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金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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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5-12-31
`主要税项 1.增值税:按应税收入的17%、13%适用税率计缴。 2.城建税:按照应缴纳流转税额的7%计缴。 3.教育费附加:按照应缴纳流转税额的3%计缴。 4.地方教育费:按照应缴纳流转税额的1%计缴。 5.所得税:按照33%税率计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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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5-06-30
`主要税项 1.增值税:按应税收入的17%、13%适用税率计缴。 2.城建税:按照应缴纳流转税额的7%计缴。 3.教育费附加:按照应缴纳流转税额的3%计缴。 4.地方教育费:按照应缴纳流转税额的1%计缴。 5.农业特产税:按照收购原料价款的5%计缴。 6.所得税:按照33%税率计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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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4-12-31
`主要税项 1.增值税:按应税收入的17%、13%适用税率计缴。 2.城建税:按照应缴纳流转税额的7%计缴。 3.教育费附加:按照应缴纳流转税额的3%计缴。 4.地方教育费:按照应缴纳流转税额的1%计缴。 5.农业特产税:按照收购原料价款的5%计缴。 6.所得税:按照33%税率计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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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4-06-30
`主要税项 1.增值税:按应税收入的17%、13%适用税率计缴。 2.城建税:按照应缴纳流转税额的7%计缴。 3.教育费附加:按照应缴纳流转税额的3%计缴。 4.地方教育费:按照应缴纳流转税额的1%计缴。 5.农业特产税:按照收购原料价款的5%计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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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3-12-31
`主要税项 1.增值税:按应税收入的17%、13%适用税率计缴。 2.城建税:按照应缴纳流转税额的7%计缴。 3.教育费附加:按照应缴纳流转税额的3%计缴。 4.地方教育费:按照应缴纳流转税额的1%计缴。 5.农业特产税:按照收购原料价款的5%计缴。 6.所得税:按照33%税率计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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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3-06-30
`主要税项 (1)增值税:按应税收入的17%、13%适用税率计缴。 (2)城建税:按照应缴纳流转税额的7%计缴。 (3)教育费附加:按照应缴纳流转税额的3%计缴。 (4)地方教育费:按照应缴纳流转税额的1%计缴。 (5)农业特产税:按照收购原料价款的5%计缴。所得税:本公司按33%税率计 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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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2-12-31
`主要税项 增值税:按应税收入的17%、13%适用税率计缴。 城建税:按照应缴纳流转税额的7%计缴。 教育费附加:按照应缴纳流转税额的3%计缴。 地方教育费:按照应缴纳流转税额的1%计缴。 农业特产税:按照收购原料价款的5%计缴。 所得税:本公司按33%税率计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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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2-06-30
`主要税项 (1)增值税:按应税收入的17%、13%适用税率计算缴纳。 (2)城建税:按照应缴纳流转税额的7%计缴。 (3)教育费附加:按照应缴纳流转税额的3%计缴。 (4)地方教育费:按照应缴纳流转税额的1%计缴。 (5)农业特产税:按照收购原料价款的5%计缴。 (6)所得税:按应纳税所得额的33%计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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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1-06-30
`主要税项

    1、增值税:公司按17%或13%的税率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

    2、城建税:按照应缴纳流转税额的7%计缴。

    3、教育费附加:按照应缴纳流转税额的3%计缴。

    4、地方教育费:按照应缴纳流转税额的1%计缴。

    5、农业特产税:按照收购原料价款的5%计缴。

    3、会计政策变更及影响: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变更

    公司原执行《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及其补充规定,从2001年1月1日起执行 《企业会计制度》,并根据财政部财会(2001)17号文财政部关于印发《贯彻实施 〈企业会计制度> 有关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等改变以下会计政策并进行了追溯调 整:

    (1).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公司原不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2001年1 月1 日起 改按单项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2).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公司原不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2001年1 月1 日起 改按单项在建工程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本公司无委托贷款及无形资产,故不涉及会计政策的变更。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已采用追溯调整法,对留存收益及相关项目进行调整。上述 会计政策变更的累计影响数为-165,156.95元,全部为固定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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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0-12-31
`税项

    1、增值税:公司销售产品收入与其他业务收入均按17%计算销项增值税

    2、城市维护建设税:公司按应缴纳流转税7%计算

    3、教育费附加:公司按应缴纳流转税3%计算

    4、地方教育费:公司按应缴纳流转税1%计算

    5、所得税:根据辽宁省政府辽政[ 1997] 132 号和辽宁省财政厅辽财企函字 [2001]3号文件,本公司股票上市后企业所得税执行先按33 %的法定税率征收再返 还18%(实征15%)的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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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9-12-31
`税 项

    1、增值税:公司销售产品收入与其他业务收入均按17%计算销项增值税

    2、城市维护建设税:公司按应缴纳流转税7%计算

    3、教育费附加:公司按应缴纳流转税3%计算

    4、所得税:根据辽宁省政府辽政[1997]132号文件,本公司股票上市后所得税 按33%上交,年末由财政按 18%返还,公司实际税负为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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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9-06-30
`税 项

    1、增值税:公司销售产品收入与其他业务收入均按17%计算销项

    2、城市维护建设税:公司按流转税7%计算

    3、教育费附加:公司按流转税3%计算

    4、所得税:根据辽宁省政府辽政〖1997〗132号文件,本公司股票上市后所得 税按33%上交,年末由财政按18%返还,公司实际税负为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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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8-12-31
`税项

    1、增值税:公司销售产品收入与其他业务收入均按17%计算销项增值税

    2、城市维护建设税:公司按流转税7%计算

    3、教育费附加:公司按流转税3%计算

    4、 所得税: 根据辽宁省政府辽政〖1997〗132号文件,本公司股票上市后所 得税按33%上交,年末由财政按18%返还,公司实际税负为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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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8-06-30
`税项

    税种                   税率

增值税 17%

城建税 7%

教育费附加 3%

所得税 33%

    根据辽宁省政府辽政[1997]132号文件,本公司股票上市后所得税按33 %上 交,年末由财政按18%返还,公司实际税负为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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