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批评 公告日期:2024-07-12 |
标题 | 仁度生物:关于对上海仁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 |
相关法规 |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纪律处分实施标准》 |
文件批号 | 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决定书[2024]137号 |
批复原因 | 经查明,2024年1月31日,上海仁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2023年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3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归母净利润)为230万元到340万元。2024年2月28日,公司披露《2023年年度业绩快报公告》,预计2023年度实现营业利润为7.51万元,利润总额为-60.46万元,归母净利润为318.22万元,基本每股收益为0.08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0.33%。2024年4月20日,公司披露《2023年年度业绩快报暨业绩预告更正公告》,更正后预计2023年度实现营业利润为544.22万元,利润总额为476.25万元,归母净利润为825.93万元,基本每股收益为0.21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0.86%。更正原因主要为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公司将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中,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认定为经常性损益,其余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2024年4月30日,公司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显示,公司2023年度实现营业利润为544.22万元,利润总额为476.25万元,归母净利润为825.93万元,基本每股收益为0.21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0.86%。 |
批复内容 | 对上海仁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时任董事长居金良、时任总经理于明辉、时任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蔡廷江予以通报批评。 |
处理人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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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1-06-17 |
标题 | 上海仁度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受到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浦东新区税务局第三十税务所行政处罚(沪税浦三十简罚[2020]14号) |
相关法规 | 《税收征收管理法》 |
文件批号 | 沪税浦三十简罚[2020]14号 |
批复原因 | 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房产税的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 |
批复内容 | 处以罚款50元 |
处理人 |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浦东新区税务局第三十税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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