒”,系开户以来首次买入,其亏损清仓卖出所持全部股票后全仓买入“珠江啤酒”,交易行为明显异常。 以上事实有相关人员询问笔录、资金流水、交易数据、通话记录、交易所计算的数据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 在我会组织的听证中,吴永彪提出如下申辩意见:涉案内幕信息早已存在,并已经在网络上有报道,其交易“珠江啤酒”的行为并不异常,而且调查取证环节涉嫌违法。吴永彪提供的证据为网络股吧里珠江啤酒搬迁事宜信息及相关讨论。 经核实,珠江啤酒搬迁在网络上有讨论和报道,但具体的赔偿金额这一核心关键因素在11月12日才确定,相关内幕信息于该日形成。钟某海知悉内幕信息,并与吴永彪有联系。吴永彪在与钟某海通话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全仓买入,而且清仓卖出全部股票。吴永彪提出的程序问题涉及的相关证据并非本案的定案证据,吴永彪也未提交证据证明其所述事实。因此,吴永彪的申辩理由不成立,我会不予采纳。 吴永彪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七十三条、七十六条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二百零二条所述的内幕交易行为。
批复内容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二百零二条的规定,我会决定:对吴永彪处以6万元罚款。
处理人中国证监会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5-07-06
标题珠江啤酒: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以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关注函[2015]第291号
批复原因2015年7月6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对公司出具了《关于对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问题的监管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15】第 291 号,以下简称“《关注函》第291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关注函》第291号中载明,自2015年6月4日起,公司因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申请股票停牌,截至《关注函》第291号出具日尚未申请股票复牌。
批复内容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及时提出如下整改措施: 1、2015年7月9日,公司董事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提交了《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有关情况的汇报》,对公司所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进展情况、申请股票继续停牌的必要性、下一步工作计划和预计复牌时间等事项进行了说明; 2、2015年7月9日,公司董事会在巨潮网发布“2015-026”号《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进展情况,申请股票继续停牌的必要性、下一步工作计划和预计复牌时间进行了说明,并表示于每5个交易日内对该事项的进展情况予以公告; 3、公司股票已于2015年7月24日复牌。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立案调查  公告日期:2014-12-23
标题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澄清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19日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近期,证监会依托大数据系统,强化了针对市场操纵线索筛查和调查工作。目前,已对涉嫌操纵"中科云网"、"百圆裤业"、"兴民钢圈"、"山东如意"、"湖南发展"、"铁岭新城"、"宝泰隆"、"宝鼎重工"、"元力股份"、"东江环保"、"中兴商业"、"山东威达"、"宁波联合"、"远东传动"、"科泰电源"、"新海股份"、"九鼎新材"、"珠江啤酒"等18只股票的涉案机构和个人立案调查。
批复内容目前,证监会已对涉嫌操纵18支股票的涉案机构和个人立案调查。
处理人中国证监会
人为操纵  公告日期:2014-12-19
标题证监会通报针对市场操纵的执法工作情况
相关法规《证券法》、《刑法》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近期,证监会依托大数据系统,强化了针对市场操纵线索筛查和调查工作。目前,已对涉嫌操纵“中科云网”、“百圆裤业”、“兴民钢圈”、“山东如意”、“湖南发展”、“铁岭新城”、“宝泰隆”、“宝鼎重工”、“元力股份”、“东江环保”“中兴商业”、“山东威达”、“宁波联合”、“远东传动”、“科泰电源”、“新海股份”、“九鼎新材”、“珠江啤酒”等18支股票的涉案机构和个人立案调查。
批复内容针对当前市场运行特征和市场操纵行为新特点,发言人表示,证监会已于近期开展打击市场操纵专项执法行动。一是拓宽线索渠道,强化实时监控,全面排查异动交易,依托大数据系统深入分析挖掘操纵市场线索;二是集中力量查处市场操纵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三是进一步完善针对市场操纵案件的行刑衔接机制,提高行政执法的时效性,加大刑事追责力度。
处理人中国证监会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4-01-16
标题珠江啤酒: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以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关注函[2014]第10号
批复原因2014年1月16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对公司出具了《关于对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问题的监管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14】第10号,以下简称“《关注函》第10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关注函》第10号中载明,公司于2013年11月27日披露《关于公司广州总部处置土地的公告》,称广州市人民政府将给予公司土地补偿金额22.98亿元,但未详细披露该项政府补助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的影响,导致公司当日股价异动。
批复内容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并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诚实守信,规范运作,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此后,公司董事会在关于收到广州总部土地收储第二期、第三期补偿款以及部分沿江土地被征收的公告文件中均披露了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等事项。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的督促下,公司于2013年12月5日补充披露了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等事项。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3-05-16
标题珠江啤酒: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以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监管函[2013]第68号
批复原因2013年5月16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对公司出具了《关于对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中小板监管函【2013】第68号,以下简称“《监管函》第68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监管函》第68号中载明,2012年年度报告显示,公司与关联方广州荣鑫容器有限公司在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达10,218万元,超出年初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额2,418万元。在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超过预计总额时,公司既未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也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批复内容发现上述问题后,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了认真检讨,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规定:公司财务部应每月统计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并报证券部;公司证券部应每月对交易发生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实际交易额、交易价格等与预计情况不一致的,应及时核实相关情况并按相关规定披露。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2-03-27
标题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未能及时披露业绩预告修正公告的整改报告
相关法规《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及其修正》
文件批号中小板监管函[2012]第21号
批复原因未能及时披露业绩预告修正公告
批复内容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 1、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此次未能及时披露2011年度业绩修正公告的整改报告,同时责令公司信息披露负责人、财务负责人检讨并改正。 2、进一步完善对经营业绩的预测、分析及报告机制。 3、公司董事会组织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一步加强对《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和其他相关规定等的学习,确保在今后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要求,认真、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司将吸取教训,严格整改,杜绝此类事情的再次发生。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2-02-22
标题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证监局对公司治理运作情况现场检查问题的整改报告
相关法规《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
文件批号广东证监局[2012]2号
批复原因一、进一步规范公司“三会”运作 二、进一步完善公司管理与内控制度 三、加强内幕信息管理,防范和杜绝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买卖公司股票
批复内容接到《结果告知书》后,公司及时组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认真学习,研究公司存在问题,并制定了整改计划。
处理人广东证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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