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能电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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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收盘:- 今开盘:- 最高价:- 最低价:-
市值:-亿元 流通:- 成交:-手 换手:-
公告日期: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7-05
甲公司浙能电力
乙公司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 一、 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2012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与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集团财务公司”)签署了《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与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之金融服务协议》。协议有效期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与集团财务公司的存贷款关联交易,有效防范在集团财务公司存款的风险,公司拟与集团财务公司签订《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与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之金融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金融服务补充协议》”)。
集团财务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能集团”)控制下的企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3年修订)》10.1.3条(二)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了本公司的关联交易。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公司与集团财务公司已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金额已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以上。
二、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集团财务公司是依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设立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其主要作用是充分利用集团内部财务资源,集聚闲散资金,为集团成员企业提供存贷款、结算、融资和财务顾问等综合性服务,从而降低融资成本、加快资金周转和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与集团财务公司签订的《金融服务补充协议》,进一步明确了公司在集团财务公司年日均存款余额不超过集团财务公司对公司的年日均贷款余额,有利于公司资金的风险控制。
集团财务公司为公司及公司控股的子公司办理存、贷款和票据承兑贴现、结算及其它金融服务,可以拓展公司投融资渠道,有利于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为公司长远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和畅通的融资渠道,《金融服务补充协议》的签署,将有利于进一步保障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的资金安全。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交易金额0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31
甲公司浙能电力
乙公司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本公司与浙能集团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关于关联交易的相关法律法规、国有资产监管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浙能集团向本公司转让该等项目中的股权/权益的程序并确定转让价格。
交易简介一、 关联交易概述
由于火力发电电厂前期项目具有重大不确定性,存在较大的市场风险。为充分挖掘浙能集团在战略发展、资源供给、市场地位和管理协调等方面的优势,在开拓市场、寻求合作伙伴、寻找投资项目、项目报批方面由浙能集团为本公司提供支持,经友好协商,现本公司与浙能集团就已有火力发电厂前期项目及未来可能进行的火力发电电厂前期培育项目签署《关于电厂前期项目之代为培育协议》,由浙能集团按照市场原则为本公司培育符合其需要、但暂不适合本公司实施的火力发电电厂前期项目。其中,浙能集团参控股的已有火力发电厂前期项目包括:宁夏枣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中核浙能能源有限公司、中铝宁夏银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二、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为:由浙能集团按照市场原则为本公司培育符合本公司需要、但暂不适合本公司实施的火力发电电厂前期项目。
浙能集团凭借其平台优势,已从事下属火力发电电厂(以下简称“已有项目”)的前期培育工作(即项目前期报批及相关工作):
1、浙能集团与中电投宁夏青铜峡能源铝业集团有限公司共同投资宁夏枣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为“从事火电厂开发与建设、电力生产与销售、电力技术服务,电力生产的副产品经营及服务,从事公司注册登记机关核准或法律许可的其他业务”,主要拟开发、建设、运营枣泉电厂火力发电工程项目。
2、浙能集团与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中核浙能能源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核能、清洁能源和能源相关项目开发和核力发电;技术咨询和服务”,主要拟开发浙江象山金七门、龙游核电以及浙江省其他能源新项目。
3、浙能集团与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共同组建成立中铝宁夏银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为“从事火电厂开发建设、电力生产和销售、电力技术服务、电力生产的副产品经营及服务”,拟开发、建设、运营银星电厂燃煤发电项目。
对于已有项目,本公司与浙能集团同意继续由浙能集团进行相关的前期报批工作或培育工作,待项目培育成熟时,浙能集团立即书面通知本公司,本公司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在本公司行使优先购买权时,本公司和浙能集团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关于关联交易的相关法律法规、国有资产监管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浙能集团向本公司转让该等项目中的股权/权益的程序并确定转让价格。如果项目公司的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根据有关法律及项目公司章程具有并且将要行使法定的优先购买权,则在这种情况下,浙能集团将尽最大努力促使该等股东放弃其法定的优先购买权。
对于将来暂不适合本公司前期介入或实施不确定性很高的火力发电电厂前期项目,经本公司和浙能集团协商同意,由浙能集团代为培育。实施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与相关合作方签署投资协议、设立项目公司、进行前期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及项目筹建报批或进行前期的基础设施建设等事项。对于该等未来项目,待项目培育成熟时,浙能集团立即书面通知本公司,本公司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在本公司行使优先购买权时,本公司和浙能集团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关于关联交易的相关法律法规、国有资产监管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浙能集团向本公司转让该等项目中的股权/权益的程序并确定转让价格。在浙能集团未来代为本公司培育的火力发电电厂前期项目中,如果项目公司的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根据有关法律及项目公司章程具有并且将要行使法定的优先购买权,则在这种情况下,浙能集团将尽最大努力促使该等股东放弃其法定的优先购买权。
三、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通过该关联交易可有效控制火力发电电厂前期项目的不确定性风险,亦可依靠浙能集团的平台优势,充分挖掘浙能集团在战略发展、资源供给、市场地位和管理协调等方面的优势,在开拓市场、寻求合作伙伴、寻找投资项目、项目报批方面由浙能集团为本公司提供支持。
该关联交易有利于本公司开发与推进优质电源项目,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0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31
甲公司浙能电力
乙公司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科技工程与服务产业分公司及下属公司
定价依据浙能电力与浙能集团科工服分公司及其控制的下属企业顺序选择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市场价、成本价确定双方关联交易的价格:如果有政府定价的,适用政府定价;无政府定价但有政府指导价的,适用政府指导价;没有政府定价也无政府指导价的,适用市场价;无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且无可以参考的市场价的,适用成本价。采取成本价的,应以实际发生的材料成本、人工成本、管理费用、税金加上不超过25%的合理利润等综合因素确定。最终
交易简介交易内容
为满足浙能电力规范化、集约化、精细化管理的要求,确保安全生产,降低运行成本,并充分发挥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科技工程与服务产业分公司(以下简称“浙能集团科工服分公司”)及其控制的下属企业在能源服务方面专业化、规模化、信息化的优势,本着资源互补的原则,浙能集团科工服分公司及其控制的下属企业按照浙能电力的要求提供如下能源服务:
1)供应浙能电力机组生产运行所需的物资,包括相关备品备件、易耗品、设备、材料、燃油、石灰石等。
2)提供上述生产物资的采购咨询、代理、招标/询价服务、供应商管理、催货、加工、包装、运输、配送、装卸、仓储、码头、场地租赁等在内的全部或某一环节的物流服务。
3)按照相关环保要求处置浙能电力机组生产运行所产生的废水、固体废弃物等,按要求进行综合利用,提供相关环保设施、工程的设计、施工、检修和维护。
4)提供规范的信息技术服务,以满足浙能电力在生产管理、物流管理、项目管理的科学需求。
5)提供浙能电力在生产中的控制系统技术服务及项目服务。
6)提供工程建设总承包、工程建设管理服务。
7)提供发电厂机组检修管理、技术改造相关服务。
8)根据浙能电力需求提供房屋租赁服务。
9)提供其他与浙能电力安全生产、正常运行相关的服务。
同时该协议约定浙能电力按照浙能集团科工服分公司及其控制的下属企业的要求提供如下服务:
1)提供浙能集团科工服分公司及其控制的下属企业生产运行所需的物资和服务,包括蒸汽、燃煤、浙能集团科工服分公司及其控制的下属企业为浙能电力提供服务过程中取得的固体废弃物(如粉煤灰)等。
2)提供上述生产物资的采购咨询、代理、招标/询价服务、供应商管理、催货、加工、包装、运输、配送、装卸、仓储、码头、场地租赁等在内的全部或某一环节的物流服务。
3)按照相关要求为浙能集团科工服分公司及其控制的下属企业提供相关设备的维修检测、管理及技术改造、运行维护等相关服务。
4)根据浙能集团科工服分公司及其控制的下属企业需求提供相应的工程施工服务。
5)根据浙能集团科工服分公司及其控制的下属企业需求提供房屋租赁服务。
6)提供其他与浙能集团科工服分公司及其控制的下属企业安全生产、正常运行相关的服务。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25093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31
甲公司浙能电力
乙公司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天然气石油分公司及下属公司
定价依据浙能电力与浙能集团油气分公司及其控制的下属企业顺序选择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市场价、成本价确定双方关联交易的价格:如果有政府定价的,适用政府定价;无政府定价但有政府指导价的,适用政府指导价;没有政府定价也无政府指导价的,适用市场价;无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且无可以参考的市场价的,适用成本价。采取成本价的,应以实际发生的材料成本、人工成本、管理费用、税金加上不超过25%的合理利润等综合因素确定。最终结
交易简介交易内容
为满足浙能电力规范化、集约化、精细化管理的要求,确保安全生产,降低运行成本,并充分发挥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天然气石油分公司(以下简称“浙能集团油气分公司”)及其控制的下属企业在油气板块服务方面专业化、规模化、信息化的优势,本着资源互补的原则,浙能集团油气分公司及其控制的下属企业按照浙能电力的要求提供如下油气板块服务:
1)供应浙能电力生产运行所需的生产物资,包括天然气、燃油、材料等。
2)提供上述生产物资的采购、运输等在内的全部或某一环节的物流服务。
3)提供其他与浙能电力安全生产、正常运行相关的服务。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317996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31
甲公司浙能电力
乙公司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煤炭及运输分公司及下属公司
定价依据浙能电力与浙能集团煤运分公司及其控制的下属企业顺序选择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市场价、成本价确定双方关联交易的价格:如果有政府定价的,适用政府定价;无政府定价但有政府指导价的,适用政府指导价;没有政府定价也无政府指导价的,适用市场价;无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且无可以参考的市场价的,适用成本价。采取成本价的,应以实际发生的材料成本、人工成本、管理费用、税金加上不超过25%的合理利润等综合因素确定。最终结
交易简介交易内容
为满足浙能电力规范化、集约化、精细化管理的要求,确保安全生产,降低运行成本,并充分发挥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煤炭及运输分公司(以下简称“浙能集团煤运分公司”)及其控制的下属企业在煤炭板块服务方面专业化、规模化、信息化的优势,本着资源互补的原则,浙能集团煤运分公司及其控制的下属企业按照浙能电力的要求提供如下煤炭板块服务:
1)供应浙能电力机组生产运行所需的物资,包括燃煤、燃油等。
2)提供上述生产物资的采购咨询、代理、招标/询价服务、供应商管理、催货、加工、包装、运输、配送、装卸、转驳、仓储、码头、场地租赁等在内的全部或某一环节的物流服务。
3)根据甲方需求提供房屋租赁服务。
4)提供其他与浙能电力安全生产、正常运行相关的服务。
同时该协议约定浙能电力按照浙能集团煤运分公司的要求为其及其控制的下属企业提供如下服务:
1)为缓解浙能集团煤运分公司的供应压力,浙能电力在其燃煤供应富余时,应按照浙能集团煤运分公司的需要供应燃煤。
2)将浙能电力拥有所有权的位于舟山六横镇的舟山煤炭中转码头整体出租给浙能集团煤运分公司经营使用,出租资产包括浙能电力下属浙江浙能中煤舟山煤电有限责任公司煤炭物流分公司所拥有的动产和不动产。
3)浙能电力在满足己方生产输煤的前提下在非自用时段将资产出租给浙能集团煤运分公司,即本协议约定的资产租赁为非全时段租赁。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77218.6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31
甲公司浙能电力
乙公司浙能集团(香港)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浙能集团(香港)有限公司按照本协议供应的燃煤及提供服务收取的服务报酬或者价款,均按照市场价定价。双方根据交易当时的市场价格情况,遵循公平交易原则进行磋商确定交易价格,且交易条件不逊于独立第三方提供的条件。
交易简介交易内容
浙能集团(香港)有限公司前身为香港兴源投资有限公司,公司经营范围为能源产业的投资、能源相关成套设备、机电产品、物资材料、煤炭的贸易与流通业务,为浙能集团进口煤海外采购平台。浙能电力与浙能集团(香港)有限公司之间的燃煤交易主要是指浙能电力及其下属公司向浙能集团(香港)有限公司采购进口煤的行为,以充分依托浙能集团(香港)有限公司海外采购平台优势,逐步提高进口煤的采购比例,以降低浙能电力整体燃煤采购成本,提升盈利能力。本着资源互补的原则,浙能集团(香港)有限公司应按照浙能电力的要求提供如下服务:
1)为满足浙能电力采购燃煤的需要,浙能集团(香港)有限公司应从海外市场采购燃煤,并按照浙能电力的要求向其销售燃煤,并提供与燃煤销售相关的服务。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34023.9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31
甲公司浙能电力
乙公司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科技工程与服务产业分公司及下属公司
定价依据浙能电力与浙能集团科工服分公司及其控制的下属企业顺序选择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市场价、成本价确定双方关联交易的价格:如果有政府定价的,适用政府定价;无政府定价但有政府指导价的,适用政府指导价;没有政府定价也无政府指导价的,适用市场价;无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且无可以参考的市场价的,适用成本价。采取成本价的,应以实际发生的材料成本、人工成本、管理费用、税金加上不超过25%的合理利润等综合因素确定。最终
交易简介交易内容
为满足浙能电力规范化、集约化、精细化管理的要求,确保安全生产,降低运行成本,并充分发挥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科技工程与服务产业分公司(以下简称“浙能集团科工服分公司”)及其控制的下属企业在能源服务方面专业化、规模化、信息化的优势,本着资源互补的原则,浙能集团科工服分公司及其控制的下属企业按照浙能电力的要求提供如下能源服务:
1)供应浙能电力机组生产运行所需的物资,包括相关备品备件、易耗品、设备、材料、燃油、石灰石等。
2)提供上述生产物资的采购咨询、代理、招标/询价服务、供应商管理、催货、加工、包装、运输、配送、装卸、仓储、码头、场地租赁等在内的全部或某一环节的物流服务。
3)按照相关环保要求处置浙能电力机组生产运行所产生的废水、固体废弃物等,按要求进行综合利用,提供相关环保设施、工程的设计、施工、检修和维护。
4)提供规范的信息技术服务,以满足浙能电力在生产管理、物流管理、项目管理的科学需求。
5)提供浙能电力在生产中的控制系统技术服务及项目服务。
6)提供工程建设总承包、工程建设管理服务。
7)提供发电厂机组检修管理、技术改造相关服务。
8)根据浙能电力需求提供房屋租赁服务。
9)提供其他与浙能电力安全生产、正常运行相关的服务。
同时该协议约定浙能电力按照浙能集团科工服分公司及其控制的下属企业的要求提供如下服务:
1)提供浙能集团科工服分公司及其控制的下属企业生产运行所需的物资和服务,包括蒸汽、燃煤、浙能集团科工服分公司及其控制的下属企业为浙能电力提供服务过程中取得的固体废弃物(如粉煤灰)等。
2)提供上述生产物资的采购咨询、代理、招标/询价服务、供应商管理、催货、加工、包装、运输、配送、装卸、仓储、码头、场地租赁等在内的全部或某一环节的物流服务。
3)按照相关要求为浙能集团科工服分公司及其控制的下属企业提供相关设备的维修检测、管理及技术改造、运行维护等相关服务。
4)根据浙能集团科工服分公司及其控制的下属企业需求提供相应的工程施工服务。
5)根据浙能集团科工服分公司及其控制的下属企业需求提供房屋租赁服务。
6)提供其他与浙能集团科工服分公司及其控制的下属企业安全生产、正常运行相关的服务。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22203.3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31
甲公司浙能电力
乙公司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可再生能源分公司及下属公司
定价依据浙能电力与浙能集团可再生能源分公司及其控制的下属企业顺序选择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市场价、成本价确定双方的关联交易价格:对于双方间的服务和交易,如果有政府定价的,适用政府定价;无政府定价但有政府指导价的,适用政府指导价;没有政府定价也无政府指导价的,适用市场价;无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且无可以参考的市场价的,适用成本价。采取成本价的,应以实际发生的材料成本、人工成本、管理费用、税金加上不超过25%的
交易简介为满足浙能电力规范化、集约化、精细化管理的要求,确保安全生产,降低运行成本,并充分发挥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可再生能源分公司(以下简称“浙能集团可再生能源分公司”)及其控制的下属企业在可再生能源板块服务方面专业化、规模化、信息化的优势,本着资源互补的原则,浙能集团可再生能源分公司及其控制的下属企业按照浙能电力的要求提供如下可再生能源板块服务:
1)按照相关要求为浙能电力提供相关设备的维修检测、管理及技术改造、委托运行、运行维护等相关服务。
2)提供其他与浙能电力安全生产、正常运行相关的服务。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171.61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31
甲公司浙能电力
乙公司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存款利率由双方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存款利率执行。
交易简介交易内容
为推动浙能电力经营发展,协助浙能电力降低资金成本和财务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在其经营范围内承诺按照浙能电力的需求向浙能电力提供以下金融服务:
1)存款业务
2)贷款业务
3)票据业务:财务公司应在其提供的授信额度内为浙能电力提供电子银行承兑汇票贴现服务。
4)担保业务:在法律允许范围内,财务公司应在其提供的授信额度内,根据双方另行签署的担保协议的条款与条件为浙能电力的交易提供担保。
5)结算服务:财务公司可为浙能电力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日常结算业务。
6)财务顾问服务:财务公司承诺将凭借其丰富的融资经验和专业技术人才优势,根据浙能电力要求协助浙能电力加强债务风险管理,并在项目融资、银团贷款安排等方面提供服务。
7)其他金融服务:财务公司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经营范围内为浙能电力提供其他金融服务。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984422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31
甲公司浙能电力
乙公司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贷款利率由双方参照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同期基准贷款利率及现行市况协商厘定,不高于同期基准贷款利率,且不高于其他金融机构向浙能电力发放贷款的同期、同档贷款利率,同时也不高于财务公司向与浙能电力同等信用级别的其他客户发放贷款的同期、同档贷款利率。
交易简介交易内容
为推动浙能电力经营发展,协助浙能电力降低资金成本和财务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在其经营范围内承诺按照浙能电力的需求向浙能电力提供以下金融服务:
1)存款业务
2)贷款业务
3)票据业务:财务公司应在其提供的授信额度内为浙能电力提供电子银行承兑汇票贴现服务。
4)担保业务:在法律允许范围内,财务公司应在其提供的授信额度内,根据双方另行签署的担保协议的条款与条件为浙能电力的交易提供担保。
5)结算服务:财务公司可为浙能电力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日常结算业务。
6)财务顾问服务:财务公司承诺将凭借其丰富的融资经验和专业技术人才优势,根据浙能电力要求协助浙能电力加强债务风险管理,并在项目融资、银团贷款安排等方面提供服务。
7)其他金融服务:财务公司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经营范围内为浙能电力提供其他金融服务。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17495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31
甲公司浙能电力
乙公司大同市南郊城区发煤站有限责任公司
定价依据浙能电力与大同南郊顺序选择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市场价、成本价确定双方关联交易的价格:如果有政府定价的,适用政府定价;无政府定价但有政府指导价的,适用政府指导价;没有政府定价也无政府指导价的,适用市场价;无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且无可以参考的市场价的,适用成本价。采取成本价的,应以实际发生的材料成本、人工成本、管理费用、税金加上不超过25%的合理利润等综合因素确定。最终结算以采购方签发的验收文件为准
交易简介交易内容
大同市南郊城区发煤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大同南郊”)系大同市晋商行商贸有限公司与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浙江浙能富兴燃料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为满足浙能电力规范化、集约化、精细化管理的要求,确保安全生产,降低运行成本,并充分发挥大同南郊在电力生产服务领域专业化、规模化、信息化的优势,本着资源互补的原则,大同南郊按照浙能电力的要求为其提供如下服务:
1)供应浙能电力机组生产运行所需的物资,包括燃煤等。
2)提供其他与浙能电力安全生产、正常运行相关的服务。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62494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31
甲公司浙能电力
乙公司浙江黄岩热电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浙能电力与黄岩热电顺序选择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市场价、成本价确定双方关联交易的价格:如果有政府定价的,适用政府定价;无政府定价但有政府指导价的,适用政府指导价;没有政府定价也无政府指导价的,适用市场价;无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且无可以参考的市场价的,适用成本价。采取成本价的,应以实际发生的材料成本、人工成本、管理费用、税金加上不超过25%的合理利润等综合因素确定。最终结算以采购方签发的验收文件为准
交易简介交易内容
浙江黄岩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岩热电”)系浙能集团全子资公司浙江浙能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为满足黄岩热电规范化、集约化、精细化管理的要求,确保安全生产,降低运行成本,并充分发挥浙能电力在相关服务领域专业化、规模化、信息化的优势,本着资源互补的原则,浙能电力按照黄岩热电的要求为其提供如下服务:
1)供应黄岩热电机组生产运行所需的物资,包括燃煤等。
2)提供其他与黄岩热电安全生产、正常运行相关的服务。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4526.68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31
甲公司浙能电力
乙公司浙江温州特鲁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定价依据浙能电力与温州特鲁莱顺序选择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市场价、成本价确定双方关联交易的价格:如果有政府定价的,适用政府定价;无政府定价但有政府指导价的,适用政府指导价;没有政府定价也无政府指导价的,适用市场价;无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且无可以参考的市场价的,适用成本价。采取成本价的,应以实际发生的材料成本、人工成本、管理费用、税金加上不超过25%的合理利润等综合因素确定。最终结算以采购方签发的验收文件为
交易简介交易内容
浙江温州特鲁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温州特鲁莱”)系华润电力投资有限公司、温州电力投资有限公司与浙能电力共同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中浙能电力出资比例为30%。为满足温州特鲁莱规范化、集约化、精细化管理的要求,确保安全生产,降低运行成本,并充分发挥浙能电力在电力生产服务领域专业化、规模化、信息化的优势,本着资源互补的原则,浙能电力按照温州特鲁莱的要求为其提供如下服务:
1)供应温州特鲁莱机组生产运行所需的物资,包括燃煤等。
2)提供温州特鲁莱机组的委托运行、运行维护、检修服务、检修管理等相关服务。
3)提供其他与温州特鲁莱安全生产、正常运行相关的服务。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96928.5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31
甲公司浙能电力
乙公司浙能集团(香港)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浙能集团(香港)有限公司按照本协议供应的燃煤及提供服务收取的服务报酬或者价款,均按照市场价定价。双方根据交易当时的市场价格情况,遵循公平交易原则进行磋商确定交易价格,且交易条件不逊于独立第三方提供的条件。
交易简介交易内容
浙能集团(香港)有限公司前身为香港兴源投资有限公司,公司经营范围为能源产业的投资、能源相关成套设备、机电产品、物资材料、煤炭的贸易与流通业务,为浙能集团进口煤海外采购平台。浙能电力与浙能集团(香港)有限公司之间的燃煤交易主要是指浙能电力及其下属公司向浙能集团(香港)有限公司采购进口煤的行为,以充分依托浙能集团(香港)有限公司海外采购平台优势,逐步提高进口煤的采购比例,以降低浙能电力整体燃煤采购成本,提升盈利能力。本着资源互补的原则,浙能集团(香港)有限公司应按照浙能电力的要求提供如下服务:
1)为满足浙能电力采购燃煤的需要,浙能集团(香港)有限公司应从海外市场采购燃煤,并按照浙能电力的要求向其销售燃煤,并提供与燃煤销售相关的服务。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500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31
甲公司浙能电力
乙公司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煤炭及运输分公司及下属公司
定价依据浙能电力与浙能集团煤运分公司及其控制的下属企业顺序选择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市场价、成本价确定双方关联交易的价格:如果有政府定价的,适用政府定价;无政府定价但有政府指导价的,适用政府指导价;没有政府定价也无政府指导价的,适用市场价;无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且无可以参考的市场价的,适用成本价。采取成本价的,应以实际发生的材料成本、人工成本、管理费用、税金加上不超过25%的合理利润等综合因素确定。最终结
交易简介交易内容
为满足浙能电力规范化、集约化、精细化管理的要求,确保安全生产,降低运行成本,并充分发挥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煤炭及运输分公司(以下简称“浙能集团煤运分公司”)及其控制的下属企业在煤炭板块服务方面专业化、规模化、信息化的优势,本着资源互补的原则,浙能集团煤运分公司及其控制的下属企业按照浙能电力的要求提供如下煤炭板块服务:
1)供应浙能电力机组生产运行所需的物资,包括燃煤、燃油等。
2)提供上述生产物资的采购咨询、代理、招标/询价服务、供应商管理、催货、加工、包装、运输、配送、装卸、转驳、仓储、码头、场地租赁等在内的全部或某一环节的物流服务。
3)根据甲方需求提供房屋租赁服务。
4)提供其他与浙能电力安全生产、正常运行相关的服务。
同时该协议约定浙能电力按照浙能集团煤运分公司的要求为其及其控制的下属企业提供如下服务:
1)为缓解浙能集团煤运分公司的供应压力,浙能电力在其燃煤供应富余时,应按照浙能集团煤运分公司的需要供应燃煤。
2)将浙能电力拥有所有权的位于舟山六横镇的舟山煤炭中转码头整体出租给浙能集团煤运分公司经营使用,出租资产包括浙能电力下属浙江浙能中煤舟山煤电有限责任公司煤炭物流分公司所拥有的动产和不动产。
3)浙能电力在满足己方生产输煤的前提下在非自用时段将资产出租给浙能集团煤运分公司,即本协议约定的资产租赁为非全时段租赁。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3776.67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31
甲公司浙能电力
乙公司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存款利率由双方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存款利率执行。
交易简介交易内容
为推动浙能电力经营发展,协助浙能电力降低资金成本和财务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在其经营范围内承诺按照浙能电力的需求向浙能电力提供以下金融服务:
1)存款业务
2)贷款业务
3)票据业务:财务公司应在其提供的授信额度内为浙能电力提供电子银行承兑汇票贴现服务。
4)担保业务:在法律允许范围内,财务公司应在其提供的授信额度内,根据双方另行签署的担保协议的条款与条件为浙能电力的交易提供担保。
5)结算服务:财务公司可为浙能电力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日常结算业务。
6)财务顾问服务:财务公司承诺将凭借其丰富的融资经验和专业技术人才优势,根据浙能电力要求协助浙能电力加强债务风险管理,并在项目融资、银团贷款安排等方面提供服务。
7)其他金融服务:财务公司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经营范围内为浙能电力提供其他金融服务。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2960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31
甲公司浙能电力
乙公司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贷款利率由双方参照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同期基准贷款利率及现行市况协商厘定,不高于同期基准贷款利率,且不高于其他金融机构向浙能电力发放贷款的同期、同档贷款利率,同时也不高于财务公司向与浙能电力同等信用级别的其他客户发放贷款的同期、同档贷款利率。
交易简介交易内容
为推动浙能电力经营发展,协助浙能电力降低资金成本和财务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在其经营范围内承诺按照浙能电力的需求向浙能电力提供以下金融服务:
1)存款业务
2)贷款业务
3)票据业务:财务公司应在其提供的授信额度内为浙能电力提供电子银行承兑汇票贴现服务。
4)担保业务:在法律允许范围内,财务公司应在其提供的授信额度内,根据双方另行签署的担保协议的条款与条件为浙能电力的交易提供担保。
5)结算服务:财务公司可为浙能电力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日常结算业务。
6)财务顾问服务:财务公司承诺将凭借其丰富的融资经验和专业技术人才优势,根据浙能电力要求协助浙能电力加强债务风险管理,并在项目融资、银团贷款安排等方面提供服务。
7)其他金融服务:财务公司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经营范围内为浙能电力提供其他金融服务。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4000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31
甲公司浙能电力
乙公司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科技工程与服务产业分公司及下属公司
定价依据浙能电力与浙能集团科工服分公司及其控制的下属企业顺序选择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市场价、成本价确定双方关联交易的价格:如果有政府定价的,适用政府定价;无政府定价但有政府指导价的,适用政府指导价;没有政府定价也无政府指导价的,适用市场价;无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且无可以参考的市场价的,适用成本价。采取成本价的,应以实际发生的材料成本、人工成本、管理费用、税金加上不超过25%的合理利润等综合因素确定。最终
交易简介交易内容
为满足浙能电力规范化、集约化、精细化管理的要求,确保安全生产,降低运行成本,并充分发挥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科技工程与服务产业分公司(以下简称“浙能集团科工服分公司”)及其控制的下属企业在能源服务方面专业化、规模化、信息化的优势,本着资源互补的原则,浙能集团科工服分公司及其控制的下属企业按照浙能电力的要求提供如下能源服务:
1)供应浙能电力机组生产运行所需的物资,包括相关备品备件、易耗品、设备、材料、燃油、石灰石等。
2)提供上述生产物资的采购咨询、代理、招标/询价服务、供应商管理、催货、加工、包装、运输、配送、装卸、仓储、码头、场地租赁等在内的全部或某一环节的物流服务。
3)按照相关环保要求处置浙能电力机组生产运行所产生的废水、固体废弃物等,按要求进行综合利用,提供相关环保设施、工程的设计、施工、检修和维护。
4)提供规范的信息技术服务,以满足浙能电力在生产管理、物流管理、项目管理的科学需求。
5)提供浙能电力在生产中的控制系统技术服务及项目服务。
6)提供工程建设总承包、工程建设管理服务。
7)提供发电厂机组检修管理、技术改造相关服务。
8)根据浙能电力需求提供房屋租赁服务。
9)提供其他与浙能电力安全生产、正常运行相关的服务。
同时该协议约定浙能电力按照浙能集团科工服分公司及其控制的下属企业的要求提供如下服务:
1)提供浙能集团科工服分公司及其控制的下属企业生产运行所需的物资和服务,包括蒸汽、燃煤、浙能集团科工服分公司及其控制的下属企业为浙能电力提供服务过程中取得的固体废弃物(如粉煤灰)等。
2)提供上述生产物资的采购咨询、代理、招标/询价服务、供应商管理、催货、加工、包装、运输、配送、装卸、仓储、码头、场地租赁等在内的全部或某一环节的物流服务。
3)按照相关要求为浙能集团科工服分公司及其控制的下属企业提供相关设备的维修检测、管理及技术改造、运行维护等相关服务。
4)根据浙能集团科工服分公司及其控制的下属企业需求提供相应的工程施工服务。
5)根据浙能集团科工服分公司及其控制的下属企业需求提供房屋租赁服务。
6)提供其他与浙能集团科工服分公司及其控制的下属企业安全生产、正常运行相关的服务。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713786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31
甲公司浙能电力
乙公司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天然气石油分公司及下属公司
定价依据浙能电力与浙能集团油气分公司及其控制的下属企业顺序选择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市场价、成本价确定双方关联交易的价格:如果有政府定价的,适用政府定价;无政府定价但有政府指导价的,适用政府指导价;没有政府定价也无政府指导价的,适用市场价;无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且无可以参考的市场价的,适用成本价。采取成本价的,应以实际发生的材料成本、人工成本、管理费用、税金加上不超过25%的合理利润等综合因素确定。最终结
交易简介交易内容
为满足浙能电力规范化、集约化、精细化管理的要求,确保安全生产,降低运行成本,并充分发挥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天然气石油分公司(以下简称“浙能集团油气分公司”)及其控制的下属企业在油气板块服务方面专业化、规模化、信息化的优势,本着资源互补的原则,浙能集团油气分公司及其控制的下属企业按照浙能电力的要求提供如下油气板块服务:
1)供应浙能电力生产运行所需的生产物资,包括天然气、燃油、材料等。
2)提供上述生产物资的采购、运输等在内的全部或某一环节的物流服务。
3)提供其他与浙能电力安全生产、正常运行相关的服务。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185778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31
甲公司浙能电力
乙公司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煤炭及运输分公司及下属公司
定价依据浙能电力与浙能集团煤运分公司及其控制的下属企业顺序选择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市场价、成本价确定双方关联交易的价格:如果有政府定价的,适用政府定价;无政府定价但有政府指导价的,适用政府指导价;没有政府定价也无政府指导价的,适用市场价;无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且无可以参考的市场价的,适用成本价。采取成本价的,应以实际发生的材料成本、人工成本、管理费用、税金加上不超过25%的合理利润等综合因素确定。最终结
交易简介交易内容
为满足浙能电力规范化、集约化、精细化管理的要求,确保安全生产,降低运行成本,并充分发挥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煤炭及运输分公司(以下简称“浙能集团煤运分公司”)及其控制的下属企业在煤炭板块服务方面专业化、规模化、信息化的优势,本着资源互补的原则,浙能集团煤运分公司及其控制的下属企业按照浙能电力的要求提供如下煤炭板块服务:
1)供应浙能电力机组生产运行所需的物资,包括燃煤、燃油等。
2)提供上述生产物资的采购咨询、代理、招标/询价服务、供应商管理、催货、加工、包装、运输、配送、装卸、转驳、仓储、码头、场地租赁等在内的全部或某一环节的物流服务。
3)根据甲方需求提供房屋租赁服务。
4)提供其他与浙能电力安全生产、正常运行相关的服务。
同时该协议约定浙能电力按照浙能集团煤运分公司的要求为其及其控制的下属企业提供如下服务:
1)为缓解浙能集团煤运分公司的供应压力,浙能电力在其燃煤供应富余时,应按照浙能集团煤运分公司的需要供应燃煤。
2)将浙能电力拥有所有权的位于舟山六横镇的舟山煤炭中转码头整体出租给浙能集团煤运分公司经营使用,出租资产包括浙能电力下属浙江浙能中煤舟山煤电有限责任公司煤炭物流分公司所拥有的动产和不动产。
3)浙能电力在满足己方生产输煤的前提下在非自用时段将资产出租给浙能集团煤运分公司,即本协议约定的资产租赁为非全时段租赁。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153581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31
甲公司浙能电力
乙公司大同市南郊城区发煤站有限责任公司
定价依据浙能电力与大同南郊顺序选择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市场价、成本价确定双方关联交易的价格:如果有政府定价的,适用政府定价;无政府定价但有政府指导价的,适用政府指导价;没有政府定价也无政府指导价的,适用市场价;无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且无可以参考的市场价的,适用成本价。采取成本价的,应以实际发生的材料成本、人工成本、管理费用、税金加上不超过25%的合理利润等综合因素确定。最终结算以采购方签发的验收文件为准
交易简介交易内容
大同市南郊城区发煤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大同南郊”)系大同市晋商行商贸有限公司与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浙江浙能富兴燃料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为满足浙能电力规范化、集约化、精细化管理的要求,确保安全生产,降低运行成本,并充分发挥大同南郊在电力生产服务领域专业化、规模化、信息化的优势,本着资源互补的原则,大同南郊按照浙能电力的要求为其提供如下服务:
1)供应浙能电力机组生产运行所需的物资,包括燃煤等。
2)提供其他与浙能电力安全生产、正常运行相关的服务。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177506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31
甲公司浙能电力
乙公司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科技工程与服务产业分公司及下属公司
定价依据浙能电力与浙能集团科工服分公司及其控制的下属企业顺序选择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市场价、成本价确定双方关联交易的价格:如果有政府定价的,适用政府定价;无政府定价但有政府指导价的,适用政府指导价;没有政府定价也无政府指导价的,适用市场价;无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且无可以参考的市场价的,适用成本价。采取成本价的,应以实际发生的材料成本、人工成本、管理费用、税金加上不超过25%的合理利润等综合因素确定。最终
交易简介交易内容
为满足浙能电力规范化、集约化、精细化管理的要求,确保安全生产,降低运行成本,并充分发挥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科技工程与服务产业分公司(以下简称“浙能集团科工服分公司”)及其控制的下属企业在能源服务方面专业化、规模化、信息化的优势,本着资源互补的原则,浙能集团科工服分公司及其控制的下属企业按照浙能电力的要求提供如下能源服务:
1)供应浙能电力机组生产运行所需的物资,包括相关备品备件、易耗品、设备、材料、燃油、石灰石等。
2)提供上述生产物资的采购咨询、代理、招标/询价服务、供应商管理、催货、加工、包装、运输、配送、装卸、仓储、码头、场地租赁等在内的全部或某一环节的物流服务。
3)按照相关环保要求处置浙能电力机组生产运行所产生的废水、固体废弃物等,按要求进行综合利用,提供相关环保设施、工程的设计、施工、检修和维护。
4)提供规范的信息技术服务,以满足浙能电力在生产管理、物流管理、项目管理的科学需求。
5)提供浙能电力在生产中的控制系统技术服务及项目服务。
6)提供工程建设总承包、工程建设管理服务。
7)提供发电厂机组检修管理、技术改造相关服务。
8)根据浙能电力需求提供房屋租赁服务。
9)提供其他与浙能电力安全生产、正常运行相关的服务。
同时该协议约定浙能电力按照浙能集团科工服分公司及其控制的下属企业的要求提供如下服务:
1)提供浙能集团科工服分公司及其控制的下属企业生产运行所需的物资和服务,包括蒸汽、燃煤、浙能集团科工服分公司及其控制的下属企业为浙能电力提供服务过程中取得的固体废弃物(如粉煤灰)等。
2)提供上述生产物资的采购咨询、代理、招标/询价服务、供应商管理、催货、加工、包装、运输、配送、装卸、仓储、码头、场地租赁等在内的全部或某一环节的物流服务。
3)按照相关要求为浙能集团科工服分公司及其控制的下属企业提供相关设备的维修检测、管理及技术改造、运行维护等相关服务。
4)根据浙能集团科工服分公司及其控制的下属企业需求提供相应的工程施工服务。
5)根据浙能集团科工服分公司及其控制的下属企业需求提供房屋租赁服务。
6)提供其他与浙能集团科工服分公司及其控制的下属企业安全生产、正常运行相关的服务。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29235.9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31
甲公司浙能电力
乙公司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煤炭及运输分公司及下属公司
定价依据浙能电力与浙能集团煤运分公司及其控制的下属企业顺序选择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市场价、成本价确定双方关联交易的价格:如果有政府定价的,适用政府定价;无政府定价但有政府指导价的,适用政府指导价;没有政府定价也无政府指导价的,适用市场价;无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且无可以参考的市场价的,适用成本价。采取成本价的,应以实际发生的材料成本、人工成本、管理费用、税金加上不超过25%的合理利润等综合因素确定。最终结
交易简介交易内容
为满足浙能电力规范化、集约化、精细化管理的要求,确保安全生产,降低运行成本,并充分发挥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煤炭及运输分公司(以下简称“浙能集团煤运分公司”)及其控制的下属企业在煤炭板块服务方面专业化、规模化、信息化的优势,本着资源互补的原则,浙能集团煤运分公司及其控制的下属企业按照浙能电力的要求提供如下煤炭板块服务:
1)供应浙能电力机组生产运行所需的物资,包括燃煤、燃油等。
2)提供上述生产物资的采购咨询、代理、招标/询价服务、供应商管理、催货、加工、包装、运输、配送、装卸、转驳、仓储、码头、场地租赁等在内的全部或某一环节的物流服务。
3)根据甲方需求提供房屋租赁服务。
4)提供其他与浙能电力安全生产、正常运行相关的服务。
同时该协议约定浙能电力按照浙能集团煤运分公司的要求为其及其控制的下属企业提供如下服务:
1)为缓解浙能集团煤运分公司的供应压力,浙能电力在其燃煤供应富余时,应按照浙能集团煤运分公司的需要供应燃煤。
2)将浙能电力拥有所有权的位于舟山六横镇的舟山煤炭中转码头整体出租给浙能集团煤运分公司经营使用,出租资产包括浙能电力下属浙江浙能中煤舟山煤电有限责任公司煤炭物流分公司所拥有的动产和不动产。
3)浙能电力在满足己方生产输煤的前提下在非自用时段将资产出租给浙能集团煤运分公司,即本协议约定的资产租赁为非全时段租赁。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28333.3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31
甲公司浙能电力
乙公司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可再生能源分公司及下属公司
定价依据浙能电力与浙能集团可再生能源分公司及其控制的下属企业顺序选择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市场价、成本价确定双方的关联交易价格:对于双方间的服务和交易,如果有政府定价的,适用政府定价;无政府定价但有政府指导价的,适用政府指导价;没有政府定价也无政府指导价的,适用市场价;无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且无可以参考的市场价的,适用成本价。采取成本价的,应以实际发生的材料成本、人工成本、管理费用、税金加上不超过25%的
交易简介为满足浙能电力规范化、集约化、精细化管理的要求,确保安全生产,降低运行成本,并充分发挥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可再生能源分公司(以下简称“浙能集团可再生能源分公司”)及其控制的下属企业在可再生能源板块服务方面专业化、规模化、信息化的优势,本着资源互补的原则,浙能集团可再生能源分公司及其控制的下属企业按照浙能电力的要求提供如下可再生能源板块服务:
1)按照相关要求为浙能电力提供相关设备的维修检测、管理及技术改造、委托运行、运行维护等相关服务。
2)提供其他与浙能电力安全生产、正常运行相关的服务。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613.43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31
甲公司浙能电力
乙公司浙江温州特鲁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定价依据浙能电力与温州特鲁莱顺序选择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市场价、成本价确定双方关联交易的价格:如果有政府定价的,适用政府定价;无政府定价但有政府指导价的,适用政府指导价;没有政府定价也无政府指导价的,适用市场价;无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且无可以参考的市场价的,适用成本价。采取成本价的,应以实际发生的材料成本、人工成本、管理费用、税金加上不超过25%的合理利润等综合因素确定。最终结算以采购方签发的验收文件为
交易简介交易内容
浙江温州特鲁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温州特鲁莱”)系华润电力投资有限公司、温州电力投资有限公司与浙能电力共同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中浙能电力出资比例为30%。为满足温州特鲁莱规范化、集约化、精细化管理的要求,确保安全生产,降低运行成本,并充分发挥浙能电力在电力生产服务领域专业化、规模化、信息化的优势,本着资源互补的原则,浙能电力按照温州特鲁莱的要求为其提供如下服务:
1)供应温州特鲁莱机组生产运行所需的物资,包括燃煤等。
2)提供温州特鲁莱机组的委托运行、运行维护、检修服务、检修管理等相关服务。
3)提供其他与温州特鲁莱安全生产、正常运行相关的服务。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215002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31
甲公司浙能电力
乙公司浙江黄岩热电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浙能电力与黄岩热电顺序选择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市场价、成本价确定双方关联交易的价格:如果有政府定价的,适用政府定价;无政府定价但有政府指导价的,适用政府指导价;没有政府定价也无政府指导价的,适用市场价;无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且无可以参考的市场价的,适用成本价。采取成本价的,应以实际发生的材料成本、人工成本、管理费用、税金加上不超过25%的合理利润等综合因素确定。最终结算以采购方签发的验收文件为准
交易简介交易内容
浙江黄岩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岩热电”)系浙能集团全子资公司浙江浙能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为满足黄岩热电规范化、集约化、精细化管理的要求,确保安全生产,降低运行成本,并充分发挥浙能电力在相关服务领域专业化、规模化、信息化的优势,本着资源互补的原则,浙能电力按照黄岩热电的要求为其提供如下服务:
1)供应黄岩热电机组生产运行所需的物资,包括燃煤等。
2)提供其他与黄岩热电安全生产、正常运行相关的服务。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9153.32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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