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6-05-27 |
| 标题 | 奔朗新材:关于公司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佛山海关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三十四条第一项、第四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八十六条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第四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一)》第九条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办理行政 |
| 文件批号 | 佛关缉违字[2026]109号 |
| 批复原因 | 因出口含镝的钕铁硼永磁材料(元素镝含量为1.2%,属于国家出口管制物项)未向海关交验出口许可证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第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 |
| 批复内容 | 罚款人民币910,000.00元 |
| 处理人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佛山海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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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2-11-18 |
| 标题 | 广东奔朗超硬精密工具有限公司受到江门市新会区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 |
| 相关法规 |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 |
| 文件批号 | 新应急罚[2021]2号 |
| 批复原因 | 江门奔朗违反操作规程或者安全管理规定作业 |
| 批复内容 | 给予警告,处罚款15,000元。 |
| 处理人 | 江门市新会区应急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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