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京啤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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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5-12-31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一)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06年3月24日在燕京啤酒科技大厦六楼 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对燕京啤酒(仙桃)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会议决定,向控 股子公司燕京啤酒(仙桃)有限公司增加投资7,000万元人民币。增资后,燕京啤酒(仙桃 )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增至18,235.3万元人民币,其中本公司出资额为15,500万元,占其注 册资本总额的85%。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对广东燕京啤酒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会议决定,向控股 子公司广东燕京啤酒有限公司增加投资7,500万元人民币,增资后,广东燕京啤酒有限公 司注册资本增至人民币2亿元,其中,本公司出资额为15,0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总额的 75%。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对燕京啤酒(长沙)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会议决定,向 控股子公司燕京啤酒(长沙)有限公司增加投资2,100万元人民币,增资后,燕京啤酒( 长沙)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增至人民币7,100万元,其中,本公司出资额为6,100万元,占 其注册资本总额的85.92%。 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转让公司所持北京泛华协和医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2. 49%的股权的议案》。 会议决定,将本公司所持的北京泛华协和医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2.49%的股权 转让给北京燕京啤酒集团公司(以下简称“燕京集团”),转让价款为1,000万元人民币 。 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转让公司所持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1.37%的股权的议案》 。会议决定,将本公司所持的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1.37%的股权转让给北京燕京啤酒集 团公司(以下简称“燕京集团”),转让价款为2,000万元人民币。 根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按200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进行分配:拟按20 05年度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当天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发1.5元人民币现金红利(含税 )。除上述事项外,截至2006年4月9日止,本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的资产负债表日后 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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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5-06-30
`预计负债 如果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公司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1)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2)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如果清偿已确认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或其他方补偿,则偿金 额只能在基本确定能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所确认负债的 账面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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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4-12-31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根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按200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进行分配:可供分 配利润742,920,049.38元,拟按2004年度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当天总股本为基数,每1 0股送2股派发0.6元人民币现金红利(含税)。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3股 。 除上述事项外,截至2005年2月26日止,本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的资产负债表日 后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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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4-06-30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中的非调整事项 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定在湖北省仙桃市投资设立燕京啤酒(仙桃)有限 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其中本公司出资8,500万元人民币,持股比例为85%;燕 京啤酒(襄樊)有限公司出资1,500万元人民币,持股比例为15%。 会议决定以19,840,313.96元的价格受让江西赣南果业股份有限公司所持有的燕京 啤酒(赣州)有限责任公司22.55%的股权;江西燕京啤酒有限责任公司以1500万元的价 格受让江西赣南果业股份有限公司所持有的燕京啤酒(赣州)有限责任公司17.04%的股 权。燕京啤酒(赣州)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8,688万元,本次股权转让前,江西赣南 果业股份有限公司出资3,439.4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39.59%,本公司出资5,248.60万 元,占其注册资本的60.41%。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燕京啤酒(赣州)有限责任公司注 册资本为8,688万元,本公司持股比例为82.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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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3-12-31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根据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按2003年末总股本66742.4509万股为基 数,每10股派发1.8元人民币现金红利(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120,136,411.62元 。 根据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对燕京啤酒(浙江仙都)有限责任公司 单方面增加投资5000万元。截至2004年3月11日止,相关法律事项正在办理过程中。 除上述事项外,截至2004年3月11日止,本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的资产负债表日 后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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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3-06-30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中的非调整事项 根据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本公司决定以自筹资金36,240.6 0万元收购福建省惠泉啤酒有限公司(以下称“惠泉啤酒)第一大股东惠安县国有资产投 资经营公司所持惠泉啤酒国家股9537万股,占惠泉啤酒总股本的38.148%,成为惠泉啤 酒的第一大股东。与之相关的法律事项正在办理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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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2-12-31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中的非调整事项 根据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本公司决定与BEIJING YANJINGBEE R CORPORATION 设立中外合资企业-北京燕京饮料有限公司。该公司主营业务为生产销 售茶饮料,注册资本为1000万美元,其中:本公司(中方)以相当于750万美元的人民 币现金出资,占注册资本的75%;BEIJING YANJING BEER CORPORATION(外方)以相当 于250万美元的外币现金出资,占注册资本的25%。该公司已于2003年1月17日领取了企 业法人营业执照。本公司与BEIJING YANJING BEER CORPORATION于2003年3月6日缴足 了注册资本,并经北京京都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北京京都验字(2003)第0007号验资报 告予以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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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2-06-30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02 年7 月13 日在燕京啤酒科技大厦六楼会 议室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受让桂林漓泉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并将其更名为燕京 啤酒(桂林漓泉)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会议决定,以“漓泉股份”帐面净资产值为基础,参考“漓泉股份”的赢利能力、 市场份额等因素,本公司决定以现金方式出资10408.32 万元,即以每股4.17 元的价格 受让“漓泉股份”所有定向个人股东2496 万元的股份。股份交割后,本公司将持有“ 漓泉股份”2496万股,占其总股本的38.4%, 并将其更名为“燕京啤酒(桂林漓泉)股 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为该公司第一大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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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0-12-31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中的非调整事项

    1、 本公司于二零零一年一月一日对燕京啤酒(襄樊)有限公司增加投资2400万 元,增资后本公司的出资额为7670万元,占注册资本8070万元的95.04%。

    2、本公司二零零一年决定对北京燕京中科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增加投资1080 万 元,增资后本公司的出资额为1200万元,该公司注册资本由原200万元增至4000 万 元,其中:本公司出资额为1200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30%;北京燕京啤酒 集团公司增加投资1040万元,增资后对该公司的出资额为1120万元,占公司注册资 本总额的28%;新增股东四人,其中:北京燕达皇冠盖有限公司投资1080万元,占 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27%;中国科学院生物物理研究所投资300万元, 占公司注册 资本总额的7.5%;北京创业园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投资200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总 额的5%;黎膏沃先生投资100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2.5%。

    3、本公司于二零零一年二月十六日将出资额1863.94万元投入燕京啤酒承德四 海有限责任公司,占公司注册资本总额2782万元的67%。

    4、本公司于二零零一年三月八日将出资额9562.76万元投入燕京啤酒( 山东无 名)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持股4258.4432万股,占股本总额的51%。该公司于二零 零一年三月十六日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8349.9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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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9-12-31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中的非调整事项

    本公司无需披露之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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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9-06-30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北京燕京啤酒有限公司于一九九九年六月十八日与军神实业有限公司签订了合 资成立湖南燕京啤酒有限公司的合同,该合资公司于一九九九年七月八日正式成立, 注册资本总额为5000万元人民币。并从成立之日起由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托 管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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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8-12-31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本公司于一九九九年一月十八日与江西吉安啤酒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合资成立 江西燕京啤酒有限责任公司的合同,并于一九九九年一月二十五日将出资额8000 万 元人民币投入该合资公司,该合资公司于一九九九年二月九日正式成立,注册资本总 额为11117.9万元人民币,本公司占其注册资本总额的7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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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7-12-31
`期后事项

    本公司无需披露之期后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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