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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海汇金汇添益3个月定开(005428)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911611
基金代码 005428
公告日期 2017-12-29
编号 1
标题 渤海汇金汇添益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信息全文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渤海汇金汇添益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渤海汇金汇添益3个月定开
基金主代码 005428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7年12月28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渤海汇金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
律法规以及 《渤海汇金汇添益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渤海汇金汇添益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注:-

2. 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文号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069号
基金募集期间 自 2017年12月22日
至 2017年12月25日 止
验资机构名称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 2017年12月26日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 2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69,999,500.00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人民币元) -
募集份额(单位:份)
有效认购份额 69,999,500.00
利息结转的份额 -
合计 69,999,500.00
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
金认购本基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 份) 10,000,000.00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14.29%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
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
认购本基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 份) -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办理基金备案手续的条件 是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面确认的日期 2017年12月28日

注:(1)本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由本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资产中支付。

(2)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该只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

(3)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万份(含)。

3. 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项目 持有份额总数 持有份额占基金总
份额比例 发起份额总数 发起份额占 基金总
份额比例
发起份额承诺持有
期限
基金管理人固有资金 10,000,000.00 14.29% 10,000,000.00 14.29% 3年
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 - - - - -
基金经理等人员 - - - - -
基金管理人股东 - - - - -
其他 - - - - -
合计 10,000,000.00 14.29% 10,000,000.00 14.29% 3年

注:-

4.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销售机构受理认购申请并不表示该申请已经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收到了认购申请。申请是否有效应以基金登记机构的确认为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到本基金销售机构的网点查询交易确认情况,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https://www.bhhjamc.com)或客户服务电话(4006515988,4006511717)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2)本基金允许单一投资者或者构成一致行动人的多个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基金总份额的50%。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公开销售。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4)本基金的封闭期为自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包括该日)或自每一个开放期结束之日的次日起(包括该次日)至3个月月度对日(包括该日)的期间。本基金的第一个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包括该日)至3个月月度对日(包括该日)的期间。第二个封闭期为自首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次日)至3个月月度对日(包括该日)的期间,以此类推。如该月度对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如后续月份没有对应的日历日期,则顺延至该月最后一日的下一个工作日。本基金在封闭期内不接受申购、赎回、转换转入、转换转出等交易申请。

(5)本基金自每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包括该日)起进入开放期,每个开放期原则上不少于5个工作日且最长不超过20工作日,开放期的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如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时间中止计算,在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的下一工作日起,继续计算该开放期时间,直至满足开放期的时间要求。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此外,本基金以1.00元初始面值进行募集,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存在单位份额净值跌破1.00元初始面值的风险。

渤海汇金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29日
基金信息类型 基金成立
公告来源 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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