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 |
税项 |
应交税率(%) |
实际税率(%) |
备注 |
2022-12-31 |
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
2021-12-31 |
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
2020-12-31 |
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1)根据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20年12月7日下发的《关于山东省2020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的复函》,公司及子公司潍坊歌尔电子有限公司、潍坊歌尔微电子有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资格有效期为3年,企业所得税优惠期为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潍坊歌尔电子有限公司、潍坊歌尔微电子有限公司2020年度执行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2)根据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21年1月15日下发的《关于青岛市2020年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的复函》,子公司青岛歌尔智能传感器有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资格有效期为3年,企业所得税优惠期为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子公司青岛歌尔智能传感器有限公司2020年度执行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3)根据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20年1月22日下发的《关于山东省2019年第一批高新技术备案的复函》,子公司怡力精密制造有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资格有效期为3年,企业所得税优惠期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子公司怡力精密制造有限公司2020年度执行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
2019-12-31 |
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根据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山东省地方税务局鲁科字【2018】37号文件《关于认定威海拓展纤维有限公司等2078家企业为2017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公司及子公司潍坊歌尔电子有限公司和潍坊路加精工有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资格有效期为3年,企业所得税优惠期为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潍坊歌尔电子有限公司和潍坊路加精工有限公司2019年度执行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
2018-12-31 |
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根据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山东省地方税务局鲁科字【2018】37号文件《关于认定威海拓展纤维有限公司等2078家企业为2017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公司及子公司潍坊歌尔电子有限公司和潍坊路加精工有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资格有效期为3年,企业所得税优惠期为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潍坊歌尔电子有限公司和潍坊路加精工有限公司2018年度执行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根据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16年12月30日公布的国科火字【2016】187号文件《关于山东省2016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的复函》,子公司潍坊歌尔光电有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资格有效期为3年,企业所得税优惠期为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子公司潍坊歌尔光电有限公司2018年度执行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财税【2011】58号文件《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自2011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子公司南宁歌尔电子有限公司、南宁歌尔贸易有限公司2018年度执行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
2017-12-31 |
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根据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山东省地方税务局鲁科字【2018】37号文件《关于认定威海拓展纤维有限公司等2078家企业为2017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公司及子公司潍坊歌尔电子有限公司和潍坊路加精工有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资格有效期为3年,企业所得税优惠期为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潍坊歌尔电子有限公司和潍坊路加精工有限公司2017年度执行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根据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16年12月30日公布的国科火字【2016】187号文件《关于山东省2016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的复函》,子公司潍坊歌尔光电有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资格有效期为3年,企业所得税优惠期为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子公司潍坊歌尔光电有限公司2017年度继续执行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
2016-12-31 |
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根据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山东省地方税务局鲁科字[2015]33号文件《关于认定山东科兴生物制品有限公司等889家企业为2014年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公司及子公司潍坊歌尔电子有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资格有效期为3年,企业所得税优惠期为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潍坊歌尔电子有限公司2016年度继续执行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根据全国高企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16年12月30日下发的国科火字[2016]187号文件《关于山东省2016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的复函》,子公司潍坊歌尔光电有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资格有效期为3年,企业所得税优惠期为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子公司潍坊歌尔光电有限公司2016年度继续执行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
2015-12-31 |
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根据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山东省地方税务局鲁科字[2015]33号文件《关于认定山东科兴生物制品有限公司等889家企业为2014年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公司及子公司潍坊歌尔电子有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资格有效期为3年,企业所得税优惠期为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潍坊歌尔电子有限公司2015年度继续执行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
2014-12-31 |
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公司及子公司潍坊歌尔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资格有效期为3年,企业所得税优惠期为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潍坊歌尔2014年度执行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公司自2013年1月1日起执行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企业所得税优惠期为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34号)的文件规定,子公司潍坊路加为小型微利企业,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
2014-06-30 |
增值税 |
17 |
17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潍坊歌尔、歌尔光电、沂水歌尔出口货物执行增值税“免、抵、退”税收政策。根据2009年6月3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9]88号文件,微型麦克风、微型扬声器的出口退税率自2009年6月1日起由14%调整为17%;根据2006年9月14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6]139号文件,微型受话器、蓝牙系列产品的出口退税率于2006年9月15日由13%调整为17%,执行到现在。
控股子公司潍坊歌尔自2012年7月1日起,整体迁入潍坊综合保税区,根据国税发[2000]155号、国税发[2002]116号等文件规定,入区后公司采购生产物料、设备、销售自产产品执行增值税免税政策,生产耗用的水、电、气执行增值税退税政策。 |
营业税 |
5 |
5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7 |
7 |
|
教育费附加 |
3 |
3 |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2 |
2 |
|
企业所得税 |
25 |
25 |
根据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山东省地方税务局鲁科高字[2012]19号文件《关于“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504家企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的通知》的规定,公司及子公司潍坊歌尔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资格有效期为3年,企业所得税优惠期为2011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4号《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复审期间企业所得税预缴问题的公告》,高新技术企业在通过复审之前,在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内,其当年企业所得税暂按15%的税率预缴。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潍坊歌尔按照15%的税率预提企业所得税。 |
2013-12-31 |
增值税 |
17 |
17 |
本公司子公司北京歌尔、深圳路加德从事研发业务的收入,原先按5%税率计缴营业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北京等8省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2]71号)等相关规定,位于北京市的子公司北京歌尔、位于广东省的子公司深圳路加德从事研发业务的收入,分别自2012年9月1日、2012年11月1日起改为征收增值税,税率为6%,深圳路加德免征增值税。 |
营业税 |
5 |
5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7 |
7 |
|
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根据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山东省地方税务局鲁科高字[2012]19号文件《关于"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504家企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的通知》的规定,公司及子公司潍坊歌尔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资格有效期为3年,企业所得税优惠期为2011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潍坊歌尔2013年度执行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
教育费附加 |
3 |
3 |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2 |
2 |
|
2013-06-30 |
增值税 |
17 |
17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潍坊歌尔、歌尔光电、沂水歌尔出口货物执行增值税"免、抵、退"税收政策。根据2009年6月3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9]88号文件,微型麦克风、微型扬声器的出口退税率自2009年6月1日起由14%调整为17%;根据2006年9月14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6]139号文件,微型受话器、蓝牙系列产品的出口退税率于2006年9月15日由13%调整为17%,执行到现在。
控股子公司潍坊歌尔自2012年7月1日起,整体迁入潍坊出口加工区,根据国税发[2000]155号、国税发[2002]116号等文件规定,入区后公司采购生产物料、设备、销售自产产品执行增值税免税政策,生产耗用的水、电、气执行增值税退税政策。 |
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根据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山东省地方税务局鲁科高字[2012]19号文件《关于"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504家企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的通知》的规定,公司及子公司潍坊歌尔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资格有效期为3年,企业所得税优惠期为2011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潍坊歌尔继续执行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7 |
7 |
|
教育费附加 |
3 |
3 |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2 |
2 |
|
营业税 |
5 |
5 |
|
2012-12-31 |
增值税 |
17 |
17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潍坊歌尔、歌尔光电、沂水歌尔出口货物执行增值税"免、抵、退"税收政策。根据2009年6月3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9]88号文件,微型麦克风、微型扬声器的出口退税率自2009年6月1日起由14%调整为17%;根据2006年9月14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6]139号文件,微型受话器、蓝牙系列产品的出口退税率于2006年9月15日由13%调整为17%,执行到现在。
控股子公司潍坊歌尔自2012年7月1日起,整体迁入潍坊出口加工区,根据国税发[2000]155号、国税发[2002]116号等文件规定,入区后公司采购生产物料、设备、销售自产产品执行增值税免税政策,生产耗用的水、电、气执行增值税退税政策。 |
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根据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山东省地方税务局鲁科高字[2012]19号文件《关于"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504家企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的通知》的规定,公司及子公司潍坊歌尔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资格有效期为3年,企业所得税优惠期为2011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潍坊歌尔继续执行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7 |
7 |
|
教育费附加 |
3 |
3 |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2 |
2 |
|
营业税 |
5 |
5 |
|
2012-06-30 |
增值税 |
17 |
17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潍坊歌尔、歌尔光电、沂水歌尔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根据销售额的17%计算销项税额。出口货物执行增值税“免、抵、退”税收政策。根据2009年6月3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9]88号文件,微型麦克风、微型扬声器的出口退税率自2009年6月1日起由14%调整为17%;根据2006年9月14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6]139号文件,微型受话器、蓝牙系列产品的出口退税率于2006年9月15日由13%调整为17%,执行到现在。 |
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根据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山东省地方税务局鲁科高字[2012]19号文件《关于“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504家企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的通知》的规定,公司及子公司潍坊歌尔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资格有效期为3年,企业所得税优惠期为2011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潍坊歌尔继续执行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7 |
7 |
|
教育费附加 |
3 |
3 |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2 |
2 |
|
营业税 |
5 |
5 |
|
2011-12-31 |
增值税 |
17 |
17 |
|
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根据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山东省地方税务局鲁科高字[2009]12号文件《关于认定―山东中德设备有限公司‖等505家企业为2008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的规定,公司及子公司潍坊歌尔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发证日期为2008年12月5日,认定有效期3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公司自2008年1月1日起执行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根据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山东省地方税务局鲁科高字[2012]19号文件《关于“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504家企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的通知》的规定,公司及子公司潍坊歌尔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资格有效期为3年,企业所得税优惠期为2011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潍坊歌尔2011年度继续执行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7 |
7 |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2 |
2 |
|
教育费附加 |
3 |
3 |
|
营业税 |
5 |
5 |
|
2011-06-30 |
增值税 |
17 |
17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潍坊歌尔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根据销售额的17%计算销项税额。出口货物执行增值税“免、抵、退”税收政策。根据2009年6月3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9]88号文件,微型麦克风、微型扬声器的出口退税率自2009年6月1日起由14%调整为17%;根据2006年9月14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6]139号文件,微型受话器、蓝牙系列产品的出口退税率于2006年9月15日由13%调整为17%,执行到现在。 |
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7 |
7 |
|
教育费附加 |
3 |
3 |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2 |
2 |
|
营业税 |
5 |
5 |
|
2010-12-31 |
增值税 |
17 |
17 |
|
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根据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山东省地方税务局鲁科高字[2009]12号文件《关于认定―山东中德设备有限公司‖等505家企业为2008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的规定,公司以及控股子公司潍坊歌尔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发证日期为2008年12月5日,认定有效期3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潍坊歌尔自2008年1月1日起执行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7 |
7 |
|
教育费附加 |
3 |
3 |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2 |
2 |
|
营业税 |
5 |
5 |
|
2010-06-30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1 |
1 |
歌尔声学1%
潍坊歌尔1%
青岛歌尔1%
歌尔科技1% |
增值税 |
17 |
3 |
歌尔声学 17%
潍坊歌尔 17%
歌尔光电 17%
青岛歌尔 3%
北京歌尔 3%
深圳歌尔 3% |
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歌尔声学 15%
潍坊歌尔 15%
歌尔光电 25%
青岛歌尔 25%
北京歌尔 25%
深圳歌尔20%
韩国歌尔 13%
美国歌尔 28%
香港歌尔 17.5%
芬兰歌尔 28%
歌尔科技 25%
根据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山东省地方税务局鲁科高字[2009]12 号文件《关于认定“山东中德设备有限公司”等505 家企业为2008 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的规定,公司以及控股子公司潍坊歌尔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发证日期为2008 年12 月5 日,认定有效期3 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公司自2008 年1 月1 日起执行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潍坊歌尔原系合资经营企业,自2007 年1 月1 日起,享受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的优惠政策。由于2009 年9 月公司对潍坊歌尔增资,增资后潍坊歌尔外资持股比例低于25%,不再享受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的优惠政策,此后潍坊歌尔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有关规定,执行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7 |
7 |
歌尔声学7%
潍坊歌尔7%
青岛歌尔7%
北京歌尔7%
深圳歌尔1%
歌尔科技7% |
教育费附加 |
3 |
3 |
歌尔声学3%
潍坊歌尔3%
青岛歌尔 3%
北京歌尔 3%
深圳歌尔 3%
歌尔科技3% |
营业税 |
5 |
5 |
|
2009-12-31 |
增值税 |
17 |
17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潍坊歌尔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根据销售额的17%计算销项税额。出口货物执行增值税“免、抵、退”税收政策。根据2009年6月3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9]88号文件,微型麦克风、微型扬声器的出口退税率自2009年6月1日起由14%调整为17%;根据2006年9月14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6]139号文件,微型受话器、蓝牙系列产品的出口退税率于2006年9月15日由13%调整为17%,执行到现在。 |
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根据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山东省地方税务局鲁科高字[2009]12号文件《关于认定“山东中德设备有限公司”等505家企业为2008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的规定,公司以及控股子公司潍坊歌尔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发证日期为2008年12月5日,认定有效期3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公司自2008年1月1日起执行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潍坊歌尔原系合资经营企业,自2007 年1 月1 日起,享受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的优惠政策。由于2009 年9 月公司对潍坊歌尔增资,增资后潍坊歌尔外资持股比例低于25%,不再享受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的优惠政策,此后潍坊歌尔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有关规定,执行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7 |
7 |
|
教育费附加 |
3 |
3 |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1 |
1 |
|
营业税 |
5 |
5 |
|
2009-06-30 |
增值税 |
17 |
17 |
公司名称 增值税
潍坊歌尔 17%
青岛歌尔 3%
北京爱乐天天 3%
北京歌尔 3%
深圳歌尔 3%
芬兰歌尔 22% |
营业税 |
5 |
5 |
|
企业所得税 |
25 |
15 |
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潍坊歌尔系合资经营企业,2007 年度由潍坊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税务局确认为第一个获利年度,按照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实施细则》第七十五条的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的税收优惠政策,即2007 年、2008 年免交企业所得税,2009 至2011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根据国务院《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的通知》(国发〔2007〕39 号)文件的规定,自2008 年1 月1 日起,原享受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五免五减半”等定期减免税优惠的企业,新税法施行后继续按原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及相关文件规定的优惠办法及年限享受至期满为止。因此,潍坊歌尔继续实行原“两免三减半”的税收优惠政策。
深圳歌尔按照营业收入的6%确定应纳税所得额,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8%。
北京歌尔、北京爱乐天天、青岛歌尔三家子公司执行25%的企业所得税税。
香港歌尔就来源于香港境外的所得征收17.5%的资本利得税。
韩国歌尔执行13%的企业法人税。
美国歌尔执行28%的企业法人税。
芬兰歌尔执行28%的企业所得税。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7 |
7 |
公司名称 城建税
青岛歌尔 7%
北京爱乐天天 7%
北京歌尔 7%
深圳歌尔 7%
|
教育费附加 |
3 |
3 |
公司名称 教育费附加
青岛歌尔 3%
北京爱乐天天 3%
北京歌尔 3%
深圳歌尔 3%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1 |
1 |
公司名称 地方教育附加
青岛歌尔 1%
北京爱乐天天 1%
北京歌尔 1%
深圳歌尔 1% |
2008-12-31 |
增值税 |
17 |
17 |
|
企业所得税 |
25 |
25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7 |
7 |
|
教育费附加 |
3 |
3 |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1 |
1 |
|
营业税 |
5 |
5 |
|
2008-06-30 |
增值税 |
17 |
17 |
歌尔声学股份有限公司 17%
潍坊歌尔电子有限公司 17%
青岛歌尔声学科技有限公司 6%
北京歌尔泰克科技有限公司 6%
深圳市歌尔泰克科技有限公司 4% |
企业所得税 |
33 |
25 |
根据国税发〔2008〕17号《关于企业所得税预缴问题的通知》,“2008年1月1日之前已经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在按照新税法有关规定重新认定之前,暂按25%的税率预缴企业所得税”。公司报告期内暂按25%的税率预缴企业所得税。
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潍坊歌尔2007 年度由潍坊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税务局确认为第一个获利年度,享受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实施细则》第七十五条的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
“两免三减半”的税收优惠政策,即2007 年、2008 年免交企业所得税,2009 至2011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北京歌尔、深圳歌尔、青岛歌尔三家子公司执行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2008年1-6 月份尚属经营亏损期。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7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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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费附加 |
3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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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教育费附加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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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税 |
5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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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2-31 |
增值税 |
17 |
17 |
公司名称 税率
歌尔声学股份有限公司 17%
潍坊歌尔电子有限公司 17%
青岛歌尔声学科技有限公司 6%
北京歌尔泰克科技有限公司 6%
深圳市歌尔泰克科技有限公司6%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潍坊歌尔出口货物执行增值税"免,抵,退"税收政策.2004年1月1日前微型麦克风的出口退税率为17%,根据2003年10月13日财政部,国家税务局[2003]222号文件,微型麦克风,微型扬声器/受话器和蓝牙产品的出口退税率自2004年1月1日起由17%调整为13%;根据2006年9月14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6]139号文件,微型扬声器/受话器,蓝牙系列产品的出口退税率于2006年9月15日由13%调整为17%. |
企业所得税 |
33 |
15 |
公司名称 税率
歌尔声学股份有限公司 15%
潍坊歌尔电子有限公司 15%
青岛歌尔声学科技有限公司 33%
北京歌尔泰克科技有限公司 33%
深圳市歌尔泰克科技有限公司15%
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潍坊歌尔是2004年成立的生产性合资经营企业,位于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合同约定经营期20年,同时,潍坊歌尔于2006年6月被认定为省级高新技术企业(高新企业证书编号:44-07447),执行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截止本报告签署日,尚未确认获得年度,预计2007年度为第一个获得年度,享受企业所得税"两免二减半"的税收优惠.
合资经营企业采购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
2005年4月4日,2006年49月13日,经潍坊市国家税务局审批核准,怡力达购买国产设备而享受外商投资企业购买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累计抵免企业所得税1586291.20元.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7 |
7 |
公司名称 税率
歌尔声学股份有限公司 7%
青岛歌尔声学科技有限公司 7%
北京歌尔泰克科技有限公司 7%
深圳市歌尔泰克科技有限公司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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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费附加 |
3 |
3 |
公司名称 税率
歌尔声学股份有限公司 3%
青岛歌尔声学科技有限公司 3%
北京歌尔泰克科技有限公司 3%
深圳市歌尔泰克科技有限公司3%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1 |
1 |
公司名称 税率
歌尔声学股份有限公司 1%
青岛歌尔声学科技有限公司 1%
北京歌尔泰克科技有限公司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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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税 |
5 |
5 |
公司名称 税率
歌尔声学股份有限公司 5%
潍坊歌尔电子有限公司 5%
青岛歌尔声学科技有限公司 5%
北京歌尔泰克科技有限公司 5%
深圳市歌尔泰克科技有限公司 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