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都控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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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收盘:- 今开盘:- 最高价:- 最低价:-
市值:-亿元 流通:- 成交:-手 换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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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5-12-31
`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 10.1、2006年4月14日,本公司五届五次董事会决议终止与浙江恒升投资开发有限 公司合作开发杭储出(2005)25号地块房地产项目。并于2006年4月14日收回原支付的 款项1,462万元。 10.2、2005年11月12日,本公司的子公司德清美都控股投资有限公司与德清县电力 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及张为民(德清美都控股投资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分别签定委托 投资协议。德清县电力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和张为民分别代表德清美都控股投资有限公司 投资310万元和200万元与德清县电力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德清县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德清县莫干山珠宝金行有限公司、付海洪等股东共同投资设立德清金盛典当有限责任公 司。德清金盛典当有限责任公司已于2006年3月7日在德清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成 立,注册资本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张为民。 10.3、2005年11月28日,本公司与安徽省宣城市国土资源局签定《国有土地使用权 出让合同》。本公司受让位于安徽省宣城市昭亭南路东水阳江大道以北宗地编号为0500 8地块房地产项目,该地块总面积208,267平方米,合同总金额11,581.88万元。2006年3 月28日,该地块使用权证已过户至宣城美都置业有限公司。2005年12月16日,本公司出 资1,530万元与史海蕾、金月明在安徽省宣城市共同投资设立宣城美都置业有限公司开 发上述地块。宣城美都置业有限公司已于2006年1月25日在宣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 登记成立,注册资本3,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俞建文。 10.4、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于2005年12月20日经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 督管理委员会京国资产权字[2005]150号批复, 2005年12月26日经股东大会决议通过。 该方案于2006年1月10日正式实施。主要内容为:本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以流通股股 东持有的流通股每10股送2.5股的方式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共 支付12,204,000股,以获取非流通股份的上市流通权。非流通股股东支付比例为每10股 支付1.54股。 控股股东美都集团有限公司承诺先行代为垫付非流通股股东浙江天成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应执行的对价,同时浙江天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承诺在美都集团有限公司非流通股 股份禁售期满后一年内偿还美都集团有限公司代为垫付的全部股份。非流通股股东北京 宝华饭店、北京房屋建筑设计院同意按照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2.5股对价支付股票99,85 1股后,剩余的548,149股份非流通股全部代为北京天鸿集团公司支付对价。股东美都集 团有限公司实际支付7,104,207股,股东北京天鸿集团公司实际支付3,090,044股,股东 浙江天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实际支付0股,股东京华房地产有限公司实际支付713,749股 ,股东北京宝华饭店、北京房屋建筑设计院各实际支付648,000股,共计12,204,000股 。 2006年1月10日,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的股权结构为: 项 目 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变动(+,-) 一、未上市流通股份 1、发起人股份 43,848,000 -43,848,000 其中:国家持有股份 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43,848,000 -43,848,000 境外法人持有股份 其他 2、募集法人股份 35,352,000 -35,352,000 3、内部职工股 4、法人股配股或其他 其中:转配股 未上市流通股份合计 79,200,000 -79,200,000 二、限售流通股份 1、发起人股份 37,091,422 其中:国家持有股份 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37,091,42 境外法人持有股份 其他 2、募集法人股份 29,904,578 3、内部职工股 4、法人股配股或其他 其中:转配股 未上市流通股份合计 66,996,000 三、已上市流通股份 1、人民币普通股 48,816,000 12,204,000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4、其 他 5、已上市流通股份合计 48,816,000 四、股份总数 128,016,000 项 目 变动后 一、未上市流通股份 1、发起人股份 其中:国家持有股份 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境外法人持有股份 其他 2、募集法人股份 3、内部职工股 4、法人股配股或其他 其中:转配股 未上市流通股份合计 二、限售流通股份 1、发起人股份 37,091,422 其中:国家持有股份 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37,091,42 境外法人持有股份 其他 2、募集法人股份 29,904,578 3、内部职工股 4、法人股配股或其他 其中:转配股 未上市流通股份合计 66,996,000 三、已上市流通股份 1、人民币普通股 61,020,000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4、其 他 5、已上市流通股份合计 48,816,000 四、股份总数 128,016,000 注:限售流通股股东作出如下承诺: 控股股东美都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诺: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本公司股权改 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规定期限满后,在二十四个 月内不上市或者转让。 股东北京天鸿集团公司承诺: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本公司股权改革方案实施之 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规定期限满后,出售数量占本公司股份总 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5%,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10%。 股东浙江天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承诺: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本公司股权改革方 案实施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规定期限满后,出售数量占本公 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5%。 股东京华房地产有限公司承诺: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本公司股权改革方案实施 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10.5、2006年2月16日,北京天鸿宝业股份有限公司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本公司 持有北京天鸿宝业股份有限公司的2800万股,按其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本公司应支付对价4 ,923,077股。本公司承诺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北京天鸿宝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改革方 案实施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规定期限满后,出售数量占北京 天鸿宝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5%,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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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5-06-30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本公司无应予披露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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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4-12-31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2005年3月14日,本公司和北京宝晟住房股份有限公司与海南西秀海景园实业有限 公司和天津泰达集团有限公司就海南美都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达成协议。本公 司将持有该公司90%的股权以人民币98,051,100.67元转让给受让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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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4-06-30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本公司无需披露的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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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3-12-31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0.1 2004 年1 月12 日,本公司将湖州凤凰东园建设有限公司湖土国用(2003)字 第3-11395号土地使用权证抵押给中国建设银行杭州市宝石支行,抵押土地面积22,976 .15 平方米。 10.2 本公司为购买丁香家园住户向中国银行海口市龙珠支行申请住房按揭贷款提 供保证担保,期限自2004 年1 月1 日至2006 年12 月31 日,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 ,270 万元,担保范围包括债务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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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3-06-30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0.4 终止北京大运村学生公寓经营的协议 2003年3月8日,本公司与北京天鸿集团公司签署了《关于终止北京大运村学生公寓 经营的协议》,终止对北京大运村学生公寓的经营权,收回资金12,750万元。目前已收 回6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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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2-12-31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0.1 受让位于浙江省淳安县千岛湖畔的淳土让字[2003]01号宗地 2003年1月9日,本公司与浙江省淳安县国土资源局签署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 同》,本公司以总价款5,890万元受让位于淳安县千岛湖镇泗马巷,编号为淳土让字[ 2003]01号宗地。该宗地面积18278.5平方米,用途为居住、办公、商业综合用地。根 据合同,本公司将于2003年5月31日前动工建设。上述宗地出让方案尚需经淳安县人民 政府批准。 10.2 受让位于杭州市拱墅区杭政储出(2002)29号宗地 2003年1月10日,本公司与浙江省杭州市国土资源局签署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合同书》,并于同日与杭州市土地储备中心签署了《土地开发补偿协议书》,公司以 总价款计12,375万元受让杭政储出(2002)29号宗地。本公司受让的杭政储出(2002 )29号宗地位于杭州市拱墅区莫干山路与教工路交叉处西南角,宗地面积23,532平方 米,用途为商业用地。根据合同,本公司将于2003年12月31日前动工建设。上述宗地 出让方案尚需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 10.3 受让海南宝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40%的股权 2003年1月21日,本公司在海口与上海凯业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公司以4,000万元受让上海凯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海南宝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4 0%的股权。本次受让股权后,本公司将持有海南宝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90%的股权。 10.4 终止北京大运村学生公寓经营的协议 2003年3月8日,本公司与北京天鸿集团公司签署了《关于终止北京大运村学生公 寓经营的协议》,终止对北京大运村学生公寓的经营权,收回资金12,750万元。同时 ,本公司与北京宝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燕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署了《终止物 业管理委托管理协议》,终止与北京宝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燕侨物业管理有限 公司的《物业管理委托管理合同》。 10.5 转让深圳金阳投资有限责任公司80%股权 2002年12月10日,本公司与北京天鸿集团公司及北京天鸿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分别签署《关于深圳金阳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协议》,将本公司持有的深圳 金阳投资有限责任公司60%的股权转让给北京天鸿集团公司,转让价格为2,193.58万 元;将持有的深圳金阳投资有限责任公司20%的股权转让给北京天鸿房地产开发有限 责任公司,转让价格为731.19万元。2003年1月16日北京天鸿集团公司已支付转让款2 ,193.58万元。 10.6 转让海南天惠鸿建材有限公司51%股权 2002年12月10日,本公司与北京宝骥材料设备有限责任公司及三亚天鸿度假村有限 公司分别签署《关于海南天惠鸿建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协议》,将本公司持有的海 南天惠鸿建材有限公司46%的股权转让给北京宝骥材料设备有限责任公司,转让价格 为248万元;将公司持有的海南天惠鸿建材有限公司5%的股权转让给三亚天鸿度假村 有限公司,转让价格为26.96万元。2003年1月16日北京宝骥材料设备有限责任公司已 支付转让款248万元。 10.7 转让海南天鸿海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70%股权 2002年12月10日,本公司与北京天鸿集团公司签署《关于海南天鸿海岛房地产开发 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协议》,将本公司持有的海南天鸿海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70% 的股权转让给北京天鸿集团公司,转让价格为700万元。2003年1月16日北京天鸿集团 公司已支付转让款700万元。 10.8 本公司第四届八次董事会决议设立美都控股千岛湖旅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美都控股浙江投资有限公司、美都控股浙江经贸有限公司及美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海南分公司;对海南宝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更名;收购湖州凤凰东园建设 有限公司90%的股权;向银行办理不超过8亿元的授信及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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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2-06-30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本公司与北京宝晟住房股份有限公司合作开发清华园北居(又名圆明园东教师住宅 小区),本公司投入合作项目的前期启动资金8,000 万元人民币,截止2002 年8 月8 日已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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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9-12-31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根据本公司2000年3月16日第三届三次董事会决议,本公司拟以债权方式向海南 汇祥旅业投资有限公司投入1.4亿元人民币(用于海南热带海洋世界项目),海南汇 祥旅业投资有限公司拟按10%(年)向本公司支付资金占用费。另外,海南汇祥旅业 投资有限公司于2000年3月20日以海洋世界项目用地作抵押,向中国工商银行海南省 分行营业部办理五年期5000万元人民币固定资产贷款, 本公司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 责任保证,期限为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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