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达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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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3-12-31
`税项 1、主要税种、税率 税种 税率 计税基数 增值税 4、13、17% 销售额 营业税 5、15% 营业额 消费税 5、10% 销售额 企业所得税 15、33% 应纳税所得额 城建税 5、7% 应纳流转税额 教育费附加 3% 应纳流转税额 2、税收优惠 (1)1996 年度西安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市科发[1996]105 号文件,核准公司为西安 高新区内高新技术企业。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94)001 号“关于企业所得税 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精神,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2)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南昌达尔曼饰品制造有限责任公司原按照南昌市人民政 府洪府厅字(1998)55 号、洪府抄字(1999)100 号文享有“免四减一”的所得税优 惠政策,从2002 年度起按33%的税率计提缴纳;从1998 年起享有五年返还所缴纳增值 税中属于地方财政部分;享有五年免缴房地产税、土地使用费、土地使用税、城建税 和固定资产方向调节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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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3-06-30
`税项 1、主要税种、税率 税种 税率 计税基数 增值税 4、13、17% 销售额 营业税 5、15% 营业额 消费税 5、10% 销售额 企业所得税 15、33% 应纳税所得额 城建税 5、7% 应纳流转税额 教育费附加 3% 应纳流转税额 2、税收优惠 (1)1996年度西安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市科发[1996]105号文件,核准公司为西安 高新区内高新技术企业。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94)00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 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精神,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2)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南昌达尔曼饰品制造有限责任公司原按照南昌市人民政 府洪府厅字(1998)55号、洪府抄字(1999)100号文享有“免四减一”的所得税优惠 政策,从2002年度起按33%的税率计提缴纳;从1998年起享有五年返还所缴纳增值税中 属于地方财政部分;享有五年免缴房地产税、土地使用费、土地使用税、城建税和固 定资产方向调节税。 (3)西安达尔曼化学工业有限公司根据1999年9月蓝田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 第四十六次会议决定,可按蓝政发(1997)12号文件《蓝田县人民政府关于鼓励县外 客商来蓝田投资的规定》的有关优惠政策享受所得税优惠,按先征收后返还的方式办 理;五年内,蓝田县政府每年按公司上缴国税留县财政部分总额的50%奖励西安达尔曼 化学工业有限公司。 (4) 西安达尔曼现代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的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按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1993年12月13日国务院第134号令第16条以及《农业产品征税 范围注释》1995年6月15日财税字[1995]052号第11条:农业生产者销售人工种植和野 生的植物,如树苗﹑花卉﹑植物种子﹑植物叶子﹑草麦秸﹑豆类、薯类、藻 类植物 等享受增值税免税的优惠政策。所得税优惠政策据蓝田县人民政府关于鼓励县外客商 投资若干问题的规定(蓝政发[2001]26号)中第三条税收优惠第一款:县外客商在我 县兴办企业,经税务机关审核,三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兴办国家鼓励类产业的内资 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除享受以上优惠外,2001年-2010年,一律按15%的税率征收企 业所得税。第四条奖励政策第二款鼓励投资农业项目、农副产品加工项目,对在县境 内投资种养业、农副产品加工,固定投资在500万元以上的企业,从投资之日起,三年 内可享受其上缴地方各种税及增值税留县部分之和50%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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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2-12-31
`税项 1、主要税种、税率 税种 税率 计税基数 增值税 4、13、17% 销售额 营业税 5、15% 营业额 消费税 5、10% 销售额 企业所得税 15、33% 应纳税所得额 城建税 5、7% 应纳流转税额 教育费附加 3% 应纳流转税额 2、税收优惠 (1)1996 年度西安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市科发[1996]105 号文件,核准公司为西安 高新区内高新技术企业。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94)001 号“关于企业所得税 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精神,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2)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南昌达尔曼饰品制造有限责任公司原按照南昌市人民政 府洪府厅字(1998)55 号、洪府抄字(1999)100 号文享有“免四减一”的所得税优 惠政策,从2002 年度起按33%的税率计提缴纳;从1998 年起享有五年返还所缴纳增值 税中属于地方财政部分;享有五年免缴房地产税、土地使用费、土地使用税、城建税和 固定资产方向调节税。 (3)西安达尔曼化学工业有限公司根据1999 年9 月蓝田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 第四十六次会议决定,可按蓝政发(1997)12 号文件《蓝田县人民政府关于鼓励县外 客商来蓝田投资的规定》的有关优惠政策享受所得税优惠,按先征收后返还的方式办理 ;五年内,蓝田县政府每年按公司上缴国税留县财政部分总额的50%奖励西安达尔曼化 学工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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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2-06-30
`税项 1、税种、税率 税种 税率 计税基数 增值税 17% 销售额 营业税 5% 营业额 消费税 5~10% 销售额 所得税 15~33% 应纳税所得额 城建税 5~7% 应纳流转税额 教育费附加 3% 应纳流转税额 2、税收优惠 (1)1996年度西安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市科发[1996]105 号文件,核准公司为西安 高新区内高新技术企业。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94)001 号“关于企业所得税 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精神,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2)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南昌达尔曼饰品制造有限责任公司按照南昌市人民政府 洪府厅字(1998)55 号、洪府抄字(1999)100 号文享有“免四减一”的所得税优惠 政策,即从1998年起免征所得税四年,之后一年按15%的税率征收(国家如有新的地方 税收政策出台后,按国家新的税收政策办理),采取先征收后返还方式办理;享有五年 返还所缴纳增值税中属于地方财政部分;享有五年免缴房地产税、土地使用费、土地使 用税、城建税和固定资产方向调节税。 (3)西安达尔曼化学工业有限公司根据1999年9月蓝田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第 四十六次会议决定,可按蓝政发(1997)12 号文件《蓝田县人民政府关于鼓励县外客 商来蓝田投资的规定》的有关优惠政策享受所得税优惠,按先征收后返还的方式办理; 五年内,蓝田县政府每年按公司上缴国税留县财政部分总额的50%奖励西安达尔曼化学 工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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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1-06-30
`税(费)项

(1)税种、税率

税 种 税率 计税基数

增值税 17% 销售额

营业税 5% 营业额

消费税 5~10% 销售额

所得税 15~33% 应纳税所得额

城建税 5~7% 应纳增值税额、消费税额和营业税额

教育费附加 3% 应纳增值税额、消费税额和营业税额

    (2)税收优惠

    A.1996年度西安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市科发〖1996〗105号文件,核准公司为西安 高新区内高新技术企业。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94)001 号"关于企业 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精神,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B.公司所属控股子公司西安海尔森宝石材料有限公司和西安丰汇珠宝有限公司 经西安市国家税务局涉外分局核准按国税发〖1992〗218号文享受所得税24%的优惠 税率及外商投资企业"免二减三"的所得税减免政策。

    C.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南昌达尔曼饰品制造有限责任公司按照南昌市人民政府 洪府厅字(1998)55号、洪府抄字(1999)100 号文享有"免四减一"的所得税优 惠政策,即免征所得税四年,之后一年按15% 的税率征收(国家如有新的地方税收政 策出台后,按国家新的税收政策办理),采取先征收后返还方式办理;享有五年返还 所缴纳增值税中属于地方财政部分;享有五年免缴房地产税、土地使用费、土地使 用税、城建税和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

    D.西安达尔曼化学工业有限公司根据1999年9 月蓝田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 第四十六次会议决定,可享受蓝政发(1997)12 号文件《蓝田县人民政府关于鼓励 县外客商来蓝田投资的规定》的有关优惠政策享受所得税优惠, 按先征收后返还的 方式办理;五年内,蓝田县政府每年按公司上缴国税留县财政部分总额的50%奖励西 安达尔曼化学工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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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0-12-31
`税项

    1、 税种、税率

    税种           税率        计税基数

增值税 17% 销售额

营业税 5% 营业额

消费税 5~10% 销售额

所得税 15~33% 应纳所得税额

城建税 5~7% 应纳增值税额、消费税额和营业税额

教育费附加 3% 应纳增值税额、消费税额和营业税额

2、税收优惠

    ① 1996年度西安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市科发〖1996〗105号文件, 核准公司为西 安高新区内高新技术企业。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94)001 号"关于企 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精神,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② 公司所属控股子公司西安海尔森宝石材料有限公司和西安丰汇珠宝有限公 司经西安市国家税务局涉外分局核准按国税发〖1992〗218号文享受所得税24%的优 惠税率及外商投资企业"免二减三"的所得税减免政策。

    ③ 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南昌达尔曼饰品制造有限责任公司按照南昌市人民政 府洪府厅字(1998)55号、洪府抄字(1999)100 号文享有"免四减一"的所得税 优惠政策,即免征所得税四年,之后一年按15% 的税率征收(国家如有新的地方税收 政策出台后,按国家新的税收政策办理),采取先征收后返还方式办理;享有五年返 还所缴纳增值税中属于地方财政部分;享有五年免缴房地产税、土地使用费、土地 使用税、城建税和固定资产方向调节税。

    ④ 西安达尔曼化学工业有限公司根据1999年9月蓝田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 第四十六次会议决定,可享受蓝政发(1997)12 号文件《蓝田县人民政府关于鼓励 县外客商来蓝田投资的规定》的有关优惠政策享受所得税优惠, 按先征收后返还的 方式办理;五年内,蓝田县政府每年按公司上缴国税留县财政部分总额的50%奖励西 安达尔曼化学工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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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9-12-31
`税项

    1、 增值税:内销产品销售收入,增值税税率为17%, 出口产品销售收入按照国 家有关税收法规规定,增值税税率为零。

    2、 营业税:加工费及旅游渡假收入按5%税率计缴营业税。

    3、 消费税:按应税产品销售额的5-10%税率计缴消费税。

    4、 城市建设维护税和教育费附加:公司按交纳增值税、营业税的7%和3%计缴。

    5、 所得税:

    A. 1996年度西安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市科发〖1996〗105号文件, 核准公司为西 安高新区内高新技术企业。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94)001 号“关于企 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精神,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B. 公司所属控股子公司经西安市国家税务局涉外分局核准按国税发〖1992 〗 218号文享受所得税24%的优惠税率及外商投资企业“免二减三”的所得税减免政策。

    C. 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南昌达尔曼饰品制造有限责任公司按照南昌市人民政 府洪府厅字(1998)55号、洪府抄字(1999)100 号文享有“免四减一”的所得税 优惠政策,即免征所得税四年,之后一年按15% 的税率征收(国家如有新的地方税收 政策出台后,按国家新的税收政策办理),采取先征收后返还方式办理;享有五年返 还所缴纳增值税中属于地方财政部分;享有五年免缴房地产税、土地使用费、土地 使用税、城建税和固定资产方向调节税。

    D. 西安达尔曼化学工业有限公司根据1999年9月蓝田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 第四十六次会议决定可享受蓝政发(1997)12号文件《蓝田县人民政府关于鼓励县 外客商来蓝田投资的规定》的有关优惠政策享受所得税优惠, 按先征收后返还的方 式办理;五年内,蓝田县政府每年按公司上缴国税留县财政部分总额的50%奖励西安 达尔曼化学工业有限公司。

    6、 费用性税金:包括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按照有关规定上缴,计 入当期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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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8-12-31
`税项

    (1)增值税:内销产品销售收入,增值税税率为17%,出口产品销售收入按照国 家有关税收法规规定,增值税税率为零。

    (2)营业税:加工费及旅游渡假收入按5%税率计缴营业税。

    (3)城市建设维护税和教育费附加:公司按交纳增值税、营业额的7%和3%计缴, 控股子公司不计缴。

    (4)所得税:

    A.1996年度西安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市科发[1996]105号文件, 核准公司为西安 高新区内高新技术企业。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94)001 号“关于企业所 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精神,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B.公司所属控股子公司经西安市国家税务局涉外分局核准按国税发[1992] 218 号文享受所得税24%的优惠税率及外商投资企业“免二减三”的所得税减免政策:

    西安丰汇珠宝有限公司一九九八年度所得税税率为24%;

    西安海尔森宝石材料有限公司一九九八年为第五个获利年度, 减半征收企业所 得税,即一九九八年所得税税率为12%。

    c.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南昌达尔曼饰品制造有限责任公司享有“免四减一”的 所得税优惠政策,即免征所得税四年,之后一年按15% 的税率征收(国家如有新的 地方税收政策出台后,按国家新的税收政策办理);享有五年返还所缴纳增值税中 属于地方财政部分;享有五年免缴房地产税、土地使用费、土地使用税、城建税和 固定资产方向调节税。

    所得税的会计处理方法:采用应付税款法。

    (5) 费用性税金:包括消费税、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按照有关规 定上缴,计入当期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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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7-12-31
`税项:

    (1)增值税:内销产品销售收入,增值税税率为17%, 出口产品销售收入按照国 家有关税收法规规定,增值税税率为零。

    (2)营业税:加工费及旅游度假收入按5%税率计缴营业税。

    (3)城市建设维护税和教育费附加:公司按交纳增值税、营业额的7%和3%计缴, 控股子公司不计缴。

    (4)所得税:

    A、1996年西安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市科发[1996]105号文件,核准公司为西安高 新区内高新技术企业。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94)00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 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精神,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B、公司所属控股子公司经西安市国家税务局涉外分局核准按国税发[1992]218 号文享受所得税24%的优惠税率及外商投资企业"免二减三"的所得税减免政策:

    西安丰汇珠宝有限公司一九九七年度所得税税率为24%;

    西安海尔森宝石材料有限公司一九九七年为第四个获利年度,减半征收企业所 得税,即一九九七年所得税率为12%。

    (5)费用性税金:包括消费税、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 按照有关规 定上缴,计入当期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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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6-12-31
`税项:

    A.增值税:内销产品销售收入,增值税税率为17%,出口产品销售收入按照国家有关税 收法规规定,增值税税率为零.

    B.营业税:加工费收入按5%税率计缴营业税.

    C.城市建设维护税和教育费附加,公司按交纳增值税,营业额的7%和3%计缴, 控股子 公司不计缴。

    D.所得税:

    1996年西安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市科发[1996]105号文件,核准公司为西安高新区内高 新技术企业,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94)001 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 政策的通知”精神,按15%的税率计缴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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