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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5-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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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中的非调整事项
i.2005年6月23日,田莉通过股权转让持有公司单一最大股东新东北电气投资有限公
司82.22%股权。根据2006年2月10日辽宁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辽国资
经营[2006]18号《关于界定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部分非流通股股份性质》的批复
,鉴于新东北电气投资有限公司和沈阳新泰盛达设备有限公司的民营性质,同意将新东
北电气投资有限公司和沈阳新泰盛达设备有限公司分别持有的23,000万股和3,652万股国
家持有股份变更为境内法人持有股份。新东北电气投资有限公司和沈阳新泰盛达设备有
限公司已于2006年3月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完成股权性质变更的备案。
ii.公司于2006年3月20日发布了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
每持有10股流通股获得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支付2.5股对价股份。该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将于
2006年4月26日经公司股权分置改革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审议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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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5-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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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重大事项
公司原控股股东东北输变电设备集团公司于2000年度以其所拥有的沈阳金都饭店股
权抵偿所欠公司债务,沈阳金都饭店更名为沈阳金都饭店有限公司。但原沈阳金都饭店
对于保龄球馆、办公楼、饭店及员工宿舍所拥有的房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尚未完成产
权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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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4-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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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中的非调整事项
(1) 经辽宁省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公司与抚顺特钢在2005年3月5日签署了《合作意
向书》,抚顺特钢同意以其持有的东北特钢股权,经独立中介机构评估后,对应抵顶辽
信对公司1,200万美元(以置换当天美元兑人民币汇价计算)的欠款,并负责与公司共同
办理相关手续。
(2) 根据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05年3月9日的[2004]沈法执字第498号民事
(执行)裁定书,裁定输变电集团持有的在沈阳东北输变电设备成套工程有限公司75%股
权和输变电集团全资附属企业沈阳高压开关厂持有的在沈阳高东加干燥有限公司70%股
权变更为公司所有,以抵偿输变电集团所欠公司的831万元借款本金及相应利息,同时
抵偿自2000年10月10日起计算的逾期还款违约金。
(3) 公司与东北建筑安装工程总公司(以下简称“东北建安”)于2004年12月28日签
署《股权转让协议书》,以锦州电力电容器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锦容”)2003年1
2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额人民币44,194,780.52元为参考依据,以人民币54,000,000.
00元的转让价格向东北建安出售公司持有的锦容99.99%的股权。公司于2005年3月21日
召开股东大会,批准上述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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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4-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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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重大事项
公司原控股股东东北输变电设备集团公司于2000年度以其所拥有的沈阳金都饭店股
权抵偿所欠公司债务,沈阳金都饭店更名为沈阳金都饭店有限公司。但原沈阳金都饭店
对于保龄球馆、办公楼、饭店及员工宿舍所拥有的房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尚未完成产
权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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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3-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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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中的非调整事项
(1) 公司于2003 年12 月3 日召开董事会,批准公司出资人民币51,566,333 元参股
新东北电气(沈阳)高压开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沈高”),占新沈高注册资本的20.8
%。截至2003 年12 月31日止,公司就参股新沈高已支付人民币51,566,333 元。审批机
关于2004 年1 月批准该投资,新沈高于2004 年1 月完成相关工商登记变更。
(2) 公司于2004 年1 月15 日召开董事会,通过决议批准出资参股新东北电气(锦州
)电力电容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锦容”)。公司出资后,新锦容股权结构变更为:公
司占40%股权,出资方式为现金人民币33,108,400 元(折合4,000,000 美元);锦州电力
电容器有限责任公司占12%股权,出资方式为实物资产人民币10,237,492 元(折合1,200
,000 美元);中兴动力(香港)有限公司占48%股权,出资方式为现金4,800,000 美元。审
批机关于2004 年1 月批准该投资,新锦容于2004 年1 月完成相关工商登记变更。
(3) 公司于2004 年3 月15 日召开董事会,批准以沈高2003 年12 月31 日经审计的
净资产额人民币45,297,522.58 元为参考依据,以人民币24,000,000.00 元的转让价格
向沈阳诚安电力设备集团公司出售公司持有的沈高全部48.95%股权。至此,公司将持有
的沈高股权全部处置。
(4) 公司于2004 年3 月将公司帐面价值为人民币2,787.88 万元的六台120MW 汽轮
发电机组和四台200MW 汽轮发电机组按评估价值人民币13,003.39 万元作为出资投入沈
阳添升通讯设备有限公司,占其注册资本的98.48%。公司2004 年3 月召开董事会批准了
上述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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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3-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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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中的非调整事项
资产负债表日后无重大非调整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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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2-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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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中的非调整事项
资产负债表日后无重大非调整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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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2-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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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中的非调整事项
公司有以下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生事项。
收回集团公司欠款:
其他长期资产中应收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款项7,400 万元,于资产负债表日后已收
回6,690 万元,其中集团公司以其持有的沈阳古河电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古河电缆
”)33%股权抵偿公司5,200 万元欠款沈阳市外经贸局2002 年7 月20 日已核发新的批
准证书完成了33%股权变更2002 年7 月29 日公司与集团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集团公司同意将剩余的9.5%古河电缆股权抵偿人民币1,490 万元的债务该股权变更已经
公司审批机关批准完成变更手续至此公司已经持有古河电缆42.5%股权,成为其最大股
东之一。
收回第三方欠款:
对于应收非关联公司欠款中一笔人民币4,600 万元之诉讼,该非关联公司的控股股
东已同意以其资产代为偿还。2002 年7 月24 日,该非关联公司之控股股东将其持有的
该公司97.68%的股份评估价值人民币4,910 万元无偿转让给公司委托的香港东北电投资
有限公司,同时约定,该非关联公司之控股股东在12 个月可以用人民币4,600万元回购
该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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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1-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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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后事项
    1、关于银团贷款4000万美元融资诉讼情况(见附注七·1)。     2、关于东北电股权冻结及拍卖情况(见附注五·27)。     3、短期借款期后还款1,202万元;长期借款期后还款5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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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1-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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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值准备
    每年年末对固定资产、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等各项资产按照 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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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0-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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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后事项
    本公司与东北电就截止2000年12月31日剩余应收东北电集团及关联公司款项进 行的资产置换(附注五·5)已于2001年2月获辽宁省财政厅辽财企函字[2001]5 号 批准评估立项,该资产置换的相关程序正在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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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9-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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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有负债
    于1999年12月31日,本集团没有为集团外任何公司 提供借款担保(1998年:无),本公司向其子公司提供借 款担保计人民币204,345,000元(1998年:人民币 52,000, 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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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8-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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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及开发费用
    研究及开发费用于其发生的年度在利润表中列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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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7-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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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后事项
    本集团无期后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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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6-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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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福利
    公司各附属公司已加入其所在城市劳动管理部门组织的定额供款职工退休统筹基金, 每年支付的退休统筹基金相等于全年职工工资总额18%, 及已退休员工的退休金的 总额40%。而该基金组织承诺向所有集团退休员工承担退休福利责任。     该项退休统筹基金适用于集团所有员工。提供给1995年1月1日以后退休员工的该基 金供款及其他福利费在发生时在损益帐中列示。根据1994年的重组协议,所有应付 给于1995年1月1日以前集团退休职工的福利费将由控股公司负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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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5-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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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福利
    本公司属各附属公司已加入其所在城市劳动管理部门组织的定额供款职工退休统筹 基金,每年支付的退休统筹基金相等于全年职工工资总额18%(1994:18%), 及已退休 员工的退休金的总额40%(1994:40%).而该基金组织承诺向所有本集团退休员工承担退 休福利责任,本集团所有职工都可以参与这统筹基金.     该基金之示于供款时在损益帐中列示,提供给在1995年1月1 日以后退休员工的其他 福利费也在发生时在帐中列示.     根据重组协议,所有应付给予1995年1月1 日以前本集团职工的福利将由控股公司负 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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