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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5-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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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1、增值税:本公司商品销售缴纳增值税,适用税率为17%;
2、营业税:本公司除商品销售之外的各项收入缴纳营业税,其中:广告业及房地产
销售营业税率为5%,其它营业税税率按规定执行;
3、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分别按增值税、营业税税额的7%和5%计缴;
4、所得税:本公司企业所得税率为33%。本公司在实际收到返还的所得税时,冲减
收到当期的所得税费用。本公司的子公司除深圳市荣涵投资有限公司、深圳标准调查有
限公司和上海锡泉实业有限公司按15%的税率计征企业所得税,长沙世界之窗有限公司按
30%的税率计征所得税外,其它子公司均按33%的税率计征企业所得税。
5、其它税费按国家规定比例计算缴纳。
6、税收优惠:根据湖南省财政厅湘财教函(2003)2号文件批复,经湖南省人民政
府同意,2003年至2005年对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取得的广播电视广告收入和有线
电视收费收入所实现的企业所得税,采取先由省地税局征收,年终由省财政厅按规定核
实后列支出的办法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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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5-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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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1、增值税:本公司商品销售缴纳增值税,适用税率为17%;
2、营业税:本公司除商品销售之外的各项收入缴纳营业税,其中:广告业及房地产
销售营业税率为5%,其它营业税税率按规定执行;
3、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分别按增值税、营业税税额的7%和5%计缴;
4、所得税:本公司企业所得税率为33%。本公司在实际收到返还的所得税时,冲减
收到当期的所得税费用。本公司的子公司除深圳市荣涵投资有限公司、深圳标准调查有
限公司和上海锡泉实业有限公司按15%的税率计征企业所得税,长沙世界之窗有限公司按
30%的税率计征所得税外,其它子公司均按33%的税率计征企业所得税。
5、其它税费按国家规定比例计算缴纳。
6、税收优惠:根据湖南省财政厅湘财教函(2003)2号文件批复,经湖南省人民政
府同意,2003年至2005年对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取得的广播电视广告收入和有线
电视收费收入所实现的企业所得税,采取先由省地税局征收,年终由省财政厅按规定核
实后列支出的办法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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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4-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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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1、增值税:本公司商品销售缴纳增值税,适用税率为17%;
2、营业税:本公司除商品销售之外的各项收入缴纳营业税,其中:广告业及房地
产销售营业税率为5%,其它营业税税率按规定执行;
3、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分别按增值税、营业税税额的7%和5%计缴;
4、所得税:本公司企业所得税率为33%。本公司在实际收到返还的所得税时,冲减
收到当期的所得税费用。本公司的子公司除深圳市荣涵投资有限公司、深圳标准调查有
限公司和上海锡泉实业有限公司按15%的税率计征企业所得税,长沙世界之窗有限公司
按30%的税率计征所得税外,其它子公司均按33%的税率计征企业所得税。
5、其它税费按国家规定比例计算缴纳。
6、税收优惠:根据湖南省财政厅湘财教函(2003)2号文件批复,经湖南省人民政
府同意,2003年至2005年对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取得的广播电视广告收入和有线
电视收费收入所实现的企业所得税,采取先由省地税局征收,年终由省财政厅按规定核
实后列支出的办法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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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4-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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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1、增值税:本公司商品销售缴纳增值税,适用税率为17%;
2、营业税:本公司除商品销售之外的各项收入缴纳营业税,其中:广告业及房地
产销售营业税率为5%,其他营业税税率按规定执行;
3、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分别按增值税、营业税税额的7%和5%计缴;
4、所得税:本公司企业所得税率为33%。本公司在实际收到返还的所得税时,冲减
收到当期的所得税费用。本公司的子公司除深圳市荣涵投资有限公司、深圳标准调查有
限公司和上海锡泉实业有限公司按15%的税率计征企业所得税,长沙世界之窗有限公司
按30%的税率计征所得税外,其他子公司均按33%的税率计征企业所得税。
5、其他税费按国家规定比例计算缴纳。
6、税收优惠:根据湖南省财政厅湘财教函(2003)2号文件批复,经湖南省人民政
府同意,2003年至2005年对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取得的广播电视广告收入和有线
电视收费收入所实现的企业所得税,采取先由省地税局征收,年终由省财政厅按规定核
实后列支出的办法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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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3-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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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1、增值税:本公司商品销售缴纳增值税,适用税率为17%;
2、营业税:本公司除商品销售之外的各项收入缴纳营业税,其中:广告业及房地
产销售营业税率为5%,其他营业税税率按规定执行;
3、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分别按增值税、营业税税额的7%和5%计缴;
4、所得税:本公司企业所得税率为33%。本公司在实际收到返还的所得税时,冲减
收到当期的所得税费用。本公司的子公司除深圳市荣涵投资有限公司、深圳标准调查有
限公司和上海锡泉实业有限公司按15%的税率计征企业所得税,长沙世界之窗有限公司
按30%的税率计征所得税外,其他子公司均按33%的税率计征企业所得税。
5、其他税费按国家规定比例计算缴纳。
6、税收优惠:根据湖南省财政厅湘财教函(2003)2号文件批复,经湖南省人民政
府同意,2003年至2005年对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取得的广播电视广告收入和有线
电视收费收入所实现的企业所得税,采取先由省地税局征收,年终由省财政厅按规定核
实后列支出的办法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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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3-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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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1、增值税:本公司商品销售缴纳增值税,适用税率为17%;
2、营业税:本公司除商品销售之外的各项收入缴纳营业税,其中:广告业营业税
率为5%,其他营业税税率按规定执行;
3、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分别按增值税、营业税税额的7%和5%计缴;
4、所得税:本公司企业所得税率为33%。本公司在实际收到返还的所得税时,冲
减收到当期的所得税费用。本公司的子公司除深圳标准调查有限公司和上海锡泉实业
有限公司按15%的税率计征企业所得税,长沙世界之窗有限公司按30%的税率计征所得
税外,其他子公司均按33%的税率计征企业所得税。
5、其他税费按国家规定比例计算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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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2-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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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1、增值税:本公司商品销售缴纳增值税,适用税率为17%;
2、营业税:本公司除商品销售之外的各项收入缴纳营业税,其中:广告业营业税
率为5%,其他营业税税率按规定执行;
3、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分别按增值税、营业税税额的7%和5%计缴;
4、所得税:本公司企业所得税率为33%。本公司在实际收到返还的所得税时,冲
减收到当期的所得税费用。本公司的子公司除深圳标准调查有限公司和上海锡泉实业
有限公司按15%的税率计征企业所得税,长沙世界之窗有限公司按30%的税率计征所得
税外,其他子公司均按33%的税率计征企业所得税。
5、其他税费按国家规定比例计算缴纳。
6、税收优惠:根据湖南省财政厅湘财教函(2001)4 号文件批复,经湖南省人民
政府同意,2001 年、2002实现的企业所得税,采取先由省地税局征收,年终由省财政
厅按规定核实后列支出的办法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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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2-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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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1、增值税:本公司商品销售缴纳增值税,适用税率为17%;
2、营业税:本公司除商品销售之外的各项收入缴纳营业税,其中:广告业营业税
率为5% ,其他营业税税率按规定执行;
3、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分别按增值税、营业税税额的7%和5%计缴。
4、所得税:本公司所得税税率为33%。本公司的子公司除深圳标准调查有限公司和
上海 锡泉投资有限公司按15%的税率计征企业所得税、长沙世界之窗有限公司按30%的
税率计征所 得税外,其他子公司均按33%的税率计征企业所得税。
5、其他税费按国家规定比例计算缴纳。
6、税收优惠:根据湖南省财政厅湘财教函(2001)4 号文件批复,经湖南省人民
政府同 意,2001年、2002年对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取得的广播电视广告收入和
有线电视收费 收入所实现的企业所得税,采取先由省地税局征收,年终由省财政厅按
规定核实后列支出的 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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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1-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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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1、增值税:本公司商品销售缴纳增值税适应税率为17%;     2、营业税:本公司除商品销售之外的各项收入缴纳营业税, 其中:广告业营 业税率为5%、其他营业税税率按规定执行;     3、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分别按应交增值税、营业税的7%和5 %计 缴;     4、所得税:根据湖南省人民湘政函(1998)84 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湖南 电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所得税问题的批复》文件精神,同意湖南电广实业股份有限 公司自设立之日起企业所得税先按33%税率计征上缴财政,再按征税基数的18%返 还给企业。本政策执行至2001年12月31日.     5、其它税项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计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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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0-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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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1、增值税:本公司商品销售缴纳增值税适应税率为17%;     2、营业税:本公司除商品销售之外的各项收入缴纳营业税, 其中:广告业营 业税率为5%、其他营业税税率按规定执行;     3、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分别按应交增值税、营业税的7%和5 %计 缴;     4、所得税:根据湖南省人民湘政函(1998)84 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湖南 电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所得税问题的批复》文件精神,同意湖南电广实业股份有限 公司自设立之日起企业所得税先按33%税率计征上缴财政,再按征税基数的18%返 还给企业。本政策执行至2001年12月31日.     5、其它税项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计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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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9-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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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 项
    1、 增值税:本公司商品销售缴纳增值税适应税率为17%;     2、 营业税:本公司除商品销售之外的各项收入缴纳营业税,根据1994年7月18 日国税发(1994)159 号的通知, 广告代理业的营业额为代理者向委托方收取的全部 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付给广告发布者的广告发布费后的余额,按其 5%计征营业税, 其他营业税按规定执行;     3、 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分别按应交增值税、营业税的7%和5%计 缴;     4、所得税:根据湖南省人民湘政函(1998)84 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湖南 电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所得税问题的批复》文件精神, 同意湖南电广实业股份有限 公司自设立之日起企业所得税先按33 %税率计征上缴财政,再按征税基数的18%返 还给企业。根据湖南省财政厅湘预字[1999]27 号文件规定对所有省本级财政收入 返还,实行先扣除税收分成部分(国税部门征收的扣除2%,地税部门征收的扣除 22 %),再予以返还,实际返还14.04%,1999年度公司实际企业所得税为18.96%。 控 股子公司长沙世界之窗有限公司、湖南国际影视会展中心仍执行30%的所得税率。     5、其它税项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计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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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9-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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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1、增值税:本公司商品销售缴纳增值税适应税率为17%;     2、营业税:本公司除商品销售之外的各项收入缴纳营业税,根据1994年7月18 日国税发(1994)159号的通知, 广告代理业的营业额为代理者向委托方收取的全部 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付给广告发布者的广告发布费后的余额,按其5%计征营业税, 其他营业税按规定执行;     3、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分别按应交增值税、营业税的7%和5 %计 缴;     4、所得税:根据湖南省人民湘政函(1998)84 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湖南电 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所得税问题的批复》文件精神,同意湖南电广实业股份有限公 司自设立之日起企业所得税先按33%税率计征上缴财政,再按征税基数的18%返还 给企业。控股子公司长沙世界之窗有限公司、湖南国际影视会展中心仍执行30%的 所得税率。     5、其它税项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计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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