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云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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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5-12-31
`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增值税 销售收入 4%、6%、13%、17% 营业税 销售不动产、租赁收入、技术服务收入 5% 城建税 应交增值税、营业税税额 1%、5%、7% 企业所得税 应税所得额 15%、33% 2、优惠税(费)及批文: (1)本公司系云南省科委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根据昆国税高新税政字(1998)第 9号文的规定,执行15%的税率。 (2)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大连汉信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系大连市科学技术局认定的 高新技术企业(编号0221201B0084),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94)001号文 《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定,执行15%的税率。 (3)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深圳市云大科技产业有限公司根据深府(1998) 232号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圳特区企业税收政策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执行15%的税率 。根据深圳市地方税务局深地税三发(2001) 376号《关于深圳市云大科技产业有限公司 申请减免企业所得税的复函》,2003年至2005年减半征收所得税,本年实际税率为7.5% 。 (4)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昆明国际花卉拍卖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根据昆明市国家税 务局昆国税函(2002)141号文,自2002年1月1日至2003年12月31日免征企业所得税,从 2004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5)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北京陶正生物工程技术有限公司2002年6月25日取得高 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根据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开发区分局开国税函[2003] 82号文,执行 15%的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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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5-06-30
`税(费)项 1.增值税 销项税额:公司按不同产品销售收入的4%、6%、13%、17%计缴。 进项税额:以取得的法定扣税凭证,按规定进行抵扣。 2.营业税:按销售不动产、租赁收入、技术服务收入的5%计缴。 3.城建税:公司按应交增值税、营业税税额的1%、5%、7%计缴; 教育费附加:公司按应交增值税、营业税税额的3%、4%计缴; 4.所得税:除下述情况外,均按应税所得额的33%计缴企业所得税。 (1)本公司系云南省科委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根据昆国税高新税政字(1998)第 9号文的规定,执行15%的税率。 (2)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大连高新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现变更为“大连汉信生物 制药有限公司”)系大连市科学技术局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编号0221201B0084),根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94)001号文《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 规定,执行15%的税率。 (3)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深圳市云大科技产业有限公司根据深府(1998)232号《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圳特区企业税收政策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执行15%的税率。 根据深圳市地方税务局深地税三发(2001)376号《关于深圳市云大科技产业有限公司申请 减免企业所得税的复函》,2003年至2005年减半征收所得税,本年实际税率为7.5%。 (4)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昆明国际花卉拍卖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根据昆明市国家税 务局昆国税函(2002)141号文,自2002年1月1日至2003年12月31日免征企业所得税,从 2004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5)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北京陶正生物工程技术有限公司2002年6月25日取得高 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根据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开发区分局开国税函[2003] 82号文,执行 15%的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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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4-12-31
`税(费)项 1、增值税 销项税额:公司按不同产品销售收入的4%、6%、13%、17%计缴。 进项税额:以取得的法定扣税凭证,按规定进行抵扣。 2、营业税:按销售不动产、租赁收入、技术服务收入的5%计缴。 3、城建税:公司按应交增值税、营业税税额的1%、5%、7%计缴; 4、教育费附加:公司按应交增值税、营业税税额的3%、4%计缴; 5、所得税:除下述情况外,均按应税所得额的33%计缴企业所得税。 (1)本公司系云南省科委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根据昆国税高新税政字(1998) 第9号文的规定,执行15%的税率。 (2)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大连高新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系大连市科学技术局认定 的高新技术企业(编号0221201B0084),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94)001 号文《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定,执行15%的税率。 (3)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深圳市云大科技产业有限公司根据深府(1998) 232号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圳特区企业税收政策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执行15%的税 率。根据深圳市地方税务局深地税三发(2001) 376号《关于深圳市云大科技产业有限公 司申请减免企业所得税的复函》,2003年至2005年减半征收所得税,本年实际税率为7 .5%。 (4)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昆明国际花卉拍卖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根据昆明市国家 税务局昆国税函(2002)141号文,自2002年1月1日至2003年12月31日免征企业所得税 ,从2004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5)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北京陶正生物工程技术有限公司2002年6月25日取得高 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根据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开发区分局开国税函[2003] 82号文,执 行15%的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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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4-06-30
`税(费)项 1、增值税 销项税额:公司按不同产品销售收入的4%、6%、13%、17%计缴。 进项税额:以取得的法定扣税凭证,按规定进行抵扣。 2、营业税:按销售不动产、租赁收入、技术服务收入的5%计缴。 3、城建税:公司按应交增值税、营业税税额的1%、5%、7%计缴; 4、教育费附加:公司按应交增值税、营业税税额的3%、4%计缴; 5、所得税:除下述情况外,均按应税所得额的33%计缴企业所得税。 (1)本公司系云南省科委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根据昆国税高新税政字(1998) 第9号文的规定,执行15%的税率。 (2)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大连高新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系大连市科学技术局认定 的高新技术企业(编号0221201B0084),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94)001 号文《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定,执行15%的税率。 (3)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深圳市云大科技产业有限公司根据深府(1998) 232号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圳特区企业税收政策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执行15%的税 率。根据深圳市地方税务局深地税三发(2001) 376号《关于深圳市云大科技产业有限公 司申请减免企业所得税的复函》,2003年至2005年减半征收所得税,本年实际税率为7 .5%。 (4)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上海云大科技产业有限公司注册于上海市浦东新区,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第四分局的沪财发(2000)137号文,自2000年1月1日起享受浦东新 区税收优惠政策,执行15%的税率。 (5)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昆明国际花卉拍卖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根据昆明市国家 税务局昆国税函(2002)141号文,自2002年1月1日至2003年12月31日免征企业所得税 ,从2004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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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3-12-31
`税(费)项 1、增值税 销项税额:公司按不同产品销售收入的4%、6%、13%、17%计缴。 进项税额:以取得的法定扣税凭证,按规定进行抵扣。 2、营业税:按销售不动产、租赁收入、技术服务收入的5%计缴。 3、城建税:公司按应交增值税、营业税税额的1%、5%、7%计缴; 4、教育费附加:公司按应交增值税、营业税税额的3%、4%计缴; 5、所得税:除下述情况外,均按应税所得额的33%计缴企业所得税。 (1)本公司系云南省科委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 根据昆国税高新税政字(1998) 第9号文的规定,执行15%的税率。 (2)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大连高新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系大连市科学技术局认定的 高新技术企业(编号0221201B0084),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 94) 001 号文《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定, 执行15%的税率。 (3)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深圳市云大科技产业有限公司根据深府(1998)232号《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圳特区企业税收政策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执行15%的税率 。根据深圳市地方税务局深地税三发(2001)376号《关于深圳市云大科技产业有限公司 申请减免企业所得税的复函》,2003年至2005年减半征收所得税,本年实际税率为7.5 %。 (4)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上海云大科技产业有限公司注册于上海市浦东新区,根 据上海市财政局第四分局的沪财发(2000)137号文,自2000年1月1日起享受浦东新区 税收优惠政策,执行15%的税率。 (5)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昆明国际花卉拍卖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根据昆明市国家税 务局昆国税函(2002)141号文,自2002年1月1日至2003年12月31日免征企业所得税, 从2004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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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3-06-30
`税(费)项 1、增值税 销项税额:公司按不同产品销售收入的4%、6%、13%、17%计缴。 进项税额:以取得的法定扣税凭证,按规定进行抵扣。 2、营业税:按销售不动产、租赁收入、技术服务收入、资金占用费的5%计缴。 3、城建税:公司按应交增值税、营业税税额的1%、5%、7%计缴; 4、教育费附加:公司按应交增值税、营业税税额的3%、4%计缴; 5、所得税:公司按应税所得额的15%、33%计缴企业所得税。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 业的,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94)001号文《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 策的通知》,所得税按15%的税率计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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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2-12-31
`税(费)项 1、增值税 销项税额:公司按不同产品销售收入的4%、6%、13%、17%计缴。 进项税额:以取得的法定扣税凭证,按规定进行抵扣。 2、营业税:按销售不动产、租赁收入、技术服务收入的5%计缴,资金占用费按6 %计缴。 3、城建税:公司按应交增值税、营业税税额的1%、5%、7%计缴; 4、教育费附加:公司按应交增值税、营业税税额的3%、4%计缴; 5、所得税:公司按应税所得额的15%、33%计缴企业所得税。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 业的,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94)001号文《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 策的通知》,所得税按15%的税率计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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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2-06-30
`税(费)项 1、增值税 销项税额:公司按不同产品销售收入的4%、6%、13%、17%计缴。 进项税额:以取得的法定扣税凭证,按规定进行抵扣。 2、营业税:按销售不动产、租赁收入、技术服务收入的5%计缴。 3、城建税:公司按应交增值税、营业税税额的1%、5%、7%计缴; 4、教育费附加:公司按应交增值税、营业税税额的3%计缴; 5、所得税:公司按应税所得额的15%、33%计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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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0-12-31
`收入确认原则

    (1) 商品销售,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重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买方,公司不再对 该商品实施继续管理权和实际控制权,相关的收入已经收到或取得了收款的证据,并 且与销售该商品有关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营业收入的实现;

    (2) 提供劳务(不包括长期合同),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确认相关的劳务收入。 如 提供的劳务合同在同一年度内开始并完成的,在完成劳务时确认营业收入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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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9-12-31
`税项

    1.本公司适用的流转税及附加的税种税率如下:

    税   种               计 税 依 据           税 率

增值税 销售收入(抵扣进项税后缴纳) 13%

城建税 应纳流转税 7%

教育费附加 应纳流转税 3%

2.本公司1998年根据昆国税高新税政字(1998)第9号文,执行15%所得税率;

3.印花税、房产税、车船使用税等按国家规定征收比例计算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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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8-12-31
`税项

    1.本公司适用的流转税及附加的税种税率如下:

税 种 计 税 依 据 税 率

增值税 销售收入(抵扣进项税后缴纳) 13%

营业税 营业收入 5%

城建税 应纳流转税 7%

教育费附加 应纳流转税 3%

2.本公司1998年根据昆国税高新税政字(1998)第9号文,执行15%所得税率;

3.印花税、房产税、车船使用税等按国家规定征收比例计算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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