锌业股份

- 000751

-

-  -

-
昨收盘:- 今开盘:- 最高价:- 最低价:-
市值:-亿元 流通:- 成交:-手 换手:-
快速通道:
报告期:2005-12-31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公司2006年2月15日召开四届十三次董事会,通过了《关于用资本公积金向流通股 股东转赠股本进行股权分置改革议案》,2006年2月23日召开四届十四次会议,审议并同 意对《关于用资本公积金向流通股股东转赠股本进行股权分置改革议案》进行调整。公 司调整后的股权分置改革议案为:流通股股东每持有流通股将获得以资本公积转赠6.6股 的股份,相当于流通股每10股流通股获送3.175股的对价。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前后股本机构分别为: 改革前 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比例% 改革后 (股) (1)未上市流通 (1)有限售条件 534,076,771 60.615 股份合计 的流通股合计 国家股 1,900,000 0.216 国家股 国有法人股 481,631,771 54.662 国有法人股 社会法人股 50,545,000 5.737 社会法人股 (2)流通股份合 347,022,000 39.385 (2)无限售条件 计 A股 347,022,000 39.385 A股 (3)股份总数 881,098,771 100 (3)股份总数 改革前 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比例% (股) (1)未上市流通 534,076,771 48,109 股份合计 国家股 1,900,000 0.171 国有法人股 481,631,771 43.385 社会法人股 50,545,000 4.553 (2)流通股份合 576,056,520 51.891 计 A股 576,056,520 51.891 (3)股份总数 1,110,133,291 100 上述《关于用资本公积金向流通股股东转赠股本进行股权分置改革议案》于2006年 3月22日经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2、实际大股东葫芦岛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在公司股权分置 改革方案实施的同时主要承诺: 同意为彻底解决公司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历史遗留问题,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并经有关监管部门核准的前提下,使用集团公司及葫芦岛渤海稀贵金属有限公司的下 述非现金资产代集团公司关联方偿还对公司的债务: (1)葫芦岛渤海稀贵金属有限公司的资产及相关负债; (2)集团公司拥有的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辅助生产设施及其他资产; (3)集团公司所拥有的土地使用权; (4)若上述资产不足以偿还关联方所占用的公司资金,同意以集团公司其他依法可 以抵债的资产偿还关联方对公司的债务。 3、经公司董事会决议本年度按税后净利润的10%和5%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和法定公 益金后不再进行现金股利分配,此方案尚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公司为锦化氯碱股份有限公司在2006年1月4日至2007年1月4日期间,在中国建设 银行葫芦岛化工支行由于连续贷款而形成的一系列债权提供最高额保证,其最高额为人 民币30,000万元。
返回页顶
报告期:2005-06-30
`其他重要事项 1、如附注“五 24”所述,本公司第一大股东-葫芦岛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 本公司股权有13,812万股被司法冻结、20,000万股被质押,合计34,112万股。其中:20 ,000万股被质押系为本公司铅锌密闭鼓风炉环保治理技术改造项目贷款提供担保。 2、如附注“六 1?1) ③”所述,经国家经贸委《关于同意攀枝花钢铁集团公司242 户企业实施债转股的批复》[国经资产业(2000)1086号]的批准,本公司第一大股东葫芦岛 锌厂于2002年11月通过债转股投资设立葫芦岛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已由葫芦岛市工商 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并核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1,213,013,900.00元;注册号 码为2114001100316,由此大股东将由葫芦岛锌厂变更为葫芦岛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 目前有关股权变更手续尚未办理。
返回页顶
报告期:2004-12-31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经公司董事会决议本年度按税后净利润的10%和5%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和法定公 益金后不再进行现金股利分配,此方案尚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中国银行葫芦岛支行900万元逾期贷款至本财务报告日已偿还。
返回页顶
报告期:2004-06-30
`其他重要事项 1、如附注“五 23”所述,本公司第一大股东-葫芦岛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持有 的本公司股权有16,200万股被司法机关冻结、20,000万股被质押。其中:20,000万股被 质押系为本公司铅锌密闭鼓风炉环保治理技术改造项目贷款提供担保。 2、本公司所属第三冶炼厂由于市场原因仍处于停产状态,停产费用3,274万元已全 部计入当期损益。 3、如附注“六 1-1) ③”所述,经国家经贸委《关于同意攀枝花钢铁集团公司24 2户企业实施债转股的批复》[国经资产业(2000)1086号]的批准,本公司第一大股东葫芦 岛锌厂于2002年11月通过债转股投资设立葫芦岛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已由葫芦岛市 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并核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1,213,013,900.00元; 注册号码为2114001100316,由此大股东将由葫芦岛锌厂变更为葫芦岛有色金属集团有限 公司,目前有关股权变更手续尚未办理。
返回页顶
报告期:2003-12-31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截止资产负债表日,经公司董事会决议除按税后净利润的10%、20%和5%提取法定盈 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和法定公益金外,不进行现金股利分配,尚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返回页顶
报告期:2003-06-30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短期借款中逾期2,100万元人民币借款已于2003年8月7日归还。
返回页顶
报告期:2002-12-31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短期借款中逾期2,100 万元人民币借款未归还。 2、1 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至审计报告日止中信银行葫芦岛分行1,450 万元已归还 。
返回页顶
报告期:2002-06-30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短期借款中逾期2,100万元人民币未归还。 2、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至本报告日止未到期。 九、其他重要事项 1、本公司所属第三冶炼厂于由市场原因处于停产状态,何时恢复生产,具有不确 定性。 2、本公司于2002年3月收到葫芦岛市地方税务局龙港分局[葫地税龙函(2002)8号 ]文,同意对本公司2000年综合利用产品实现计税利润免征企业所得税56,058,313.41元 ,按财政部财会函(2000)8号文,冲减本年度所得税费用。
返回页顶
报告期:2001-06-30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截止报告日,本公司已偿还葫芦岛中信实业银行等2家银行的1亿元短期贷款并 已办理续借手续.


返回页顶
报告期:1999-06-30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本公司应收河南省商丘市磷肥厂金额为400,000.00元的银行承兑汇票已于1999 年8月1日到期,1999年8月2日已兑付完毕。


返回页顶
报告期:1998-12-31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本公司1998年12月31应收票据2,642,448.81元已全部收回,详细情况如下:

    出票单位                 汇票到期日        收款日        金  额

本溪烟台物资经销部 1999年1月13日 1999年2月2日 2,000,000.00

中国石化物资装备公司 1999年1月25日 1999年3月3日 642,448.81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