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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红目标优选定开混合(501053) 基金公开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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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 896974 | ||||||||
基金代码 | 501053 | ||||||||
公告日期 | 2017-12-15 | ||||||||
编号 | 1 | ||||||||
标题 | 关于东方红目标优选三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认购申请确认比例的公告 | ||||||||
信息全文 | 东方红目标优选三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自2017年12月12日开始 募集,根据《东方红目标优选三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以下简称“本基 金份额发售公告” )的规定于当日结束募集。截至2017年12月12日,募集期内有效认购申请金额(不包 括利息)为1,851,227,503.80元人民币,超过10亿元认购限额,根据本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等规定,本公 司对本基金2017年12月12日的有效认购申请采取“比例确认” 的原则进行确认, 确认比例为 54.018212%。计算方法如下: 认购申请部分确认比例=10亿元/募集期内有效认购申请金额 投资者认购申请最终确认金额=2017年12月12日提交的有效认购申请金额×认购申请部分确认比 例 当发生部分确认时,投资者认购费率按照认购申请最终确认金额所对应的费率计算,且认购申请最 终确认金额不受认购最低限额的限制。场外认购份额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两位以后的部 分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场内认购份额先按四舍五入的原则保留到小 数点后两位,再采用截位方式保留到整数位,整数位后小数部分的份额对应的资金返还投资者。最终认 购申请确认结果以登记机构或基金管理人的确认为准。未确认部分的认购款项将由各销售机构根据其 业务规则退还给投资者,由此产生的利息等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请投资者留意资金到账情况。 如有疑问,投资者可登录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dfham.com)查询,或拨打 4009200808咨询本基金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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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信息类型 | 其他 | ||||||||
公告来源 | 中国证券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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