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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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收盘:- 今开盘:- 最高价:- 最低价:-
市值:-亿元 流通:- 成交:-手 换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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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5-12-31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2006年1月6日,本公司股东会通过了《西藏圣地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改革方案约定:本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7,200,000.00股股份作为本次 股权分置改革的对价安排,即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持有10股流通股 将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3股股票的对价。该对价支付完成后,公司的非流通股股东持 有的非流通股股份即获得上市流通权。此外,非流通股股东承诺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 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至少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除此法定义务承诺 外,第一大股东国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作出如下特别承诺事项:其所持有的原非流通股 股份,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在前项承诺期 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2个月内不超 过5%,在24个月内不超过10%。 除上述事项外,本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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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5-06-30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本公司无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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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4-12-31
`期后事项 本公司无需要披露的重要期后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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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4-06-30
`期后事项 本公司无重大期后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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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3-12-31
`期后事项 本公司无需要披露的重要期后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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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3-06-30
`期后事项 本公司无重大期后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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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2-12-31
`期后事项 根据宜兴市中广网络有限公司(甲方)与北京古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乙方)于 2002年8月19日签订的《股份转让协议》,甲方将所持本公司股份1168.9649万股转让给 乙方。 根据宜兴市中广网络有限公司(甲方)与国风集团有限公司(乙方)于2002年8月1 9日签订的《股份转让协议》,甲方将所持本公司股份160万股转让给乙方。 根据无锡赛诺资产管理中心(甲方)与国风集团有限公司(乙方)于2002年8月19 日签订的《股份转让协议》,甲方将所持本公司股份2113.946万股转让给乙方。 上述股权转让已经财政部以2003年2月10日财企[2003]60 号文《财政部关于西藏圣 地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转让有关问题的批复》同意。 截至本次审计报告报出日,相关的股权过户手续尚在办理之中。 此次国有股转让完成后,国风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古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将分别 持有本公司股份2273.946万股、1168.9649万股,分别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8.42%、14.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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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2-06-30
`期后事项 本公司无重大期后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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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1-12-31
`期后事项

    本公司无重大期后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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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0-12-31
`期后事项

    本公司应收关联方-锡山中广物资公司、江苏中广网络有限公司、 宜兴市中广

网络有限公司款项已分别于2001年4月9日、4月10日全部收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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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9-12-31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中的非调整事项

    1、本公司的法人股东西藏拉萨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拉萨啤酒”)、 四川鑫盛网络科技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盛网络”)于2000年4月12 日与宜 兴市中广网络有限公司, 锡山市中广物资公司签订了《西藏圣地股份有限公司法人 股股份转让合同》,拉萨啤酒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法人股22,856,035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28.57%)中的13,289,649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6.61%)以协议方式转让给 宜兴市中广网络有限公司,将其余9,566,38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1.96 )以协议 方式转让给锡山市中广物资公司;鑫盛网络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法人股3,202, 1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以协议方式转让给锡山市中广物资公司。转让后的性质 仍为法人股,本次股份转让后本公司总股本不变,宜兴市中广网络有限公司持有本公 司13,289,649股,为本公司第二大股东,锡山市中广物资公司持有本公司12,768,486 股,为本公司第三大股东。

    本次股份转让后,本公司主要股东变更为:

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西藏国际体育旅游公司 16,017,606 20.02

宜兴市中广网络有限公司 13,289,649 16.61

锡山市中广物资公司 12,768,486 15.96

西藏交通工业总公司 5,370,974 6.71

西藏西农集团 4,072,992 5.09

西藏信托投资公司 4,072,992 5.09

西南边贸公司 407,201 0.52

    2、2000年1月26日,本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拉萨市分行签定4000 万元中长期流 动资金贷款协议书,贷款月利率为4.95‰,贷款期限自2000年1月27日至2002年1月27 日。

    3、宜兴市中广网络有限公司与锡山市中广物资公司于2000年4月13日向本公司 承诺,愿以其优质资产代四川经济技术协作公司偿还所欠本公司债务,同时承诺愿以 其优质资产置换本公司的一步法吹塑机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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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8-12-31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截止1999年4月15日四川君和会计师事务所外勤审计工作结束日, 本公司已收 回旅游团队费用238,825.84元人民币及25万美元,收回预付的货款200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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