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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5-12-31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1.1 2006年1月13日,本公司与华夏银行总行营业部签订了金额为2,000万元,为期 1年的《借款合同》,借款年利率为6.138%,该贷款由CCID提供担保。 11.2 2006年1月16日,本公司偿还了广东发展银行翠微路支行3,000万,该贷款由赛 迪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与CCID提供担保。 11.3 2006年1月17日,本公司与广东发展银行北京分行翠微路支行签订了金额为3, 000万元,为期1年的《借款合同》,借款年利率为5.859%,该贷款由赛迪产业(集团) 有限公司与CCID提供担保。 11.4 2006年1月19日,本公司偿还了广东发展银行翠微路支行2,000万,该贷款由 赛迪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与CCID提供担保。 11.5 2006年1月19日,本公司与广东发展银行北京分行翠微路支行签订了金额为2 ,000万元,为期1年的《借款合同》,借款年利率为5.859%,该贷款由赛迪产业(集团) 有限公司与CCID提供担保。 11.6 2006年3月9日,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赛迪经纬公司偿还了交通银行北京紫竹桥支 行3,000万,该贷款由本公司提供担保。 11.7 2006年3月13日,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赛迪经纬公司与交通银行北京紫竹桥支行 签订了金额为2,500万元,为期1年的《借款合同》,借款年利率为5.58%,该贷款由本公 司提供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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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5-06-30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本公司本期无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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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4-12-31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1.1 2005年2月22日,本公司与广东发展银行北京分行翠微路支行签订了金额为3 ,000万元,为期1年的《借款合同》借款年利率为5.859%,该贷款由赛迪产业(集团) 有限公司与发展研究院提供担保。 11.2 2005年3月1日,本公司与北京兴昌高科技发展总公司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 ,公司以2,952万元收购北京兴昌高科技发展总公司持有的北京赛迪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12%股权。 11.3 2005年3月10日,公司控股子公司赛迪经纬向交通银行公主坟支行偿还了200 0万元短期流动资金借款,该贷款由本公司担保。 11.4 2005年3月10日,公司控股子公司赛迪经纬与交通银行北京紫竹桥支行签订了 金额为3000万元,期限为1年的《借款合同》,借款年利率为5.58%,该贷款由本公司提 供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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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4-06-30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1.1 2004年7月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签发(新出报刊[2004]876 号)“关于同意《中国计算机报》等报刊增加主办单位的函”,同意《中国计算机报》 增加北京赛迪经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为主办单位之一。 11.2 2004年7月30日,南方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向银行偿还由本公司提供担保的银行 借款1370万元。2004年8月2日,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长沙市汇通支行签订了《<最高额 保证合同>之解除协议》,本公司与南方建材的互保事项履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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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3-12-31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1.1 2004 年1 月12 日,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就本公司原购房客户(8 名自然人 )同中国建设银行海南省分行营业部的按揭贷款纠纷(本金合计494.60 万元)案进行 (2003)海中法民再字第33、34、35、36 号《民事判决书》裁定,驳回建设银行海南 分行对海口市龙华区法院(2002)新民再字第3、4、5、6 号《民事判决书》的裁定提 起的上诉。详见附注10.1 11.2 2004 年2 月20 日,本公司董事会通过200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2003年末 总股本311,573,901 股为基数,按每10 股分配0.30 元(含税)现金股利,共计分配现金 股利9,347,217.03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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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3-06-30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1.1 2003年7月1日,本公司与广东发展银行北京分行翠微路支行签订2,000万元 贷款合同,期限为1年,年息5.31%;该贷款由CCID提供担保。2003年7月1日,CCID与 该行签订了为本公司提供8,000万元贷款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11.2 2003年7月9日南方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贷款500万元,由本公司提供担保。 详见附注10.2 11.3 2003年7月10日,本公司之子公司赛迪经纬公司偿还中国光大银行中轴路支 行借款4,990,883.00元。 11.4 2003年7月31日因海南海景湾大酒店有限公司偿还中国建设银行海南省分行 贷款213万元及其利息而解除本公司对该项贷款的担保。详见附注8.6.4.4 11.52003年8月7日,本公司偿还中国农业银行海口海甸支行支行借款500万元本金 及其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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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2-12-31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1.1、2003 年1 月14 日,本公司与海口市红旗农村信用社签订《调解协议书》, 确认截止2002 年12 月31 日,本公司欠该信用社本息共计8,026,000 元。协议规定本 公司以现金偿还4,000,000.00 元,其余欠款4,026,000.00 元用海景湾大厦附楼第七层 房产805.2 平方米抵偿。 11.2、2003 年1 月13 日,本公司与北京兴昌高科技发展总公司、北京市昌平区昌 平镇工业企业总公司签订《北京昌科晨宇科技企业孵化器有限公司增资协议》。协议三 方同意对北京昌科晨宇科技企业孵化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昌科晨宇”)实施增资, 将其注册资本由2,000 万元增加至6,109 万元,其中北京兴昌高科技发展总公司以中关 村昌平科技园6#通用厂房、5#库房房产及土地使用权,认购新增资本中的2,000 万元 ,本公司以中关村昌平科技园4#通用厂房及土地使用权,认购新增资本中的2,109 万 元。增资后,北京兴昌高科技发展总公司出资3,600 万元,占昌科晨宇注册资本的59% ,北京市昌平区昌平镇工业企业总公司出资4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5%,本公司出 资2,109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4.5%。2003 年2 月20 日,本公司与北京兴昌高科技发 展总公司签定《资产置换协议书》,本公司以所持的北京赛迪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12% 的股权按帐面价值35,465,612.13 元置换该公司所持昌科晨宇58%的股权。 11.3、2003 年1 月15 日本公司已偿还交通银行北京分行贷款30,000,00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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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2-06-30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本公司子公司北京中计报投资有限公司于2002年7月5日与交通银行北京分行公 主坟支行签订《交通银行借款合同》,向交通银行北京分行公主坟支行贷款3,000万元 ,月利率为4.425%,期限为八个月。该项贷款由本公司担保。 2、本公司与华夏银行总行营业部于2002年7月29日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向 华夏银行总行营业部贷款人民币1500万元,年利率为5.5755%,期限为10个月。该项贷 款由南方建材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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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1-06-30
`预计负债

    (1)确认原则:当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本公司将其确认为 负债 。

    A、该义务是企业承担的现时义务;

    B、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

    C、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计量:确认的预计负债金额是清偿该负债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 如果 所需支出存在一个金额范围,则最佳估计数按该范围的上下限金额的平均数确定, 如果所需支出不存在一个金额范围,则最佳估计数按如下方法确定:

    A、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时,最佳估计数按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

    B、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时, 最佳估计数按各种可能发生额及其发生概率计 算确定。

    (3)确认的负债所需支出的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或其他方补偿, 则补偿 金额在基本确定能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所确认负债 的帐面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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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0-12-31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2001年2月20日,公司2001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定以公司资产海口发展 大厦项目置换北京正泰无极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的北京赛迪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12%的股权。 发展大厦项目以最近经审计的帐面价值会同公司必须追加的整改投 资合计43,223,893.09元计算,北京赛迪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12 %的股权以中和会 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评估报告为基础(388,648,000×12%=46,637,760元)折价 43 , 223,893.09元计算,双方进行等价置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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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9-12-31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1.1 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于2000年2月26日撤销因严重违规经营、 资不抵债、 不能支付到期债务的本公司第二大股东(原第一大股东)、重要债务人海南港澳国际 信托投资公司,并指定中国银行成立清算组对该公司进清算,在清算期间,该公司 的债权债务委托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托管。清算组自2000年2月28日起至2000 年 5 月28日对该公司债务进行登记。本公司已对港澳信托及其已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 执照的关联子公司海南大成房地产有限公司所欠款项共63,096,377.54 元全额计提 坏帐准备并调整了1999年度会计报表。

    11.2 2000年3月1日,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就公司98年度报告及99年度中期报 告中披露的交通银行海南分行诉本公司及海南港澳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贷款合同 纠纷一案下达通知,执行(1998)琼高法执字第45-3号民事裁定书, 查封本公司位 于三亚市海坡度假开发区附楼1-6栋房产,建筑面积共计11,262m2,账面净值36, 469,053.90元。上述房产查封期间不得转让、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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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8-12-31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本公司无上述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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