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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安增利债券B(253021) 基金公开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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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 87597 | ||||||||
基金代码 | 253021 | ||||||||
公告日期 | 2010-04-24 | ||||||||
编号 | 1 | ||||||||
标题 | 国联安德盛增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 ||||||||
信息全文 | 一、基金合同生效的日期:2009年3月11日 二、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基金管理人名称: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8号金茂大厦46层 办公地址: 同上 设立日期: 2003年4月3日 法定代表人: 符学东 电话: 021-50478080 联系人: 童鹭榕 本基金管理人是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3]42号文批准,由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德国安联集团共同发起设立的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为1亿元人民币,目前股权结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为51%; 德国安联集团出资比例为49%。 (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情况 截止2010年3月11日,公司旗下共管理8只基金:国联安德盛稳健证券投资基金、国联安德盛小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国联安德盛安心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联安德盛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国联安德盛优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国联安德盛红利股票证券投资基金、本基金和国联安主题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三)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1)符学东先生,董事长,经济学硕士,高级经济师,中共党员。历任国家体制改革委员会分配司副处长,国泰证券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现担任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2)Andrew Douglas Eu(余义焜)先生, 副董事长,工商管理硕士。历任怡富证券投资有限公司高级研究分析员、投资经理、董事(地区业务)、JF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行政总裁。现任德盛安联资产管理亚太区行政总裁、董事、德盛安联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董事、德盛安联资产管理公司董事、德盛安联资产管理日本公司董事、德盛安联资产管理卢森堡公司董事、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咨询委员会委员。 (3)George Alan McKay先生, 董事,英国牛津A类等级标准(经济学和英文)。历任英国Save & Prosper 管理有限公司(富林明集团)董事,怡富资产管理公司(香港) 营运董事、常务董事,摩根富林明资产管理公司(香港) 常务董事,纽约银行梅隆公司 (原为梅隆国际投资管理公司) 执行董事。现担任德盛安联资产管理亚太区首席营运官。 (4)许小松先生,董事,经济学博士。历任深圳证券交易所综合研究所副所长、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首席经济学家、副总经理。现担任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5)汪卫杰先生,董事,经济学硕士,会计师职称。1994年起进入金融行业,历任君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主管、稽核部副总经理、资金计划部副总经理、长沙营业部总经理、财务总部总经理、深圳分公司总经理助理、计划财务总部总经理。现担任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专职主任委员、子公司管理小组主任。 (6)程静萍女士,独立董事,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职称。1963年起进入上海市财政局工作,历任上海市财政局副科长、副处长、处长、局长助理,上海市财政局、税务局副局长,上海市计划委员会、市物价局副主任兼局长,上海市发展计划委员会、发展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7)王丽女士,独立董事,法学博士。曾在山东师范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任教,1988年到国家司法部工作,历任副处长、处长,1993年受司法部指派筹建中国律师事务中心,任常务副主任、主任,后中心更名为德恒律师事务所,任主任。现任德恒律师事务所主任,首席全球合伙人,兼德恒海牙分所主任,德恒律师学院院长、教授,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研究生导师。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重组委员会第一届、第二届委员,劳动部企业年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专家,全国工商业联合会执委、法律委员会委员。 (8)Thilo Ketterer先生,独立董事,经济管理博士,德国注册会计师,历任德国NEXIA国际集团审计助理,Carl Zeiss Semiconductor Manufacturing Technologies(SMT)AG会计主管,以色列Microspec Technologies Inc.董事,罗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合伙集团驻上海代表处首席代表,现任德国纽伦堡罗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合伙集团的合伙人。 2、监事会成员 (1)蒋忆明先生,监事会主席,会计师,博士。历任深圳宇康太阳能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君安证券公司经纪业务部副总经理、资金计划部副总经理、总经理、君安证券公司财务总监、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副总经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现任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2)Eric Chun Hung Lai (黎俊雄),监事,特许金融分析师(CFA),澳洲执业会计师,财务学博士。历任Taisho Marine & Fire Insurance(新加坡)会计主任,Sun Alliance Insurance(新加坡)会计师,Swiss Reinsurance(新加坡及香港)会计总监,安联保险亚太区财务总监。现任安联资产管理公司亚太区财务与控制总监。 (3)陆康芸女士,职工监事,法学硕士。历任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法律顾问、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法律事务经理。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1)许小松先生,总经理,经济学博士。历任深圳证券交易所综合研究所副所长、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首席经济学家、副总经理。 (2)谢荣兴先生,督察长,高级会计师,上海市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历任上海万国证券公司黄埔营业部总经理、上海万国证券公司总经理助理、董事和交易总监、君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董事、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经济师、国泰君安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总裁。 (3)王峰先生,经济学硕士。历任渤海证券研究所金融工程部研究员、天同证券研究所金融创新部主管、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金托管部产品主管、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场部总监、业务发展部总监、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4)周泉恭先生,金融学博士。历任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科长、中国银行总行基金托管部主管、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为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荷兰荷银梅隆环球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北京代表处首席代表、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首席市场官。 4、基金经理 (1)苏玉平女士,CFA,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硕士。曾任海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项目经理;交通银行总行内控处经理、市场和研发处经理;中德安联保险有限公司投资部经理。2007年8月加盟国联安基金管理公司,任债券投资经理。 (2)冯俊先生,复旦大学经济学博士。曾任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研究、交易主管,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资产配置助理、宏观和债券研究员,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助理,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及基金经理。冯俊先生自2008年10月起加入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7年2月至2008年9月,冯俊先生曾任泰信双息双利债券型基金(原泰信中短债基金)基金经理。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投资决策委员会是公司基金投资的最高投资决策机构。投资决策委员会由公司总经理、主管投资的副总经理、投资组合管理部负责人、固定收益业务负责人、研究部负责人及高级基金经理1-2人(根据需要)组成。 6、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成立时间:1984年1月1日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注册资本:人民币334,018,850,026元 联系电话:010-66105799 联系人:蒋松云 (二)主要人员情况 截至2009年12月末,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共有员工121人,平均年龄30岁,95%以上员工拥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高管人员均拥有硕士以上学位或高级职称。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中国首批开办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始终坚持"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严格履行着资产托管人的责任和义务,依靠严密科学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规范的业务管理模式、健全的托管业务系统、强大的市场营销能力,为广大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众多资产管理机构提供安全、高效、专业的托管服务,取得了优异业绩。截至2009年12月,托管证券投资基金145只,其中封闭式8只,开放式137只。至今已形成包括证券投资基金、信托资产、保险资产、社保基金、企业年金、产业基金、QFII资产、QDII资产等产品在内的托管业务体系。2009年初,中国工商银行先后被《环球金融》、《全球托管人》、《财资》和国内证券类年鉴《中国证券投资基金年鉴》及《证券时报》评选为2008年度"中国最佳托管银行",自2004年以来,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服务已经获得18项国内外大奖。 四、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名称: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8号金茂大厦4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8号金茂大厦46楼 法定代表人:符学东 电话:(021)50478080 联系人: 茅斐 网址:www.gtja-allianz.com 2、代销机构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联系电话:(010)66107900 传真:(010)66107914 联系人:田耕 网址:www.icbc.com.cn 3、代销机构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郭树清 联系人:何奕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网址:www.ccb.com 4、代销机构 名称: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秦晓 电话:(0755)83076583 联系人:万丽 网址:http://www.cmbchina.com 5、代销机构 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中山东一路12号 法定代表人:吉晓辉 电话:(021)61618888 联系人:虞谷云 网址:www.spdb.com.cn 6、代销机构 名称: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华夏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建 电话:(010)85238423 联系人:陈宇 网址:www.hxb.com.cn 7、代销机构 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131号 法定代表人: 刘安东 电话:(010)66599805 联系人:陈春林 网址:www. psbc.com 8、代销机构 名称: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宁波市江东区中山东路294号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电话:(021)63586189 联系人:钱庚旺 网址:www.nbcb.com.cn 9、代销机构 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68号上海银行大厦29层 法定代表人:祝幼一 联系电话:(021)38676161 传真:(021)62583439 联系人:芮敏琪 客服热线:400-8888-666 网址:www.gtja.com 10、代销机构 名称: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电话:0755-82558323 联系人:潘冬亮 网址:www.essence.com.cn 11、代销机构 名称: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10、24、25层 法定代表人:马昭明 电话:(0755)82492193 联系人:盛宗凌 网址:www.lhzq.com 12、代销机构 名称: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36、38、41、42楼 法定代表人:王志伟 电话:(020)87555888-333 联系人:黄岚 网址:www.gf.com.cn 13、代销机构 名称: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贸中心东塔楼 法定代表人:侯巍 电话:(0351)8686708 联系人:张治国 网址:http://www.i618.com.cn 14、代销机构 名称: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电话:(010)65183888 联系人:魏明 网址:http://www.csc108.com 15、代销机构 名称: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号A座8层 法定代表人:马金声 电话:(021)58781367 联系人:高滋生 网址:http://www.xsdzq.cn/ 16、代销机构 名称: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新源广场2号楼21-29楼 法定代表人:潘鑫军 电话:(021)63325888-3108 联系人:吴宇 网址:www.dfzq.com.cn 17、代销机构 名称: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电话:(025)84457777 联系人:张小波 网址:www.htsc.com.cn 18、代销机构 名称: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法定代表人:丁国荣 电话:(021)54033888 联系人:王序微 网址:www.sywg.com 19、代销机构 名称: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徐浩明 电话:(021)22169089 联系人:李芳芳 网址:www.ebscn.com 20、代销机构 名称: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99号标力大厦;上海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 法定代表人:兰荣 电话:021-68419974 联系人:杨盛芳 网址:www.xyzq.com.cn 21、代销机构 名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海通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电话:(021)53594566 联系人:金芸 网址:www.htsec.com 22、代销机构 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A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6号京城大厦3层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电话:(010)84588266 联系人:陈忠 网址:www.cs.ecitic.com 23、代销机构 名称:银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四路紫竹七道18号光大银行大厦18层 法定代表人:黄冰 电话:0755-83701479 联系人:曾敬宁 网址:www.ytzq.net 24、代销机构 名称: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福田区益田路与福华三路交界处深圳国际商会中心18-21层 法定代表人:杨明辉 电话:0755-82026511 联系人:刘权 网址:www.cjis.cn 25、代销机构 名称: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西藏中路336号 法定代表人:郁忠民 电话:021-53519888 联系人:王伟力 网址:www.962518.com 26、代销机构 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胡怀邦 电话:(021)58781234 联系人:曹榕 网址:http://www.bankcomm.com 27、代销机构 名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孔丹 电话:(010)65557013 联系人:金蕾 网址:http://bank.ecitic.com 28、代销机构 名称: 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南京西路758号 (博爱大厦) 20层-25层 法定代表人:郭林 电话:021-32229888 联系人: 陈敏 网址:http://www.ajzq.com 29、代销机构 名称: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16-26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电话:0755-82133066 联系人:齐晓燕 网址:http://www.guosen.com.cn 30、代销机构 名称: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东街111号 法定代表人:鞠瑾 电话:0471-4962367 联系人:常向东 网址:http://www.cnht.com.cn 31、代销机构 名称: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甲43号金运大厦B座6层;新疆乌鲁木齐市文艺路233号宏源大厦 法定代表人:冯戎 电话:010-62267799 联系人:师敬泽 网址:http://www.hysec.com 32、代销机构 名称: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66号未来资产大厦27层 法定代表人:陈林 电话:021-50122222 联系人:孙赉 网址:http://www.cnhbstock.com 33、代销机构 名称: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5号中商大厦10层 法定代表人:张志刚 电 话:010-88656100 联系人:唐静 网址:http://www.cindasc.com/ 34、代销机构 名称: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肖时庆 电话:010-66568587 联系人:李洋 网址:http://www.chinastock.com.cn 35、代销机构 名称: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电话:(0755)82943511 联系人:黄新波 网址:http://www.newone.com.cn/ 36、代销机构 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中路1099号平安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孙建一 电话:0755-22197874 联系人:蔡宇洲 网址:www.18ebank.com 37、代销机构 名称: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20518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电话:0531-81283906 联系人:王霖 网址:http://www.qlzq.com.cn 38. 代销机构 名称: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 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19号楼 法定代表人:朱科敏 联系人:霍晓飞 电话:021-50586660-8644 网址:http://www.longone.com.cn/ 39.代销机构 名称:广发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温泉街道五四路157号7-8层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联系人:张腾 电话:5591-87383623 网址:www.gfhfzq.com.cn 40.代销机构 名称: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 甘肃省兰州市静宁路308号 法定代表人:李晓安 联系人:昕田 电话:09314890100 网址:www.hlzqgs.com(二)基金注册登记机构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同上)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楼 负责人:廖海 经办律师: 廖海、安冬 电话:021-51150298 传真:021-51150398 联系人:廖海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住所(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1266号恒隆广场50楼 负责人:蔡廷基 联系电话:021-53594666 传真:021-62881889 联系人:黎俊文 经办注册会计师:王国蓓、陈彦君 五、基金的名称 本基金名称:国联安德盛增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 六、基金的类型 本基金类型:契约型开放式(债券型) 七、基金的投资目标 在控制风险与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力争为投资者获取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八、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固定收益类证券,包括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等固定收益证券品种。 九、基金的投资策略及投资程序 (一)投资策略 本基金根据对宏观经济、宏观调控政策走向以及普通债券市场、可转债市场、股票市场各自风险收益特征及其演变趋势的综合分析、比较,首先采用类属配置策略进行大类资产的配置,在此基础上,再根据对各类资产风险收益特征的进一步分析预测,制定各自策略。 1、大类资产类属配置策略 本基金根据对宏观经济、货币、财政政策走向以及普通债券市场、可转债市场、股票市场风险收益特征及其演变趋势的综合分析,在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比例限制内,设定并不断优化普通债券、可转债以及权益类资产在基金组合中的配置比例,力求在较低风险下获得较高组合收益。 2、普通债券投资策略 (1)利率预期策略 本基金根据对宏观经济、货币政策等因素的分析,判断未来市场利率可能的变动方向,并以此为基础设定并调整债券投资组合的久期,提高债券投资收益。 (2)收益率曲线策略 本基金根据对市场利率变化周期以及不同期限券种供求状况等的分析,判断未来收益率曲线形状的可能变化,相应选择子弹型、哑铃型或梯形策略进行组合期限的配置,获取因收益率曲线的形变所带来的投资收益。 (3)类属策略 本基金基于对金融债、企业债等债券品种与同期限国债之间收益率利差的扩大和收窄的分析,主动地增加预期利差将收窄的债券类属品种的投资比例,降低预期利差将扩大的债券类属品种的投资比例,获取不同债券类属之间利差变化所带来的投资收益。 (4)信用策略 根据对债券发行人及债券资信状况的分析,评价债券的信用级别,确定企业债券的信用风险利差,在组合中配置具有信用利差优势的券种。 3、可转债投资策略 可转换债券是介于股票和债券之间的投资品种,兼具股性和债性的双重特征。本基金首先将根据对债券市场、股票市场的比较分析,选择股性强、债性弱或特征相反的可转债列入当期转债核心库,然后对具体个券的股性、债性做进一步分析比较,优选最合适的券种进入组合,以获取超额收益。 在选择可转换债券品种时,本基金将与本公司的股票投研团队积极合作,深入研究,力求选择被市场低估的品种,来构建本基金可转换债券的投资组合。 4、股票等权益类资产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利用公司的股票研究体系,评估新股、分离式可转债所含权证的投资价值、预测其上市后的合理定价,同时结合市场资金利率水平和可能的中签率,预测新股及分离式可转债的申购预期收益率,进而决定是否参与申购。申购获得的新股以及分离债上市分离后产生的权证,则根据对二者未来投资价值的判断,在上市交易或流通受限解除后90个交易日内决定合适的时机卖出。 (二)投资决策程序 1、 投资决策依据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宏观经济发展环境、证券市场走势。 2、 投资决策机制 本基金的投资决策机制为投资决策委员会领导下的基金经理负责制。 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制定基金投资方面的整体战略和原则;审定基金资产配置和调整计划;决定基金禁止的投资事项等。 基金经理-负责资产配置、行业配置和个债/个股配置、投资组合的构建和日常管理。 3、 投资决策程序 (1)由基金经理对宏观经济和市场状况进行考察,进行经济与政策研究; (2)金融工程小组运用风险监测模型以及各种风险监控指标,对市场预期风险和投资组合风险进行风险测算,并提供分析报告。市场部每日提供基金申购赎回的数据分析报告,供基金经理决策参考; (3)投资决策委员会进行资产配置政策的制定。投资决策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依据上述报告对资产配置提出指导性意见;如遇重大事项,投资决策委员会及时召开临时会议做出决策; (4)结合投资委员会和风险管理部的建议,基金经理根据市场状况进行投资组合方案设计;基金经理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决议,参考上述报告,制定资产配置、类属配置和个债配置和调整计划,进行投资组合的构建和日常管理; (5)基金经理进行投资组合的敏感性分析; (6)对投资方案进行合规性检查,重点检查是否满足基金合同规定和各项法律法规的规定; (7)基金经理进行投资组合的实施,设定或者调整资产配置比例、单个券种投资比例,交易指令传达到交易部;交易部依据基金经理的指令,制定交易策略,通过交易系统执行投资组合的买卖。交易情况及时反馈到基金经理; (8)投资组合评价。风险管理部根据市场变化对投资组合的资产配置和调整提出风险防范建议;对投资组合进行评估,并对风险隐患提出预警;对投资组合的执行过程进行实时风险监控等。基金经理依据基金申购和赎回的情况控制投资组合的流动性风险。 十、基金的业绩比较标准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中信标普全债指数。 中信标普全债指数由中信证券和标准普尔联合研制推出,覆盖国内交易所和银行间两个债券市场的剩余期限一年以上、面值余额一亿元以上、信用评级投资级以上的国债、企业债、金融债、可转债,具有广泛的市场代表性,能够反映债券市场总体走势,和本基金投资范围也较为匹配,因此,中信标普全债指数是本基金的一个较好的业绩基准选择。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或者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的业绩基准的债券指数时,本基金可以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 十一、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市场中低风险品种,预期收益和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十二、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基金的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0年1月13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09年12月31日,本报告财务资料未经审计师审计。 (一)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二)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三)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四)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五)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六)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七)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八)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 本基金本期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无报告期内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处罚的证券。 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3 其他资产构成 ■ 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 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 十三、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国联安增利债券A ■ 国联安增利债券B ■ 十四、费用概览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销售服务费;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本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基金财产清算时所发生费用,按实际支出额从基金财产总值中扣除。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6%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6 %÷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2%。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2%。÷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3、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B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4%。本基金销售服务费将专门用于本基金的销售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基金管理人将在基金年度报告中对该项费用的列支情况作专项说明。 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B类基金资产净值的0.4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40%÷当年天数 H为B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B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销售服务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划出,由登记结算机构代收,登记结算机构收到后按相关合同规定支付给基金销售机构等。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4-8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验资费、会计师和律师费、信息披露费用等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费用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申购费率、赎回费率、基金销售费率等相关费率。 调高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或申购费率、赎回费率、基金销售费率等费率或收费方式,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调低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或申购费率、赎回费率、基金销售费率等费率或收费方式,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2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公告。 (五)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十五、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们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方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管理人于2009年10月27日刊登的本基金原招募说明书更新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 更新了"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之"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情况"、"三、主要成员情况"部分的内容,增加新任董事许小松先生、汪卫杰先生、新任独立董事程静萍女士、新任职工监事陆康芸女士的信息。庹启斌先生、李迅雷先生、先江先生不再担任本公司董事;许冠庠先生、Bernd-Uwe Stucken先生不再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古韵女士不再担任本公司职工监事。 2、 更新了"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部分的内容。 3、 更新了"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部分的内容,更新了代销机构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银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的信息;增加了代销机构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广发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信息。 4、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部分,更新了申购费用和赎回费用和基金的转换的相关内容。 5、 在"第十部分 基金的投资"部分,更新了本基金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 6、 更新了 "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业绩"部分的内容。 7、 更新了 "第十三部分基金的收益与分配"部分的内容。 8、 在"二十二、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部分,更新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和网上交易的内容。 9、 更新了"二十三、其他应披露事项" 部分的内容。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0年4月24日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08年12月15日证监许可【2008】1393号文核准募集。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充分考虑投资者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于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买者自负"原则, 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基金投资要承担相应风险,包括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特定风险、操作或技术风险、合规风险等。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投资运作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中低风险品种,其预期风险与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本基金债券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股票等权益类证券的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现金和到期日不超过一年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本基金以一元初始面值募集基金份额,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仍有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份额净值低于初始面值。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0年3月11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09年12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基金管理人: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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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信息类型 |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 ||||||||
公告来源 | 上海证券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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