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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建投凤凰货币A(001006)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811487
基金代码 001006
公告日期 2017-09-01
编号 2
标题 关于中信建投凤凰货币市场基金增加B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信息全文 为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17年9月1日起对中信建投凤凰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增加B类基金份额类别。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类别

  增加基金份额类别后,本基金将分设A类、B类两类基金份额,两类基金份额单独设置基金代码,分别公布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对于符合条件的基金份额,本基金两类基金份额之间实行自动升降级;目前已持有本基金的投资者,其基金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将按照本基金自动升降级的数额限制及规则确认为A类或B类基金份额。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现有基金份额类别)代码为001006,B类基金份额(新增基金份额类别)代码为004553。

  二、相关费用说明

  1、本基金A类、B类基金份额目前均不收取申购费用和赎回费用。

  2、本基金A类、B类基金份额适用相同的管理费率和托管费率。

  3、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年销售服务费率为0.25%,B类基金份额的年销售服务费率为0.01%。

  三、B类基金份额的业务办理

  (一)投资者可自2017年9月1日起办理本基金B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等业务。

  (二)投资者首次申购本基金B类基金份额时,最低申购金额为5,000,000.00 元,追加申购本基金B类基金份额时,每次最低申购金额为0.01元。投资者在销售机构赎回本基金B类基金份额时,每次赎回申请不得低于0.01份基金份额。具体业务办理流程、规则等请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三)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与B类基金份额之间实行自动升降级(仅同时销售本基金A类、B类基金份额的机构或平台可支持自动升降级)。若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持有人单个交易账户内保留的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500万份时,本基金的登记机构自动将该部分A类基金份额升级为B类基金份额。若本基金B类基金份额持有人单个交易账户内保留的基金份额低于500万份时,本基金的登记机构自动将该部分B类基金份额降级为A类基金份额。

  四、B类基金份额的基金收益公告

  本基金B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将自首笔B类基金份额申购或转换转入的确认日起计算,并自确认日的次日起在指定报刊和本公司网站披露。

  五、本基金 B 类份额适用的销售网点

  本基金 B 类份额的销售渠道暂仅包括本公司直销机构,且申购该类份额的最低份额要求为500 万份。

  如有其他销售渠道新增办理本基金 B 类份额的申购赎回等业务,请以本公司届时相关公告为准。

  六、基金合同的修订内容

  为确保增加 B 类基金份额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就《基金合同》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本项修订未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形成任何实质性不利影响,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公司已就修订内容与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已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基金合同》的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1、在《基金合同》“第二部分释义”中,增加一条释义:

  “

  49、基金份额类别:指本基金根据销售服务费收取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0.25%/年销售服务费的,称为A类基金份额;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0.01%/年销售服务费的,称为B类基金份额

  ”

  以下释义序号依次修改。

  2、在《基金合同》“第三部分基金的基本情况”中。原:

  “

  八、基金份额分类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投资者申购金额或持有份额数量、期限等条件对基金份额进行分类。各类别基金份额可分设不同的基金代码,按不同费率收取费用并分别公布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有关基金份额分类的具体规则等相关事项届时将另行公告。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也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基金份额类别设置或增加新的基金份额类别、调整某类基金份额类别的费率或收费方式等,调整实施前基金管理人应及时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修改为

  “

  八、基金份额分类

  (一)基金份额分类情况

  本基金根据销售服务费收取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即A类和B类两类基金份额,两类基金份额单独设置基金代码,并单独公布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根据基金实际运作情况,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基金管理人可对基金份额分类进行调整并公告。

  (二)基金份额类别的限制

  投资人可自行选择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不得互相转换,但依据基金合同约定因申购、赎回、基金转换等交易而发生基金份额自动升级或者降级的除外。本基金A类和B类基金份额的金额限制具体见招募说明书。基金管理人可以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在履行相关程序后,调整申购各类基金份额的最低金额限制及规则,基金管理人必须至少在开始调整前2日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三)基金份额的自动升降级

  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升降级的数量限制及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在招募说明书中规定。基金管理人可以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在履行相关程序后,调整基金份额升降级的数量限制及规则,基金管理人必须在开始调整之日前2 日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

  3、在《基金合同》“第六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中:

  (1)本部分在“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中,原

  “

  1、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基金不收取申购费用和赎回费用。

  2、发生本基金持有的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5 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低于5%且偏离度为负的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对当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赎回基金份额超过基金总份额1%以上的赎回申请征收1%的强制赎回费用,并将上述赎回费用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上述做法无益于基金利益最大化的情形除外。

  3、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价格为每份基金份额1.00元。本基金申购份额及赎回金额的计算方法详见招募说明书。

  4、本基金通过每日计算收益并分配的方式,使基金份额净值保持在1.00元。

  ”

  修改为

  “

  1、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基金A类和B类基金份额均不收取申购费用和赎回费用。

  2、发生本基金持有的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5 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低于5%且偏离度为负的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对当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赎回基金份额超过基金总份额1%以上的赎回申请征收1%的强制赎回费用,并将上述赎回费用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上述做法无益于基金利益最大化的情形除外。

  3、本基金A类和B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价格为每份基金份额1.00元。本基金申购份额及赎回金额的计算方法详见招募说明书。

  4、本基金通过每日计算收益并分配的方式,使A类和B类基金份额净值保持在1.00元。

  ”

  (2)本部分在“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中,原

  “

  2、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1日,基金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布最近1个开放日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

  ”

  修改为:

  “

  2、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1日,基金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布最近1个开放日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

  ”

  4、在《基金合同》“第七部分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中:

  (1)本部分在“一、基金管理人(一)基金管理人简况”中,原

  “

  注册资本:15000万元

  ”

  修改为:

  “

  注册资本:30000万元

  ”

  (2)本部分在“二、基金托管人(一)基金托管人简况”中,原

  “

  注册资本:570亿元

  ”

  修改为:

  “

  注册资本:686.04亿元

  ”

  5、在《基金合同》“第十四部分基金资产估值”中:

  (1)在“五、估值错误的处理”中,原

  “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准确性、及时性。当基金资产的计价导致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小数点后4位或7日年化收益率百分号内小数点后3位以内发生差错时,视为估值错误。

  ”

  修改为:

  “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准确性、及时性。当基金资产的计价导致任一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小数点后4位或7日年化收益率百分号内小数点后3位以内发生差错时,视为估值错误。

  ”

  6、在《基金合同》“第十五部分基金费用与税收”中:

  (1)在“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中,原

  “

  3.基金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年销售服务费率最高不超过0.25%,本基金可以对不同份额类别设定不同的销售服务费率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销售服务费计提的计算公式如下:

  H=E×年销售服务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该类基金份额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E为前一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销售服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登记机构,由登记机构代付给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

  修改为:

  “

  3、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25%,对于由B 类降级为A 类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年销售服务费率应自其降级后的下一个工作日起适用A 类基金份额的费率。B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01%,对于由A 类升级为B 类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年销售服务费率应自其升级后的下一个工作日起适用B 类基金份额的费率。各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计提的计算公式如下:

  H=E×年销售服务费率÷当年天数

  H 为每日该类基金份额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 为前一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

  A 类基金份额及B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销售服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登记机构,由登记机构代付给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

  7、 在《基金合同》“第十六部分基金的收益与分配”中,

  (1)本部分“二、收益分配原则”下,原

  “

  3.“每日分配、每日支付”。本基金根据每日基金收益情况,以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为基准,为投资人每日计算当日收益并分配,且每日进行支付。投资人当日收益分配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第3位按去尾原则处理;

  ”

  修改为:

  “

  3.“每日分配、每日支付”。本基金根据每日基金收益情况,以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为基准,为投资人每日计算当日收益并分配,且每日进行支付。投资人当日收益分配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第3位按去尾原则处理;

  ”

  8、在《基金合同》“第十八部分基金的信息披露”中:

  (1)本部分“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下,原

  “

  (四)基金资产净值、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公告

  ……

  其中,Ri为最近第i个自然日(包括计算当日)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

  ”

  修改为

  “

  (四)基金资产净值、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公告

  ……

  其中,Ri为最近第i个自然日(包括计算当日)的该类份额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

  ”

  (2)本部分“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下,原

  “

  (六)临时报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2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予以公告,并在公开披露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

  2、终止《基金合同》;

  3、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4、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5、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称、住所发生变更;

  6、基金管理人股东及其出资比例发生变更;

  7、基金募集期延长;

  8、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长、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

  9、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一年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

  10、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一年内变动超过百分之三十;

  11、涉及基金管理业务、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仲裁;

  1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受到监管部门的调查;

  13、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受到严重行政处罚,基金托管人及其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受到严重行政处罚;

  14、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15、基金收益分配事项,但基金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16、管理费、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7、基金资产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资产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18、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19、变更基金销售机构;

  20、更换基金登记机构;

  21、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22、本基金收费方式发生变更;

  23、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办理;

  24、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接受赎回申请;

  25、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后重新接受申购、赎回;

  26、当“影子定价”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与“摊余成本法”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的负偏离度绝对值达到0.25%或正负偏离度绝对值达到0.5%的情形;当“影子定价”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与“摊余成本法”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连续2个交易日出现负偏离度绝对值超过0.5%的情形;

  27、调整基金份额类别的设置;

  28、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

  修改为:

  “

  (六)临时报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2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予以公告,并在公开披露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

  出机构备案。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产生重大影响的

  下列事件: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

  2、终止《基金合同》;

  3、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4、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5、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称、住所发生变更;

  6、基金管理人股东及其出资比例发生变更;

  7、基金募集期延长;

  8、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长、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

  9、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一年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

  10、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一年内变动超过百分之三十;

  11、涉及基金管理业务、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仲裁;

  1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受到监管部门的调查;

  13、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受到严重行政处罚,基金托管人及其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受到严重行政处罚;

  14、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15、基金收益分配事项,但基金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16、管理费、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7、任一类基金资产净值计价错误达该类基金资产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18、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19、变更基金销售机构;

  20、更换基金登记机构;

  21、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22、本基金收费方式发生变更;

  23、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办理;

  24、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接受赎回申请;

  25、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后重新接受申购、赎回;

  26、当“影子定价”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与“摊余成本法”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的负偏离度绝对值达到0.25%或正负偏离度绝对值达到0.5%的情形;当“影子定价”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与“摊余成本法”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连续2个交易日出现负偏离度绝对值超过0.5%的情形;

  27、调整基金份额类别设置、升降级规则等;

  28、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

  根据上述变更,本公司与基金托管人对本基金的托管协议进行相应修订。公司将于公告当日,将修改后的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登载于公司网站。

  本公告构成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的补充,基金管理人将在届时更新招募说明书时一并更新以上内容。

  投资者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 www.cfund108.com 或客户服务电话:4009-108-108(免长途话费)了解详情。

  特此公告

  

  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九月一日
基金信息类型 基金法律文件修改,基金分级
公告来源 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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