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佳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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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收盘:- 今开盘:- 最高价:- 最低价:-
市值:-亿元 流通:- 成交:-手 换手:-
公告日期:
问讯  公告日期:2024-03-15
标题关于对佳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4]第1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问询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4年3月29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湖南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3-11-29
标题关于对佳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创业板关注函[2023]第317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对佳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并于2023年12月6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湖南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23-09-26
标题关于对佳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的半年报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创业板半年报问询函[2023]第17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问询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3年10月11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湖南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23-04-14
标题关于对佳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3]第25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问询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3年4月21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湖南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3-02-01
标题关于对佳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创业板关注函[2023]第50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注函
批复内容我部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处理人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22-05-17
标题关于对佳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2]第374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问询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5月25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湖南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1-06-01
标题关于对佳沃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创业板关注函[2021]第244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注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2021年6月4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湖南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21-05-20
标题关于对佳沃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1]第318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问询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6月2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湖南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7-10
标题青岛国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被即墨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青即)食药监食罚[2018]1008号
批复原因食品重金属超标
批复内容罚款5万元人民币
处理人即墨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7-10
标题青岛国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被青岛市公安消防支队城阳区大队行政处罚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青城公(消)行政决字[2019]0010号
批复原因消防器材、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
批复内容罚款5,000币元人民
处理人青岛市公安消防支队城阳区大队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7-10
标题青岛国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即墨分公司被即墨市公安消防大队行政处罚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即(消)行罚决字[2020]0049号
批复原因消防安全标志设置不符合标准;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占用疏散通道
批复内容3项处罚事由各罚款10,000元人民币
处理人即墨市公安消防大队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7-10
标题Australis Mar S.A.被智利卫生部行政处罚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鱼食残渣、欠缺传染病控制系统、未防护处理垃圾袋、乱放设备等违反卫生法规的行为
批复内容罚款2,662.9美元
处理人智利卫生部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7-10
标题Australis Mar S.A.被智利卫生部行政处罚(2019年1月14日)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灭火器过期、容器未安装阀门等违反卫生法规的行为
批复内容罚款1,651.1美元
处理人智利卫生部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7-10
标题Australis Mar S.A.被智利卫生部行政处罚(2019年1月21日)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未妥善处理危废品
批复内容罚款1,320.9美元
处理人智利卫生部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7-10
标题Australis Mar S.A.被智利卫生部行政处罚(2019年2月7日)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未按月监督承包商用工合规性并核对日常工作流程,设备清单未体现设备用途,使用未经授权的设备
批复内容罚款5,428.0美元
处理人智利卫生部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7-10
标题Australis Mar S.A.被智利卫生部行政处罚(2019年6月20日)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未定期监督承包商用工合规性、未执行安全程序、承包商未在用工现场安排安全专家
批复内容罚款10,269.3美元
处理人智利卫生部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7-10
标题Australis Mar S.A.被智利国家统计局行政处罚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未按要求提供统计信息
批复内容罚款198美元
处理人智利国家统计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7-10
标题Congelados y Conservas Fitz Roy S.A.被智利国家统计局行政处罚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未按要求提供统计信息
批复内容罚款198美元
处理人智利国家统计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7-10
标题佳沃股份北京分公司受到国税总局北京市海淀区税务局处罚决定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逾期纳税申报、逾期报送纳税文件
批复内容罚款200元人民币
处理人国税总局北京市海淀区税务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7-10
标题Australis Mar S.A.受到智利税务局处罚决定(2019-11-29)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多报出口税款返还、利息及罚金
批复内容罚款3,628美元
处理人智利税务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7-10
标题Australis Mar S.A.受到智利税务局处罚决定(2019-11-20)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多报出口税款返还、利息及罚金
批复内容罚款2,244美元
处理人智利税务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7-10
标题Australis Mar S.A.受到智利税务局处罚决定(2020-01-17)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未在法定期限内通报法定代表人变更
批复内容罚款59美元
处理人智利税务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7-10
标题Procesadora de Alimentos Australis SpA.受到智利税务局处罚决定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税务滞纳金及罚款
批复内容罚款59美元
处理人智利税务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7-10
标题Salmones Alpen Ltda.受到智利税务局处罚决定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税务滞纳金及罚款
批复内容罚款59美元
处理人智利税务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7-10
标题Procesadora de Alimentos ASF SpA受到智利税务局处罚决定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税务滞纳金及罚款
批复内容罚款59美元
处理人智利税务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7-10
标题Islas Del Sur受到智利税务局处罚决定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税务滞纳金及罚款
批复内容罚款59美元
处理人智利税务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7-10
标题Congelados y Conservas Fitz Roy S.A.受到智利税务局处罚决定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税务滞纳金及罚款
批复内容罚款59美元
处理人智利税务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7-10
标题Pesquera Torres del Paine Limitada受到智利税务局处罚决定(2017年4月30日)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税务滞纳金及罚款
批复内容罚款180美元
处理人智利税务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7-10
标题Pesquera Torres del Paine Limitada受到智利税务局处罚决定(2017年5月22日)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税务滞纳金及罚款
批复内容罚款111美元
处理人智利税务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7-10
标题Pesquera Torres del Paine Limitada受到智利税务局处罚决定(2018年2月12日)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税务滞纳金及罚款
批复内容罚款27美元
处理人智利税务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7-10
标题Pesquera Torres del Paine Limitada受到智利税务局处罚决定(2018年10月12日)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税务滞纳金及罚款
批复内容罚款0.3美元
处理人智利税务局
问讯  公告日期:2020-06-12
标题佳沃股份:关于对公司的年报问询函的回复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0]第435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问询函
批复内容公司现就相关问询事项进行回复并予以公告。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9-03-15
标题关于对佳沃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创业板非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19]第7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佳沃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创业板非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19】第7号。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3月21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8-05-20
标题关于对佳沃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18]第236号
批复原因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佳沃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18]第236号。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5月25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同时抄送湖南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7-12-11
标题智利环境监管部门对Australis Agua Dulce S.A.的行政处罚决定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D-88-2017
批复原因Australis Agua Dulce S.A.超量使用消毒制品,并存在与水质监管及报告有关的轻微违规行为。
批复内容理论最终罚款金额不超过16,000UTA;过往类似案件的实际处罚不超过20UTA。
处理人智利环境监管部门
问讯  公告日期:2017-07-17
标题关于对佳沃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创业板非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17]第14号
批复原因收到创业板非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17】第14号。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7月20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7-06-01
标题关于对万福生科(湖南)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创业板非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17]第10号
批复原因收到创业板非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17】第10号。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2017年6月6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7-04-19
标题关于对万福生科(湖南)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
相关法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1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一般规定》
文件批号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17]第52号
批复原因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在公司2016年报事后审查中关注到相关情况。
批复内容请公司就关注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2017年4月27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同时抄送湖南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警示  公告日期:2017-03-10
标题关于对周岭松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文件批号湖南证监局[2017]6号
批复原因周岭松:你作为万福生科(湖南)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福生科”)持股5%以上股东,在未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的情况下,于2016年4月29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万福生科股票107,900股。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三十条、《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6〕1号)第八条的规定。
批复内容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规定,我局决定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你应引以为戒,并采取有效措施,杜绝类似行为再次发生。
处理人湖南证监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6-10-07
标题智利环境监管部门对Australis Mar S.A.的行政处罚决定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D-63-2016
批复原因Australis Mar S.A.违反死鱼管控规定,死鱼及化学处理制剂堆积在养殖中心,而未获得适当处置。
批复内容理论最重罚款金额不超过约5,000UTA;过往类似案件的实际处罚不超过约20UTA。
处理人智利环境监管部门
人为操纵  公告日期:2016-06-06
标题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广州穗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易向军、周岭松)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文件批号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6]77号
批复原因穗富投资控制使用账户组违法交易情况   账户组交易“万福生科”的情况 8月3日14点41分59秒至59分36秒,账户组申报买入该股共计7笔,委托买入量为2,900,000股,占其拉抬起始至收盘时段市场申买量的比例为91.60%,成交数量1,536,788股,占其拉抬起始至收盘时段市场成交量的比例为91.77%,委托均价为17.70元,动用资金量为29,244,426.00元。 8月18日14点59分02秒至59分18秒,账户组申报买入该股共计2笔,委托买入量为1,100,000股,占其拉抬起始至收盘时段市场申买量的比例为98.67%,成交数量1,100,000股,占其拉抬起始至收盘时段市场成交量的比例为99.96 %,委托买入均价为28.47 元,动用资金量为31,119,000.00元。 8月27日14点30分08秒至59分08秒,账户组申报买入该股共计5笔,委托买入量为2,600,000股,占其拉抬起始至收盘时段市场申买量的比例为30.34%,成交数量700,000股,占其拉抬起始至收盘时段市场成交量的比例为19.62%。其中每笔买入委托下单时间和撤单时间间隔1分钟以内,且委托买入价格低于当前市价五个档位以上的申报撤单1,900,000股,委托买入均价为15.74元,动用资金量为12,299,000.00元。 穗富投资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四)项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二百零三条所述操纵证券市场的行为。易向军、周岭松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批复内容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二百零三条的规定,我会决定: 一、没收穗富投资违法所得10,168,569.86元,并处以30,505,709.58元罚款; 二、对易向军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 三、对周岭松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
处理人中国证监会
问讯  公告日期:2016-05-27
标题万福生科:2015年年度报告补充提示性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16]第128号
批复原因万福生科(湖南)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4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并于2016年5月17日收到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万福生科(湖南)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16】第128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批复内容对此,公司高度关注,就问询函关注的问题向深交所做出了书面回复,同时,公司按照问询函回复内容对2015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补充。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人为操纵  公告日期:2015-10-23
标题证监会拟对12宗操纵证券市场案件作出行政处罚
相关法规《证券法》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日前,证监会对“证监法网”第七批专项行动中的12宗操纵证券市场案件调查、审理完毕。该12宗案件已进入告知程序。 12宗操纵案件主要发生在股市异常波动期间,包括5种类型: 第一类为3宗操纵ETF案件,包括济南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涉嫌操纵100ETF案、北京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涉嫌操纵50ETF案、北京某投资有限公司和深圳某投资有限公司涉嫌操纵50ETF案。 第二类为2宗利用融券机制操纵市场案件,包括陈某宇涉嫌操纵“西部证券”股票价格案、江某涉嫌操纵“国元证券”、“吉林敖东”股票价格案。 第三类为1宗境外企业利用QFII操纵B基金案件,系某境外企业涉嫌操纵“银华恒生H股B”价格案。 第四类为1宗特定时间段操纵案件,系广州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涉嫌操纵“国光股份”、“国农科技”、“鸿特精密”、“金宇车城”、“科恒股份”、“万福生科”等6支股票价格案。 第五类为5宗采取混合方式操纵案件,包括肖某东涉嫌操纵“通光线缆”、“永贵电器”、“汉得信息”、“司尔特”、“力源信息”、“宜安科技”、“国祯环保”、“快乐购”、“云海金属”、“万邦达”、“凯发电气”、“卫士通”等12支股票价格案,吴某乐、深圳市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涉嫌合谋操纵“特力A”、“得利斯”股票价格案,唐某涉嫌操纵“渤海活塞”股票价格案,彭某涉嫌操纵“美都能源”、“石英股份”等2支股票价格案,瞿某淑涉嫌操纵“恒源煤电”、“中科英华”、“东风汽车”、“安阳钢铁”等4支股票价格案。 这些案件具有四个特点:第一,参与主体种类多样,既有公司,也有个人;既有境内公司,也有境外公司。第二,部分操纵行为系不同市场主体合谋进行。第三,涉案金额巨大,手法新颖,当事人通过滥用交易规则,以不正当手段干扰和影响市场机制和作用的正常发挥,对证券市场起到了助涨助跌的作用,加剧了股市的异常波动。第四,部分操纵案件还伴随信息披露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批复内容根据当事人的违法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二百零三条、第二百零四条的规定,我会拟对上述违法主体及相关责任人员分别作出如下行政处罚:没收济南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违法所得20,820,449.17元,并处以62,461,347.51元罚款,对两名责任人员分别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没收北京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违法所得14,011,940.16元,并处以42,035,820.48元罚款,对两名责任人员分别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其中一名责任人员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责令北京某投资有限公司和深圳某投资有限公司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证券,没收北京某投资有限公司和深圳某投资有限公司违法所得855.87万元,并处以2,567.61万元罚款,对相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陈某宇处以100万元的罚款;对江某处以100万元罚款;没收某境外企业违法所得680,562.36元,并处以2,041,687.08元罚款,对两名责任人员分别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对广州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操纵市场、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行为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10,168,569.86元,处以30,805,709.58元罚款,对两名责任人员分别给予警告,并处以33万元罚款;对肖某东操纵市场、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行为,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72,229,148.71元,处以216,987,446.13元罚款;没收吴某乐的违法所得173,544,302.74元,并处以520,632,908.22元罚款,没收深圳市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违法所得147,415,733.94元,并处以442,247,201.82元罚款,对相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没收唐某违法所得30,591,938.79元,并处以91,775,816.37元罚款;没收彭某违法所得727,735.78元,并处以2,183,207.34元罚款;没收瞿某淑违法所得31,162,865.22元,并处以93,488,595.66元罚款。上述12宗案件罚没款金额总计超过20亿元。
处理人中国证监会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5-04-24
标题万福生科(湖南)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持续督导期的公告
相关法规《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2014年修订)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万福生科(湖南)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4月21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通知,主要内容如下: 一、因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2012年11月23日和2013年3月15日两次被我所公开谴责; 二、因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2011年年度报告》、《2012年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2013年9月24日被中国证监会给予行政处罚; 三、2012年、2013年连续两年信息披露考核结果为D。
批复内容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4.2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2014年修订)第十一条规定,要求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你公司的持续督导期延长一个会计年度至2015年度。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5-02-26
标题智利环境监管部门对Australis Mar S.A.的行政处罚决定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D-1-2015
批复原因Australis Mar S.A.11项违反养殖中心废品和渔网处置相关环境法规的轻微违法行为。
批复内容理论最重罚款金额不超过22,000UTA;过往类似案件的实际处罚不超过4,400UTA。
处理人智利环境监管部门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4-12-30
标题万福生科(湖南)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刑事判决书》的公告
相关法规《证券法》、《中国人民共和国刑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2014]长中刑二初字第00050号
批复原因经查明,万福生科存在如下违法事实: 一、万福生科《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2008年至2010年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公司不符合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万福生科《201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三、万福生科未就公司2012年上半年停产事项履行及时报告、公告义务 四、万福生科《2012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 万福生科通过编造重大虚假财务数据的方式,在不符合条件的情况下骗取发行核准的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九条所述“发行人不符合发行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核准”的行为。同时,该行为还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的相关规定。对此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为龚永福、覃学军。 万福生科在《2011年年度报告》、《2012年半年度报告》中虚假记载财务数据、遗漏停产事项的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所述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同时,该行为还涉嫌违反《刑法》的相关规定。对此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为龚永福、覃学军。 万福生科未及时报告和公告公司2012年上半年停产事项的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六十七条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所述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对此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为龚永福。
批复内容根据《刑事判决书》【(2014)长中刑二初字第00050号】,长沙中院的判决结果如下: 1、被告单位万福生科(湖南)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犯欺诈发行股票罪,判处罚金人民币八百五十万元;(罚金自判决生效之日起一个月内向本院缴纳。) 2、被告单位湖南里程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常德分所犯欺诈发行股票罪,判处罚金人民币六十六万元;(罚金自判决生效之日起一个月内向本院缴纳。) 3、被告人龚永福犯欺诈发行股票罪,判有期徒刑三年;犯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判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10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10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4年12月24日至2017年10月14日止,取保候审前羁押的252天已折抵刑期;罚金自判决生效之日起一个月内向本院缴纳。) 4、被告人覃学军犯欺诈发行股票罪,判有期徒刑二年;犯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判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2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2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4年12月24日至2016年3月3日止,取保候审前羁押的357天已折抵刑期;罚金自判决生效之日起一个月内向本院缴纳。) 5、被告人杨晓华犯欺诈发行股票罪,判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6、被告人彭雪明犯欺诈发行股票罪,判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7、被告人左光涛犯欺诈发行股票罪,判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8、追缴湖南里程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常德分所犯罪所得人民币三十三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处理人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4-07-14
标题万福生科(湖南)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相关法规《证券法》、《中国人民共和国刑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中国证监会[2013]47号
批复原因经查明,万福生科存在如下违法事实: 一、万福生科《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2008年至2010年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公司不符合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万福生科《201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三、万福生科未就公司2012年上半年停产事项履行及时报告、公告义务 四、万福生科《2012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 万福生科通过编造重大虚假财务数据的方式,在不符合条件的情况下骗取发行核准的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九条所述“发行人不符合发行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核准”的行为。同时,该行为还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的相关规定。对此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为龚永福、覃学军。 万福生科在《2011年年度报告》、《2012年半年度报告》中虚假记载财务数据、遗漏停产事项的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所述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同时,该行为还涉嫌违反《刑法》的相关规定。对此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为龚永福、覃学军。 万福生科未及时报告和公告公司2012年上半年停产事项的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六十七条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所述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对此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为龚永福。
批复内容鉴于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涉及的相关虚增收入、营业利润等财务数据以司法机关认定为准且公司目前尚未收到相关结论。待司法结论下发之后,相关财务数据可能进一步变化。 本次预告2014年半年度业绩亏损,如果2014年下半年不能扭亏为盈,将导致公司2012年、2013年、2014年连续亏损,公司股票将面临暂停上市的风险。
处理人中国证监会
问讯  公告日期:2014-06-10
标题万福生科(湖南)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交所2013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14]第80号
批复原因公司于2014年5月15日收到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万福生科(湖南)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14】第80号)(以下简称“问询函”),问询函指出公司2013年年报披露的相关信息存在问题。
批复内容收到问询函后,公司高度关注,对问询函关注的问题向深交所做出了书面回复,并将回复的主要内容予以公告。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3-10-25
标题万福生科(湖南)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相关法规《证券法》、《中国人民共和国刑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中国证监会[2013]47号
批复原因中国证监会认定的违法事实如下: 1、万福生科《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2008年至2010年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公司不符合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 2、万福生科《201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3、万福生科未就公司2012年上半年停产事项履行及时报告、公告义务。 4、万福生科《2012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
批复内容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九条、第一百九十三条的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 1、责令万福生科改正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 2、对龚永福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 3、对严平贵给予警告,并处以25万元罚款; 4、对蒋建初、张行、杨荣华、肖德祥、邹丽娟、单杨、程云辉、刘炎溪、王湛淅、张苏江、文会清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0万元罚款; 5、对马海啸给予警告,并处以15万元罚款; 6、对黄平、叶华、肖明清、肖力、李玉强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万元罚款; 7、对杨满华给予警告,并处以5万元的罚款。 鉴于中国证监会已依法将万福生科及主要负责人员龚永福、覃学军涉嫌欺诈发行股票行为和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行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中国证监会对该两类行为中已涉嫌犯罪的万福生科、龚永福、覃学军不再行政处罚,相应违法事实中涉及的虚构销售收入、营业利润等财务数据,以司法机关认定为准。 上述当事人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汇交中国证监会,并将注有当事人名称的付款凭证复印件送中国证监会稽查局备案。当事人如果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3个月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和诉讼期间,上述决定不停止执行。
处理人中国证监会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3-09-24
标题中国证监会市场禁入决定书(龚永福、覃学军)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3]12号
批复原因经查明,万福生科存在如下违法事实: 一、万福生科《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2008年至2010年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公司不符合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万福生科《201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三、万福生科未就公司2012年上半年停产事项履行及时报告、公告义务 四、万福生科《2012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 万福生科通过编造重大虚假财务数据的方式,在不符合条件的情况下骗取发行核准的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九条所述“发行人不符合发行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核准”的行为。同时,该行为还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的相关规定。对此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为龚永福、覃学军。 万福生科在《2011年年度报告》、《2012年半年度报告》中虚假记载财务数据、遗漏停产事项的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所述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同时,该行为还涉嫌违反《刑法》的相关规定。对此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为龚永福、覃学军。 万福生科未及时报告和公告公司2012年上半年停产事项的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六十七条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所述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对此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为龚永福。
批复内容鉴于万福生科涉嫌犯罪,我会已依法将万福生科及其主要责任人员龚永福、覃学军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相关违法事实中涉及的销售收入、营业利润等财务数据,以司法机关认定为准。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二百三十三条和《证券市场禁入规定》第五条、第六条的规定,我会决定:认定龚永福、覃学军为证券市场禁入者,自我会宣布决定之日起,终身不得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当事人如果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个月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和诉讼期间,上述决定不停止执行。
处理人中国证监会
立案调查  公告日期:2013-08-21
标题万福生科(湖南)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长龚永福被刑事拘留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兼总经理龚永福涉嫌欺诈发行股票、违规披露重要信息和伪造金融票证犯罪。
批复内容2013年8月21日公司接到湖南省公安机关告知函,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兼总经理龚永福因涉嫌欺诈发行股票、违规披露重要信息和伪造金融票证犯罪,于2013年8月21日依法对其刑事拘留。
处理人湖南省公安机关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3-05-22
标题万福生科(湖南)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相关法规《证券法》、《证券市场禁入规定》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公司涉嫌欺诈发行上市和上市后信息披露违规。
批复内容中国证监会对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一、责令万福生科改正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的罚款;二、对龚永福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的罚款;三、对严平贵给予警告,并处以25万元的罚款;四、对蒋建初、张行、杨荣华、肖德祥、邹丽娟、单杨、程云辉、刘炎溪、王湛淅、张苏江、文会清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0万元的罚款;五、对马海啸给予警告,并处以15万元的罚款:六、对黄平、叶华、肖明清、肖力、李玉强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万元的罚款; 七、对杨满华给予警告,并处以5万元的罚款。此外,根据《证券法》第二百三十三条和《证券市场禁入规定》第五条、第六条的规定,对于涉嫌犯罪的责任人龚永福、覃学军二人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处理人中国证监会
公开谴责  公告日期:2013-03-15
标题万福生科(湖南)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致歉公告
相关法规《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根据公司2013年3月2日披露的《关于重大事项披露及股票复牌的公告》,公司2008-2011年期间存在财务数据虚假记载情形,累计虚增收入7.4亿元左右,虚增营业利润1.8亿元左右,虚增净利润1.6亿元左右。其中,2011年度公司虚构营业收入2.8亿元,虚增营业利润6541.36万元,虚增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912.69万元,分别占公司已披露2011年财务报告中三项财务数据金额的50.63%、110.67%和98.11%。经对上述虚增数据进行调整后,公司2011年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数额分别为2.73亿元、-630.51万元和114.17万元,与公司披露的相关财务数据存在重大差异。
批复内容鉴于万福生科及相关当事人的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第16.2条、第16.3条和第16.4条以及《创业板上市公司公开谴责标准》的相关规定,经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 一、对万福生科(湖南)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二、对龚永福、蒋建初、肖德祥、张行、杨荣华、马海啸、邹丽娟、单杨、程云辉、刘炎溪、王湛淅、张苏江、肖力、李玉强、杨满华、文会清、严平贵、覃学军、叶华、黄平、肖明清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对于万福生科(湖南)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的上述违规行为和本所给予的上述处分,本所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并向社会公布。” 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就此向全体投资者郑重道歉。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将深刻反思、检讨所犯错误、积极整改。今后以此为戒,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规范运作、诚信为本,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开谴责  公告日期:2013-03-15
标题关于对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黄国华、王越、邹宏文给予公开谴责的决定
相关法规《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经查明,在黄国华、王越、邹宏文担任万福生科(湖南)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万福生科”)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签字会计师期间,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根据万福生科2013年3月2日披露的《关于重大事项披露及股票复牌的公告》,万福生科2008-2011年期间存在财务数据虚假记载情形,累计虚增收入7.4亿元左右,虚增营业利润1.8亿元左右,虚增净利润1.6亿元左右。其中,2011年度万福生科虚构营业收入2.8亿元,虚增营业利润6541.36万元,虚增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912.69万元,分别占万福生科已披露2011年财务报告中三项财务数据金额的50.63%、110.67%和98.11%。经对上述虚增数据进行调整后,万福生科2011年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数额分别为2.73亿元、-630.51万元和114.17万元,与万福生科披露的相关财务数据存在重大差异。
批复内容鉴于黄国华、王越、邹宏文的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依据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第16.5条的规定,经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所决定对黄国华、王越、邹宏文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对于黄国华、王越、邹宏文的上述违规行为和本所给予的上述处分,本所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并向社会公布。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2-11-23
标题万福生科(湖南)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致歉公告
相关法规《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根据万福生科2012年10月26日披露的《关于重要信息披露的补充和2012年中报更正的公告》(以下简称“更正公告”),万福生科2012年半年度报告中存在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在2012年半年度报告中虚增营业收入1.88亿元,虚增营业成本1.46亿元、虚增净利润4023.16万元,前述数据金额较大,且导致公司2012年上半年财务报告盈亏方向发生变化,情节严重;2012年上半年万福生科循环经济型稻米精深加工生产线项目因技改出现长时间停产,对万福生科业务造成重大影响,但万福生科对该重大事项未及时履行临时报告义务,也未在2012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
批复内容针对深交所认定的违规情况,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管理层深刻反思,积极进行整改,具体整改措施如下: 一、深刻认识检讨公司所犯错误、虚心接受监管部门的批评教育和处罚,对相关责任人给予重罚; 二、加强公司中高层人员的专业技能和法律法规的学习,努力提高专业素质、增强法制观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生产经营、加强财务核算,坚决杜绝任何违法违规行为; 三、对公司各部门人员进行择优选聘,对理论水平不高、专业能力不强、法制观念淡薄的人员予以坚决辞退,并积极引进高端专业人才,提高公司整体素质; 四、加快公司募投项目建设,继续搞好科研开发,力争新产品早日上市,使公司销售收入、利润真正上一个新的台阶,以真实的业绩回报社会。 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就此诚恳地向全体投资者致歉。 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将以此为戒,今后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规范运作、诚信为本,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开谴责  公告日期:2012-11-22
标题关于对万福生科(湖南)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公开谴责的公告
相关法规《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根据万福生科2012年10月26日披露的《关于重要信息披露的补充和2012年中报更正的公告》(以下简称“更正公告”),万福生科2012年半年度报告中存在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在2012年半年度报告中虚增营业收入1.88亿元,虚增营业成本1.46亿元、虚增净利润4023.16万元,前述数据金额较大,且导致公司2012年上半年财务报告盈亏方向发生变化,情节严重;2012年上半年万福生科循环经济型稻米精深加工生产线项目因技改出现长时间停产,对万福生科业务造成重大影响,但万福生科对该重大事项未及时履行临时报告义务,也未在2012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
批复内容万福生科(湖南)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第1.4条、第2.1条、第7.3条、第11.11.2条的相关规定。万福生科董事龚永福、蒋建初、肖德祥、张行、杨荣华、马海啸、邹丽娟、单杨、程云辉,监事刘炎溪、王湛淅、张苏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肖力、副总经理李玉强、杨满华、文会清、严平贵、覃学军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第2.2条、第3.1.5条、第3.1.9条的规定,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鉴于万福生科及相关当事人的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第16.2条、第16.3条和第16.4条以及本所《创业板上市公司公开谴责标准》第四条、第六条的相关规定,经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 一、对万福生科(湖南)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二、对龚永福、蒋建初、肖德祥、张行、杨荣华、马海啸、邹丽娟、单杨、程云辉、刘炎溪、王湛淅、张苏江、肖力、李玉强、杨满华、文会清、严平贵、覃学军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对于万福生科(湖南)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的上述违规行为和本所给予的上述处分,本所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并向社会公布。 万福生科(湖南)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所作出的上述公开谴责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处分决定书之日起的15个工作日内,向本所申请复核。复核期间,上述决定不停止执行。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2-10-26
标题万福生科(湖南)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要信息披露的补充和2012年中报更正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公司在2012年半年报中存在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初步自查情况如下: 公司在2012年半年报中虚增营业收入187,590,816.61元、虚增营业成本145,558,495.31元、虚增利润40,231,595.41元,未披露公司上半年停产事项。
批复内容公司犯下如此的错误,主要是因为公司放松了内部管理,没有很好的执行内部控制制度,没有进一步加强法律意识和提高法制观念。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管理层通过深刻反思,认识到公司所犯错误的严重性,将虚心接受监管部门的批评教育和处罚、积极整改所犯错误、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员;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管理层将每月定期两次学习证券相关法律法规以增强法制观念、严格按照监管机构颁布的相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坚决杜绝再次发生任何违法违规行为;公司各部门将积极学习相应专业知识,努力提高专业能力和专业技能并定期进行考核,对不合格人员坚决予以解聘;将积极引进高端专业人才,以提高公司整体素质;加快募投项目建设,继续搞好科研开发,力争新产品早日上市,以真实的业绩回报广大投资者。
处理人中国证监会
立案调查  公告日期:2012-09-19
标题万福生科(湖南)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文件批号稽查总队调查通字12788号
批复原因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
批复内容因你公司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我局决定对你公司立案调查,请予以配合。
处理人中国证监会
稽查  公告日期:2012-09-15
标题万福生科(湖南)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被立案稽查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湘证监稽查字[2012]1号
批复原因公司涉嫌违反有关证券法律法规。
批复内容湖南监管局决定于2012年9月17日起对我公司进行立案稽查,并要求公司高管人员坚守岗位,积极配合调查
处理人湖南证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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