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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5-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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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增值税 应纳税销售额 17%,13%
营业税 营业额或应纳税额 5%
城建税 按实际交纳的营业税,增值税计算 7%,5%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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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5-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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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1、值税销项税率为17%和13%,饲料产品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6]1
8号文规定为免税产品;农产品(主要是牲猪)销售根据《增值税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5]52号文“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
知”,属于免征项目。
2、营业税:按收入的5%计缴。
3、所得税:按应纳税所得额的33%计缴。
4、城市建设维护税按流转税的7%、5%计缴,教育费附加按流转税的3%计缴。
5、其他税项包括房产税、车船使用税等依据有关税法计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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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4-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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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1、增值税销项税率为17%和13%,饲料产品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
6]18号文规定为免税产品;农产品(主要是牲猪)销售根据《增值税条例》及其实施细
则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5]52号文“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
的通知”,属于免征项目。
2、营业税:按收入的5%计缴。
3、所得税:按应纳税所得额的33%计缴。
4、城市建设维护税按流转税的7%、5%计缴,教育费附加按流转税的3%计缴。
5、其他税项包括房产税、车船使用税等依据有关税法计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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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4-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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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1、增值税销项税率为17%和13%,饲料产品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
6]18号文规定为免税产品;农产品(主要是牲猪)销售根据《增值税条例》及其实施细
则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5]52号文“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
的通知”,属于免征项目。
2、营业税:按收入的5%计缴。
3、所得税:按应纳税所得额的33%计缴。
4、农业特产税税率为8%。
5、城市建设维护税按流转税的7%、5%计缴,教育费附加按流转税的3%计缴。
6、其他税项包括房产税、车船使用税等依据有关税法计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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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3-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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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1、增值税销项税率为17%和13%,饲料产品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
6]18 号文规定为免税产品;农产品(主要是牲猪)销售根据《增值税条例》及其实施
细则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5]52 号文“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
释》的通知”,属于免征项目。
2、营业税:按收入的5%计缴。
3、所得税:按应纳税所得额的33%计缴。
4、农业特产税税率为8%。
5、城市建设维护税按流转税的7%、5%计缴,教育费附加按流转税的3%计缴。
6、其他税项包括房产税、车船使用税等依据有关税法计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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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3-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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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1、 增值税销项税率为17%和13%,饲料产品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
996]18号文规定为免税产品;农产品(主要是牲猪)销售根据《增值税条例》及其实
施细则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5]52号文“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
注释》的通知”,属于免征项目。
2、 营业税:按收入的5%计缴。
3、 所得税:按应纳税所得额的33%计缴。
4、 农业特产税税率为8%。
5、 城市建设维护税按流转税的7%、5%计缴,教育费附加按流转税的3%计缴。
6、 其他税项包括房产税、车船使用税等依据有关税法计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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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2-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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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1、 增值税销项税率为17%和13%,饲料产品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
996]18号文规定为免税产品;农产品(主要是牲猪)销售根据《增值税条例》及其实
施细则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5]52号文“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
注释》的通知”,属于免征项目。
2、 营业税:按收入的5%计缴。
3、 所得税:按应纳税所得额的33%计缴。
4、 农业特产税税率为8%。
5、 城市建设维护税按流转税的7%、5%计缴,教育费附加按流转税的3%计缴。
6、 其他税项包括房产税、车船使用税等依据有关税法计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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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2-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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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1、增值税销项税率为17%和13%,饲料产品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6
]18 号文规定为免税产品;农产品(主要是牲猪)销售根据《增值税条例》及其实施细
则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5]52 号文“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
》的通知”,属于免征项目。
2、营业税:按收入的5%计缴。
3、所得税:按应纳税所得额的33%计缴。
4、农业特产税税率为8%。
5、城市建设维护税及教育费附加分别按流转税的7%和3%计缴。
6、其他税项包括房产税、车船使用税等依据有关税法计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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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0-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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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的确认原则
    1 销售商品,以商品所有权上的重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买方,公司不再对该 商品实施继续管理权和实际控制权,相关的收入已经收到或取得了收款的凭据,并 且与销售该商品有关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收入的实现。     2 他人使用本企业的无形资产等而应收的使用费收入,按有关合同、 协议规 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认营业收入的实现。     3 家庭渔场实际上缴利润以价款收讫为确认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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