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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5-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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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1、增值税:按13%或17%税率计缴。
2、营业税:按5%税率计缴。
3、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应缴流转税税额的1%、5%或7%计缴。
4、教育费附加:按应缴流转税税额的3%-5%计缴。
5、本公司及子公司企业所得税:
(1)本公司注册地在浦东新区,所得税按15%计缴;
(2)本公司子公司上海华源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注册地在浦东新区,所得税按1
5%率计缴。另该子公司为上海市科技创业型小企业,免交所得税;
(3)本公司子公司浙江华源制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所得税按33%计缴;
(4)本公司子公司上海华源医药营销有限公司所得税按33%计缴;
(5)本公司子公司江苏华源药业有限公司所得税按33%计缴;
(6)本公司三级子公司江山制药有限公司享受生产性外贸出口及高新技术企业税
收减半优惠政策,所得税按12%税率计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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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5-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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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1、增值税:按13%或17%税率计算。
2、营业税:按5%税率计缴。
3、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应缴流转税税额的1%、5%或7%计缴。
4、教育费附加:按应缴流转税税额的3%-5%计缴。
5、企业所得税:
(1)上海本部及注册在上海浦东新区的子公司企业所得税按15%税率计缴。
(2)江苏江山制药有限公司享受生产性外贸出口及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税收减半优惠
政策,所得税按12%税率计缴。
(3)其他子公司企业所得税按33%税率计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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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4-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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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1、增值税:按13%或17%税率计算。
2、营业税:按5%税率计缴。
3、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应缴流转税税额的1%、5%或7%计缴。
4、教育费附加:按应缴流转税税额的3%-5%计缴。
5、企业所得税:
(1)上海本部及注册在上海浦东新区的子公司、辽宁华源本溪三药有限公司企业所
得税按15%税率计缴。
(2)江苏江山制药有限公司享受生产性外贸出口及高新技术企业税收减半优惠政策
,所得税按12%税率计缴。
(3)湖南九汇现代中药有限公司2004 年免征企业所得税。
(4)其他子公司企业所得税按33%税率计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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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4-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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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1、增值税:按17%税率计算。
2、营业税:按5%税率计缴。
3、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应缴流转税税额的1%或7%计缴。
4、教育费附加:按应缴流转税税额的3%计缴。
5、企业所得税:
(1)上海本部及注册在上海浦东新区的子公司企业所得税按15%税率计缴。
(2)江苏江山制药有限公司享受生产性外贸出口及高新技术企业税收减半优惠政策
,所得税按12%税率计缴。
(3)其他子公司企业所得税按33%税率计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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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3-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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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1.增值税:按17%税率计算。
2.营业税:按5%税率计缴。
3.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应缴流转税税额的1%或7%计缴。
4.教育费附加:按应缴流转税税额的3%计缴。
5.企业所得税:
(1)上海本部及注册在上海浦东新区的子公司企业所得税按15%税率计缴。
(2)江苏江山制药有限公司享受生产性外贸出口及高新技术企业税收减半优惠政策
,所得税按应纳税所得额的12%计缴。
(3)其他子公司企业所得税按33%税率计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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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3-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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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1. 增值税:按17%税率计算。
2. 营业税:按5%税率计缴。
3. 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应缴流转税税额的1%或7%计缴。
4. 教育费附加:按应缴流转税税额的3%计缴。
5. 企业所得税:
(1)上海华源医药营销有限公司根据上海市地方税务局长宁分局沪税长企免字(02
)294 号,自2002 年5 月至2003年12 月免征企业所得税。
(2)六安华源制药有限公司根据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六政办秘[2003]17 号《
关于安徽华源朝阳药业有限公司比照三资企业享受税费优惠政策的批复》的精神,自
2001 年起所得税享受两免三减半优惠政策。
(3)上海本部及注册在上海浦东新区的子公司企业所得税按15%税率计缴。
(4)江苏江山制药有限公司享受生产性外贸出口及高新技术企业税收减半优惠政策
,所得税按应纳税所得额的12%计缴。
(5)其他子公司企业所得税按33%税率计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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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2-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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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1.增值税:按17%税率计算。
2.营业税:按5%税率计缴。
3.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应缴流转税税额的1%或7%计缴。
4.教育费附加:按应缴流转税税额的3%计缴。
5.企业所得税:
(1)上海华源医药营销有限公司根据上海市地方税务局长宁分局沪税长企免字(
02)294 号,自2002 年5 月至2003 年12 月免征企业所得税。
(2)六安华源制药有限公司根据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六政办秘[2003]17 号
《关于安徽华源朝阳药业有限公司比照三资企业享受税费优惠政策的批复》的精神,
自2001 年起所得税享受两免三减半优惠政策。
(3)上海本部及注册在上海浦东新区的子公司企业所得税按15%税率计缴。
(4)江苏江山制药有限公司享受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两免三减半”的税收优惠
政策,所得税按应纳税所得额的12%计缴。
(5)其他子公司企业所得税按33%税率计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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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2-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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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费)项
1、增值税:按17%税率计缴。
2、营业税:按5%税率计缴。
3、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应缴流转税税额的1%或7%计缴。
4.教育费附加:按应缴流转税税额的3%计缴。
5、企业所得税:上海本部及上海化凤化工有限公司根据《上海市财政局、税务局
关于对浦东新区内新建企业减、免所得税申报问题的通知》[沪财企一(1991)166 号]
,执行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政策;其他公司按33%税率计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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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0-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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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一)增值税     一般商品按17%的税率计缴;燃料煤、蒸汽和植物油脂按13%的税率计缴;工业 用水按6%的税率计缴。     (二)消费税     香皂按5%的税率计缴,护肤护发用品按8%的税率计缴。     (三)营业税     利息收入按8%的税率计缴;其它收入按5%的税率计缴。     (四)城市维护建设税     按应交流转税税额的7%计缴。     (五)教育费附加     按应交流转税税额的4%计缴。     (六)所得税     按33%的税率计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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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9-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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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确认原则
    (1)商品销售     在商品所有权上的重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买方, 公司不再对该商品实施继续管 理权和实际控制权,相关的收入已经收到或取得了收款的证据,并且与销售该商品有 关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营业收入的实现。     (2)提供劳务     ① 劳务在同一年度内开始并完成的,在劳务已经提供, 收到价款或取得收取款 项的证据时,确认劳务收入。     ② 劳务的开始和完成分属不同会计年度的,在劳务合同的总收入、劳务的完成 程度能够可靠地确定,与交易相关的价款能够流入,已经发生的成本和为完成劳务将 要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劳务收入。     ③ 长期合同工程在合同结果已经能够合理预见时,营业收入按结账时已完成工 程进度的百分比计算;营业成本以预计完工总成本的同一百分比计算。     (3)他人使用本公司资产而发生的收入     他人使用本公司现金资产发生的利息收入, 按使用现金的时间和适用利率计算 确定;他人使用本公司非现金资产, 发生的使用费收入按有关合同或协议规定的收 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上述收入的确定并应同时满足:①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 能够流入公司;②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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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9-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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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收益 本期发生额3411612.25
    ①明细项目 项 目 股票投资权益 债券投资 其它投资收益 股权投资差 合计成本法 权益法 收益 成本法 权益法 额摊销 短期投资 1658562.07 -1035.80 11977.41 1669503.68 长期投资 236187.50 236187.50 股权投资 1505921.07 1505921.07 差额摊销 合计 1658562.07 -1035.80 248164.91 1505921.07 3411612.25
    ②本期投资收益比去年同期下降65.99%,系本期合并上海中国纺织国际科技产 业城发展公司报表,抵消其投资收益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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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8-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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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1)增值税:税率为17%;     (2)营业税:税率为5%;     (3)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应交流转税额7%计缴, 控股子公司上海中国纺织国际 科技产业城发展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公司),按应交流转税额5%计缴;     (4)教育费附加:按应交流转税额4%计缴,上海公司按应交流转税额3%计缴;     (5)所得税:本年度为补亏年度,不缴所得税;上海公司根据1995年3月8 日上 海市青浦县税务局第一税务所证明,按15%的所得税税率单独计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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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8-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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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收益10,032,138.97元
①明细项目
    ②本期投资收益比去年同期有较大幅度增长,主要是97年末受让中国华源集团 有限公司所持上海中国纺织国际科技产业城发展公司38.30%股权,按权益法核算增 加投资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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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7-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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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增值税 税率为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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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6-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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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增值税 税率为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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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6-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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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收益 631116.72
    均系上半年股票及联营投资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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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5-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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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增值税17%;消费税:化妆品17%,香皂5%,所得税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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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4-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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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主要税种: 税率 (1)增值税 17% (2)消费税 17% (3)所得税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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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3-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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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公司1993年度应缴营业税金及附加和所得税,由兰溪市财税局实行切块包干,切 块任务为1023万元。经浙江省税务局税一(1993)636号文批准,生产销售脂肪醇产品 在1993年1月至1994年12月免征产品税(增值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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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2-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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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收益:
    34000元。     其中:兰溪市经济建设投资公司:24000元;     杭州洗涤剂联营厂:1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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