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讯 公告日期:2024-05-22 |
标题 | 关于对西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报的问询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4]第245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关于2023年年报的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4年6月5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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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23-06-12 |
标题 | 关于对西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
相关法规 |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现场检查规则》 |
文件批号 | 山东证监局[2023]31号 |
批复原因 | 我局现场检查发现,你公司内部控制活动中,供应商选择程序未按照你公司《内部控制管理手册》有效执行,你公
司未如实披露相关情况。
1.供应商评价程序中,出现在合格
供应商名录中的部分供应商未进行评价,合格供应商名录编制时间滞后。
2.《供应商评价表》的部分评分指标分值与其细项分值不一致,评分结果不准确。
3.《合格供应商目录》的信息不准确。
4.未按规定详细登记供应商情况。
5.在《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2021-031)中称“我公司按照《公司内部控制管理手册》的相关规定和审批流程,对供应商、交易金额及可行性进行了有效评估…(3)采购部内勤根据《供应商评价表》初步筛选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分析各供应商优劣,将达到要求的供应商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录》”,与实际情况不符。 |
批复内容 | 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 |
处理人 | 山东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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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 公告日期:2023-06-12 |
标题 | 关于对西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王辉等三人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
相关法规 |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文件批号 | 山东证监局[2023]32号 |
批复原因 | 1.供应商评价程序中,出现在合格供应商名录中的部分供应商未进行评价,合格供应商名录编制时间滞后。2.《供应商评价表》的部分评分指标分值与其细项分值不一致,评分结果不准确。3.《合格供应商目录》的信息不准确。4.未按规定详细登记供应商情况。5.在《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2021-031)中称“我公司按照《公司内部控制管理手册》的相关规定和审批流程,对供应商、交易金额及可行性进行了有效评估……(3)采购部内勤根据《供应商评价表》初步筛选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分析各供应商优劣,将达到要求的供应商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录》”,与实际情况不符。 |
批复内容 | 我局决定对你们采取出具警示函的措施,并将上述情况记入诚信档案。 |
处理人 | 山东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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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23-06-05 |
标题 | 关于对西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报的问询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3]第273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下发的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3年6月19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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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2-07-04 |
标题 | 关于对西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公司部关注函[2022]第298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下发的关注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严格遵守相关规定,认真回应投资者诉求,确保咨询电话畅通,及时回答“互动易”咨询问题,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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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22-05-18 |
标题 | 关于对西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报的问询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2]第334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下发的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2年5月31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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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21-12-21 |
标题 | 西王食品:关于2021年三季报问询函的回复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公司部三季报问询函[2021]第16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公司现就相关问询事项进行回复并予以公告。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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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1-12-20 |
标题 | 关于对西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公司部关注函[2021]第460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下发的关注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作出说明,在2021年12月23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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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21-05-28 |
标题 | 关于对西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报的问询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1]第222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下发的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1年6月4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核查意见等报送我部,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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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20-10-13 |
标题 | 关于对西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的半年报问询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公司部半年报问询函[2020]第31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下发的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并在2020年10月19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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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7-06-05 |
标题 | 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徐留胜)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文件批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69号 |
批复原因 | 经查明,徐留胜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徐留胜控制并使用本人账户,利用资金优势采用连续交易、大额封涨停等手法操纵“天瑞仪器”等33只股票
二、徐留胜控制并使用本人账户,利用资金优势采用连续交易、拉抬股价等手法操纵“四维图新”等4只股票 |
批复内容 |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四)项关于禁止操纵证券市场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二百零三条所述的操纵证券市场行为。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二百零三条的规定,我会决定:没收徐留胜违法所得37,017,025.78元,并处以74,034,051.56元的罚款。 |
处理人 | 中国证监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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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4-01-02 |
标题 | 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程立中、陈筱萍)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文件批号 | 中国证监会[2014]2号 |
批复原因 | 当事人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内幕信息的形成与公开
二、涉案交易情况
(一)程立中操作“张某”账户交易金德发展股票
(二)陈筱萍操作“江某英”账户交易金德发展股票
三、程立中、陈筱萍知悉内幕信息情况
杨某清的询问笔录显示,金德发展2008年3月至2009年8月期间的重组,程立中都知道,其将每次重组的情况告诉陈筱萍,程立中有时候直接问杨某清,有时通过陈筱萍打听。2008年5至8月,SK公司同意重组方案,2008年9月,SK公司又提出要求控制上市公司管理且不放弃优先购买权(重组工作的实质性障碍),2008年11月3日金德发展公告重组事项停牌后,其一直与SK公司沟通谈判,希望对方放弃优先购买权,推进重组工作,2009年3月,杨某清明确清楚SK公司已不会同意重组方案,将这些情况告知了陈筱萍、程立中。
程立中的询问笔录显示,其清楚杨某清一直在争取SK公司能够同意注入资产,但SK公司的意见不明确,其想赌一把重组成功,所以买入公司股票。2009年3月17日,他参加了在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启元所)召开的协调会,会议内容为SK公司可能不同意金德发展的重组方案,要做好重组失败的准备。
陈筱萍的询问笔录显示,2008年以来公司的重大重组事项其基本都参与了。启元所律师谢某提供的工作底稿显示,2009年3月17日晚上9点在该所召开会议,讨论SK公司不配合出具公司董事会决议等问题,杨某清、陈筱萍、程立中参会。
以上事实,有公司情况说明、相关公告、涉案账户交易记录以及涉案人员询问笔录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
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构成了《证券法》第二百零二条所述违法行为。 |
批复内容 |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二百零二条的规定,我会决定:
一、没收程立中违法所得138,140.61元,并处以138,140.61元罚款;
二、没收陈筱萍违法所得213,758.92元,并处以213,758.92元罚款。
当事人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没款汇交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总行营业部,账号:7111010189800000162,由该行直接上缴国库),并将注有当事人名称的付款凭证复印件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稽查局备案。当事人如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3个月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处理人 | 中国证监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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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批评 公告日期:2013-03-07 |
标题 | 关于对西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处分的决定 |
相关法规 | 《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2011年下半年至2012年6月期间,公司为控股股东西王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多笔资金用于资金周转,西王集团占用资金日最高发生额达4500万元,日均资金占用额达4000万元,公司未对此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 |
批复内容 |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依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修订)》第17.2条、第17.3条的规定,经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
一、对公司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二、对公司控股股东西王集团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三、对公司董事长王棣、总经理王红雨、时任财务总监王萍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对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上述违规行为及本所给予的处分,本所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并抄报有关部门。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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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2-07-31 |
标题 | 西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文件批号 | 鲁证监函[2012]91号 |
批复原因 | 2012年7月31日,中国证监会山东监管局根据现场检查情况,向公司下发了鲁证监函[2012]91号《关于对西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有关事项的监管意见函》,函中指出:
1、与关联方及其他第三方资金往来方面存在的问题
2、信息披露方面存在的问题
3、“三会”运作方面存在的问题
4、内控控制制度方面存在的问题
5、会计核算方面问题 |
批复内容 | 公司对主要内容及公司整改情况进行了披露。 |
处理人 | 山东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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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调查 公告日期:2009-11-18 |
标题 | 湖南金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黄公逮字[2009]第00015号 |
批复原因 |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杨文清先生涉嫌合同诈骗罪。 |
批复内容 | 于2009年10月27日被黄石市公安局执行逮捕(黄公逮字[2009]第00015号),目前案件正在侦查中,公司将继续关注案情的进展并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
处理人 | 黄石市公安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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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8-07-29 |
标题 | 湖南金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完成情况说明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一、公司治理存在问题
二、加强发挥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的作用
三、内部控制体系需要进一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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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复内容 | 公司治理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公司一方面通过自身的自查自纠,梳理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内部控制体系,不断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另一方面在湖南证监局、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指导下,学习和借鉴好的方式方法,完善公司治理各项有关工作。在此基础上,公司认真做好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不断提高公司治理和经营管理水平,不断提高诚信度和透明度,不断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和持续发展能力。 |
处理人 | 湖南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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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7-09-28 |
标题 | 湖南金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加强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整改报告 |
相关法规 | 《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清欠工作的通知》、《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
文件批号 | 湘证监公司字[2006]59号 |
批复原因 | 1、公司治理运作制度有待完善。
2、公司监事会的监督检查职能作用需加强。
3、部分制度落实不到位。
4、公司董事长存在双重任职问题。
5、对外担保欠规范。
6、公司办公场所租赁关联交易协议到期未续签。 |
批复内容 | 公司高度重视中国证监会湖南监管局对本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现场检查情况,根据投资者和社会公众的评议、特别是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现场检查的结果,公司董事会经认真研究,提出整改措施,并按要求进行了整改. |
处理人 | 湖南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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