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美传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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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收盘:- 今开盘:- 最高价:- 最低价:-
市值:-亿元 流通:- 成交:-手 换手:-
公告日期:
问讯  公告日期:2024-04-23
标题关于对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报的问询函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
文件批号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4]第44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下发的问询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4年5月10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4-01-25
标题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4号(思美传媒、李子木)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文件批号浙江证监局[2024]4号
批复原因经查明,当事人存在以下违法事实:2023年11月27日12时50分,思美传媒对深交所互动易平台投资者关于“公司作为抖音的长期合作伙伴,是否有相关业务与抖音超市合作”的提问,回复称“抖音超市现阶段由本公司代运营”。公司股价在下午开盘后快速由跌拉升至涨停,并保持到收盘。当日收盘后,思美传媒在互动易平台答复投资者相关提问称“公司所称代运营抖音超市,是指公司代运营了抖音官方超市的官方直播间之一”。抖音电商官方微博于2023年11月27日、28日就“思美传媒代运营抖音超市”发布辟谣信息。思美传媒于2023年11月27日12:50的回复所称“抖音超市现阶段由本公司代运营”,与实际情况不符。
批复内容一、对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一百五十万元罚款; 二、对李子木给予警告,并处以一百万元罚款。
处理人浙江证监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4-01-20
标题思美传媒:关于收到浙江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文件批号浙江证监局[2024]4号
批复原因2023年11月27日12时50分,思美传媒对深交所互动易平台投资者关于“公司作为抖音的长期合作伙伴,是否有相关业务与抖音超市合作”的提问,回复称“抖音超市现阶段由本公司代运营”。公司股价在下午开盘后快速由跌拉升至涨停,并保持到收盘。当日收盘后,思美传媒在互动易平台答复投资者相关提问称“公司所称代运营抖音超市,是指公司代运营了抖音官方超市的官方直播间之一”。抖音电商官方微博于2023年11月27日、28日就“思美传媒代运营抖音超市”发布辟谣信息。思美传媒于2023年11月27日12:50的回复所称“抖音超市现阶段由本公司代运营”,与实际情况不符。
批复内容一、对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一百五十万元罚款; 二、对李子木给予警告,并处以一百万元罚款。
处理人浙江证监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4-01-09
标题思美传媒:关于收到浙江证监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文件批号浙处罚字[2023]31号
批复原因2023年11月27日12时50分,思美传媒对深交所互动易平台投资者关于“公司作为抖音的长期合作伙伴,是否有相关业务与抖音超市合作”的提问,回复称“抖音超市现阶段由本公司代运营”。公司股价在下午开盘后快速由跌拉升至涨停,并保持到收盘。当日收盘后,思美传媒在互动易平台答复投资者相关提问称“公司所称代运营抖音超市,是指公司代运营了抖音官方超市的官方直播间之一”。抖音电商官方微博于2023年11月27日、28日就“思美传媒代运营抖音超市”发布辟谣信息。思美传媒于2023年11月27日12:50的回复所称“抖音超市现阶段由本公司代运营”,与实际情况不符。
批复内容一、对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一百五十万元罚款; 二、对李子木给予警告,并处以一百万元罚款。
处理人浙江证监局
公开谴责  公告日期:2024-01-08
标题思美传媒:深证上[2024]19号-关于对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公开谴责处分的决定
相关法规《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2号——纪律处分实施标准》
文件批号深证上[2024]19号
批复原因2023年11月27日午间,思美传媒在本所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以下简称互动易平台)回复投资者提问时,称“抖音超市现阶段由本公司代运营”。11月27日收盘后,思美传媒在互动易平台回复时又称“公司所称代运营抖音超市,是指公司代运营了抖音官方超市的官方直播间之一”。此后,抖音电商在其官方账号发布声明称,“网传思美传媒代运营抖音超市,此为不实消息。抖音超市业务为抖音电商自运营”。11月27日,思美传媒股价以接近跌停开盘,午后直线拉升涨停收盘。11月28日、29日,思美传媒股价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跌停。思美传媒在互动易平台答复投资者内容,未准确、完整揭示参与“抖音超市”业务的具体情况、对公司的具体影响等,对投资者投资决策产生误导,导致股价大幅波动,造成不良影响,性质恶劣,情节严重。
批复内容一、对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二、对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李子木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23-12-25
标题关于对朱明虬、昌吉州首创投资有限合伙企业、四川省旅游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2019年8月至2020年10月,朱明虬及一致行动人昌吉州首创投资有限合伙企业向四川省旅游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四川旅投集团)分三次合计转让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美传媒)29.99%股份,先后签署了共计11份协议,其中仅告知并通过上市公司披露了《股份转让协议》(3份)、《表决权委托协议》、朱明虬股份质押给四川旅投集团情况,但未披露《收购备忘录》《收购备忘录之补充协议》等其他6份协议
批复内容我局决定对你们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处理人浙江证监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3-12-24
标题关于对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股东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
文件批号公司部关注函[2023]第336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下发的关注函
批复内容本所希望你们认真吸取教训,按要求进行整改,杜绝上述问题再次发生。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23-12-23
标题思美传媒:关于公司股东及相关人员收到浙江证监局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决定的公告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3]224号
批复原因2019年8月至2020年10月,朱明虬及一致行动人昌吉州首创投资有限合伙企业向四川省旅游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四川旅投集团)分三次合计转让思美传媒29.99%股份,先后签署了共计11份协议,其中仅告知并通过上市公司披露了《股份转让协议》(3份)、《表决权委托协议》、朱明虬股份质押给四川旅投集团情况,但未披露《收购备忘录》《收购备忘录之补充协议》等其他6份协议。
批复内容我局决定对你们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处理人浙江证监局
警示  公告日期:2023-11-30
标题关于对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李子木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浙江证监局[2023]195号
批复原因2023年11月27日午间,你公司选择性回复了投资者在互动易提问,称“抖音超市现阶段由本公司代运营”;收盘后,你公司在互动易回复时又称,“公司所称代运营抖音超市,是指公司代运营了抖音官方超市的官方直播间之一”。你公司在答复投资者提问时,未准确、完整披露公司参与“抖音超市”业务的具体情况、对公司营业收入的影响等。
批复内容我局决定对你们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处理人浙江证监局
警示  公告日期:2023-11-30
标题思美传媒: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浙江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浙江证监局[2023]195号
批复原因2023年11月27日午间,你公司选择性回复了投资者在互动易提问,称“抖音超市现阶段由本公司代运营”;收盘后,你公司在互动易回复时又称,“公司所称代运营抖音超市,是指公司代运营了抖音官方超市的官方直播间之一”。你公司在答复投资者提问时,未准确、完整披露公司参与“抖音超市”业务的具体情况、对公司营业收入的影响等。
批复内容我局决定对你们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处理人浙江证监局
立案调查  公告日期:2023-11-30
标题思美传媒: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文件批号证监立案字01120230035号
批复原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
批复内容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处理人中国证监会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3-11-27
标题关于对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关注函[2023]第323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下发的关注函
批复内容本所希望你公司及相关当事人认真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再次发生。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23-11-15
标题关于对上海众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李荣、高博阳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程序》、《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基本准则》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经查,你们在执行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美传媒)拟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所涉及的淮安爱德康赛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淮安爱德)、上海智海扬涛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智海)、上海科翼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上海科翼)、杭州掌维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掌维)、宁波爱德康赛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爱德)、上海观达影视文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观达)共6家公司相关资产组价值资产评估项目(报告文号:沪众评报字〔2022〕第0140号至第0145号)中存在以下问题: 一、收入预测缺乏充分、合理依据 二、毛利率预测缺乏充分、合理依据 三、营运资金计算有误 四、现场调查程序不到位 五、底稿归档不完整、索引不清晰
批复内容我局决定对你们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处理人浙江证监局
警示  公告日期:2023-11-15
标题关于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李夕甫、冷联刚、淦涛涛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相关法规《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31号——针对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采取的应对措施》、《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31号——审计工作底稿》、《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01号——审计证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12号——函证》、《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经查,你们在执行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美传媒)2021年财务报表审计项目(报告文号:XYZH/2022CDAA90119)和2022年财务报表审计项目(报告文号:XYZH/2023CDAA9B0020)中存在以下问题: 一、未对内部控制偏差予以关注 二、内部控制底稿内容缺失 三、商誉减值测试复核不到位 四、重要供应商结算检查不到位 五、大额预付款核查不到位 六、函证程序不到位
批复内容我局决定对你们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处理人浙江证监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1-09-06
标题关于对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关注函[2021]第316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下发的关注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1年9月10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20-07-14
标题思美传媒: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2019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问询函[2020]第326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问询函
批复内容公司现就相关问询事项进行回复并予以公告。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19-07-06
标题思美传媒: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2018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问询函[2019]第305号
批复原因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思美传媒”)于2019年6月4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9】第305号)。
批复内容公司董事会对《问询函》所关注的事项向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了回复,现将回复内容公告如下。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9-06-21
标题关于对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相关法规《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4月修订)》、《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文件批号中小板监管函[2019]第108号
批复原因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朱明虬、陈少杰: 2018年10月27日,你公司披露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预计2018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为23,10887万元至34663.31万元。2019年2月28日,你公司披露业绩快报,预计2018年度净利润为23,45987万元。2019年4月20日,你公司披露业绩快报修正公告,预计2018年度净利润为3,152.18万元。20194月27日,你公司在2018年年度报告中披露2018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3,152.18万元。你公司在2018年业绩预告和业绩快报中披露的净利润均不准确,与实际净利润差异较大,你公司未能及时、准确地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批复内容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4月修订)》第2.1条、第113.3条、第11.3.7条和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2.1条、第113.3条、第11.37条的规定。你公司董事长朱明虬、董事兼财务总监陈少杰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4月修订)》第22条、第3.1.5条、第3.1.6条和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22条、第3.1.5条、第3.1.6条的规定,对你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请你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处理人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9-05-13
标题关于对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相关法规《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
文件批号中小板监管函[2019]第50号
批复原因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1月30日,你公司披露《关于转让北京爱德康赛广告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截至股权转让协议签订日,北京爱德康赛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德康赛”)向你公司的借款净额为23,497.98万元(含借款利息、利润分配款),协议约定借款余额在2018年12月31日时应不超过1亿元,全部借款在2019年6月底前清偿完毕。2019年4月20日,你公司披露《关于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的公告》,爱德康赛未在2018年12月31日前偿还相关款项,你公司也未就该事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批复内容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2.1条、第2.7条、第7.6条、第11.11.3条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5.1.7条的规定。请你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处理人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9-05-07
标题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问询函[2019]第195号
批复原因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思美传媒”)于2019年4月25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9】第195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批复内容公司董事会对《问询函》所关注的北京爱德康赛广告有限公司股权转让问题向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了回复,现将回复内容公告如下。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18-06-29
标题思美传媒: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2017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8]第444号
批复原因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思美传媒”)于2018年6月21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8】第444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批复内容公司董事会对《问询函》所关注问题向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了回复,现将回复内容予以公告。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8-03-02
标题关于对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陈静波的监管函
相关法规《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
文件批号中小板监管函[2018]第28号
批复原因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陈静波: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于2018年2月28日披露了2017年业绩快报,你作为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在公司2017年业绩快报披露前10日内卖出公司股票1.29万股,涉及金额27.34万元。
批复内容你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4条、第3.1.8条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3.8.17条的规定。请你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5-07-31
标题思美传媒: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重组问询函(需行政许可)[2015]第14号
批复原因近日,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中小板重组问询函(需行政许可)【2015】第14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批复内容针对问询函中提及的事项,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做出书面回复,同时按照问询函的要求对《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以下简称“重组预案”)等文件进行了修改和补充,现将回复的具体内容予以公告。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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