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莱生活

- 002293

-

-  -

-
昨收盘:- 今开盘:- 最高价:- 最低价:-
市值:-亿元 流通:- 成交:-手 换手:-
公告日期:
警示  公告日期:2024-03-07
标题江苏证监局关于对罗莱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薛霞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江苏证监局[2024]33号
批复原因经查,罗莱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罗莱生活或公司)存在下列信息披露违规行为:一是罗莱生活于2023年10月26日披露“收到时任董事赵丙贤的书面辞职报告,赵丙贤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董事职务”。赵丙贤在2023年10月26日前并未签署辞职报告,公司所披露上述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二是公司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第五次(临时)、第六次(临时)会议参会人数及表决情况的信息披露与实际情况不符。三是时任董事赵丙贤前期被采取留置措施,无法履行董事职责,属于应当及时披露的重大事件,公司在知悉该事项后未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批复内容我局决定对你们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处理人江苏证监局
警示  公告日期:2024-03-02
标题罗莱生活:关于收到江苏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江苏证监局[2024]33号
批复原因罗莱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薛霞:经查,罗莱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罗莱生活或公司)存在下列信息披露违规行为:一是罗莱生活于2023年10月26日披露“收到时任董事赵丙贤的书面辞职报告,赵丙贤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董事职务”。赵丙贤在2023年10月26日前并未签署辞职报告,公司所披露上述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二是公司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第五次(临时)、第六次(临时)会议参会人数及表决情况的信息披露与实际情况不符。三是时任董事赵丙贤前期被采取留置措施,无法履行董事职责,属于应当及时披露的重大事件,公司在知悉该事项后未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批复内容我局决定对你们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处理人江苏证监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4-03-01
标题关于对罗莱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薛霞的监管函
相关法规《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
文件批号公司部监管函[2024]第37号
批复原因一是你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披露“收到时任董事赵丙贤的书面辞职报告,赵丙贤因个人原因辞去董事职务”。赵丙贤在2023年10月26日前并未签署辞职报告,你公司披露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二是你公司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第五次(临时)、第六次(临时)会议参会人数及表决情况的信息披露与实际情况不符。三是你公司时任董事赵丙贤前期被采取留置措施,无法履行董事职责,属于应当及时披露的重大事件,你公司在知悉该事项后未按规定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批复内容本所希望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吸取教训,并提醒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7-06-20
标题罗莱生活: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函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问询函[2017]第303号
批复原因2017年6月12日,罗莱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罗莱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7】第303号)。
批复内容针对问询函中的相关问题,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做出书面回复,现将回复的具体内容公告。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7-05-10
标题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4号)
相关法规《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文件批号福建监管局[2017]4号
批复原因2013年12月,“招商证券—招商银行—招商汇智之喜马拉雅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招商汇智之喜马拉雅计划”)成立,该计划系以非公开方式向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的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为招商证券,托管人为招商银行,研究顾问为北京喜马拉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其间,吴刚为北京喜马拉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总经理、投资总监,负责投资决策以及具体下单操作,知悉相关交易信息。 2015年1月21日至10月23日,吴刚操作开立于华融证券深圳金田路证券营业部的“谭某”证券账户,先于(1-5个交易日)、同期或稍晚于(1-2个交易日)“招商汇智之喜马拉雅计划”买入东阿阿胶等16支股票(具体内容见下表),获利948.02万元。上述交易资金来源于“谭某”,吴刚按约定提取业绩报酬。
批复内容吴刚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国证监会《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令第105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五)项的规定,构成第三十八条所述情形。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照《暂行办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 责令吴刚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罚款。
处理人福建证监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6-08-15
标题罗莱生活: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函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关注函[2016]第137号
批复原因2016年8月11日,罗莱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罗莱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16】第137号)。
批复内容针对关注函中提及的事项,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做出书面回复,现将回复的具体内容公告。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5-11-02
标题罗莱生活: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关注函[2015]第502号
批复原因2015年11月2日收到深交所《关于对罗莱家纺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15】第502号)。
批复内容公司一直以来严格遵守《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2号:上市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投资》的规定,建立了有效的防范利益输送与利益冲突机制,健全信息隔离机制,防范内幕交易、市场操纵、虚假陈述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现在及未来在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投资的过程中及时披露信息和项目进展情况。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15-07-23
标题罗莱家纺: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问询函[2015]第211号
批复原因近日,罗莱家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罗莱家纺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 【2015】第211号)问询函,要求公司对相关事项进行回复。
批复内容针对问询函中提及的事项,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做出书面回复并予以公告。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5-05-27
标题罗莱生活: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关注函[2015]第205号
批复原因2015年5月27日收到深交所《关于对罗莱家纺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15】第205号)。
批复内容公司董事会及时与实际控制人薛伟成先生及其关联方上海罗莱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伟佳国际企业有限公司进行了充分沟通,并对公司的经营情况进行了详细了解,向深交所提交了《回函》,具体内容予以公告。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5-04-27
标题罗莱生活: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相关法规《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文件批号中小板关注函[2015]第136号
批复原因2015年4月27日收到深交所《关于对罗莱家纺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15】第136号)。
批复内容公司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和分析,向深交所提交了《回函》,具体内容予以公告。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0-12-31
标题罗莱家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整改报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苏证监函[2010]321号
批复原因(一)公司治理和三会运作方面 (二)内部控制 (三)独立性 (四)其他 1、公司部分房产尚未取得相关权证,公司应对所持资产保持充分完整的权利。 2、公司投资者关系的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
批复内容通过本次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开展和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的现场检查,公司深刻认识到在公司治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随着各项整改措施的落实,公司规范运作程度得到了进一步提高。公司将以本次活动为契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加强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培训,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和信息披露工作,建立公司规范治理的长效机制,强化规范化运作的意识和风险控制意识,切实提高公司质量,保持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权益。
处理人江苏证监局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