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记录 公告日期:2019-03-14 |
公司名称 |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
相关法规 | |
处分类型 | 处罚决定 |
违规行为 | 回转窑窑尾梯子口一配电箱无警示标识接线盒无盖的行为 |
批复内容 | 罚款1万元 |
处理人 | 承德市双滦区应急管理局 |
|
违规记录 公告日期:2019-02-14 |
公司名称 |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
相关法规 | |
处分类型 | 处罚决定 |
违规行为 | 搅拌机防护网未牢固 |
批复内容 | 罚款2万元 |
处理人 | 河北省应急管理厅 |
|
违规记录 公告日期:2018-09-18 |
公司名称 |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
相关法规 | |
处分类型 | 整改通知 |
违规行为 | 1、邯宝钢铁厂2号高炉中控室、喷煤车间控制室煤气报警无声光报警;2、2号高炉中控室一氧化碳报警器数量配备不足;3、2号高炉热风炉助燃风管道缺少空气泄爆膜;4、喷煤控制室便携式煤气报警器不防爆 |
批复内容 | 责令整改 |
处理人 | 邯郸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
违规记录 公告日期:2018-09-11 |
公司名称 |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
相关法规 | |
处分类型 | 处罚决定 |
违规行为 | 未实施由专人负责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 |
批复内容 | 给予警告,处人民币5万罚款 |
处理人 | 乐亭县安监局 |
|
违规记录 公告日期:2018-06-28 |
公司名称 |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
相关法规 | |
处分类型 | 处罚决定 |
违规行为 | 未采取集中收集处理等措施,造成粉尘和气态污染物排放 |
批复内容 | 罚款2万元 |
处理人 | 承德市环境保护局高新区分局 |
|
违规记录 公告日期:2018-05-10 |
公司名称 |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
处分类型 | 处罚决定 |
违规行为 | 因发现该公司存在以下违法行为“1、1号高炉渣沟封闭不严,烟气直排;2、焦化厂螺旋卸煤区未封闭,无粉尘收集处理设施,翻车房卸煤时无防止扬尘措施。”认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 |
批复内容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第一百零八条第五项的规定作出冀环罚[2018]62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处罚款壹佰贰拾万元整。 |
处理人 |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
|
违规记录 公告日期:2018-04-04 |
公司名称 |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
相关法规 | |
处分类型 | 处罚决定 |
违规行为 | 涉嫌未采取有效的密闭或抑尘措施,造成烟尘外溢 |
批复内容 | 立即停止违法行为,罚款5万元 |
处理人 | 唐山市环保局 |
|
违规记录 公告日期:2018-02-15 |
公司名称 |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
相关法规 | |
处分类型 | 处罚决定 |
违规行为 | 物料堆场小部分物料未苫盖,地面未硬化处理,有积尘 |
批复内容 | 罚款1.35万元 |
处理人 | 唐山市环境保护局 |
|
违规记录 公告日期:2018-02-01 |
公司名称 |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
相关法规 |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
处分类型 | 整改通知 |
违规行为 | 邯钢集团邯宝钢铁有限公司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4座7米42孔顶装焦炉、2台360平方米烧结机、2座3200立方米高炉、2座260吨转炉、1套2180酸洗-轧机联合机组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建设项目即投入生产使用。该行为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 |
批复内容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河北省环境保护厅责令邯钢集团邯宝钢铁有限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
处理人 |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
|
违规记录 公告日期:2018-01-11 |
公司名称 |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
相关法规 | |
处分类型 | 处罚决定 |
违规行为 | 公司未安装、使用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 |
批复内容 | 罚款2万元 |
处理人 | 唐山市环境保护局 |
|
违规记录 公告日期:2018-01-03 |
公司名称 |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
处分类型 | 处罚决定 |
违规行为 | (1)厂区东南空地露天堆存500只废机油桶,未采取防渗漏措施;(2)未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七条第一款“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固体废物”、第五十二条“对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以及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的规定。 |
批复内容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五条第十一项“未采取相应防范措施,造成危险废物扬散、流失、渗漏或者造成其他环境污染的”、第七十五条第一项“不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的”的规定,唐山中厚板材有限公司被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处以罚款贰拾万元整。 |
处理人 |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
|
违规记录 公告日期:2017-12-28 |
公司名称 |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
相关法规 | |
处分类型 | 处罚决定 |
违规行为 | 焦化厂2#干熄焦塔装入装置,对125号孔吸焦时,未采取集中收集处理措施,造成大量黑色烟粉尘向大气排放 |
批复内容 | 罚款10万元 |
处理人 | 复兴区环境保护局 |
|
违规记录 公告日期:2017-11-24 |
公司名称 |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
相关法规 | |
处分类型 | 处罚决定 |
违规行为 | 涉嫌料场未完全苫盖 |
批复内容 | 立即改正违法行为,罚款2万元 |
处理人 | 乐亭县环保局 |
|
违规记录 公告日期:2017-11-15 |
公司名称 |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
相关法规 | |
处分类型 | 处罚决定 |
违规行为 | 涉嫌未采取相应防范措施,造成危险废物流失 |
批复内容 | 立即改正违法行为,罚款3.5万 |
处理人 | 乐亭县环保局 |
|
违规记录 公告日期:2017-10-13 |
公司名称 |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
相关法规 | |
处分类型 | 处罚决定 |
违规行为 | 特种作业人员(焊工和涛)未按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 |
批复内容 | 罚款1万元 |
处理人 | 邯郸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
违规记录 公告日期:2017-09-25 |
公司名称 |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
相关法规 | |
处分类型 | 处罚决定 |
违规行为 | 1、一期喷煤煤粉仓内氧含量监测装置失效;2、铸铁机操作室窗户未按规程要求使用耐热玻璃;3、烧结单元高压配电室未按规范要求使用防火门;4、1#、2#TRT入口煤气管道蝶阀外人孔上氮气吹扫管的阀门未按规程要求使用旋塞或闸阀 |
批复内容 | 1.警告,并处以人民币罚款2万;2.警告,并处以人民币罚款2万;3.警告,并处以人民币罚款2万;4.警告,并处以人民币罚款2万 |
处理人 |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
违规记录 公告日期:2017-08-17 |
公司名称 |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
相关法规 | |
处分类型 | 处罚决定 |
违规行为 | 涉嫌原料厂部分物流未苫盖 |
批复内容 | 立即整改,罚款10万元 |
处理人 | 乐亭县环保局 |
|
违规记录 公告日期:2017-05-25 |
公司名称 |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
相关法规 | |
处分类型 | 处罚决定 |
违规行为 | 涉嫌挡风抑尘网部分损坏,烧结机上料粉尘收集措施不到位 |
批复内容 | 责令整改到位,罚款7万元 |
处理人 | 乐亭县环保局 |
|
违规记录 公告日期:2017-05-25 |
公司名称 |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
相关法规 | |
处分类型 | 处罚决定 |
违规行为 | 纳税人未按期到税务机关备案 |
批复内容 | 罚款300元 |
处理人 | 国家税务总局承德市双滦区税务局 |
|
违规记录 公告日期:2017-05-19 |
公司名称 |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
相关法规 | |
处分类型 | 处罚决定 |
违规行为 | 违反税收管理 |
批复内容 | 罚款1300元 |
处理人 | 国家税务总局承德市双滦区税务局 |
|
违规记录 公告日期:2017-04-05 |
公司名称 |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
相关法规 | |
处分类型 | 处罚决定 |
违规行为 | 焦化厂101#炭化室炉门损坏造成冒出黄烟无组织排放,向发起排放废气 |
批复内容 | 罚款5万元 |
处理人 | 邯郸市环境保护局 |
|
违规记录 公告日期:2017-03-02 |
公司名称 |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
相关法规 | |
处分类型 | 处罚决定 |
违规行为 | 涉嫌料场苫盖不完全 |
批复内容 | 罚款5万元 |
处理人 | 乐亭县环保局 |
|
违规记录 公告日期:2016-12-30 |
公司名称 |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
相关法规 | |
处分类型 | 处罚决定 |
违规行为 | 因严重违纪问题。 |
批复内容 | 经河北省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河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王洪仁开除党籍处分;经省监察厅研究,决定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
处理人 | 河北省纪委 |
|
违规记录 公告日期:2016-12-13 |
公司名称 |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
相关法规 | 《职业病防治法》 |
处分类型 | 处罚决定 |
违规行为 | 违反《职业病防治法》第二十五第第一款“对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用人单位应当设置报警装置,配置现场急救用品、冲洗设备、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之规定。 |
批复内容 | 作出(冀承)安监管罚【2016】职卫00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人民币伍万元。 |
处理人 | 承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
违规记录 公告日期:2016-11-15 |
公司名称 |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
相关法规 | |
处分类型 | 处罚决定 |
违规行为 | 涉嫌烧结机排气筒烟尘超标排放 |
批复内容 | 立即整改,罚款15万元 |
处理人 | 乐亭县环保局 |
|
违规记录 公告日期:2016-11-09 |
公司名称 |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
相关法规 | |
处分类型 | 处罚决定 |
违规行为 | 能源中心沁河前进大桥下东南角废水排污口氨氮浓度超过国家排放标准 |
批复内容 | 罚款10.59万元 |
处理人 | 邯郸市环境保护局 |
|
违规记录 公告日期:2016-10-25 |
公司名称 |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
相关法规 | |
处分类型 | 处罚决定 |
违规行为 | 竖炉料场苫盖不完全,造成扬尘污染 |
批复内容 | 立即整改,罚款5万元 |
处理人 | 乐亭县环保局 |
|
违规记录 公告日期:2016-09-30 |
公司名称 |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
相关法规 | |
处分类型 | 立案调查 |
违规行为 | 本公司董事王洪仁涉嫌严重违纪。 |
批复内容 | 目前正在接受组织调查。 |
处理人 | |
|
违规记录 公告日期:2016-09-05 |
公司名称 |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
相关法规 | |
处分类型 | 处罚决定 |
违规行为 | 现场核查2#原料场(48.08×104m2);1#42孔7米焦炉;2#42孔7米焦炉;3#42孔7米焦炉;4#42孔7米焦炉;1#360m2烧结机;2#360m2烧结机;1#3200m3高炉;2#3200m3高炉;1#260吨转炉;2#260吨转炉;260吨脱磷炉;1#230×2150mm双流板坯连铸机;2#230×2150mm双流板坯连铸机;2180mm冷连轧机组;2250mm常规热连轧机组;2080mm连续退火机组;2030mm热镀锌机组;1650mm热镀锌机组;1450mm高强度连续退火机组共20项违规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合格,已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
批复内容 | 停止违法行为,罚款96万元 |
处理人 | 邯郸市环境保护局 |
|
违规记录 公告日期:2016-08-03 |
公司名称 |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
相关法规 | |
处分类型 | 处罚决定 |
违规行为 | 涉嫌建设项目未批先建 |
批复内容 | 立即补办环保手续,罚款14万元 |
处理人 | 乐亭县环保局 |
|
违规记录 公告日期:2016-01-13 |
公司名称 |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
相关法规 |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
处分类型 | 处罚决定 |
违规行为 |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分公司在实施高炉易地改造工程过程中未经审批,开工建设1座1580m3的高炉;2016年1月13日,乐亭县环保局向唐山中厚板材有限公司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
批复内容 | 对唐山中厚板材有限公司罚款捌万伍仟元。 |
处理人 | 乐亭县环保局 |
|
违规记录 公告日期:2015-12-14 |
公司名称 |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正确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指导意见》、《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 |
处分类型 | 处罚决定 |
违规行为 | 经查唐山唐钢气体有限公司自2015年1月起在位于路北区东新村园区北路北侧的经营场所开设加气站擅自对外从事天然气对外经营活动。 |
批复内容 | 取缔其无照经营行为,并对唐山唐钢气体有限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428,101.06元;2、处罚款300,000元。罚没合计728,101.06元,上缴财政。 |
处理人 | 唐山市路北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
|
违规记录 公告日期:2013-06-28 |
公司名称 |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
相关法规 | |
处分类型 | 监管关注 |
违规行为 | 2013年6月28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发出的《关于对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13)第170号】,内容如下:
“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6月28日媒体报道你公司控股股东河北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将整合其下属国际控股公司掌控的海外贸易、矿产投资项目并适时启动在港上市。经查,你公司控股股东2010年公开发行时承诺拟将其持有的铁矿石业务资产通过合法程序,以公平合理的市场价格注入上市公司,但你公司2012年年报披露控股股东尚未完成其前述承诺事项。
我部对此表示关注。请你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就此次媒体报道的控股股东拟进行的矿产投资项目海外上市计划是否导致控股股东违背其前述承诺事项提交书面说明,并于2013年7月2日前答复我部。同时,提醒你公司及全体董事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规及《上市规则》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批复内容 | 针对《关于对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的内容,公司的回复如下:
河北钢铁集团按照河北省委的要求,于今年5月份组织开展了“解放思想、改革开放、创新驱动、科学发展”大讨论活动。活动期间,集团有关部门就搭建海外融资平台的意义和可行性进行了初步研讨,但截至目前尚未形成任何具体方案。
此外,集团将继续积极履行之前做出的“向上市公司逐步注入成熟的铁矿石业务资产、直至铁矿石业务资产全部进入河北钢铁”的承诺。”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 |
|
违规记录 公告日期:2010-08-27 |
公司名称 |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
相关法规 | 《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
处分类型 | 整改通知 |
违规行为 | 一、规范运作方面的问题
二、独立性方面的问题
三、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四、财务方面的问题
五、信息披露方面的问题 |
批复内容 | 公司对本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和相关负责人对《决定书》进行了认真分析研究,对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针对《决定书》中的相关问题逐条进行了检查和讨论,并制定了相应的整改措施。 |
处理人 | 河北证监局 |
|
违规记录 公告日期:2010-08-07 |
公司名称 |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
相关法规 | |
处分类型 | 整改通知 |
违规行为 | 一、规范运作
二、独立性
三、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四、财务
五、信息披露
|
批复内容 | 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决定书》所提出的上述问题,将在30 日内针对这些问题作出详细说明,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并向河北证监局提交整改报告,整改报告经河北证监局审阅无异议后,公司将及时予以披露。 |
处理人 | 河北证监局 |
|
违规记录 公告日期:2008-06-04 |
公司名称 |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
相关法规 | 《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
处分类型 | 整改通知 |
违规行为 | 在公司治理方面、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与控股股东“五分开”方面、信息披露方面、募集资金方面存在问题; |
批复内容 | 中国证监会河北监管局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促进了公司的规范运作和长远发展。公司将以本次检查为契机,在中国证监会河北监管局的监督和指导下,全面规范公司行为,进一步加强公司治理结构建设和规范运作;认真学习,真实、准确、完整地做好信息披露;根据监管部门的新政策、新要求,及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将通过不断改进各方面工作,全面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
处理人 | 河北证监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