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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汇理亚太股息M人民币累算(968014)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988854
基金代码 968014
公告日期 2018-03-07
编号 1
标题 关于东方汇理香港组合亚太新动力股息基金修改招募说明书的公告
信息全文 本公告乃重要文件, 请投资者即时关注。如投资者对本公告的内容有任何疑问, 应咨询有关的专业
顾问及内地代理人。

一、《招募说明书》的主要修订

从2018年3月7日起, 东方汇理香港组合亚太新动力股息基金(“本基金”)适用于内地销售的《东
方汇理香港组合-亚太新动力股息基金招募说明书》(由适用于本基金在内地销售的《关于东方汇理
香港组合-亚太新动力股息基金在内地销售的补充说明书》及适用于东方汇理香港组合的《东方汇理
香港组合基金说明书》(其中有关于本基金的信息载于其“附录五”)构成)(“《招募说明书》”)
将进行修订。

主要修订列示如下:

1. 部分子基金的赎回流程有变化

《东方汇理香港组合基金说明书》“基金份额的赎回”一节中,原来的表述为:

“在上文所述的规限下及在已提供有关账户详情的情况下,赎回所得款项将通常在有关交易日后3
个营业日内及在任何情况下于有关交易日起一个日历月内或(如属较后者)在收到经填妥的赎回基
金份额要求正本后,由受托人以有关基金份额的类别货币通过直接转账或电汇支付到基金份额持有
人预先指定的银行账户。如未有提供有关账户详情,赎回所得款项将通常以子基金的基础货币的支
票支付给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排名首位的联名基金份额持有人),并寄至赎回基金
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受托人处记录的最近得知地址给予有关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涉风险由基金
份额持有人承担。”

现调整为:

“在上文所述的规限下及在已提供有关账户详情的情况下,赎回所得款项将通常在有关交易日后3
个营业日内(除非下文就有关子基金另行规定)及在任何情况下于有关交易日起一个日历月内或(如
属较后者)在收到经填妥的赎回基金份额要求正本后,由受托人以有关基金份额的类别货币通过直
接转账或电汇支付到基金份额持有人预先指定的银行账户。如未有提供有关账户详情,赎回所得款
项将通常以子基金的基础货币的支票支付给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排名首位的联名基
金份额持有人),并寄至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受托人处记录的最近得知地址给予有关
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涉风险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下列子基金而言,赎回所得款项将通常在有关交易日后5个营业日内按本节所述的方式支付:

(i) 东方汇理香港组合 方汇印度基建股票基金
(ii) 东方汇理香港组合 方汇欧洲精选股票基金
(iii) 东方汇理香港组合 方汇欧元企业债券基金
(iv) 东方汇理香港组合 方汇美元货币市场基金
(v) 东方汇理香港组合 方环球多元主题股票基金”

上述变化对本基金没有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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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增加流动性风险管理的披露

基金管理人在管理本基金时实施流动性风险管理政策。关于流动性风险管的具体规定,请详见《东
方汇理香港组合基金说明书》中新增的“基金份额的赎回”一节。具体如下:

基金管理人已设定流动性管理政策,使其能够辨识、监察及管理每只子基金的流动性风险,并确保
每只子基金投资的流动性状况将便利履行子基金应付赎回要求的责任。

基金管理人将定期评估每只子基金的资产在现行及日后可能出现的市场情况下的流动性。尤其是对
于高收益或无评级的债券及新兴市场资产,基金管理人拟维持更多元化及具不同流动性水平的投资
组合,并避免集中投资于任何一项投资,尤其是流动性较低的投资。基金管理人亦可就子基金可持
有的每种个别投资设定内部限额。

基金管理人可运用一系列定量标准及定性因素以评估子基金资产的流动性,包括下列各项:

? 证券的数量及成交额;

? (若价格由市场确定)发行规模及基金管理人计划投资的该部分发行量;

? 购入或出售证券的成本及时限;

? 对过往买入价及卖出价的独立分析可显示有关工具的相对流动性及适销性;及

? 买卖有关证券的中介机构及庄家的质素和数目。

基金管理人可运用下列机制管理流动性风险:

- 基金管理人可将任何子基金于任何交易日变现的单位数目(不论是出售予基金管理人或由受
托人注销)限制于有关子基金已发行单位总数的 10%(但须受限于标题为“类别及子基金之
间的转换”之下“赎回及转换的限制”一节所载明的条件)。若规定上述限额,将限制基金
份额持有人全数赎回其于某一特定交易日拟赎回的基金份额的能力;

- 基金管理人可在“估值”之下“暂停计算资产净值”一节载明的特殊情况下暂停赎回。在暂
停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将不能赎回其持有的有关子基金的基金份额;

- 基金管理人可在计算赎回价时扣除财务及销售收费(请参阅“基金份额的赎回”一节下标题
“支付赎回所得款项”),以保障其余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详情请参阅“估值”一节。
经调整后,赎回价将低于若不作出调整的原本赎回价;及

- 基金管理人最多可借取高达子基金最近期可得资产净值的 25%的款项以购入投资,赎回基金
份额或支付与相关子基金有关的开支。

实际上,基金管理人将在使用这些机制之前咨询受托人。投资者应注意,这些机制在管理流动性及
变现风险上有并不奏效的风险。

3. “风险因素”一节的三处调整

“投资风险”一项中,原来的表述为: 3


“概不保证子基金的投资组合将在任何期间,尤其是短期内实现资本增长的增值。概不保证任何子
基金的投资目标将会实现,且投资业绩在每月、每季或每年可能会有重大差异。过往业绩表现未必
是日后业绩表现的指引,而投资应被当为中、长线的投资。投资者应注意,基金份额价值可能上涨,
也可能下跌,未必可以保本。对子基金的投资不应为任何投资组合的唯一或主要成分。”

现调整为:

“概不保证可以收回本金以及子基金的投资组合将在任何期间,尤其是短期内实现资本增长的增值。
概不保证任何子基金的投资目标将会实现,且投资业绩在每月、每季或每年可能会有重大差异。过
往业绩表现未必是日后业绩表现的指引,而投资应被当为中、长线的投资。投资者应注意,基于下
文所述任何相关的主要风险因素,子基金的投资组合及其基金份额价值可能上涨,也可能下跌,未
必可以保本,因而其在子基金的投资可能蒙受损失。对子基金的投资不应为任何投资组合的唯一或
主要成分。”

“股票、市场与波动性风险”一项中,原表述为:

“部分子基金可直接或间接投资于股票,因此须承受股票投资一般关联的风险,即股票市值可能会
上涨,也可能会下跌。影响股票价值的因素众多,包括但不限于投资情绪、政治环境、经济环境,
以及当地和环球市场的业务和社会状况的转变。证券交易所通常有权暂停或限制买卖任何在有关交
易所买卖的证券;暂停将使得其无法进行平仓。投资者的投资价值有可能蒙受重大损失。”

现调整为:

“部分子基金可直接或间接投资于股票,因此须承受股票投资一般关联的风险,即股票市值可能会
上涨,也可能会下跌。影响股票价值的因素众多,包括但不限于投资情绪、政治环境、经济环境,
以及当地和环球市场的业务和社会状况的转变,及与发行人有关的特定因素。证券交易所通常有权
暂停或限制买卖任何在有关交易所买卖的证券;暂停将使得其无法进行平仓。投资者的投资价值有
可能蒙受重大损失。市场波动性高及在市场潜在的结算困难亦可能导致在该等市场买卖的证券价格
大幅波动,从而可能对子基金的价值有不利的影响。”

“货币风险”一项中,原表述为:

“部分子基金可投资于以基金的功能货币以外的其他货币报价的全部或部分资产。因此,子基金的
表现将受到子基金所持资产的货币与子基金的基础货币之间的汇率变动所影响。由于子基金承受货
币风险,子基金可能会蒙受损失。”

现调整为:

“部分子基金可投资于以基金的功能货币以外的其他货币报价的全部或部分相关资产。另外,某类
别的基金份额可能以基金的功能货币以外的货币计值。因此,子基金的表现及资产净值可能受到这
些货币之间的汇率变动及汇率管制变更的不利影响。由于子基金承受货币风险,子基金可能会蒙受
损失。”

4. “开支及收费”一节中“一般开支”的调整

原来的表述为:

“每一子基金将承担信托契约所载直接归属于该子基金的费用。如该等费用并非直接归属于子基金,4

该等费用将按各子基金各自在所有子基金中所占的资产净值之比例在各子基金之间分配。本基金及
初始子基金在香港的成立费用、就编制及订立信托契约、编制本基金说明书和申请表格、有关附录
所招致的费用及一切初步法律及印刷费用将从初始子基金的资产支付,并于由初始子基金的募集期
结束起计前三个财政年度或基金管理人可决定的其他期间内摊销。在其后成立的每项子基金的成立
费用将由有关子基金承担,并于基金管理人可决定及如有关子基金的附录所载的期间内摊销。如果
任何子基金在开支全面摊销之前被终止,该未摊销款项将由有关子基金在其终止前承担。投资者应
注意,在若干年期内摊销初步开支并不遵从 IFRS 有关该等开支应在发生时被冲销的规定。基金管
理人已考虑该项不遵从规定的影响,并不认为此问题会严重影响初始子基金的业绩及资产净值。”

现调整为:

“每一子基金将承担信托契约所载直接归属于该子基金的费用。如该等费用并非直接归属于子基金,
该等费用将按各子基金各自在所有子基金中所占的资产净值之比例在各子基金之间分配。本基金及
初始子基金在香港的成立费用、就编制及订立信托契约、编制本基金说明书和申请表格、有关附录
所招致的费用及一切初步法律及印刷费用已从初始子基金的资产支付,并于由初始子基金的募集期
结束起计前三个财政年度内摊销。在其后成立的每项子基金的成立费用将由有关子基金承担,并于
基金管理人可决定及如有关子基金的附录所载的期间内摊销。如果任何子基金在开支全面摊销之前
被终止,该未摊销款项将由有关子基金在其终止前承担。投资者应注意,在若干年期内摊销初步开
支并不遵从 IFRS 有关该等开支应在发生时被冲销的规定。基金管理人已考虑该项不遵从规定的影
响,并不认为此问题会严重影响初始子基金的业绩及资产净值。”

5. “附录五”中“一般开支”的调整

原表述为:

“子基金的初步开支估计为 25,000 美元,将由子基金的募集期结束起计首三个财政年度内摊销。
如子基金在有关开支全面摊销之前被终止,该未摊销款项将由子基金在其终止前承担。投资者应留
意,在 3 年期内摊销初步开支并不遵从 IFRS 有关该等开支应在支付时被冲销的规定。基金管理人
已考虑该项不遵从规定的影响,并不预期此问题会严重影响子基金的业绩及资产净值。”

现调整为:

“子基金的初步开支 25,000 美元已由子基金的募集期结束起计前三个财政年度内摊销。投资者应
留意,在 3 年期内摊销初步开支并不遵从 IFRS 有关该等开支应在支付时被冲销的规定。基金管理
人已考虑该项不遵从规定的影响,并不预期此问题会严重影响子基金的业绩及资产净值。”

二、文件及查询

从2018年3月7日起, 经修订的《招募说明书》将载于内地代理人的网站: www.abc-ca.com。请浏览
该网站以了解更多详情。

如投资者对本公告的任何方面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资料, 请联络本基金的内地代理人农银汇
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内地代理人客服热线: +86-400-68-95599
内地代理人公司网址: www.abc-ca.com
内地代理人客服邮箱: service@abc-ca.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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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风险揭示

1. 本基金作为香港互认基金在内地公开销售, 涉及若干特别风险。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本基金的
《信托契约》、《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 了解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及香港互认基金的特
有风险, 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本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
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2. 投资涉及风险。投资价值及收益可出现波动, 投资者的投资并不保证收益, 本基金过去的业绩并
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3. 本基金是由基金管理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约定成立的单位信托基金。本基金经香港证监
会认可, 并经中国证监会证监注册在内地公开销售。中国证监会的注册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
基金的风险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者保证。

四、信托契约的补充

2017年12月18日,基金管理人东方汇理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与受托人汇丰机构信托服务(亚洲)
有限公司签署了关于2009年10月21日签署的主信托契约的第十七份补充契约,设立东方汇理香港
组合–环球多元主题股票基金。

第十七份补充契约对载于内地代理人的网站(www.abc-ca.com)的《信托契约》之内容没有修订。

特此公告。

东方汇理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

2018 年 3 月 7 日
基金信息类型 基金法律文件修改
公告来源 基金公司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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