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调查 公告日期:2024-06-11 |
标题 | 康得3:关于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结案通知书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中国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文件批号 | 结案字[2024]13号 |
批复原因 | 因未披露股东间的一致行动关系,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康得集团、实际控制人钟玉先生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 |
批复内容 | 具体内容如下:2018年,中国证监会对公司、公司原控股股东康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公司原实际控制人钟玉先生涉嫌未披露股东间一致行动关系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立案稽查。经审理,上述主体涉嫌的违法事实不成立,中国证监会决定本案结案。 |
处理人 | 中国证监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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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4-01-08 |
标题 | 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瑞华所及相关责任人员) |
相关法规 |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01号—注册会计师的总体目标和审计工作的基本要求》、《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41号——财务报表审计中与舞弊相关的责任》、《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01号——审计证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12号——函证》 |
文件批号 | 中国证监会[2024]1号 |
批复原因 | 经查明,当事人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瑞华所为康得新提供审计服务情况
二、瑞华所审计风险评估等情况
三、瑞华所在对康得新201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时,未勤勉尽责,出具的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四、瑞华所在对康得新201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时,未勤勉尽责,出具的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五、瑞华所在对康得新2017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时,未勤勉尽责,出具的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
批复内容 | 一、责令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改正,没收业务收入5,943,396元,并处以罚款11,886,792元;
二、给予江晓、邱志强警告,并分别处以10万元罚款;
三、给予郑龙兴警告,并处以6万元罚款。 |
处理人 | 中国证监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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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1-08-09 |
标题 | 康得退:关于公司及钟玉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银行间绩券市场丰金融企业使务题工具管理办法》、《人民银行证监会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使券市场执法工作的意见》 |
文件批号 | 中国证监会[2021]57号、中国证监会[2021]56号 |
批复原因 | 2017年康得集团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注册并公开发行5期定向赁务融资工具(存续期:5年),“17康得投资PFN001“17康得投资PPN002“17康得投资PPN003”18康得投盛PPN1"“18康得投资PPM02”,发行金额共计23.5亿元。 |
批复内容 | 我会决定:一对康得投贤集团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二、对钟玉给予警告,井处以30万元罚款上述当事人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汇交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北京分行业部,账号711001898000062,由该行直接上缘国库,并将注有当事人名称的付款凭证复印件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委员会办公室备案。当事人如果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处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督管理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铅。复议和诉讼期间。上述决定不停止执行。备查文件《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 |
处理人 | 中国证监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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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谴责 公告日期:2021-08-04 |
标题 | 关于对康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给予公开谴责处分的决定 |
相关法规 | 《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经查明,康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康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康得”)控股股东,在康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ST康得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期间,于2019年11月26日至2020年8月27日之间通过执行法院裁定方式累计减持*ST康得股票464,322,887股,占*ST康得总股本的13.12%。 |
批复内容 | 本所决定对康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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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谴责 公告日期:2021-08-04 |
标题 | 关于对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纪律处分的决定 |
相关法规 | 《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一、2015年至2018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二、未及时披露及未在年度报告中披露为控股股东提供关联担保的情况
三、未在年度报告中如实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批复内容 | 一、对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二、对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钟玉,时任董事兼财务总监王瑜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公
开认定其终身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对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兼总经理徐曙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公开认定其十年内不适合担任上市公
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四、对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财务中心副总经理张丽雄,时任董事长兼总裁肖鹏,时任董事刘劲松,时任独
立董事隋国军、苏中锋、单润泽,时任监事邵明圆、张艳红,时任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杜文静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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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1-08-03 |
标题 | 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康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钟玉) |
相关法规 | 《证券法》 |
文件批号 | 中国证监会[2021]56号 |
批复原因 | 经查明,康得集团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2017年康得集团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注册并非公开发行5期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5年),“17康得投资PPN001”“17康得投资PPN002”“17康得投资PPN003”“18康得投资PPN001”“18康得投资PPN002”,发行金额共计23.5亿元。经查,发行和存续期康得集团披露的2015年至2017年财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
批复内容 | 一、对康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
二、对钟玉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 |
处理人 | 中国证监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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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公告日期:2021-08-03 |
标题 | 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钟玉) |
相关法规 | 《人民银行法》、《证券法》 |
文件批号 | 中国证监会[2021]57号 |
批复原因 | 经查明,康得新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2017年至2018年间,康得新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注册并向银行间市场合格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包括2期中期票据“17康得新MTN001”和“17康得新MTN002”,共募集金额20亿元,以及2期超短期融资券“18康得新SCP001”和“18康得新SCP002”,共募集金额15亿元。经查,发行和存续期康得新披露的2015年至2018年财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
批复内容 | 一、对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二、对钟玉给予警告。 |
处理人 | 中国证监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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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谴责 公告日期:2021-04-30 |
标题 | 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事先告知书》送达公告 |
相关法规 | 《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4月修订)》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钟玉、徐曙、肖鹏: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20】71号)及本所查明的事实,钟玉在作为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得新”)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期间,存在涉嫌违反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4月修订)》《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4条、第2.2条、第2.3条、第3.1.5条、第3.1.6条的行为。徐曙在作为康得新时任董事兼总裁期间,存在涉嫌违反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4月修订)》《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4条、第2.2条、第3.1.5条、第3.1.6条的行为。肖鹏在作为康得新时任董事长兼总裁期间,存在涉嫌违反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4条、第2.2条、第3.1.5条、第3.1.6条的行为。 |
批复内容 | 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4月修订)》《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7.2条、第17.3条,《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6.2条、第16.3条和本所《上市公司纪律处分实施标准(试行)》第九条、第十三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本所拟对钟玉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公开认定终身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拟对徐曙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公开认定10年内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拟对肖鹏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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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1-03-31 |
标题 |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被张家港市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2020]苏0582执5522、5523、6096、6163号)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2020]苏0582执5522、5523、6096、6163号 |
批复原因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批复内容 | 决定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期限为两年。 |
处理人 | 张家港市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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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1-01-21 |
标题 | *ST康得:关于公司及钟玉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
文件批号 | 处罚字[2021]4号 |
批复原因 | 经查明,康得新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
存在虚假记载 |
批复内容 | 我会拟决定:一、对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二、对钟玉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 |
处理人 | 中国证监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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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10-20 |
标题 | 张家港康得新光电材料有限公司、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康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钟玉被张家港市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2020]苏0582执2285号、[2020]苏0582执2262号)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2020]苏0582执2285号、[2020]苏0582执2262号 |
批复原因 | 未履行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苏05民初56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未履行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苏05民初275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 |
批复内容 | 纳入失信被执行人。 |
处理人 | 张家港市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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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9-30 |
标题 | 公司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020]苏0582执1796号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2020]苏0582执1796号 |
批复原因 | YUHON与被执行人国内涉外仲裁裁决一案,经查,被执行人违反财产报告制度,未履行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2019)中国贸仲京裁字第1925号裁决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四项、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将张家港康得新光电材料有限公司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期限为两年。 |
批复内容 | 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期限为两年。 |
处理人 | 张家港市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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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9-30 |
标题 | 康得新光电、康得新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020]苏0582执1931号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2020]苏0582执1931号 |
批复原因 | 宁波银行苏州分行与二被执行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查,被执行人违反财产报告制度,未履行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苏0508民初1177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四项、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将二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期限为两年。 |
批复内容 | 决定将二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期限为两年。 |
处理人 | 张家港市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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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9-29 |
标题 | *ST康得: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市场禁入决定书》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一一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券市场禁入规定》 |
文件批号 | 中国证监会[2020]71号、[2020]14号 |
批复原因 | 一、2015年至2018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二、未及时披露及未在年度报告中披露为控股股东提供关联担保的情况
三、未在年度报告中如实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批复内容 | 一、对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
二、对钟玉给予警告,并处以90万元罚款,其中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罚款30万元,指使从事信息披露违法罚款60万元;
三、对王瑜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
四、对徐曙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罚款;
五、对张丽雄给予警告,并处以15万元罚款;
六、对肖鹏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
七、对隋国军、苏中锋、单润泽、刘劲松、杜文静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万元罚款;
八、对邵明圆、张艳红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万元罚款。
我会决定:对钟玉、王瑜分别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徐曙、张丽雄分别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自我会宣布决定之日起,在禁入期间内,除不得继续在原机构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原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外,也不得在其他任何机构中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其他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
处理人 | 中国证监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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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0-09-28 |
标题 | 关于对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关注函[2020]第493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注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0年10月13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江苏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
处理人 | 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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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调查 公告日期:2020-09-15 |
标题 | *ST康得:关于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等涉嫌犯罪被公安部门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1、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涉嫌欺诈发行股票、债券案。
2、钟玉作为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得新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此外,其还涉嫌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骗购外汇罪。
3、徐曙作为康得新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此外,其还涉嫌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骗购外汇罪。
4、王瑜作为康得新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此外,其还涉嫌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骗购外汇罪、挪用资金罪。
5、张丽雄作为康得新公司直接责任人员,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此外,其还涉嫌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 |
批复内容 | 被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
处理人 | 公安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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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8-22 |
标题 | *ST康得:关于公司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2020]苏0582执1078号 |
批复原因 | 宁波银行苏州分行与二被执行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查,被执行人违反财产报告制度,未履行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2019)苏0508民初1176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 |
批复内容 | 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期限为两年。 |
处理人 | 张家港市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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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20-07-06 |
标题 | 关于对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报的问询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20]第364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并在2020年7月14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报江苏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
处理人 | 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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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6-28 |
标题 | *ST康得:关于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证券法》 |
文件批号 | 处罚字[2020]56号 |
批复原因 | 一、2015年—2018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二、未及时披露及未在年度报告中披露为控股股东提供关联担保的情况
三、未在年度报告中如实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批复内容 |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三款的规定,我会拟决定:
一、对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
二、对钟玉给予警告,并处以90万元罚款,其中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罚款30万,作为实际控制人罚款60万元;
三、对王瑜、张丽雄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
四、对徐曙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罚款;
五、对肖鹏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
六、对隋国军、苏中锋、单润泽、刘劲松、杜文静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万元罚款;
七、对吴炎、邵明圆、张艳红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万元罚款。
对钟玉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王瑜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张丽雄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徐曙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自我会宣布决定之日起,在禁入期间内,除不得继续在原机构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原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外,也不得在其他任何机构中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其他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
处理人 | 中国证监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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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调查 公告日期:2020-06-12 |
标题 | *ST康得:关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控股股东立案调查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文件批号 | 稽总调查字200506号 |
批复原因 | 因涉嫌债券市场信息披露违法违规。 |
批复内容 | 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康得集团立案调查。 |
处理人 | 中国证监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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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调查 公告日期:2020-06-11 |
标题 | *ST康得: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文件批号 | 稽总调查字200505号、稽总调查字200480号、稽总调查字200538号、稽总调查字200546号 |
批复原因 | 因涉嫌债券市场信息披露违法违规。 |
批复内容 | 证监会决定对公司、钟玉、纪福星、周桂芬立案调查。 |
处理人 | 中国证监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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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3-07 |
标题 | 光电公司、康得新被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020]苏0582执540号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
文件批号 | [2020]苏0582执540号 |
批复原因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未履行相关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 |
批复内容 | 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期限为两年。 |
处理人 | 张家港市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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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3-07 |
标题 | 光电公司、康得新、康得菲尔、康得集团、钟玉被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019]苏0582执7349号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
文件批号 | [2019]苏0582执7349号 |
批复原因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未履行相关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 |
批复内容 | 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期限为两年。 |
处理人 | 张家港市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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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3-07 |
标题 | 光电公司、康得新被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020]苏0582执669号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
文件批号 | [2020]苏0582执669号 |
批复原因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未履行相关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 |
批复内容 | 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期限为两年。 |
处理人 | 张家港市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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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3-07 |
标题 | 光电材料、康得新被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020]苏0582执539号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
文件批号 | [2020]苏0582执539号 |
批复原因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未履行相关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 |
批复内容 | 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期限为两年。 |
处理人 | 张家港市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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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3-07 |
标题 | 康得新被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019]苏0582执6242号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
文件批号 | [2019]苏0582执6242号 |
批复原因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未履行相关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 |
批复内容 | 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期限为两年。 |
处理人 | 张家港市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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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3-07 |
标题 | 光电公司被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020]苏0582执575号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
文件批号 | [2020]苏0582执575号 |
批复原因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未履行相关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 |
批复内容 | 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期限为两年。 |
处理人 | 张家港市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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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3-07 |
标题 | 康得菲尔、康得新被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020]苏0582执537号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
文件批号 | [2020]苏0582执537号 |
批复原因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未履行相关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 |
批复内容 | 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期限为两年。 |
处理人 | 张家港市人民法院 |
|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3-07 |
标题 | 光电公司、康得新、钟玉被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019]苏0582执7609号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
文件批号 | [2019]苏0582执7609号 |
批复原因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未履行相关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 |
批复内容 | 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期限为两年。 |
处理人 | 张家港市人民法院 |
|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3-07 |
标题 | 康得菲尔、康得新、光电公司、康得集团、钟玉被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019]苏0582执7351号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
文件批号 | [2019]苏0582执7351号 |
批复原因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未履行相关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 |
批复内容 | 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期限为两年。 |
处理人 | 张家港市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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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3-07 |
标题 | 光电公司、康得新被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019]苏0582执7555号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
文件批号 | [2019]苏0582执7555号 |
批复原因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未履行相关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 |
批复内容 | 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期限为两年。 |
处理人 | 张家港市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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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3-07 |
标题 | 智能显示、康得新、康得菲尔、光电公司、康得集团、钟玉被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019]苏0582执7348号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
文件批号 | [2019]苏0582执7348号 |
批复原因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未履行相关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 |
批复内容 | 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期限为两年。 |
处理人 | 张家港市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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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3-07 |
标题 | 光电公司、康得新、康得菲尔、康得集团、钟玉被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019]苏0582执7350号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
文件批号 | [2019]苏0582执7350号 |
批复原因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未履行相关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 |
批复内容 | 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期限为两年。 |
处理人 | 张家港市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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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3-07 |
标题 | 光电公司、康得新、钟玉被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019]苏0582执6228号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
文件批号 | [2019]苏0582执6228号 |
批复原因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未履行相关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 |
批复内容 | 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期限为两年。 |
处理人 | 张家港市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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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3-07 |
标题 | 光电公司、康得新被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019]苏0582执7553号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
文件批号 | [2019]苏0582执7553号 |
批复原因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未履行相关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 |
批复内容 | 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期限为两年。 |
处理人 | 张家港市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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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3-07 |
标题 | 光电公司被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019]苏0582执379号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
文件批号 | [2019]苏0582执379号 |
批复原因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未履行相关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 |
批复内容 | 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期限为两年。 |
处理人 | 张家港市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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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3-07 |
标题 | 光电公司被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019]苏0582执659号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
文件批号 | [2019]苏0582执659号 |
批复原因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未履行相关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 |
批复内容 | 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期限为两年。 |
处理人 | 张家港市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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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3-07 |
标题 | 康得菲尔、康得新被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019]苏0582执7554号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
文件批号 | [2019]苏0582执7554号 |
批复原因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未履行相关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 |
批复内容 | 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期限为两年。 |
处理人 | 苏州中级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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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3-04 |
标题 | *ST康得:关于公司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公告[2019]苏0582执7301号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
文件批号 | [2019]苏0582执7301号 |
批复原因 | 经查,被执行人违反财产报告制度,未履行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苏0582执7301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 |
批复内容 |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四项、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将光电公司、康得新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期限为两年。 |
处理人 | 张家港市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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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3-04 |
标题 | *ST康得:关于公司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公告[2019]苏0582执6626号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
文件批号 | [2019]苏0582执6626号 |
批复原因 | 经查,被执行人违反财产报告制度,未履行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苏0582执6626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 |
批复内容 |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四)项、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将康得菲尔、康得新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期限为两年。 |
处理人 | 张家港市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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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3-04 |
标题 | *ST康得:关于公司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公告[2019]苏0582执7545号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
文件批号 | [2019]苏0582执7545号 |
批复原因 | 经查,被执行人违反财产报告制度,未履行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苏0582执7545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 |
批复内容 |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四)项、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将光电公司、康得新、钟玉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期限为两年。 |
处理人 | 张家港市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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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2-26 |
标题 | *ST康得:关于公司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公告[2019]苏0582执7345号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
文件批号 | [2019]苏0582执7345号 |
批复原因 | 经查,被执行人违反财产报告制度,未履行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苏05民初132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 |
批复内容 | 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处理人 | 张家港市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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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2-26 |
标题 | *ST康得:关于公司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公告[2019]苏0582执7346号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
文件批号 | [2019]苏0582执7346号 |
批复原因 | 经查,被执行人违反财产报告制度,未履行张家港市人民法院(2019)苏0582民初1558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 |
批复内容 | 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处理人 | 张家港市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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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调查 公告日期:2019-12-17 |
标题 | *ST康得: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被逮捕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钟玉先生,涉嫌犯罪。 |
批复内容 | 被执行逮捕。 |
处理人 | 苏州市人民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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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9-10-11 |
标题 | 公司和光电公司纳入被执行人((2019)京01执929号)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2019]京01执929号 |
批复原因 | 未履行 |
批复内容 | 纳入被执行人 |
处理人 |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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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调查 公告日期:2019-09-10 |
标题 | *ST康得:关于公司财务总监辞任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财务总监王瑜被苏州市公安局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
批复内容 | 财务总监王瑜被苏州市公安局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王瑜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王瑜辞去财务总监职务后,仍作为公司普通员工在公司任职。 |
处理人 | 苏州市公安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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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9-09-03 |
标题 | *ST康得:关于公司被纳入被执行人的公告[2019]沪74执374号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2019]沪74执374号 |
批复原因 | 中银国际与康得新债券交易纠纷一案,上海金融法院作出的(2019)沪74民初107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
批复内容 | 责令康得新在2019年9月16日前履行下列义务:被执行人康得新向申请执行人中银国际支付人民币52156301.37元及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执行费119556.3元由被执行人康得新负担。 |
处理人 | 上海金融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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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9-09-03 |
标题 | *ST康得:关于公司被纳入被执行人的公告[2019]沪74执373号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2019]沪74执373号 |
批复原因 | 中银国际与康得新债券交易纠纷一案,上海金融法院作出的(2019)沪74民初99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
批复内容 | 责令康得新在2019年9月16日前履行下列义务:被执行人康得新向申请执行人中银国际支付人民币208136986.3元及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执行费275536.99元由被执行人康得新负担。 |
处理人 | 上海金融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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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9-09-03 |
标题 | *ST康得:关于公司被纳入被执行人的公告[2019]沪74执378号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2019]沪74执378号 |
批复原因 | 中银国际与康得新债券交易纠纷一案,上海金融法院作出的(2019)沪74民初99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
批复内容 | 责令康得新在2019年9月16日前履行下列义务:被执行人康得新支付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084495.86元;执行费13244.96元由被执行人康得新负担。 |
处理人 | 上海金融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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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9-09-03 |
标题 | *ST康得:关于公司被纳入被执行人的公告[2019]沪74执379号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2019]沪74执379号 |
批复原因 | 中银国际与康得新债券交易纠纷一案,上海金融法院作出的(2019)沪74民初107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
批复内容 | 责令康得新在2019年9月16日前履行下列义务:被执行人康得新支付案件受理费人民币304152.88元;执行费4462.29元由被执行人康得新负担。 |
处理人 | 上海金融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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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9-08-07 |
标题 | 关于对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关注函[2019]第305号 |
批复原因 | 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19】第305号。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在2019年8月12日之前书面回复我部并对外披露回函内容,同时抄报江苏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同时,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诚实守信,规范运作,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处理人 | 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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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谴责 公告日期:2019-08-06 |
标题 | 交易商协会自律处分信息——康得新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得新”)作为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人,在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或存续期间存在以下违反银行间市场相关自律管理规则的行为:
一、2014年以来,康得新及部分子公司先后加入康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得集团”)组建的现金管理服务网络,相关账户资金被实时归集至康得集团账户,但其未对资金归集事项进行账务处理,披露的2015-2018年年度财务报告信息不真实。
二、康得新加入现金管理服务网络的事项对其财务管理、经营独立性有重大影响,但其未在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说明书及年度报告中披露相关信息。
三、康得新于2017年2月至2018年4月发行的4期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说明书中关于公司股东不存在占用其资产的行为相关表述不真实。
四、康得新发行的“18康得新SCP001”和“18康得新SCP002”募集资金被归集至康得集团公司账户,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募集说明书约定不符。
五、康得新未在银行间市场持续披露其投资康得碳谷、收购海外高分子材料平台等重大合同事项。
六、康得新未及时披露其向部分银行借款提供抵质押物的重大事项。 |
批复内容 | 依据相关自律规定,经2019年第8次自律处分会议审议,给予康得新公开谴责处分,暂停债务融资工具相关业务;责令其针对本次事件中暴露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的整改。给予康得新时任董事长钟玉公开谴责处分,认定为债务融资工具市场不适当人选;给予时任董事、财务负责人王瑜严重警告处分,认定为债务融资工具市场不适当人选2年;给予时任董事会秘书杜文静警告处分。 |
处理人 |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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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9-07-06 |
标题 | *ST康得: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证券法》 |
文件批号 | 处罚字[2019]90号 |
批复原因 | 经查明,康得新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
一、在年度报告中虚增利润总额
二、未在年度报告中披露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关联交易情况
三、未及时披露及未在年度报告中披露为控股股东提供关联担保的情况
四、未在年度报告中如实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批复内容 |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
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三款的规定,我会拟决定:
一、对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 60万元罚款;
二、对钟玉给予警告,并处以 90 万元罚款,其中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罚款 30 万元,作为实际控制人罚款 60 万元;
三、对王瑜、张丽雄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 30 万元罚款;
四、对徐曙给予警告,并处以 20 万元罚款;
五、对肖鹏给予警告,并处以 10 万元罚款;
六、对杜文静、闫桂新、包冠乾、吕晓金、王栋晗、那宝立、吴炎、钟凯、邵明圆、隋国军、苏中锋、单润泽、刘劲松、张艳红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 5 万元罚款;
七、对侯向京、纪福星、余瑶、杨光裕、张述华、张宛东、高天、周桂芬、陈东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 3 万元罚款。 |
处理人 | 中国证监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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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调查 公告日期:2019-07-01 |
标题 |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苏证监调查字2019085号)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苏证监调查字2019085号 |
批复原因 |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业务中涉嫌违反证券相关法律法规 |
批复内容 | 立案调查 |
处理人 | 中国证监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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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9-06-21 |
标题 | 关于对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
相关法规 | 《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关注函[2019]第276号 |
批复原因 |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你公司2019年6月21日披露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显示,你公司董事会以4票赞成、1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限制康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股东权利的议案》(以下简称“议案”)。我部对此高度关注。请你公司就以下事项进行认真自查并做出书面说明:1、公告披露,根据有关法律及《公司章程》第39条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依法冻结康得投资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票,依法限制其相关权利,同时责成公司管理层依法提起司法冻结程序。(1)请对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规定,说明董事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的法律依据,是否超越董事会职权,是否存在不当限制股东权利的情形,董事会决议是否合法有效。(2)请说明《公司章程》第39条具体内容,公司根据该条款内容限制股东权利的依据是否充分合理。2、公告披露,董事余瑶提出反对意见,认为“董事会无权自行决定是否冻结实际控制人股份”。同时,余瑶认为“本次董事会会议在宣读完议题后即被主持人宣布结束,并立即要求董事进行表决,提案并未经过充分讨论,程序上违反规定”。请说明上述情况是否属实,如属实,请说明是否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决议是否合法有效。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律师对上述问题逐项发表明确意见,在2019年6月26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报江苏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
处理人 | 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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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9-06-05 |
标题 | 关于对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关注函[2019]第265号 |
批复原因 | 收到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19】第265号。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对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2019年6月12日前将《委托理财协议》及补充协议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回函内容,同时抄报江苏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
处理人 | 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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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9-05-27 |
标题 | 关于对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
相关法规 | 《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4月修订)》、《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监管函[2019]第72号 |
批复原因 | 2018年10月23日,你公司披露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预计2018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为27.22亿元至32.17亿元。2019年1月31日,你公司披露业绩预告修正公告,预计2018年度净利润为3.96亿元至5.94亿元。2019年2月28日,你公司披露业绩快报,预计2018年度净利润为4.02亿元。2019年4月30日,你公司在2018年年度报告中披露2018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2.81亿元。你公司在2018年业绩预告和业绩快报中披露的净利润均不准确,与实际净利润差异较大,你公司未能及时、准确地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
处理人 | 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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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9-05-23 |
标题 | 关于对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关注函[2019]第253号 |
批复原因 | 收到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19】第253号。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在2019年5月29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报江苏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同时,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诚实守信,规范运作,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处理人 | 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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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调查 公告日期:2019-05-14 |
标题 | *ST康得: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被采取强制措施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今日从认证为“张家港市公安局”微博发布的信息获知,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钟玉先生(未在公司担任职务),因涉嫌犯罪被警方采取强制措施。 |
批复内容 |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钟玉先生因涉嫌犯罪被警方采取强制措施。 |
处理人 | 张家港市公安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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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9-05-14 |
标题 | 关于对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报的问询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9]第143号 |
批复原因 | 收到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9】第143号。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并在2019年5月22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报江苏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
处理人 | 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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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9-05-08 |
标题 | 关于对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关注函[2019]第244号 |
批复原因 | 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19]第244号。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对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2019年5月10日将《现金管理合作协议》、《采购委托协议》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回函内容,同时抄报江苏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
处理人 | 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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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9-04-30 |
标题 | 关于对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关注函[2019]第239号 |
批复原因 | 收到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19】第239号 。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2019年5月7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报江苏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同时,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诚实守信,规范运作,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处理人 | 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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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9-04-09 |
标题 | 关于对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
相关法规 | 《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监管函[2019]第34号 |
批复原因 |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你公司2016年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委托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信托”)进行管理,信托计划按照2:1的比例由优先级委托人和一般级委托人认购,你公司控股股东康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得集团”)为信托计划优先级份额的权益承担差额补足义务。2018年11月21日,因信托单位净值小于止损线且康得集团未继续履行补仓义务,云南信托按照合同约定提前终止了2016年员工持股计划,将你公司2016年员工持股计划所持你公司股份全部出售,减持金额35,988万元,用于支付优先受益人预期信托利益。你公司未及时披露上述员工持股计划的进展情况,直至2019年4月4日才对外披露。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在2019年4月12日前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并对外披露,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
处理人 | 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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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9-02-15 |
标题 | 关于对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关注函[2019]第147号 |
批复原因 | 收到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19】第147号。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对上述事项作出书面说明,并在2019年2月19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报江苏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
处理人 | 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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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调查 公告日期:2019-01-23 |
标题 | ST康得新: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中国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文件批号 | 苏证调字2019003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 |
批复内容 | 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 |
处理人 | 中国证监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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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调查 公告日期:2019-01-21 |
标题 |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18年10月29日及之后陆续发布《关于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通知的公告》.《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通知的公告》,截至公告日,证券监管部门仍在就上述案件及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事项进行调查。 |
批复内容 | 目前,公司、康得集团、钟玉先生、持股5%以上股东中泰创赢及其股东中泰创展均尚未收到就.上述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在证券监管部门调查过程中,同时经公司自查,发现公同存在被大股东古用资金的情况。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每月至少披露一次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的风险性提示公告。公司将继续积极配合证券监管部门的调查工作,并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技露义务。 |
处理人 | 中国证监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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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9-01-16 |
标题 | 关于对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问询函[2019]第24号 |
批复原因 | 关于对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9]第24号。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并在2019年1月18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报江苏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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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批评 公告日期:2018-11-22 |
标题 | 关于对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
相关法规 | 《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经查明,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得新”)存在以下违规行为:2017年9月29日,康得新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与控股股东康得集团及其他单位共同投资康得碳谷科技有限公司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康得新拟与控股股东康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得集团”)及荣成市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共同投资康得碳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得碳谷”),康得新拟向康得碳谷增资20亿元,占增资后注册资本总额的14.29%,康得集团增资90亿元,占增资后注册资本总额的71.42%,荣成市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增资20亿元,占增资后注册资本总额的14.29%,各方均以现金出资。2017年10月19日,康得新披露《关于与控股股东康得集团及其他单位共同投资康得碳谷科技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补充公告》,明确康得新将与其他两方股东同步出资。2017年10月23日,康得新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2017年10月30日,康得新、康得集团、荣成市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签署了《康得碳谷科技有限公司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约定康得集团的出资方式调整为以现金及其所持中安信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方式出资,并于2018年12月底前到位。截至2017年底,康得新承诺出资的20亿元已全部到位,康得集团出资仅到位2亿元,占其认缴出资额的2%。康得新在签订《补充协议》以及实际出资前未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直至2018年5月18日才在本所的问询下披露前述《补充协议》。康得新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4条、第2.1条、第2.7条、第7.6条和第10.2.5条的规定。康得新董事长钟玉、董事兼总经理徐曙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4条、第2.1条、第3.1.5条和第3.1.6条的规定,对康得新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康得新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杜文静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4条、第2.1条、第3.1.5条和第3.2.2条的规定,对康得新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
批复内容 | 经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一、对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二、对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钟玉、董事兼总经理徐曙、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杜文静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对于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上述违规行为及本所给予的处分,本所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并向社会公开。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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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调查 公告日期:2018-10-30 |
标题 | 康得新: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通知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中国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文件批号 | 稽总调查字181626、稽总调查字181625 |
批复原因 | 因未披露股东间的一致行动关系,中泰创赢及其股东中泰创展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 |
批复内容 | 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
处理人 | 中国证监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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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调查 公告日期:2018-10-29 |
标题 | 康得新:关于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通知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中国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文件批号 | 稽总调查字181637、稽总调查字181624、稽总调查字181628 |
批复原因 | 因未披露股东间的一致行动关系,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康得集团、实际控制人钟玉先生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 |
批复内容 | 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
处理人 | 中国证监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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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8-06-22 |
标题 | 关于对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关注函[2018]第209号 |
批复原因 |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近期,有媒体刊登题为《康得新信用坍塌美元债收益率飙升至两位数》的报道,称你公司发行的“17智得卓越美元债”收益率到达两位数,评级机构对你公司多次长时间停牌及维持股票持续、正常交易等能力表示关注,并将上述债券评级列入下调复评名单。我部对此表示关注。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在6月22日前书面回复我部,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
处理人 | 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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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8-05-11 |
标题 | 关于对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报的问询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8]第84号 |
批复原因 | 收到深交所关于对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8】第84号。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2018年5月17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抄报江苏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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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7-11-03 |
标题 | 关于对康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
相关法规 |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监管函[2017]第173号 |
批复原因 | 康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作为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得新”)的控股股东,按照2017年7月26日披露的增持计划,于2017年7月27日增持康得新股份4,558,384股,占康得新总股本的0.13%,于2017年7月28日增持康得新股份2,748,800股,占康得新总股本的0.078%。2017年8月3日,康得新披露半年度业绩快报,你公司的前述股票增持行为发生在康得新半年报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
批复内容 |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4条及本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4.2.21条的规定。请你公司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同时,我部郑重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买卖股票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的相关规定。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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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7-09-01 |
标题 | 康得新:关于深交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问询函[2017]第3号 |
批复原因 |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康得新)于2017年8月25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2017年半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7】第3号)(下称:《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公司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后,应监管要求对《问询函》中所列问题向交易所做出书面回复并予以公告。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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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7-08-14 |
标题 | 关于对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康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
相关法规 | 《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监管函[2017]第133号 |
批复原因 | 2016年度,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康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附属企业北京新视媒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对公司发生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金额768万元。2017年7月2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16年度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说明》,截至2017年4月26日,上述非经营性占用公司的资金已全部归还。
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4条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2.1.4条的规定。公司控股股东康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4条、《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4.2.3条和第4.2.12条的规定及其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及承诺书》中作出的承诺。 |
批复内容 | 请公司及控股股东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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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4-11-27 |
标题 | 江苏康得新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交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问询函[2014]第149号 |
批复原因 | 江苏康得新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11月20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江苏康得新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4】第149号),函中指出公司存在相关问题。 |
批复内容 | 公司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认真复核后,今日应监管要求对《问询函》中所列问题向交易所做出书面回复并予以公告。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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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4-06-05 |
标题 | 北京康得新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整改的报告 |
相关法规 |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现场检查办法》 |
文件批号 | 北京监管局[2014]7号 |
批复原因 | 经查,康得世纪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为你公司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你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未披露其与上市公司之间存在关联关系。同时,你公司还存在财务基础薄弱、成本核算粗放、库存管理薄弱和资金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2007年1月30日)第四十八条的规定。 |
批复内容 |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遵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对决定书中指出的问题组织公司各职能部门进行认真严肃的分析和自查,本着认真整改、规范运作的态度,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整改计划,明确了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间。截止报告日,涉及问题已整改完毕或制定有明确期限的整改计划并予以公告。 |
处理人 | 北京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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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4-03-20 |
标题 | 北京康得新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北京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现场检查办法》 |
文件批号 | 北京监管局[2014]7号 |
批复原因 | 经查,康得世纪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为你公司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你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未披露其与上市公司之间存在关联关系。同时,你公司还存在财务基础薄弱、成本核算粗放、库存管理薄弱和资金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2007年1月30日)第四十八条的规定。 |
批复内容 |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和《上市公司现场检查办法》(证监会公告【2010】12号)第二十一条之规定,我局现责令你公司限期进行整改。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北京局对公司现场检查所发现的问题,并已将有关情况通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将认真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按要求向北京局提交整改报告。公司今后将强化信息披露管理,严格按上市公司有关规定规范运作。 |
处理人 | 北京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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