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恒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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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5-12-31
`主要税项及附加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销售收入的17%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按销项税额扣除 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的差额计算缴纳;小规模纳税人按销售收入的6%计算缴纳; (2)消费税:按销售收入10%计缴; (3)营业税:公司按营业收入分类交纳营业税,其具体税率如下: 建筑业施工收入 3% 不动产销售收入 5% 服务业经营收入 5% 其他业务收入 5% (4)城建税:按应缴流转税的7%计缴; (5)教育费附加:按应缴流转税的3%计缴; (6)地方教育费附加:按应缴流转税的1%计缴; (7)防洪保安费:按上年度营业收入的1‰计缴; (8)所得税:根据梧州市地方税务局梧地税函[2005]20号文《关于梧州中恒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批复》,本公司2004年至2010年按15%税 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根据梧州市地方税务局梧地税函[2005]21号文《关于梧州中恒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 司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批复》,本公司之子公司梧州中恒集团建筑工程有 限公司2004年至2010年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根据梧州市地方税务局梧地税函[2005]32号文《关于梧州中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批复》,本公司之子公司梧州中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 司2004年至2010年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根据梧州市地方税务局梧地税函[2005]33号文《关于梧州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批复》,本公司之子公司梧州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2004年至2010年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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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5-06-30
`主要税项及附加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销售收入的17%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按销项税额扣除 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的差额计算缴纳;小规模纳税人按销售收入的6%计算缴纳; (2)消费税:按销售收入10%计缴; (3)营业税:公司按营业收入分类交纳营业税,其具体税率如下: 建筑业施工收入 3% 不动产销售收入 5% 服务业经营收入 5% 其他业务收入 5% (4)城建税:按应缴流转税的7%计缴; (5)教育费附加:按应缴流转税的3%计缴; (6)地方教育费附加:按应缴流转税的1%计缴; (7)防洪保安费:按上年度营业收入的1‰计缴; (8)所得税:根据梧州市地方税务局梧地税函[2005]20号文《关于梧州中恒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批复》,本公司2004年至2010年按15%税 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根据梧州市地方税务局梧地税函[2005]21号文《关于梧州中恒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 司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批复》,本公司之子公司梧州中恒集团建筑工程有 限公司2004年至2010年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根据梧州市地方税务局梧地税函[2005]32号文《关于梧州中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批复》,本公司之子公司梧州中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 司2004年至2010年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根据梧州市地方税务局梧地税函[2005]33号文《关于梧州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批复》,本公司之子公司梧州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2004年至2010年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根据上海南汇区国家税务局南国税政康免[2004]15号文批准,上海东恒房地产开发 有限公司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二年,企业所得税减征期限自2004年1月1日起到2 005年12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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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4-12-31
`主要税项及附加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销售收入的17%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按销项税额扣除 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的差额计算缴纳;小规模纳税人按销售收入的6%计算缴纳; (2)消费税:按销售收入10%计缴; (3)营业税:公司按营业收入分类交纳营业税,其具体税率如下: 建筑业施工收入 3% 不动产销售收入 5% 服务业经营收入 5% 其他业务收入 5% (4)城建税:按应缴流转税的7%计缴; (5)教育费附加:按应缴流转税的3%计缴; (6)防洪保安费:按上年度营业收入的1‰计缴; (7)所得税:根据梧州市地方税务局梧地税函〔2005〕20号文《关于梧州中恒集 团股份公司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批复》,本公司2004年度按15%税率征收 企业所得税。 根据上海南汇区国家税务局南国税政康免[2004]15号文批准,上海东恒房地产开发 有限公司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二年,企业所得税减征期限自2004年1月1日起到 2005年12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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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4-06-30
`主要税项及附加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销售收入的17%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按销项税额扣除 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的差额计算缴纳;小规模纳税人按销售收入的6%计算缴纳; (2)消费税:按销售收入10%计缴; (3)营业税:公司按营业收入分类交纳营业税,其具体税率如下: 建筑业施工收入 3% 不动产销售收入 5% 服务业经营收入 5% 其他业务收入 5% (4)城建税:按应缴流转税的7%计缴; (5)教育费附加:按应缴流转税的3%计缴; (6)防洪保安费:按上年度营业收入的1‰计缴; (7)所得税: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桂政发〔2001〕100号文《广西壮族自 治区关于贯彻实施国务院西部大开发政策措施若干规定》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桂林分公司及广西区内各子公司2004年度可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目前,相 关手续正在报批中。 根据上海南汇区税局给上海东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关于企业所得税的优惠申请 》的批复,同意上海东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02年度起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根据规定,上海东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04年度可继续享受上述企业所得税税收优 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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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3-12-31
`主要税项及附加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销售收入的17%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按销项税额扣除 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的差额计算缴纳;小规模纳税人按销售收入的6%计算缴纳; (2)消费税: 按销售收入10%计缴; (3)营业税:公司按营业收入分类交纳营业税,其具体税率如下: 建筑业施工收入 3% 不动产销售收入 5% 服务业经营收入 5% 其他业务收入 5% (4)城建税:按应缴流转税的7%计缴; (5)教育费附加:按应缴流转税的3%计缴; (6)防洪保安费:按上年度营业收入的1‰计缴; (7)所得税: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桂政发〔2001〕100 号文《广西壮族 自治区关于贯彻实施国务院西部大开发政策措施若干规定》和梧州市地方税务局梧地税 函[2003]94 号《关于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2003 年度减按15%税率征收 企业所得税的批复》,同意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3 年度按15%税率征收企 业所得税。 根据广西区地方税务局桂地税函[2003]645 号《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广西梧州中 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桂林房地产开发分公司免征企业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同意广西梧 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桂林房地产开发分公司2002 年度和2003 年度免征企业所得税 。报告期内,本公司收到桂林市地方税务局退回2002年度税款2,768,375.78 元,2003 年度已缴税款761,249.78 元。 根据上海南汇区税局给上海东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关于企业所得税的优惠申请 》的批复,同意上海东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02 年度起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根据规定,上海东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03 年度可继续享受上述企业所得税税收 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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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3-06-30
`主要税项及附加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销售收入的17%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按销项税额扣 除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的差额计算缴纳;小规模纳税人按销售收入的6%计算缴纳; (2)营业税:公司按营业收入分类交纳营业税,其具体税率如下: 建筑业施工收入 3% 不动产销售收入 5% 服务业经营收入 5% 其他业务收入 5% (3)城建税:按应缴流转税的7%计缴; (4)教育费附加:按应缴流转税的3%计缴; (5)防洪保安费:按上年度营业收入的1‰计缴; (6)所得税: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桂政发〔2001〕100号文《广西壮族 自治区关于贯彻实施国务院西部大开发政策措施若干规定》,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2003年度可减按15%税率征收企 业所得税。 根据上海南汇区税局给上海东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关于企业所得税的优惠申 请》的批复,同意上海东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02年度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 税。根据规定,上海东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03年度可继续享受上述企业所得税税 收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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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2-12-31
`主要税项及附加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销售收入的17%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按销项税额扣除 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的差额计算缴纳;小规模纳税人按销售收入的6%计算缴纳; (2)营业税:公司按营业收入分类交纳营业税,其具体税率如下: 建筑业施工收入 3% 不动产销售收入 5% 服务业经营收入 5% 其他业务收入 5% (3)城建税:按应缴流转税的7%计缴; (4)教育费附加:按应缴流转税的3%计缴; (5)防洪保安费:按上年度营业收入的1‰计缴; (6)所得税:根据梧地税发[2002]127 号文《梧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广西梧州中 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2002 年度享受西部的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批复》的 规定,本公司2002 年度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根据上海南汇区税局给上海东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关于企业所得税的优惠申请 》的批复,同意上海东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02 年度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桂政发〔2001〕100 号文《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贯彻实施 国务院西部大开发政策措施若干规定》,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20 02 年度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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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2-06-30
`主要税项及附加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销售收入的17%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按销项税额扣除 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的差额计算缴纳;小规模纳税人按销售收入的6%计算缴纳; (2)营业税:公司按营业收入分类交纳营业税,其具体税率如下: 建筑业施工收入 3% 不动产销售收入 5% 服务业经营收入 5% 其他业务收入 5% (3)城建税:按应缴流转税的7%计缴; (4)教育费附加:按应缴流转税的3%计缴; (5)防洪保安费:按上年度营业收入的1‰计缴; (6)所得税: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桂政发〔2001〕100 号文《广西壮族 自治区关于贯彻实施国务院西部大开发政策措施若干规定》第二条内容的规定“..对设 在我区的国家鼓励类企业,以及自治区确定的有色金属、电力、汽车、食品、医药和高 新技术六个重点产业的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设在我区的上市公 司,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本公司及梧州市蛋白肠衣厂可以享受15%企业 所得税优惠税率。目前,公司正在办理申请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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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0-12-31
`税项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销售收入的17%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按销项税额 扣除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的差额计算缴纳;小规模纳税人按销售收入的6%计算缴 纳;

    (2)营业税:公司按营业收入分类交纳营业税,其具体税率如下:

建筑业施工收入 3%

不动产销售收入 5%

服务业经营收入 5%

其他业务收入 5%

    (3)城建税:按应缴流转税的7%计缴;

    (4)教育费附加:按应缴流转税的3%计缴;

    (5)防洪保安费:按年销售收入的1‰计缴;

    (6)所得税: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桂政函〖1999〗143号文"关于梧 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批复",本公司从2000年1月1日至 2001年12月31日按33%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再由市财政返还18%,实际税负15%。

    根据梧州市地方税务局梧地税发〖1999〗4号文的批复,从1999年1 月 1 日至 2001年12月31日(三年),广西梧州蛋白肠衣厂减按15%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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