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2-03-11 |
标题 | 关于对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
相关法规 | 《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 |
文件批号 | 公司部监管函[2022]第55号 |
批复原因 | 根据北京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1〕219号)查明的事实,你公司2017年和2018年发生多笔贸易类交易,收入确认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导致你公司2017年和2018年分别虚增营业收入14,681.51万元、5,723.56万元,占当期营业总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77%、0.95%。 |
批复内容 | 本所希望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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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 公告日期:2021-12-30 |
标题 | 关于对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刘学林、刘淮松、涂孙红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
相关法规 |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文件批号 | 北京证监局[2021]219号 |
批复原因 | 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刘学林、刘淮松、涂孙红:
经查,你公司2017年和2018年发生多笔贸易类交易,收入确认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导致你公司2017年和2018年年度财务报告虚增营业收入14,681.51万元和5,723.56万元,占当年营业总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77%和0.95%。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二条规定。 |
批复内容 | 现对你们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将相关违规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
处理人 | 北京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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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1-12-23 |
标题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孙国锋) |
相关法规 | 《证券法》 |
文件批号 | 北京证监局[2021]18号 |
批复原因 | 一、内幕信息的形成和公开过程
二、孙国锋知悉内幕信息
三、孙国锋内幕交易“太极股份”情况 |
批复内容 | 对孙国锋处以10万元罚款。 |
处理人 | 北京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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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批评 公告日期:2021-12-20 |
标题 | 关于对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
相关法规 | 《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2021年9月11日,太极股份披露的《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2020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显示,2016年至2018年,太极股份向合营企业北京太极傲天技术有限公司提供借款合计2.41亿元。上述资金构成公司对外财务资助,但太极股份未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
批复内容 | 一、对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二、对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李建明、时任董事长刘学林、时任总裁刘淮松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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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21-09-11 |
标题 | 太极股份: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2020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1]第303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公司现就相关问询事项进行回复并予以公告。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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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批评 公告日期:2020-07-07 |
标题 | 深证上[2020]608号-关于对冯国宽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
相关法规 | 《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极股份”〕2019年 年度报告的原预约披露时间为2020年3月31日。冯国宽作为太 极股份高级管理人员,于2020年3月13日减持太极股份股票 350,000股,减持金额15,058,450元。冯国宽的上述股票减持行为距原预约年度报告公告日不满三十日,构成敏感期买卖股票。 |
批复内容 | 决定对冯国宽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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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公告(非处罚结果) 公告日期:2018-11-07 |
标题 | 太极股份: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实施进展暨减持误操作导致短线交易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2018年11月2日收市后,电科投资工作人员通过复查交割单发现,11月1日公司以竞价交易的方式买入太极股份股票36,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买入均价为28.75元/股。经过自查,本次买入是工作人员误操作所致。该笔操作构成短线交易。 |
批复内容 | 1、根据《证券法》47条及深交所相关规定,上述买入股份行为构成短线交易。经自查,上述短线交易行为系误操作造成,不具有短线交易的主观故意,且买入价格高于卖出的平均价格,本次短线交易未形成获利。
2、电科投资已深刻认识到了本次事项的严重性,就本次误操作构成的短线交易给公司和市场带来的不良影响,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今后将加强账户管理,谨慎操作,避免此类情况的再次发生。
3、电科投资将自觉遵守《证券法》第47条关于禁止短线交易的规定,立即停止对太极股份的股票交易,提前终止本次减持计划并承诺6个月内不再买卖太极股份公司股票。 |
处理人 | 公司董事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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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8-08-17 |
标题 | 公司收到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简易程序)》(京建法罚简(市)字[2018]第020737号) |
相关法规 |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 |
文件批号 | 京建法罚简(市)字[2018]第020737号 |
批复原因 | 认定发行人存在未严格按照建筑业安全作业规程或者标准进行施工,造成事故隐患 |
批复内容 | 对发行人处以责令立即改正,罚款1,000元 |
处理人 |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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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8-07-23 |
标题 | 关于对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
相关法规 | 《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监管函[2018]第137号 |
批复原因 | 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1日,你公司披露《关于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公告》称,你公司拟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北京量子伟业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根据公告披露,你公司于2018年4月10日收到重组交易对方《合同终止通知函》,但你公司未就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直至2018年4月21日才披露终止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公告。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2.1条和第2.7条的规定。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
处理人 | 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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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8-03-26 |
标题 | 北京太极云计算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收到北京市朝阳区水务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朝水政罚字[2018]第20号) |
相关法规 | 《北京市节约用水办法》 |
文件批号 | 朝水政罚字[2018]第20号 |
批复原因 | 认为发行人子公司太极云计算未取得用水指标擅自用水 |
批复内容 | 对太极云计算处以罚款40,000元。 |
处理人 | 北京市朝阳区水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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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8-01-15 |
标题 | 公司收到北京市海淀区国家税务局稽查局作出《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海国税稽罚[2018]7号)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
文件批号 | 海国税稽罚[2018]7号 |
批复原因 | 发行人涉嫌取得“11.01”案虚开发票,认定发行人取得北京恒泰思源科技有限公司虚开的2份北京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合计12万元 |
批复内容 | 对发行人处以罚款50,000元。 |
处理人 | 北京市海淀区国家税务局稽查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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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7-09-30 |
标题 | 公司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关村海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京关中缉违字[2017]0001号)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海关行政处罚罚款幅度参照标准》 |
文件批号 | 京关中缉违字[2017]0001号 |
批复原因 | 认定2014年11月25日,2015年2月6日发行人在进口货物过程中存在成交方式申报不实违规行为,共计漏缴税款2.13万元 |
批复内容 | 对发行人处以罚款6,000元 |
处理人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关村海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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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7-01-23 |
标题 | 北京太极信息系统技术有限公司收到北京市海淀区国家税务局第一税务所《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海一国税简罚[2017]2202号)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
文件批号 | 海一国税简罚[2017]2202号 |
批复原因 | 认定太极信息丢失增值税普通发票10份。 |
批复内容 | 对太极信息处以罚款200元 |
处理人 | 北京市海淀区国家税务局第一税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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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7-01-17 |
标题 | 公司收到北京市海淀区国家税务局第一税务所《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海一国税罚[2017]17号)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
文件批号 | 海一国税罚[2017]17号 |
批复原因 | 认定发行人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3份 |
批复内容 | 对发行人处以罚款1,200元 |
处理人 | 北京市海淀区国家税务局第一税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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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6-12-13 |
标题 | 公司收到北京市海淀区国家税务局第一税务所作出《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简易)》(海一国税简罚[2016]106708号)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
文件批号 | 海一国税简罚[2016]106708号 |
批复原因 | 认定发行人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1份 |
批复内容 | 对发行人处以罚款400元 |
处理人 | 北京市海淀区国家税务局第一税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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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6-12-08 |
标题 | 北京慧点科技有限公司收到北京市海淀区国家税务局作出《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海国税罚[2016]100259号)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
文件批号 | 海国税罚[2016]100259号 |
批复原因 | 认定慧点科技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6份 |
批复内容 | 对慧点科技处以罚款2,400元 |
处理人 | 北京市海淀区国家税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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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6-11-14 |
标题 | 公司收到北京市海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京建法罚(海建)字[2016]第610186号) |
相关法规 |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 |
文件批号 | 京建法罚(海建)字[2016]第610186号 |
批复原因 | 认定发行人在施工过程中个别人未戴安全帽 |
批复内容 | 对发行人处以罚款1,000元 |
处理人 | 北京市海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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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6-04-28 |
标题 | 公司收到北京市海淀区国家税务局第一税务所作出《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简易)》(海一国简罚[2016]2378号)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
文件批号 | 海一国简罚[2016]2378号 |
批复原因 | 认定发行人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2份 |
批复内容 | 对发行人处以罚款800元 |
处理人 | 北京市海淀区国家税务局第一税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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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6-04-15 |
标题 | 北京太极信息系统技术有限公司收到北京市海淀区国家税务局第一税务所《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海一国税简罚[2016]1829号)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
文件批号 | 海一国税简罚[2016]1829号 |
批复原因 | 认定太极信息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2份 |
批复内容 | 对太极信息处以罚款800元 |
处理人 | 北京市海淀区国家税务局第一税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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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6-01-05 |
标题 | 太极股份: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的修订说明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重组问询函(需行政许可)[2015]第61号 |
批复原因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于2015年12月25日下发《关于对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中小板重组问询函(需行政许可)【2015】第61号),要求我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 |
批复内容 | 公司已根据深圳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中小板重组问询函(需行政许可)[2015]第61号)》,对预案进行了修订、补充和更新。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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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5-12-31 |
标题 | 太极股份: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重组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重组问询函(需行政许可)[2015]第61号 |
批复原因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于2015年12月25日下发《关于对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中小板重组问询函(需行政许可)【2015】第61号),要求我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 |
批复内容 | 我公司根据要求,对所涉及问题组织各相关中介机构核查、讨论,现就相关问题做以下回复说明。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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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3-05-22 |
标题 | 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更正补充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3]第111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2012年度报告》全文“第四节董事会报告二、主营业务分析2、收入”方面披露有问题。 |
批复内容 | 近日,公司接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3】第111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公司就问询函中所涉及的有关事宜进行了说明,并对公司2012年度报告中部分事项做了更正补充披露。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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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 公告日期:2011-07-13 |
标题 | 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王秀珍承诺半年内不买卖公司股票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证券法》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王秀珍2011年7月4日、2011年7月5日违规买卖公司股票 |
批复内容 | 1、自2011年7月12日至2012年1月12日,本人所持有的所有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含此次购买及以后派生出的权益性股票),不进行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所持有的股份。
2、本人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切实管理好自己名下的股票账户,并接受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的监督。若违反承诺减持股份的所得收入将全部上缴公司,并自愿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处分。 |
处理人 | 其他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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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 公告日期:2011-07-08 |
标题 | 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违规买卖本公司股票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证券法》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2011年7月5日,王秀珍又以均价20.56元/股,卖出公司股票333,953股,再次构成短线交易,违反了《证券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本次短线交易没有违规交易收益。 |
批复内容 | 公司董事会已经通过书面告知函的形式再次向王秀珍发出告示,进一步说明了有关买卖股票的规定,并要求王秀珍认真学习《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严格规范增、减持公司股票的行为,谨慎操作,切实管理好名下股票,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公司将进一步做好这方面的监督工作。
公司董事会同时向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了提醒告知,要求切实管理好自己名下的股票账户。 |
处理人 | 其他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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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 公告日期:2011-07-06 |
标题 | 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违规买卖本公司股票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证券法》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王秀珍近期违规买卖了公司股票。 |
批复内容 | 公司董事会将对该违规所获收益42元收归公司,王秀珍就此次违规买卖股票特向广大投资者表示致歉。董事会已向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持股5%以上股东予以通报,要求引以为戒。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对相关人员的教育和培训,要求其在交易操作中杜绝此类行为的再次发生。 |
处理人 | 其他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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