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昌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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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收盘:- 今开盘:- 最高价:- 最低价:-
市值:-亿元 流通:- 成交:-手 换手:-
公告日期:
警示  公告日期:2024-05-11
标题德昌股份: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警示函的公告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宁波证监局[2024]23号
批复原因经查,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首发募集资金于2021年10月15日到账,其中三个募投项目“宁波德昌科技有限公司年产734万台小家电产品建设项目”、“德昌电机年产300万台EPS汽车电机生产项目”、“德昌电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建设周期均为24个月。按照募投项目建设计划,上述三个募投项目均应当于2023年10月15日达到原定建设完成日期。公司在募投项目相关信息披露方面存在以下不规范的情形:一是未及时披露部分项目延期情况,公司迟至2023年12月14日才披露《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实施进度的公告》,称“宁波德昌科技有限公司年产734万台小家电产品建设项目”和“德昌电机年产300万台EPS汽车电机生产项目”的预计完工时间调整至2024年12月;二是未及时披露部分项目变更情况,公司迟至2024年3月12日才披露《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称将原募投项目“德昌电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12,293.74万元变更用于“年产150万台家电产品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批复内容我局决定对你们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处理人宁波证监局
警示  公告日期:2024-05-11
标题关于对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齐晓琳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文件批号宁波证监局[2024]23号
批复原因经查,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昌股份或公司)首发募集资金于2021年10月15日到账,其中三个募投项目“宁波德昌科技有限公司年产734万台小家电产品建设项目”、“德昌电机年产300万台EPS汽车电机生产项目”、“德昌电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建设周期均为24个月。按照募投项目建设计划,上述三个募投项目均应当于2023年10月15日达到原定建设完成日期。 公司在募投项目相关信息披露方面存在以下不规范的情形:一是未及时披露部分项目延期情况,公司迟至2023年12月14日才披露《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实施进度的公告》,称“宁波德昌科技有限公司年产734万台小家电产品建设项目”和“德昌电机年产300万台EPS汽车电机生产项目”的预计完工时间调整至2024年12月;二是未及时披露部分项目变更情况,公司迟至2024年3月12日才披露《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称将原募投项目“德昌电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12,293.74万元变更用于“年产150万台家电产品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批复内容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第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齐晓琳作为公司董事会秘书,未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三十一条、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处理人宁波证监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1-01-22
标题余姚海关向德昌股份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甬余关简违字[2020]0002号)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实施条例》
文件批号甬余关简违字[2020]0002号
批复原因德昌股份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批复内容罚款4,700元。
处理人余姚海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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