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兴置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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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5-12-31
`税(费) 税 种 税率 计税依据 备注 营业税 5% 按营业收入 城市维护建设税 3% 按营业税 教育费附加 3% 按营业税 土地增值税 1% 按营业收入 河道维护修建费 1% 按营业税 企业所得税 15% (1) (1)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厦门大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厦门阳明房地产开发有限 公司均执行15%的企业所得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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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5-06-30
`税(费) 税 种 税率 计税依据 备注 营业税 5% 按营业收入 城市维护建设税 3% 按营业税 教育费附加 3% 按营业税 土地增值税 0.5% 按营业收入 河道维护修建费 1% 按营业税 企业所得税 15% (1)(2) (1)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厦门大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厦门阳明房地产开发有限 公司均执行15%的企业所得税率。 (2)根据上海市南汇区国家税务局2004年1月12日通知,2005年上海厦大房地产开 发有限公司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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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4-12-31
`税(费) 税种 税率 计税依据 备注 营业税 5% 按营业收入 城市维护建设税 3% 按营业税 教育费附加 3% 按营业税 土地增值税 0.5% 按营业收入 河道维护修建费 1% 按营业税 企业所得税 15% (1)(2) (1)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厦门大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厦门阳明房地产开发有 限公司均执行15%的企业所得税率。 (2)根据上海市南汇区国家税务局2004年1月12日通知,2004年上海厦大房地产减 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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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4-06-30
`税(费) 公司及并表范围的公司2004年执行的相关税(费)率情况如下: 税 种 税率 说明 营业税 5% 城市维护建设税 7% 1 教育费附加 3% 2 地方教育附加费 1% 3 企业所得税 15% 4 1、2004年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实际应缴纳流转税额的7%缴纳。 2、2004年教育附加费按已交营业税的3%缴纳。 3、2004年地方教育附加按已交营业税的1%缴纳。 4、公司按厦门经济特区15%优惠税率计缴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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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3-12-31
`税(费) 税种 税率 计税依据 备注 营业税 5% 按营业收入 城市维护建设税 3% 按营业税 教育费附加 3% 按营业税 土地增值税 0.5% 按营业收入 河道维护修建费 1% 按营业税 企业所得税 15% (1) (1)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厦门大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厦门阳明房地产开发有 限公司均执行15%的企业所得税率。 (2)根据上海市南汇区国家税务局2004 年1 月12 日通知,2003 年上海厦大房地 产减按15%的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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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3-06-30
`税(费) 公司及并表范围的公司2003年执行的相关税(费)率情况如下: 税种 税率 说明 营业税 5% 城市维护建设税 7% 1 教育费附加 3% 2 地方教育附加费 1% 3 企业所得税 15% 4 1、 2003年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实际应缴纳流转税额的7%缴纳。 2、2003年教育附加费按已交营业税的3%缴纳。 3、2003年地方教育附加按已交营业税的1%缴纳。 4、公司按厦门经济特区15%优惠税率计缴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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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2-12-31
`税(费)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02执行的相关主要税(费)率情况如下: 税 种 税 率 说明 增值税 13%17% 1 营业税 5% 城市维护建设税 7% 2 企业所得税 15%-33% 3 1、增值税:2002年速冻蔬菜增值税率为13%,出口退税率为5%。 2、2002年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实际应缴纳流转税额的7%缴纳。 3、公司按厦门经济特区15%优惠税率计缴所得税。上海厦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按 33%计缴所得税。 4、2002年地方教育费附加按已交增值税、营业税缴纳,征收率为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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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2-06-30
`房地产销售成本的核算方法 本公司根据开发产品的实际完工成本确认销售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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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1-12-31
`税(费)

    公司及并表范围的公司2001执行的相关税(费)率情况如下:

税 种 税率 说明

增值税 13%-17% 1

营业税 5%

城市维护建设税 7% 2

社会事业发展费 2%-3% 3

基础设施附加费 3.5% 4

企业所得税 15% 5

    1、 增值税

    1-1、2001年烤鳗增值税率为17%,出口退税率为13%。

    1-2、2001年速冻蔬菜增值税率为13%,出口退税率为5%。

    2、 2001年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实际应缴纳流转税额的7%缴纳。

    3、2001年社会事业发展费按已交增值税的3%,营业税的2%缴纳,根据 2002年3 月1 日"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停征社会事业发展费及开征地方教育附加问题致全 市纳税(费)人的 一封信"的相关内容,2002年3月1日后,厦门市全面停征 社会事 业发展费,同时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为计征依据,征收地方教育附 加,征收率为1%。

    4、 2001年基础设施附加费按已交增值税、营业税的3.5%缴纳。

    5、公司按厦门经济特区15%优惠税率计缴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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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1-06-30
`收入确认原则

    ①商品销售收入在满足以下全部条件时确认收入;

    a、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重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买方;

    b、不再保留与该商品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和实际控制权;

    c、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公司;

    d、销售该商品有关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

    ②房地产销售收入采用完工百分比随开发项目的完工程度并在满足以下条件确 认收入

    a、有建造合同,并且合同是不可取消的

    b、应收款项预期能够收回

    c、开发项目的完成程度能可靠地确定

    ③物业管理收入的确认:在已提供物业管理劳务, 依合同获得收取物业管理费 用的权利时确认收入实现,纳入其他业务收入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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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0-12-31
`收入确认原则

    1)商品销售收入在满足以下全部条件时确认收入

    (1)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重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买方。

    (2)不再保留与该商品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和实际控制权。

    (3)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公司。

    (4)销售该商品有关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

    2 )房地产销售收入采用完工百分比随开发项目的完工程度并在满足以下条件 确认收入

    (1)有建造合同,并且合同是不可取消的

    (2)应收款项预期能够收回

    (3)开发项目的完成程度能可靠地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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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9-12-31
`主要税项

    1.增值税:按产品销售收入的17%计算当期销项税额,扣除允许在当期抵扣的进 项税额后缴纳。

    2.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分别按实际应缴纳流转税额的7%和3%缴纳。

    3.社会事业发展费:按实际缴纳增值税和营业额税额的3%和4%缴纳。

    4.营业税:按营业额的5%缴纳。

    5.企业所得税:母公司及设立在厦门地区的子公司享受厦门经济特区15% 优惠 税率;控股子公司-厦门大洋水产发展有限公司自1996 年起享受外商投资企业“两 免三减半”的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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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9-06-30
`税项

    1、增值税:销项税率为17%(水产品加工)和13%(蔬菜、水果等农业产品加工) 两档。公司出口产品享受出口退税政策,1997年之前采用“先征后退”计缴,1997 年7月起按“免、抵、退”办法计缴。

    2、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社会事业发展费:分别按实际应缴纳流转税 额的7%、3%和4%缴纳。

    3、农业特产税:水产养殖业务按淡水养殖收入的8%计缴, 活鳗收购业务则按 定额计缴

    4、营业税: 按营业额的5%缴纳。

    5、企业所得税:享受厦门经济特区15%优惠税率。其中, 厦门大洋发展水产 有限公司自1996年起享受外商投资企业“两免三减半”之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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