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示 公告日期:2023-08-03 |
标题 | 华大智造:关于对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 |
相关法规 |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
文件批号 | 上证科创公监函[2023]0033号 |
批复原因 |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大智造或公司)于2022年9月9日起在本所上市,2023年4月25日,年审会计师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关于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公司2022年与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等关联方存在非经营性往来,主要系公司为相关关联方代垫电费、房租等款项,发生额合计为1,480.78万元,截至2022年年末余额为320.69万元。公司代垫款项2022年年末余额已于2023年4月末前全部收回。另经查实,华大智造该类关联资金往来在上市前即已存在,在发行上市审核阶段未按承诺整改到位。其中,2020年10月至12月为关联方代垫款项发生额653.46万元,年末垫付余额233.18万元;2021年为关联方代垫款项发生额1834.11万元,年末垫付余额112.95万元。 |
批复内容 | 对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时任董事长暨实际控制人汪建、时任总经理牟峰、时任财务负责人刘波、时任董事会秘书韦炜予以监管警示。 |
处理人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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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23-05-26 |
标题 | 华大智造: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上证科创公函[2023]0126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公司现就相关问询事项进行回复并予以公告。 |
处理人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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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3-04-25 |
标题 | 关于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有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就公司相关事项提出监管要求。 |
批复内容 | 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出关于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有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 |
处理人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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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 公告日期:2023-01-13 |
标题 | 关于对保荐代表人肖少春、路明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 |
相关法规 |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 |
文件批号 | 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措施决定书[2023]2号 |
批复原因 | 经查明,肖少春、路明作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指定的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项目的保荐代表人,存在以下保荐职责履行不到位的情形。2022年7月26日,发行人取得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同意注册批复。8月5日,发行人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与关联方联合竞买土地及合作建设的议案》,拟使用自有资金出资与关联方组成联合体,共同参与竞买地块及地上构筑物及项目合作开发建设,项目总投资额34.41亿元。其中,发行人投资总额不超过14亿元,所占份额约37.40%。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所涉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10.5亿元。8月31日,发行人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9月9日,发行人股票上市交易。在此期间,保荐人从未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报告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也未在发行人招股意向书、招股说明书等发行上市申请文件中进行披露。2022年9月23日,发行人披露《关于公司与关联方联合取得土地成交确认书的公告》,才提及有关情况。 |
批复内容 | 对保荐代表人肖少春、路明予以监管警示。 |
处理人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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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 公告日期:2023-01-13 |
标题 | 关于对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 |
相关法规 |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 |
文件批号 | 上证科审(自律监管)[2023]1号 |
批复原因 | 经查明,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过程中,存在以下信息披露违规行为。2022年7月26日,发行人取得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同意注册批复。8月5日,发行人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与关联方联合竞买土地及合作建设的议案》,拟使用自有资金出资与关联方组成联合体,共同参与竞买地块及地上构筑物及项目合作开发建设,项目总投资额34.41亿元,其中发行人投资总额不超过14-2-亿元,所占份额约37.40%。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所涉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10.5亿元。8月31日,发行人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9月9日,发行人股票上市交易。在此期间,发行人从未向本所报告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也未在招股意向书、招股说明书等发行上市申请文件中进行披露,直到9月23日披露《关于公司与关联方联合取得土地成交确认书的公告》,才提及有关情况。 |
批复内容 | 对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予以监管警示。 |
处理人 |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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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22-09-23 |
标题 | 华大智造: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问询函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收到本问询函后立即披露,并在五个交易日内回复我部并披露回函内容。 |
处理人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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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22-09-23 |
标题 | 关于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关联方联合投资事项的问询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上证科创公函[2022]0215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收到本问询函后立即披露,并在五个交易日内回复我部并披露回函内容。 |
处理人 |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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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12-07 |
标题 | 华大智造被中华人民共和国沙头角海关行政处罚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角关缉违字[2020]0007号 |
批复原因 | 华大智造两票报关单上的商品编码不符 |
批复内容 | 罚款1.09万元 |
处理人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沙头角海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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