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6-03-25 |
| 标题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6〕3号(鲁世君) |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五十条、第五十三条第一款;《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七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14号)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一款 |
| 文件批号 | 湖南证监局[2026]3号 |
| 批复原因 | 因鲁世君内幕交易万向钱潮股份公司股票违规 |
| 批复内容 | 对鲁世君内幕交易万向钱潮股票行为,没收违法所得4,493,192.69元,并处以13,479,578.07元罚款、对鲁世君建议他人买卖股票的行为,处以500,000元罚款。 |
| 处理人 | 湖南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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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6-03-25 |
| 标题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6〕1号(金观木) |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五十条、第五十三条第一款;《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七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一款 |
| 文件批号 | 湖南证监局[2026]1号 |
| 批复原因 | 因内幕交易万向钱潮股份公司股票违规 |
| 批复内容 | 对金观木处以150万元罚款。 |
| 处理人 | 湖南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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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6-03-25 |
| 标题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6〕2号(傅国伟) |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五十条、第五十三条第一款;《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七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一款 |
| 文件批号 | 湖南证监局[2026]2号 |
| 批复原因 | 因内幕交易万向钱潮股份公司股票违规 |
| 批复内容 | 对傅国伟没收违法所得87,413.57元,并处以500,000元罚款。 |
| 处理人 | 湖南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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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报批评 公告日期:2025-09-12 |
| 标题 | 关于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尉建清、骆圆圆、吴珊珊、刘江杰、陈蔡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
| 相关法规 | 《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1.4条、第12.1.2条、第12.1.4条、第12.3.3条;《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1.4条;《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13.2.3条;《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12.4条 |
| 文件批号 | 深证上[2025]985号 |
| 批复原因 | 因在传化智联、万向钱潮、东杰智能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业务中存在多项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的情况违规。 |
| 批复内容 | 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对尉建清、骆圆圆、吴珊珊、刘江杰、陈蔡建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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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示 公告日期:2025-02-14 |
| 标题 | 关于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
| 相关法规 | 《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五条 |
| 文件批号 | |
| 批复原因 | 经查,你所在内部治理、质量控制体系、独立性管理、项目执业质量方面存在违规问题。 |
| 批复内容 | 我局决定对你所及上述人员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
| 处理人 | 浙江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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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5-23 |
| 标题 | 通达实业收到十堰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行政处罚 |
| 相关法规 | |
| 文件批号 | |
| 批复原因 | 经涉税情况检查,因存在少申报缴税情况 |
| 批复内容 | 对通达实业处以罚款27,712.36元。 |
| 处理人 | 十堰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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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5-23 |
| 标题 | 合肥零部件收到合肥市长丰县地方税务局稽查局行政处罚 |
| 相关法规 | |
| 文件批号 | |
| 批复原因 | 2013-2015年度涉税情况检查,因存在少缴税款的情况 |
| 批复内容 | 对合肥零部件处以罚款2,634.81元。 |
| 处理人 | 合肥市长丰县地方税务局稽查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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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5-23 |
| 标题 | 湖北精密件收到石首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 |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湖北省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 |
| 文件批号 | |
| 批复原因 | 因未经批准闲置污染处理设施 |
| 批复内容 | 对湖北精密件处以应缴纳排污费数额的一倍罚款7.09万元。 |
| 处理人 | 石首市环境保护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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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5-23 |
| 标题 | 芜湖分公司受到芜湖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行政处罚 |
| 相关法规 | |
| 文件批号 | |
| 批复原因 | 2013-2015年度涉税情况检查,存在少缴税款的情况 |
| 批复内容 | 对芜湖分公司处以罚款12,026.89元。 |
| 处理人 | 芜湖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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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5-23 |
| 标题 | 重庆部件受到重庆市地方税务局行政处罚 |
| 相关法规 | |
| 文件批号 | |
| 批复原因 | 2013-2015年度涉税情况检查,存在少缴税款 |
| 批复内容 | 对重庆部件因少缴营业税266.88元、城市维护建设税21.14元、印花税317.4元处以百分之五十罚款302.72元。 |
| 处理人 |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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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5-23 |
| 标题 | 重庆部件受到重庆市国家税务局第二稽查局行政处罚 |
| 相关法规 | |
| 文件批号 | |
| 批复原因 | 2013-2015年度涉税情况检查,取得虚假发票用于税前扣除 |
| 批复内容 | 对重庆部件处以罚款5万元。 |
| 处理人 |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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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5-23 |
| 标题 | 武汉制动器受到武汉市地方税务局行政处罚 |
| 相关法规 | |
| 文件批号 | |
| 批复原因 | 2013-2015年度涉税情况检查,存在少缴税款 |
| 批复内容 | 对武汉制动器处以罚款42,532.31元。 |
| 处理人 | 武汉市地方税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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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5-23 |
| 标题 | 钱潮供应链受到杭州市萧山地方税务局行政处罚 |
| 相关法规 | |
| 文件批号 | |
| 批复原因 | 2013-2015年度涉税情况检查,存在少缴税款 |
| 批复内容 | 对钱潮供应链处以罚款12,481.54元。 |
| 处理人 | 杭州市萧山地方税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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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5-23 |
| 标题 | 钱潮上海收到上海市浦东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 |
| 相关法规 | 《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2010年修订,现行有效)》 |
| 文件批号 | |
| 批复原因 | 因向排水设施排放的污水水质超标 |
| 批复内容 | 对钱潮上海处以罚款1,000元。 |
| 处理人 | 上海市浦东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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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5-23 |
| 标题 | 湖北精密件收到石首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2 |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湖北省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 |
| 文件批号 | |
| 批复原因 | 排放污水水质超标 |
| 批复内容 | 对湖北精密件处以应缴纳排污费数额2倍罚款14万元。 |
| 处理人 | 石首市环境保护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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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5-23 |
| 标题 | 江苏森威收到盐城市公安消防支队行政处罚 |
| 相关法规 | |
| 文件批号 | |
| 批复原因 | 因厂区储存危险品未申报消防设计审核手续 |
| 批复内容 | 对江苏森威处以罚款30,000元。 |
| 处理人 | 盐城市公安消防支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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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5-23 |
| 标题 | 江苏森威收到盐城市大丰区公安局行政处罚 |
| 相关法规 | |
| 文件批号 | |
| 批复原因 | 因储存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专用仓库未按国家规定设置技术防范措施 |
| 批复内容 | 对江苏森威处以罚款1,000元。 |
| 处理人 | 盐城市大丰区公安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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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5-23 |
| 标题 | 柳州工厂收到柳州市环保局行政处罚 |
| 相关法规 | |
| 文件批号 | |
| 批复原因 | 磷化废水车间排口总镍排放浓度超标 |
| 批复内容 | 对柳州工厂罚款55元 |
| 处理人 | 柳州市环保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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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5-23 |
| 标题 | 浙江万向系统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收到杭州市公安消防支队上城区大队行政处罚 |
| 相关法规 | |
| 文件批号 | |
| 批复原因 | 因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 |
| 批复内容 | 杭州分公司罚款5,000元。 |
| 处理人 | 杭州市公安消防支队上城区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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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5-23 |
| 标题 | 武汉巨迪被武汉市国家税务局处罚 |
| 相关法规 | |
| 文件批号 | |
| 批复原因 | 2013-2015年度涉税情况检查,因存在少缴税款 |
| 批复内容 | 罚款54,990.32元。 |
| 处理人 | 武汉市国家税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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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5-23 |
| 标题 | 武汉巨迪受到武汉市国家税务局处罚 |
| 相关法规 | |
| 文件批号 | |
| 批复原因 | 2013-2015年度涉税情况检查,因存在少缴税款 |
| 批复内容 | 罚款863.13元。 |
| 处理人 | 武汉市国家税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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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5-23 |
| 标题 | 万向通达被十堰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处罚 |
| 相关法规 | |
| 文件批号 | |
| 批复原因 | 2013-2015年度涉税情况检查,因存在以其他凭证代替发票使用的情况 |
| 批复内容 | 罚款0.2万元。 |
| 处理人 | 十堰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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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5-23 |
| 标题 | 万向通达受到十堰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处罚 |
| 相关法规 | |
| 文件批号 | |
| 批复原因 | 2013-2015 年度涉税情况进行了检查,认定万向通达外购货物将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在进项税款中抵扣,少缴增值税 |
| 批复内容 | 罚款10,386.47元。 |
| 处理人 | 十堰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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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5-23 |
| 标题 | 淮南轴承受到淮南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处罚 |
| 相关法规 | |
| 文件批号 | |
| 批复原因 | 2013-2015年度涉税情况检查,因存在少缴税款的情况 |
| 批复内容 | 罚款13,592.04元。 |
| 处理人 | 淮南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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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8-11-13 |
| 标题 | 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刘坚) |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 文件批号 | 中国证监会[2018]108号 |
| 批复原因 | 经查明,刘坚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2014年5月20日至2017年1月18日期间,刘坚使用本人账户通过在开盘集合竞价阶段虚假申报的方式,操纵“西部黄金”等16只股票价格,共计获利609,747.16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2014年5月20日9点16分至9点18分期间,刘坚账户分2笔委托买入“高鸿股份”,委托数量分别为580,000股和860,000股,委托数量占委托时刻市场买量比重分别为55%和83%;两笔委托价格均为10.41元/股,委托价格较前收盘涨幅均为10%,较市场申买均价涨幅均为6%;委托金额分别为6,037,800元和8,952,600元。该2笔委托于9点18分至9点19分期间全部撤单。开盘后,刘坚账户10点前卖出131,840股,获利14,210.22元。
二、2014年5月21日,9点15分至9点16分期间,刘坚账户分4笔委托买入“巨化股份”,委托数量分别为900,000股、900,000股、900,000股和500,000股,委托数量占集合竞价期间市场总委托买入量比例分别为12%、12%、12%和7%;委托价格均为6.24元/股,委托价格较前收盘涨幅均为10%,较市场申买均价涨幅均为6%;委托金额分别为5,616,000元、5,616,000元、5,616,000元和3,120,000元。该4笔委托于9点18分至9点19分期间全部撤单。开盘后至10点前,卖出390,667股,获利-11,962.23元。
三、2014年6月10日9点15分至9点17分期间,刘坚账户分4笔委托买入“泰合健康”,委托数量分别为185,000股、250,000股、350,000股、230,000股,委托数量占委托时刻市场买量比重分别为96%、66%、76%和41%;委托价格分别为8.1元/股、8.2元/股、8.72元/股、8.72元/股,委托价格较前收盘涨幅分别为2%、3%、10%和10%,较市场申买均价涨幅分别为7%、5%、10%和5%;委托金额分别为1,498,500元、2,050,000元、3,052,000元和2,005,600元。该4笔委托于9点16分至9点18分期间全部撤单。开盘后,刘坚账户10点前卖出136,471股,获利-22,757.66元。
四、2014年8月27日9点15分,刘坚账户分2笔委托买入“万向钱潮”,委托数量分别为610,000和160,000股,委托数量占委托时刻市场买量比重分别为78%和11%;两笔委托价格均为15元/股,较前收盘涨幅均为9%,较市场申买均价涨幅分别为13%和7%;委托金额分别为9,150,000元和2,400,000元。该2笔委托于9点16分至9点17分期间全部撤单。开盘后,刘坚账户10点前卖出147,350股,获利6,837.34元。
五、2015年7月28日上午9点17分,刘坚账户委托买入“鸿博股份”,委托数量为450,000股,委托数量占委托时刻市场买量比重为16%;委托价格均为23.73元/股,委托价格较前收盘涨幅10%,委托价较市场申买均价涨幅8%,委托金额为10,678,500元。该笔委托于9点17分全部撤单。开盘后,刘坚账户10点前卖出350,000股,获利-501,211.84元。
六、2016年1月18日9点17分至9点18分期间,刘坚账户分2笔委托买入“华工科技”,委托数量均为900,000股,委托数量占委托时刻市场买量比重分别为155%和58%;委托价格均为16.4元/股,委托价格较前收盘涨幅均为10%,较市场申买均价涨幅均为17%、7%;委托金额均为14,760,000元。该2笔委托于9点18分全部撤单。开盘后至10点前,卖出63,700股,获利16,274.57元。
七、2016年2月26日上午9点15分,刘坚账户委托买入“冠豪高新”,委托数量为370,000股,委托数量占集合竞价期间市场总委托买入量比例为13%;委托价格为10.52元/股,委托价格较前收盘涨幅10%,委托价较市场申买均价涨幅8%,委托金额为3,892,400元。该笔委托于9点18分全部撤单。开盘后,刘坚账户10点前卖出290,800股,获利-18,889.66元。
八、2016年3月7日上午9点16分,刘坚账户委托买入“锡业股份”,委托数量为900,000股,委托数量占委托时刻市场买量比重为41%;委托价格为14.47元/股,委托价格较前收盘涨幅10%,委托价较市场申买均价涨幅8%,委托金额为13,023,000元。该笔委托于9点18分全部撤单。开盘后,刘坚账户10点前卖出720,000股,获利466,391.45元。
九、2016年3月11日9点16分,刘坚账户分2笔委托买入“西部黄金”,委托数量分别为990,000股和420,000股,委托数量占集合竞价期间市场总委托买入量比例分别为27%和12%;委托价格均为25.06元/股,委托价格较前收盘涨幅均为10%,较市场申买均价涨幅均为3%;委托金额分别为24,809,400元和10,525,200元。该2笔委托于9点17分至9点18分期间全部撤单。开盘后至10点前,卖出70,300股,获利76,759.43元。
十、2016年4月1日,9点15分至9点16分期间,刘坚账户分4笔委托买入“亚太股份”,委托数量分别为35,000股、38,000股、55,000股和920,000股,委托数量占委托时刻市场买量比重分别为12%、11%、15%和210%;委托价格分别为21元/股、20元/股、20.5元/股和20.1元/股,委托价格较前收盘涨幅分别为6%、1%、3%和1%,较市场申买均价涨幅均为10%、4%、6%和3%;委托金额分别为735,000元、760000元、1,127,500元和18,492,000元。该4笔委托于9点16分至9点18分期间全部撤单。开盘后至10点前,卖出200,000股,获利-79,596元。
十一、2016年4月29日上午9点15分,刘坚账户委托买入“龙蟒佰利”,委托数量为979,000股,委托数量占委托时刻市场买量比重为283%;委托价格为15.77元/股,委托价格较前收盘涨幅10%,委托价较市场申买均价涨幅15%,委托金额为15,438,830元。该笔委托于9点18分全部撤单。开盘后,刘坚账户10点前卖出192,610股,获利6,237.61元。
十二、2016年7月19日上午9点15分,刘坚账户委托买入“欧菲科技”,委托数量为162,000股,委托数量占委托时刻市场买量比重为43%;委托价格为35元/股,委托价格较前收盘涨幅5%,委托价较市场申买均价涨幅9%,委托金额为5,670,000元。该笔委托于9点18分全部撤单。开盘后,刘坚账户10点前卖出120,000股,获利-42,778.87元。
十三、2016年7月28日上午9点15分,刘坚账户分3笔委托买入“东旭光电”,委托数量分别为918,000股、270,000股和250,000股,委托数量占委托时刻市场买量比重分别为62%、18%和17%;委托价格分别为14.2元/股、13.5元/股和13.71元/股,委托价格较前收盘涨幅分别为6%、1%和2%,较市场申买均价涨幅分别为12%、6%和8%;委托金额分别为13,035,600元、3,645,000元和3,427,500元。该3笔委托于9点16分至9点19分期间全部撤单。开盘后,刘坚账户10点前卖出1,500,000股“东旭光电”,获利-1,294,063.28元。
十四、2016年12月26日上午9点15分,刘坚账户委托买入“深中华A”,委托数量为260,000股,委托数量占委托时刻市场买量比重为26%;委托价格为14.08元/股,委托价格较前收盘涨幅10%,委托价较市场申买均价涨幅12%,委托金额为3,660,800元。该笔委托于9点16分全部撤单。开盘后,刘坚账户10点前卖出200,000股,获利-20,335.3元。
十五、2016年12月26日上午9点15分,刘坚账户委托买入“新大陆”,委托数量为150,000股,委托数量占委托时刻市场买量比重为43%;委托价格为21.8元/股,委托价格较前收盘涨幅10%,委托价较市场申买均价涨幅11%,委托金额为3,270,000元。该笔委托于9点16分全部撤单。开盘后,刘坚账户10点前卖出200,000股,获利-71,572元。
十六、2017年1月18日,上午9点15分,刘坚账户分5笔委托买入“*ST罗顿”,委托数量分别为150,000股、135,000股、430,000股、150,000股和26,000股,委托数量占集合竞价期间市场总委托买入量比例分别为6%、5%、16%、6%和1%;委托价格分别为12.5元/股、12.3元/股、13.41元/股、12.4元/股和13.3元/股,委托价格较前收盘价涨幅分别为3%、1%、10%、2%和9%,较市场申买均价涨幅分别为1%、-1%、8%、0%和7%;委托金额分别为1,875,000元、1,660,500元、5,766,300元、1,860,000元和345,800元。该5笔委托于9点16分至9点19分期间全部撤单。开盘后至10点前,卖出300,000股,获利23,036.54元。 |
| 批复内容 |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二百零三条的规定,我会拟决定:对刘坚操纵“西部黄金”等股票价格行为没收违法所得609,747.16元,并处以609,747.16元的罚款。 |
| 处理人 | 中国证监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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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报批评 公告日期:2014-05-30 |
| 标题 | 关于对万向钱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给予处分的决定 |
| 相关法规 | 《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 |
| 文件批号 | |
| 批复原因 | 经查明,万向钱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秘书许小建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2014年2月11日,公司在股价异常波动公告中披露大股东万向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万向集团”)正在参与美国电动车业务公司菲斯克的竞拍,且公司与万向集团及其子公司万向电动车公司曾于2010年签订《关于电动汽车产业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该协议就公司入股万向电动车公司的相关事项做出约定。2014年2月14日,菲斯克竞拍出价结束,万向集团出价最高,当日,彭博财经等境外媒体就相关情况进行报道。2014年2月15日,公司司披露《关于公司及相关主体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称“若万向集团公司发展电动汽车整车,公司有优势的产品一定会配套”。
2014年2月18日,在境内媒体广泛报道万向集团成功竞拍菲斯克且公司股价已于2月17日、18日连续涨停的情况下,本所要求公司按照本所业务规则规定申请停牌核查并待有相关结果后公告复牌,但公司拒绝配合;为此,本所当日发函请公司核实有关情况并于2月19日前予以披露。2014年2月19日开市前,本所再次问询公司相关情况,公司回复称已收到美国律师函,但因是英文版本结果不详。为此,本所再次要求公司申请停牌,待核实竞拍结果后公告复牌,但公司仍拒绝配合。当日上午,公司股票价格再度涨停,出现异常波动。
公司控股股东万向集团参与竞拍美国电动车业务公司菲斯克的相关结果,属于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信息。当媒体已出现相关传闻,该重大信息在按规定披露前已经泄漏时,公司应当第一时间向本所申请股票停牌,直至按规定披露后复牌,但公司董事会秘书许小建判断相关信息不属于“重大信息”、并据此建议公司不申请停牌的决定致使公司未能配合本所监管工作,导致投资者未能公平获知该重大信息,且公司股票价格异常波动。
许小建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第1.4条、第3.1.5条、第3.2.2条的规定。 |
| 批复内容 |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依据《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第17.4条,经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
对许小建予以通报批评的处分。
对于当事人上述违规行为及本所给予的处分,本所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并抄报有关部门。 |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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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4-02-25 |
| 标题 | 万向钱潮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 相关法规 | |
| 文件批号 | 公司部关注函[2014]33号、公司部关注函[2014]34号 |
| 批复原因 | 2014年2月18日,公司收到了深交所公司管理部发来的公司部关注函『2014』33号,要求公司针对公司及万向集团公司的电动汽车相关业务、万向集团公司收购美国菲斯克公司以及上述情况等对公司的影响进行核实;2014年2月19日,公司收到了深交所公司管理部发来的公司部关注函『2014』34号,要求公司落实『2014』33号关注函,核实中外媒体对公司的报道,以及提醒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及时办理公司股票停牌事宜。 |
| 批复内容 | 公司就2个关注函中的相关情况进行核实并作出说明,现予以详细公告。 |
| 处理人 | 深交所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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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报批评 公告日期:2013-06-18 |
| 标题 | 交易商协会自律处分信息—2013.05.30 |
| 相关法规 | |
| 文件批号 | |
| 批复原因 | (二)有9家企业涉及信息披露质量不合规问题。其中,皇明洁能控股有限公司和山东海化集团有限公司披露内容不清晰、影响阅读;中国华粮物流集团北良有限公司披露内容不完整;现代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披露网页链接无效;万向钱潮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南天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三峡水力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银行间市场披露时间严重滞后于其在交易所市场披露时间;山东海化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盼盼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能(集团)有限公司披露文件不齐备,缺少单位公章或三级签章。 |
| 批复内容 | 根据相关规定,经自律处分会议、交易商协会秘书处专题办公会审议,给予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警告处分,并处责令改正、暂停相关业务(期限为三个月);给予其他25家违规企业及信用增进机构通报批评处分。
除上述26家企业及信用增进机构外,个别企业因尚处于复审阶段,待自律处分决定做出后另行通报。 |
| 处理人 |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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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7-11-09 |
| 标题 | 万向钱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整改报告 |
| 相关法规 | |
| 文件批号 | 浙证监上市字[2007]31号 |
| 批复原因 | (一)公司部分内控制度需要进行修订完善。
(二)控股股东万向集团公司董事局主席担任公司董事长。
(三)公司产品出口业务较大部分由关联方万向进出口有限公司代理销售。
(四)公司及部分控股子公司拥有在用房产的房产证,但土地使用权属于控股股东所有,存在两证分离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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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复内容 | 综上所述,在本次公司治理专项活动中,通过系统的自查及逐项整改,公司治理水平得到了明显的提升,使得公司内部制度体系更加规范、严谨、科学和完整,提高了公司规范运作程度,增强了独立性,提高了透明度,完善了内部控制,公司今后将不定期对公司治理进行检查与规范,以进一步提高公司规范运作的水平,同时公司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巩固公司治理的成果,加快向“建设成为一流汽车系统零部件供应商”的远景目标发展,更好地回报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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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理人 | 浙江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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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6-12-28 |
| 标题 | 万向钱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中国证监会浙江证监局巡检意见的整改报告的公告 |
| 相关法规 | |
| 文件批号 | 浙证监上市字[2006]155号 |
| 批复原因 | 一、公司治理方面、二、信息披露方面、三、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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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复内容 | 浙江证监局于10月23日至11月3日对公司进行了例行巡回检查,并于11月27日下发了浙证监上市字[2006]155号《整改通知书》。根据通知书要求,公司董事会认真研究,并于2006年12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整改报告。通过此次巡回检查,进一步加强了公司相关人员对法律、法规的理解和认识,强化制度执行力度,及时进行信息披露。公司相关人员将继续加强学习和管理,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法人治理结构,最大限度的保障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 |
| 处理人 | 浙江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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