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3-03-03 |
标题 | 普利特化工受到上海市金山区消防救援支队行政处罚(沪金消行罚决字[2022]第0069号)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
文件批号 | 沪金消行罚决字[2022]第0069号 |
批复原因 | 消防水泵房内1号稳压泵经测试无法启动、喷淋主泵经放水测试无法启动 |
批复内容 | 罚款人民币4.00万元 |
处理人 | 上海市金山区消防救援支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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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3-03-03 |
标题 | 浙江普利特受到嘉兴市南湖区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南)应急管罚[2019]33号) |
相关法规 | 《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 |
文件批号 | (南)应急管罚[2019]33号 |
批复原因 | 未按法定要求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未配备2名专职安全管理员,施工用电未安装漏电保护器 |
批复内容 | (1)责令限期改正;(2)罚款人民币1万元 |
处理人 | 嘉兴市南湖区应急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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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22-06-15 |
标题 | 关于对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非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22]第8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下发的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2022年6月22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对外披露并报送我部。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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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 公告日期:2020-11-05 |
标题 | 普利特:关于收到上海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 |
文件批号 | 上海证监局[2020]164号 |
批复原因 | (一)2019年7月17日,你公司收到财政扶持资金1,437万元,并计入当期损益,相关利润超过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18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你公司直至2019年7月26日才通过临时报告予以披露。2019年11月6日,你公司收到专项扶持资金984.7万元,并计入当期损益,相关利润超过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18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你公司未通过临时报告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直至2020年3月21日才在2019年年度报告中予以披露。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二条第一款和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十八项的规定。
(二)你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普利特新材料有限公司为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2019年浙江省重点排污单位。你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2019年年度报告均未披露相关环境保护信息。你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普利特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浙江普利特新材料有限公司分别为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2020年上海市、浙江省重点排污单位。你公司于2020年7月31日披露的2020年半年度报告未披露相关环境保护信息,直至2020年9月19日才披露更新后的2020年半年度报告,对相关环境保护信息进行补充披露。 |
批复内容 |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第三项的规定,现对你公司予以警示。你公司应提高规范运作意识,切实最好信息披露工作。 |
处理人 | 上海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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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7-24 |
标题 | 启东金美受到启东市应急管理局的行政处罚(启应急罚[2020]第(34)号)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启应急罚[2020]第(34)号 |
批复原因 | 因其在污水处理区域边上进行动火作业,未按照安全管理规定要求实施升级管理 |
批复内容 | 决定对启东金美处以30,000元罚款。 |
处理人 | 启东市应急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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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3-26 |
标题 | 启东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向启东金美做出了启安监管罚告字[2018]第264号行政处罚告知书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启安监管罚告字[2018]第264号 |
批复原因 | 因其受限空间内的装置未张贴警示标志,二车间重氮化岗位操作工无证操作 |
批复内容 | 决定对启东金美处以22,500元罚款。 |
处理人 | 启东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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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3-26 |
标题 | 启东市应急管理局向启东金美做出了启应急罚[2019]238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启应急罚[2019]238号 |
批复原因 | 因其未将复产开车情况备案 |
批复内容 | 决定对启东金美处以30,000元罚款。 |
处理人 | 启东市应急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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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3-26 |
标题 | 启东市应急管理局向启东金美做出了(启)应急罚[2019]31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启)应急罚[2019]317号 |
批复原因 | 因其新上岗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时间不符合《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的要求 |
批复内容 | 决定对启东金美处以30,000元罚款 |
处理人 | 启东市应急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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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3-26 |
标题 | 南通市应急管理局向启东金美做出了(通)应急罚[2019]501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通)应急罚[2019]5012号 |
批复原因 | 因其未将危险化学品储存在专用仓库内,危险化学品的储存方法、储存数量不符合国家标准,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
批复内容 | 决定对启东金美处以115,000元罚款。 |
处理人 | 南通市应急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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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3-26 |
标题 | 南通市生态环境局向启东金美做出了通05环罚字[2019]36号南通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通05环罚字[2019]36号 |
批复原因 | 因其未按规定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
批复内容 | 决定对启东金美处以40,000元罚款。 |
处理人 | 南通市生态环境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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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3-26 |
标题 | 启东市公安消防大队向启东金美做出了启公(消)行罚决字[2018]015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启公(消)行罚决字[2018]0157号 |
批复原因 | 因其消火栓泵损坏、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 |
批复内容 | 决定对启东金美处以10,000元罚款 |
处理人 | 启东市公安消防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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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3-26 |
标题 | 启东市公安消防大队向启东金美做出了启公(消)行罚决字[2018]第016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启公(消)行罚决字[2018]第0164号 |
批复原因 | 因其高真空蒸馏釜夹套焊接处开裂,高温导热油泄漏遇空气引发火灾 |
批复内容 | 启东金美未按规定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决定向启东金美处以50,000元罚款。 |
处理人 | 启东市公安消防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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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20-03-18 |
标题 | 关于对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重组问询函[需行政许可][2020]第3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2020年3月24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对外披露并报送我部。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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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6-04-19 |
标题 | 普利特: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2015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6]第21号 |
批复原因 |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4月13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6】第21号)。 |
批复内容 | 针对问询函中提及的事项,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回复,现将回复具体内容公告。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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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5-10-08 |
标题 | 普利特: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2015年半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半年报问询函[2015]第46号 |
批复原因 |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9月21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半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半年报问询函【2015】第46号)。 |
批复内容 | 针对问询函中提及的事项,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回复,现将回复具体内容公告。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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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5-01-14 |
标题 |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的修订说明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问询函[2015]第11号 |
批复原因 |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月7日公告了《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以下简称“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以及《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等相关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的文件进行了事后审查,并出具了《关于对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文件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5】第11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公司及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独立财务顾问等中介机构根据问询函对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及其摘要等相关文件进行了相应的补充和完善。公司现结合问询函的相关内容就修订情况逐一进行说明并予以公告。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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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0-07-23 |
标题 |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报告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公司法》、《证券法》、《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指引》 |
文件批号 | 沪证监公司字[2010]152号 |
批复原因 | 1、内幕信息知情人报备制度内容有待完善
2、内审专职人员不足三名 |
批复内容 | 通过深入开展本次公司治理专项活动,公司在监管部门的帮助和指导下,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要求,对公司治理各个环节进行了全面细致的自查,逐一对公司治理过程中的不足之处作了相应的整改;对上海证监局现场检查后提出的关注事项进行了彻底检查、解决落实。本次公司治理专项活动使得公司的规章制度和法人治理得到了进一步补充和完善,提高了公司管理层的公司治理水平和规范运作能力,深化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勤勉尽责、规范运作、维护广大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意识。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相关法规的建设是一项长期的、持续改进的系统工程。没有一蹴而就,也不会一劳永逸,需要全公司上下长期的不懈的努力和坚持。为此公司将充分依靠股东大会的决策能力、提高董事会的执行能力、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强化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同时公司管理层要加强学习,特别是对新出台的完善公司治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学习,形成自觉遵守和落实执行的意识。今后,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监局、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要求,持续深入地开展公司治理工作,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
处理人 | 上海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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