骏亚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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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收盘:- 今开盘:- 最高价:- 最低价:-
市值:-亿元 流通:- 成交:-手 换手:-
公告日期:
警示  公告日期:2022-01-27
标题广东骏亚:关于对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时任董事会秘书李朋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
相关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重大资产重组》
文件批号上证公监函[2022]0005号
批复原因公司自披露重组预案后每30日发布的进展公告中,均未披露重组进展发生的上述重大变化,且在明确不再收购标的公司控股权,方案已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下,也未及时对外披露上述重要信息,也未提示相关不确定性风险,直至2021年10月21日披露终止重组的情况,相关信息披露不及时。此外,公司前期披露的《重大资产购买预案》中,也未对标的公司可能无法纳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的不确定性,进行充分、具体的风险提示。
批复内容对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时任董事会秘书李朋予以监管警示。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1-12-24
标题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5号
相关法规《证券法》
文件批号江西证监局[2021]5号
批复原因一、内幕信息的形成和公开过程 二、刘胜春、周晓莲利用“刘胜春”“周晓莲”“周某英”账户内幕交易“广东骏亚”股票情况 三、邹庆怡、蒋静利用“邹庆怡”“蒋静”账户内幕交易“广东骏亚”股票情况 四、刘胜春、邹庆怡、蒋静利用“邹庆怡”账户内幕交易“广东骏亚”股票情况
批复内容一、对刘胜春、周晓莲处以50万元罚款,其中刘胜春承担25万元,周晓莲承担25万元; 二、对邹庆怡、蒋静处以50万元罚款,其中邹庆怡承担25万元,蒋静承担25万元; 三、对刘胜春、邹庆怡、蒋静处以50万元罚款,其中刘胜春承担44万元,邹庆怡承担3万元,蒋静承担3万元。
处理人江西证监局
问讯  公告日期:2021-10-20
标题广东骏亚:关于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21]2815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日下发的问询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收到本问询函后立即披露,并于5个交易日内披露对本问询函的回复。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21-01-12
标题广东骏亚:广东骏亚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公司重大资产购买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21]0019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问询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收到本问询函立即披露,在5个交易日内针对上述问题书面回复我部,并对重大资产重组预案作相应修改。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9-12-06
标题广东骏亚关于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文件批号惠市环(惠城)罚[2019]37号
批复原因经查,公司位于惠州市惠城区(三栋)数码工业园25号区,主要从事电路板生产。根据惠州市惠城区环境保护监测站2019年8月28日出具的《监测报告》【(惠城)环境监测(污-水)字(2019)第177号】显示: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1597-2015)表1珠三角标准,公司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所测项目铜超标0.6倍。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条规定。
批复内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二项和《惠州市环境保护局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裁量标准(2018版)》参照表第19项的规定,惠州市生态环境局决定对公司处人民币玖万元罚款(¥90,000)。
处理人惠州市生态环境局
问讯  公告日期:2018-10-12
标题关于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18]2553号
批复原因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关于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8]2553号。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在2018年10月18日之前,针对上述问题书面回复我部并对重大资产重组预案作相应修改。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8-09-13
标题广东骏亚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江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新修订的<江西省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的通知》
文件批号龙环罚[2018]7号
批复原因将未处理达标的废水从废水处理站应急池内引出排入环境。
批复内容处罚款人民币肆拾万元整。
处理人龙南县环境保护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8-05-30
标题龙南骏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被龙南县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江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新修订的<江西省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的通知》
文件批号赣环法字[2017]15号
批复原因将未处理达标的废水从废水处理站应急池内引出排入环境。
批复内容决定对龙南骏亚做出罚款人民币肆拾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处理人龙南县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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