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鸣纸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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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收盘:- 今开盘:- 最高价:- 最低价:-
市值:-亿元 流通:- 成交:-手 换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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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5-12-31
`税项 本公司缴纳的税项主要包括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营业税、房产税及土地使用税等 。 增值税 应纳增值税为销项税额减可抵扣进项税额后的余额,本公司相关项目增值税的销项 税及进项税的具体税率如下: 项目 税率 % 内销产品销售(销项税额) 17 纸芯销售、印刷(销项税额) 17 麦草、苇草收购(进项税额) 17 生产用蒸汽(进项税额) 13 生产用电力(进项税额) 17 生产用泡花碱、箱板纸(进项税额) 17 国内废纸收购(进项税额) 10 煤(进项税额) 13 企业所得税 本公司系设立在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外商投资企业,1994年至1998年享受企业所得税 “免二减三”的优惠政策。根据山东省外经贸委鲁外经贸外资字1998[1802]号文《关于 确认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外商投资先进技术企业的批复》,本公司被确认 为外商投资先进技术企业。根据《国务院关于鼓励外商投资的规定》,外商投资先进技 术企业按照国家规定减免企业所得税期满后,可以延长三年减半缴纳企业所得税,因此 本公司执行12%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延长至2001年。自2002年度开始本公司执行24%的企业 所得税税率。 本公司子公司海拉尔晨鸣纸业有限责任公司系设立在内蒙古自治区的企业,符合西 部大开发中国家给予鼓励类产业的税收优惠政策条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2002) 47号文件,于2001至2010年期间享受15%优惠税率。 本公司子公司延边晨鸣纸业有限公司(原名“吉林晨鸣亚松浆纸有限公司”)根据国 务院西部地区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国西办综[2001]10号文《国务院西部开发办关于延边 朝鲜族自治州参照执行国家西部大开发优惠政策的复函》以及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地方税 务局延州地税函[2001]99号文《延边州地方税务局关于吉林晨鸣亚松浆纸有限公司享受 税收优惠政策承诺的函》,2001年至2010年享受西部大开发有关税收优惠的政策,企业 所得税减按15%的税率缴纳。 本公司子公司山东晨鸣新力热电有限公司系于2001年成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七十三条和《国务 院关于扩大外商投资企业从事能源交通基础设施项目税收优惠规定使用范围的通知》(国 发[1999]13号)的规定,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函[2002]1032号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山 东晨鸣新力热电有限公司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问题的批复》,山东晨鸣新力热电有限公 司生产经营电能、热能的企业所得税减按15%税率缴纳。 本公司子公司武汉晨鸣汉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4月份变更为外商投资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 经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批准,暂免缴纳2005年4至12月企业所得税。2005年 1至3月,武汉晨鸣汉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3%。 本公司子公司江西晨鸣纸业有限责任公司及吉林晨鸣纸业有限责任公司系经营期在 十年以上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 税法》,从开始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缴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缴 纳企业所得税。江西晨鸣纸业有限责任公司及吉林晨鸣纸业有限责任公司2005年均亏损 ,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 其他子公司2005年度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3%。 营业税 维修费收入、借款利息收入按5%计缴营业税,运输费收入按3%计缴营业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本公司及本公司之子公司武汉晨鸣汉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晨鸣新力热电有限 公司、江西晨鸣纸业有限责任公司及吉林晨鸣纸业有限责任公司系外商投资企业,故免 缴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山东晨鸣纸业集团齐河板纸有限责任公司按上缴增值 税及营业税额的5%和3%计缴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其他子公司分别按上缴增值 税及营业税额的7%和3%计缴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个人所得税 本公司员工的个人所得税由本公司代为扣缴。 房产税及土地使用税 本公司房产税按房产原值的70%计算缴纳,税率为1.2%;土地使用税按土地使用面积 及相应税率计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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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5-06-30
`税项 本公司缴纳的税项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城建税、企业所得税等。 1、增值税 本公司相关项目增值税的销项税及进项税的具体税率如下: 项 目 税 率 内销产品销售(销项税额) 17% 出口产品销售(销项税额) 0 纸芯销售、印刷(销项税额) 17% 麦草、苇草收购(进项税额) 13% 生产用蒸汽(进项税额) 13% 生产用电力(进项税额) 17% 生产用泡花碱、箱板纸(进项税额) 17% 国内废纸收购(进项税额) 10% 煤(销项税额) 13% 2、营业税 维修费收入、借款利息收入按5%计缴营业税,运输费收入按3%计缴营业税。 3、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本公司系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总部及附属机构免缴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 控股子公司山东晨鸣新力热电有限公司系外商投资企业,免缴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山 东晨鸣纸业集团齐河板纸有限责任公司按上缴增值税及营业税额的5%和3%计缴城建税和 教育费附加;其他控股子公司分别按上缴增值税及营业税额的7%和3%计缴城建税和教育 费附加。 4、企业所得税 本公司系设立在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外商投资企业,1994-1998年享受企业所得税“ 免二减三”的优惠政策;根据山东省外经贸委鲁外经贸外资字1998[1802]号《关于确认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外商投资先进技术企业的批复》,本公司被确认为外 商投资先进技术企业,根据《国务院关于鼓励外商投资的规定》,外商投资先进技术企 业按照国家规定减免企业所得税期满后,可以延长三年减半缴纳企业所得税,因此本公 司执行12%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延长至2001年;自2002年度开始本公司执行24%的企业所得 税税率。 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山东晨鸣新力热电有限公司、海拉尔晨鸣纸业有限责任公司延 边晨鸣纸业有限公司2004年度企业所得税税率分别为7.5%、16.5%、15%,其他子公司20 04年度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3%。 5、个人所得税 本公司员工的个人所得税由本公司代为扣缴。 6、房产税及土地使用税 本公司房产税按房产原值的70%计算缴纳,税率为1.2%;土地使用税按土地使用面积 及相应税率计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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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4-12-31
`税项 本公司缴纳的税项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城建税、企业所得税等。 1、增值税 本公司相关项目增值税的销项税及进项税的具体税率如下: 项 目 税 率 内销产品销售(销项税额) 17% 出口产品销售(销项税额) 0 纸芯销售、印刷(销项税额) 17% 麦草、苇草收购(进项税额) 10% 生产用蒸汽(进项税额) 13% 生产用电力(进项税额) 17% 生产用泡花碱、箱板纸(进项税额) 17% 国内废纸收购(进项税额) 10% 煤(销项税额) 13% 2、营业税 维修费收入、借款利息收入按5%计缴营业税,运输费收入按3%计缴营业税。 3、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本公司系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总部及附属机构免缴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 控股子公司山东晨鸣新力热电有限公司系外商投资企业,免缴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山 东晨鸣纸业集团齐河板纸有限责任公司按上缴增值税及营业税额的5%和3%计缴城建税和 教育费附加;其他控股子公司分别按上缴增值税及营业税额的7%和3%计缴城建税和教育 费附加。 4、企业所得税 本公司系设立在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外商投资企业,1994-1998年享受企业所得税“ 免二减三”的优惠政策;根据山东省外经贸委鲁外经贸外资字1998[1802]号《关于确认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外商投资先进技术企业的批复》,本公司被确认为外 商投资先进技术企业,根据《国务院关于鼓励外商投资的规定》,外商投资先进技术企 业按照国家规定减免企业所得税期满后,可以延长三年减半缴纳企业所得税,因此本公 司执行12%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延长至2001年;自2002年度开始本公司执行24%的企业所得 税税率。 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山东晨鸣新力热电有限公司、海拉尔晨鸣纸业有限责任公司延 边晨鸣纸业有限公司2004年度企业所得税税率分别为7.5%、16.5%、15%,其他子公司2 004年度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3%。 5、个人所得税 本公司员工的个人所得税由本公司代为扣缴。 6、房产税及土地使用税 本公司房产税按房产原值的70%计算缴纳,税率为1.2%;土地使用税按土地使用面 积及相应税率计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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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4-06-30
`税项 本公司缴纳的税项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城建税企业所得税等。 1、增值税 本公司相关项目增值税的销项税及进项税的具体税率如下: 项目 税率 内销产品销售(销项税额) 17% 出口产品销售(销项税额) 0 纸芯销售印刷(销项税额) 17% 麦草苇草收购(进项税额) 10% 生产用蒸汽(进项税额) 13% 生产用电力(进项税额) 17% 生产用泡花碱箱板纸(进项税额) 17% 国内废纸收购(进项税额) 10% 煤(销项税额) 13% 2、营业税 维修费收入、借款利息收入按5%计缴营业税,运输费收入按3%计缴营业税。 3、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本公司系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总部及附属机构免缴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 控股子公司山东晨鸣新力热电有限公司系外商投资企业,免缴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其 他控股子公司分别按上缴增值税及营业税额的7%和3%计缴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4、企业所得税 本公司系设立在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外商投资企业,1994-1998 年享受企业所得税“ 免二减三”的优惠政策;根据山东省外经贸委鲁外经贸外资字1998[1802]号《关于确认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外商投资先进技术企业的批复》,本公司被确认为外 商投资先进技术企业,根据《国务院关于鼓励外商投资的规定》,外商投资先进技术企 业按照国家规定减免企业所得税期满后,可以延长三年减半缴纳企业所得税,因此本公 司执行12%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延长至2001 年;自2002 年度开始本公司执行24%的企业所 得税税率。 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山东晨鸣新力热电有限公司、海拉尔晨鸣纸业有限责任公司吉 林晨鸣纸业有限公司报告期内企业所得税税率分别为7.5%,16.5%,15%,其他子公司报 告期内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3%。 5、个人所得税 本公司员工的个人所得税由本公司代为扣缴。 6、房产税及土地使用税 本公司房产税按房产原值的70%计算缴纳,税率为1.2%;土地使用税按土地使用面 积及相应税率计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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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3-12-31
`税项 本公司缴纳的税项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城建税、企业所得税等。 1、增值税 本公司相关项目增值税的销项税及进项税的具体税率如下: 项目 税率 内销产品销售(销项税额) 17% 出口产品销售(销项税额) 0 纸芯销售、印刷(销项税额) 17% 麦草、苇草收购(进项税额) 10% 生产用蒸汽(进项税额) 13% 生产用电力(进项税额) 17% 生产用泡花碱、箱板纸(进项税额) 17% 国内废纸收购(进项税额) 10% 煤(销项税额) 13% 2、营业税 维修费收入、借款利息收入按5%计缴营业税,运输费收入按3%计缴营业税。 3、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本公司系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总部及附属机构免缴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 控股子公司山东晨鸣新力热电有限公司系外商投资企业,免缴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其 他控股子公司分别按上缴增值税及营业税额的7%和3%计缴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4、企业所得税 本公司系设立在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外商投资企业,1994-1998年享受企业所得税“ 免二减三”的优惠政策;根据山东省外经贸委鲁外经贸外资字1998[1802]号《关于确认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外商投资先进技术企业的批复》,本公司被确认为外 商投资先进技术企业,根据《国务院关于鼓励外商投资的规定》,外商投资先进技术企 业按照国家规定减免企业所得税期满后,可以延长三年减半缴纳企业所得税,因此本公 司执行12%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延长至2001年;自2002年度开始本公司执行24%的企业所得 税税率。 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山东晨鸣新力热电有限公司、海拉尔晨鸣纸业有限责任公司吉 林晨鸣纸业有限公司2003年度企业所得税税率分别为7.5%、16.5%、15%,其他子公司2 003年度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3%。 5、个人所得税 本公司员工的个人所得税由本公司代为扣缴。 6、房产税及土地使用税 本公司房产税按房产原值的70%计算缴纳,税率为1.2%;土地使用税按土地使用面 积及相应税率计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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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3-06-30
`主要税项 1、 增值税 税率 内销产品销售(销项税额) 17% 出口产品销售(销项税额) 0 纸芯销售、印刷(销项税额) 17% 麦草、苇草收购(进项税额) 10% 生产用蒸汽(进项税额) 13% 生产用电力(进项税额) 17% 生产用泡花碱、箱板纸(进项税额) 17% 国内废纸收购(进项税额) 10% 煤(销项税额) 13% 应纳增值税额为销项税额减去进项税额。 2、 营业税 维修费收入按5%计缴营业税,运输费收入按3%计缴营业税。 3、 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本公司系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附属机构免缴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控 股子公司分别按上缴增值税额的7%、 3%计缴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 4、 企业所得税 A. 1993 年本公司系经济技术开发区外商投资企业,1994-1998 年享受所得税“ 免二减三”优惠政策。根据山东省外经贸委鲁外经贸外资字1998[1802]号《关于确认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外商投资先进技术企业的批复》,公司被确认为外 商投资先进技术企业。根据《国务院关于鼓励外商投资的规定》,外商投资先进技术 企业按照国家规定减免企业所得税期满后,可以延长三年减半缴纳所得税。因此公司 执行税率12%延长至2001 年。2002 年度开始公司执行税率24%。 B. 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晨鸣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与香港晨光控股有限公司组建山东 晨鸣新力热电有限公司,公司于2000 年1 月22 日正式营业。新公司系外商投资企业 ,享受“二免三减”政策,2002 年度、2003年1-6月减半征收。 c.其他子公司执行税率33%。 5、 个人所得税 本公司员工的个人所得税由本公司代为扣缴。 6、 房产税、土地使用税 本公司房产税按房产原值的70%计算缴纳,税率为1.2%。 土地使用税按土地使用面积及相应税率计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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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2-12-31
`主要税项 1、增值税 税率 内销产品销售(销项税额) 17% 出口产品销售(销项税额) 0 纸芯销售、印刷(销项税额) 17% 麦草、苇草收购(进项税额) 10% 生产用蒸汽(进项税额) 13% 生产用电力(进项税额) 17% 生产用泡花碱、箱板纸(进项税额) 17% 国内废纸收购(进项税额) 10% 煤(销项税额) 13% 应纳增值税额为销项税额减去进项税额。 2、营业税 维修费收入按5%计缴营业税,运输费收入按3%计缴营业税。 3、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本公司系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除山东晨鸣纸业集团齐河板纸厂以外的本公司 附属机构免缴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控股子公司分别按上缴增值税额的7%、3%计缴 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 4、企业所得税 A.一九九三年本公司系经济技术开发区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免二减三”优惠政 策执行到1998 年。根据山东省外经贸委鲁外经贸外资字1998[1802]号《关于确认山东 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外商投资先进技术企业的批复》,公司被确认为外商投资 先进技术企业。根据《国务院关于鼓励外商投资的规定》,外商投资先进技术企业按照 国家规定减免企业所得税期满后,可以延长三年减半缴纳所得税。这样公司执行税率12 %延长至2001 年。2002 年度公司执行税率24%。 B.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晨鸣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与香港晨光控股有限公司组建山东晨 鸣新力热电有限公司,公司于2000 年1 月22 日正式营业。新公司系外商投资企业,享 受“二免三减”政策,2002 年减半征收。 C.根据国发[2000]2 号文件精神,武汉晨鸣汉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不再享受所得税 优惠政策,2002 年所得税率执行33%的政策。 D.襄樊晨鸣铜版纸有限责任公司执行税率33%。 E.公司控股子公司海拉尔晨鸣纸业有限责任公司,根据[88]外经贸贸字第172 号《 对外经贸部关于外商投资企业与国内企业合营的待遇问题的意见》,公司股本中外资股 占31.05%,可享受外商投资企业免二减三的优惠政策。 F.根据赤壁市人民政府赤政发[2000]15 号文件和赤壁市财政局赤财文[2000]61 号 文件精神,所得税率比照国家中西部地区的征收优惠政策,先全额计征,超过15%的部 分以财政补贴的方式给予扶持。 5、个人所得税 本公司员工的个人所得税由本公司代为扣缴。 6、房产税、土地使用税 本公司房产税按房产原值的70%计算缴纳,税率为1.2%。 土地使用税按土地使用面积及相应税率计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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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2-06-30
`主要税项 1、增值税税率 内销产品销售(销项税额)17% 出口产品销售(销项税额)0 纸芯销售、印刷(销项税额)17% 麦草、苇草收购(进项税额)13% 生产用蒸汽(进项税额)13% 生产用电力(进项税额)17% 生产用泡花碱、箱板纸(进项税额)17% 国内废纸收购(进项税额)10% 煤(销项税额)13% 应纳增值税额为销项税额减去进项税额。 2、营业税 维修费收入按5%计缴营业税,运输费收入按3%计缴营业税。 3、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本公司系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除山东晨鸣纸业集团齐河板纸厂以外的本公司附 属机构免缴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控股子公司山东晨鸣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分别按上缴增 值税额的7%、3%计缴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 4、企业所得税 A.一九九三年本公司系经济技术开发区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免二减三”优惠 政策执行到1998年。根据山东省外经贸委鲁外经贸外资字1998[1802]号《关于确认山 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外商投资先进技术企业的批复》,公司被确认为外商投 资先进技术企业。根据《国务院关于鼓励外商投资的规定》,外商投资先进技术企业按 照国家规定减免企业所得税期满后,可以延长三年减半缴纳所得税。这样公司执行税率 12%延长至2001年。2002年公司不再享受优惠政策,执行24%的税率。 B.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晨鸣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与香港晨光控股有限公司组建山东 晨鸣新力热电有限公司,公司于2000年1月22日正式营业。新公司系外商投资企业, 享受“二免三减”政策,2002年为减税年度。 C.根据国发[2000]2号文件精神,武汉晨鸣汉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不再享受所得 税优惠政策,2001年所得税率执行33%的政策。 D.襄樊晨鸣铜版纸有限责任公司执行税率33%。 E.公司控股子公司海拉尔晨鸣纸业有限责任公司,根据[88]外经贸贸字第172号 《对外经贸部关于外商投资企业与国内企业合营的待遇问题的意见》,公司股本中外资 股占31.05%,可享受外商投资企业免二减三的优惠政策,2002年为减税年度。 F.根据赤壁市人民政府赤政发[2000]15号文件和赤壁市财政局赤财文[2000]61号 文件精神,所得税率比照国家中西部地区的征收优惠政策,先全额计征,超过15%的部 分以财政补贴的方式给予扶持。 5、个人所得税 本公司员工的个人所得税由本公司代为扣缴。 6、房产税、土地使用税 本公司房产税按房产原值的70%计算缴纳,税率为1.2%。 土地使用税按土地使用面积及相应税率计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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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0-12-31
`收入确认原则

    A.公司销售商品以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重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买方, 公司不 再对该商品实施继续管理权和实际控制权,相关的收入已经收到或取得了收款的证 据并且与销售该商品有关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营业收入实现。

    B.公司提供劳务收入主要是运输费及维修费收入在劳务已经提供, 收到价款 或取得收取价款的证据时,确认劳务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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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9-12-31
`收入确认原则

    A.公司销售商品以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重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买方,公司不再 对该商品实施继续管理权和实际控制权, 相关的收入已经收到或取得了收款的证据 并且与销售该商品有关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营业收入实现。

    B.公司提供劳务收入主要是运输费及维修费收入在劳务已经提供,收到价款或 取得收取价款的证据时,确认劳务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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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8-12-31
`税项

    本公司应纳税项列示如下:

A、增值税税率

内销产品销售(销项税额) 17%

外销产品销售(销项税额) 免

纸芯销售、印刷(销项税额) 17%

麦草、苇草收购(进项税额) 10%

生产用蒸汽(进项税额) 13%

生产用电力(进项税额) 17%

生产用泡花碱、箱板纸(进项税额) 17%

国内废纸收购(进项税额) 10%

煤(销项税额) 13%

    应纳增值税额为销项税额减去进项税额。

    B、营业税

    维修费收入按5%计缴营业税,运输费收入按3%计缴营业税。

    C、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本公司系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除山东晨鸣纸业集团齐河板纸厂以外的本公 司附属机构免缴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控股子公司山东晨鸣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分别 按上缴增值税额的7%、3%计缴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根据武沌(1998)33号文件 武汉晨鸣汉阳纸业有限责任公司先分别按5%、3%计缴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然后 由汉阳开发区财政局按实际征收额的50%返还;根据襄政函(1998)88号文襄樊晨 鸣铜版纸有限责任公司需按规定计缴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然后由当地财 政返还50%。

    D、企业所得税

    ⑴一九九七年八月本公司经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以(1997)外经贸资二函字第 415号文批复成为中外合资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并注册登记, 领取了企业法人营 业执照。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7)71号文《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合并分立、 股权重组、资产转让等重组业务所得税处理暂行规定》,经当地税务局批准,本公 司所得税优惠政策执行到1998年,执行税率12%。根据山东省外经贸委鲁外经贸外 资字[1998]第1802号《关于确认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外商投资先进 技术企业的批复》,公司被确认为外商投资先进技术企业。根据《国务院关于鼓励 外商投资的规定》,外商投资先进技术企业按照国家规定减免企业所得税期满后, 可以延长三年减半缴纳所得税。这样公司执行税率12%延长至2001年。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7]77号文《关于企业资产评估增值有 关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企业进行股份制改组时发生的固定资产评估增值所计 提的折旧,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本公司在一九九八年度已进行纳税调 整。

    ⑵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寿光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的所得税税率为33%。

    ⑶根据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武沌(1998)33号文件,控股子公司武 汉晨鸣纸业1998年-1999 年按规定税率全额计缴, 然后由开发区财政全额返还, 2000年-2002年先按规定税率全额计缴,然后通过财政返还方式,实际税率7.5%, 2003年以后仍先按规定税率全额计缴,然后再通过财政返还方式公司所得税实际税 率为15%。

    ⑷根据襄樊市人民政府襄政函[1998]88号文,襄樊晨鸣铜版纸有限责任公司 在高新技术开发区注册,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有关税收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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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8-06-30
`投资收益

    本公司投资收益其明细内容如下:

项 目 债权投资收益 股权投资收益 合 计

长期债券投资 94,810.00 94,810.00

长期股权投资 311,340.05 311,340.05

合计 406,15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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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7-12-31
`税项

    本公司应纳税列示如下:

    ①值税: 税率为17%

    ②业税: 税率为5%

    ③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本公司系外商投资公司, 除控股子公司热电 及齐河分公司需分别按上交流转税的7%和3%交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教育费附加 外,其他公司免交。

    ④企业所得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7)71 号文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合 并分立、股权重组、 资产转让等重组业务所得税处理暂行规定》,经当地税务局批 准,本公司所得税优惠政策执行到1998年,执行税率12%。

    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晨鸣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的所得税税率为33%。

    ⑤房产税:按房产原值的70%计算缴纳,税率为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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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7-06-30
`投资收益

较上年同期数减少1000688.63元,主要是本会计期间无巨额投资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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