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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土创新货币B(004968)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787421
基金代码 004968
公告日期 2017-07-21
编号 1
标题 红土创新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信息全文 基金管理人: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七月
  重要提示
  1、红土创新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发售已于2017年7月10日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准予红土创新货币市场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181号)批准注册。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准予注册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者保证。
  2、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3、本基金的管理人为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或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金份额注册登记机构为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5、本基金募集期限自2017年7月24日起至2017年7月31日,本基金将向社会公开发售。在基金募集期内,本基金的将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网上直销交易系统及其他基金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发售(具体名单详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以及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调整销售机构的相关公告)。
  6、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首次认购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元,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为0.01元;首次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0.01元,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为0.01元;B类基金份额首次认购与首次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均为500万元,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为0.01元,各销售机构在符合上述规定的前提下,可根据情况调高首次认购和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具体以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投资者需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7、本基金不设募集规模上限。
  8、投资者认购款项在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利息折合成基金份额记入投资者账户,具体份额数以注册登记机构的登记为准。
  9、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表示该申请已经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接受了认购申请,申请的成功与否应以基金份额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登记为准。认购申请一经销售机构受理,不可撤销。投资者可在本基金合同生效后到各销售网点或本基金客户服务中心查询认购申请的受理情况。
  10、投资者在首次认购本基金时,如尚未开立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需按销售机构的规定,提出开立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和销售机构交易账户的申请。开户和认购申请可同时办理,一次性完成,但认购申请的确认须以开户确认成功为前提条件。一个投资者只能开立和使用一个基金账户,已经开立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可免予开户申请。
  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购。
  投资者应保证用于认购的资金来源合法,投资者应有权自行支配,不存在任何法律上、合约上或其他障碍。
  1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报刊的《红土创新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本公司网站(www.htcxfund.com)。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基金直销申请表格和了解基金发售相关事宜。
  12、未开设销售网点的地方的投资者,可以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060-3333)咨询购买事宜。
  13、本基金募集期间,除本公告所列示的销售机构外,如增加或调整销售机构,本公司将另行公告。各销售机构可能增加部分基金销售网点,具体网点名单及开户认购事项详见各销售机构有关公告或拨打各非直销销售机构客户服务电话咨询,具体规定以各销售机构说明为准。
  14、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募集期限做适当调整。
  15、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此外,本基金以1元初始面值进行募集,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存在单位份额净值跌破1元初始面值的风险。
  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与债券,基金投资者有可能获得较高的收益,也有可能损失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职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表现的保证。
  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低风险品种,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和债券型基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请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做出独立决策,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
  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其面临的主要风险包括证券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管理风险、特定风险和其他风险。
  (一)证券市场风险
  1、政策风险
  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国有股减持与流通政策等国家经济政策的变化会对证券市场产生影响,导致证券市场价格波动而产生的风险。
  2、经济周期风险
  随着经济运行的周期性变化,证券市场的收益水平也呈周期性变化,本基金的投资品种可能发生价格波动,收益水平也会随之变化,从而产生风险。
  3、利率风险
  利率的变化直接影响着债券的价格和收益率,同时也影响到证券市场资金供求关系,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上市公司的盈利水平,上述变化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本基金的收益。
  4、购买力风险
  本基金的利润将主要采取现金形式来分配,而通货膨胀将使现金购买力下降,从而影响基金所产生的实际收益率。
  (二)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因基金所持证券资产变现的难易程度,如果市场交易量不足,则可能导致证券不能迅速、低成本地转变为现金的风险。本基金的流动性风险一方面来自于投资者的集中巨额赎回,另一方面来自于其投资组合或其中的部分资产变现能力变弱所产生的风险。主要包括:
  巨额赎回风险:本基金属于开放式基金,在本基金存续期间,可能会发生巨额赎回的情形,可能会导致基金资产变现困难,从而产生流动性风险,可能影响本基金的投资业绩。
  变现风险:投资组合的变现能力较弱所导致基金收益变动的风险。当持有的部分证券品种的交投不活跃、成交量不足时,资产变现的难度可能会加大。同时,由于基金持有的某种资产集中度过高,导致难以在短时间内迅速变现,可能影响本基金的投资业绩。
  (三)信用风险
  基金在交易过程发生交收违约,或者基金所投资债券之发行人出现违约、拒绝支付到期本息,都可能导致基金资产损失和收益变化,从而产生风险。
  (四)管理风险
  在基金管理运作过程中,管理人的知识、技能、经验、判断等主观因素会影响其对相关信息和经济形势、证券价格走势的判断,从而影响基金收益水平。
  (五)操作或技术风险
  基金的相关当事人在各业务环节的操作过程中,可能因内部控制不到位或者人为因素造成操作失误或违反操作规程而引致的风险,如越权交易、内幕交易、交易错误和欺诈等。
  在开放式基金的后台运作中,可能因为技术系统的故障或者差错而导致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受到影响。这种技术风险可能来自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注册登记机构、销售机构、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等。
  此外,基金还面临会计风险,其主要包括:基金数据维护风险、基金数据接收风险、基金估值风险等。
  (六)本基金的特定风险
  1、申购赎回风险
  (1)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可以设置单日累计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上限、单个账户单日累计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上限、单日累计赎回金额/净赎回金额上限、单个账户单日累计赎回金额/净赎回金额上限、单笔申购赎回上限。如果投资者的申购/赎回申请接受后将使当日申购/赎回相关控制指标超过上限,则投资者的申购/赎回申请可能确认失败。
  (2)特定条件下,如基金收益为负、交易所假期休市等情况,基金可能暂停申购,投资者可能面临无法申购本基金的风险。
  (3)特定条件下,如基金收益为负、交易所假期休市等情况,基金可能暂停赎回,投资者可能面临无法赎回本基金的风险。
  (4)本基金可能出现节假日集中赎回量较大,而本基金在短时间内无法及时变现基金资产,导致本基金出现流动性风险。
  2、收益分配风险
  (1)基金管理人将采取必要措施尽量避免基金净收益小于零,若当日基金净收益小于零时,缩减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份额。
  (2)本基金首次申购和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均为0.01元,若投资者申购份额较少,由于投资者当日收益分配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可能出现当日基金收益无法显示的情况。
  3、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投资者提交了赎回申请后,基金管理人无法及时变现基金资产,导致赎回款交收资金不足的风险;或者为应付赎回款,变现冲击成本较高,给基金资产造成较大的损失的风险。大部分债券品种的流动性较好,也存在部分企业债、资产证券化、回购等品种流动性相对较差的情况,如果市场短时间内发生较大变化或基金赎回量较大可能会影响到流动性和投资收益。
  4、机会成本风险
  由于本基金申购赎回的高效率使本基金对流动性要求更高,本基金必须保持一定的现金比例以应付赎回的需求,在管理现金头寸时,有可能存在现金过多而带来的机会成本风险,本基金长期收益可能低于市场平均水平。
  5、技术风险
  本基金每日进行清算和收益分配,系统实现要求更高,可能出现系统故障导致基金无法正常估值或办理相关业务的风险。
  6、清算风险
  当本基金负偏离度绝对值连续两个交易日超过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用公允价值估值方法对持有投资组合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或者采取暂停接受所有赎回申请并终止基金合同进行财产清算等措施。
  7、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基金不收取申购费用和赎回费用。但在满足相关流动性风险管理要求的前提下,当本基金持有的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5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低于5%且偏离度为负时,为确保基金平稳运作,避免诱发系统性风险,本基金对当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赎回基金份额超过基金总份额1%以上的赎回申请(超过基金总份额1%以上的部分)征收1%的强制赎回费用,并将上述赎回费用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上述做法无益于基金利益最大化的情形除外。
  一、本次发售基本情况
  (一)基金名称
  红土创新货币市场基金
  (二)认购期间基金代码及简称
  基金代码:
  A类:004967
  B类:004968
  基金简称:红土创新货币
  (三)基金类别
  货币市场基金
  (四)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五)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六)基金份额面值
  每份基金份额的发售面值为1.00元人民币
  (七)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和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力争获得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率。
  (八)募集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九)最低募集份额总额和募集规模上限
  本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募集金额总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发售情况对本基金的发售进行规模控制,敬请投资者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有关发售规模控制的公告。
  (十)销售机构
  1、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11号港中旅大厦14层
  联系电话:0755~33011863
  传真电话:0755~33062910
  客户服务及投诉电话:400-060-3333
  电子邮箱:service@htcxfund.com
  (2)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系统网址:
  https://trade.htcxfund.com
  2、代销机构
  (1)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4号中山大厦
  法定代表人:高建平
  客服电话:95561
  网址:http://www.cib.com.cn
  (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联系人:郑慧
  电话:010-60838888
  公司网站: www.cs.ecitic.com
  (3)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法定代表人:李梅
  联系人:李玉婷
  电话:021-33389888
  网址:http://www.swhysc.com
  (4)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2-6层
  办公地址:中国北京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联系人:辛国政
  电话:4008-888-888
  网址:http://www.chinastock.com.cn
  (5)招商证券
  注册、办公地址:深圳市益田路江苏大厦38-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联系人:黄婵君
  电话:400-8888-111
  网址:http://www.newone.com.cn
  (6)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东江三路惠州广播电视新闻中心三、四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2002号中广核大厦北楼10楼
  法定代表人:徐刚
  联系人:彭莲
  电话:0755-83331195
  网址:http://www.lxzq.com.cn/
  (7)上海华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环球金融中心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埔区南京西路399号明天广场20楼
  法定代表人:陈灿辉
  联系人:徐璐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5999
  网址:www.shhxzq.com
  (8)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1301-1305室、14层
  法人代表:张皓
  联系人: 刘宏莹
  电话:010-60833754
  网址:http://www.citicsf.com
  (9)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蕴川陆5475号1033室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峨山路91弄61号10号楼12楼
  法定代表人:沈继伟
  联系人:刘阳坤
  客服电话:400-067-6266
  网址:http://www.leadfund.com
  (10)天津万家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区(中心商务区)迎宾大道1988号滨海浙商大厦公寓2-2413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丰盛胡同28号太平洋保险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修辞
  联系人:邵玉磊
  电话:400-888-0800
  网址:http://www.wanjiawealth.com/
  (11)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8号金座东方财富大厦26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张琦
  客服电话:400-1818-188
  网址:www.1234567.com.cn
  (12)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 903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同顺街18号同花顺大楼
  法定代表人:李晓涛
  联系人:刘宁
  客服电话:4008-773-772
  网址:www.5ifund.com
  (13)深圳众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8楼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童彩平
  客服:4006-788-887
  网址:www.jjmmw.com
  (14)大泰金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22号南京奥体中心现代五项馆2105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峨山路505号东方纯一大厦15楼
  法定代表人:袁顾明
  联系人:赵明
  客服电话:400-928-2266
  网址:www.dtfunds.com
  (15)奕丰金融服务(深圳)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住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航天科技广场A座17楼1704室
  法定代表人:TAN YIK KUAN
  联系人:叶健
  客户服务电话:400-684-0500
  网址: www.ifastps.com.cn
  (16)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66号1号楼22层2603-06
  办公地址:北京市大兴区亦庄经济开发区科创十一街十八号院京东集团总部A座15层
  法定代表人:江卉
  联系人:徐伯宇
  客户服务电话:95118
  网址:www.jr.jd.com
  (17)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11层1108室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联系人:熊小满
  客户服务电话:400-619-9059
  网址:www.hcjijin.com
  (18)深圳前海凯恩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19号金润大厦23A
  法定代表人:高峰
  联系人:叶健辉
  客户服务电话:400-804-8688
  网址:www.foreseakeynes.com
  (19)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法定代表人:刘汉青
  联系人:王锋
  客户服务电话:95177
  网址:www.snjijin.com
  (20)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潘园公路1800号2号楼6153室(上海泰和经济发展区)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昆明路518号A1002室-A1003室
  法定代表人: 王翔
  联系人:吴鸿飞
  客服电话:400-820-5369
  网址: www.jiyufund.com.cn
  (21)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196号26号楼2楼4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楼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联系人:王诗玙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665
  网址: www.howbuy.com?
  (22)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360弄9号3724室
  办公地址: 上海市杨浦区秦皇岛路32号c栋
  法定代表人: 汪静波
  联系人: 朱了
  客户服务电话: 400-821-5399
  网址:https://www.noah-fund.com/
  投资者如需查询详细销售地点,请向有关销售机构咨询。如本次发售期间新增或调整销售机构,将另行公告。
  (十一)发售时间安排与基金合同生效
  本基金募集期为2017年7月24日至2017年7月31日止。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募集期限做适当调整,但整个募集期限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3个月内,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则《基金合同》不生效。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二、发售方式与相关规定
  (一)发售方式
  本基金通过基金销售机构公开发售。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任何与基金份额发售有关的当事人不得提前发售基金份额。
  (二)认购程序
  投资者认购时间安排、认购时应提交的文件和办理的手续,可咨询销售机构各基金销售网点的经办人员。
  (三)认购方式及确认
  1、基金投资者认购时,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缴款。
  2、基金投资者在基金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认购费按每笔认购申请单独计算。认购一经受理不得撤销。
  3、对于T日交易时间内受理的认购申请,登记机构将在T+1日前(含T+1日)就申请的有效性进行确认,投资者应在T+2日后(包括该日)及时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认购申请有效性的确认情况。
  基金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申请的成功确认以登记机构在基金合同生效后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认购申请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者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否则,由于投资者怠于查询而产生的任何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4、若投资者的认购申请被确认无效,基金管理人应当将投资者认购金额本金足额退还投资者。
  (四)认购费用
  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本基金不收取认购费用。
  (五)认购份额的计算
  认购份额=(认购金额+认购资金在募集期内产生的利息)/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例:某投资人投资100,000元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假定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利息100元,则其可得到的认购份额为:
  认购份额=(100,000+100)/1.00=100,100.00份
  即:投资人投资100,000元认购本基金的A类基金份额,在募集期结束时,加上认购资金在募集期内获得的利息,投资人账户登记有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100,100.00份。
  三、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注意事项
  1、个人投资者不得委托他人代为开户。
  2、个人投资者不能直接以现金方式申请认购。
  3、个人投资者可在非直销销售机构指定的网点认购基金,还可以选择到本公司直销中心办理或登录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
  4、个人投资者通过非直销销售机构办理基金业务,必须事先开立非直销销售机构的交易账户;个人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柜台或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基金业务,必须指定一个银行账户作为投资基金的结算账户,今后投资者赎回、分红及无效认(申)购的资金退款等资金结算均通过此账户进行。
  5、以下情况将被视为无效认购,款项将留存在基金公司销售账户或者退往投资者的指定资金结算账户:
  (1)投资者已缴款,但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2)投资者已缴款,但未办理认购申请或认购申请未被确认的;
  (3)投资者缴款金额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4)投资者缴款时间晚于基金认购结束日本公司截止时间的;
  (5)其它导致认购无效的情况。
  (二)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柜台办理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发售日的9:30至17: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开立基金账户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填写完整并由本人签字的《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账户业务申请表(个人版)》;
  (2)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提供正反面复印件;
  (3)出示指定银行储蓄存折或银行借记卡原件,提供复印件;
  (4)由本人签字的《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风险承受力调查问卷(个人版)》。
  (5)本公司直销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
  3、提出认购申请
  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需准备以下资料:
  (1)填写完整的《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认/申购业务申请表》;
  (2)出示投资者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提供正反面复印件;
  (3)本公司直销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
  尚未开户者可同时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4)投资者提示
  A、请投资者尽早向直销中心索取账户和交易申请表。投资者也可从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网站(www.htcxfund.com)上下载直销业务申请表格,但必须在办理业务时保证提交的材料与下载文件中所要求的格式一致。
  B、直销中心柜台与非直销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的业务申请表不同,投资者请勿混用。
  C、直销中心咨询电话:0755~33011863
  4、缴款方式
  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柜台认购的个人投资者,则需通过全额缴款的方式缴款,具体方式如下:
  (1)个人投资者应在提出认购申请当日17:00之前,将足额认购资金划至本公司指定的直销专户。
  账户名称: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
  银行账号:4420 1501 1000 5257 6124
  联行号:105584000021
  投资者若未按上述办法划付认购款项,造成认购无效的,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直销销售账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2)个人投资者在银行填写划款凭证时,请写明用途。
  5、注意事项
  (1)划出认购款项的账户必须与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时指定的银行账户一致,并在转账时务必注明汇款人姓名、汇款用途,例如:“××××认购红土创新货币市场基金(具体字数以销售机构要求为准)”。认购款需确保在认购期间每日17:00前到帐(否则,计入次日认购。2017年7月31日17:00之后到帐的认购无效)。投资者若未按上述规定划付,造成认购无效的,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直销销售账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2)一个投资者只能开立一个基金账户,投资者认购时要注明所购买的基金名称和基金代码:
  基金名称:红土创新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代码:
  A类:004967
  B类:004968
  (3)投资者T日提交开户申请后,可于T+2日(包括T+2日,如遇非工作日网点不办公则顺延)到本公司直销中心查询确认结果,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网上直销交易系统查询。
  (三)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受理开户及认购的时间
  认购时间为本基金份额发售期间(周六、周日正常营业),全天24小时接受开户及认购业务(日终清算时间除外)。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请参照公布于本公司网站(www.htcxfund.com)上的《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业务规则》办理相关开户和认购等业务。
  (2)尚未开通本公司网上直销账户的个人投资者,可以持中国工商银行借记卡(需开通网银功能), 招商银行借记卡(需开通网银功能)、汇付天下“天天盈”账户直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htcxfund.com),根据页面提示进行开户操作,在开户申请提交成功后可直接登录网上交易平台
  (https://trade.htcxfund.com)进行认购。
  (3)已经开通本公司网上直销账户的个人投资者,请直接登录本公司网上交易(https://trade.htcxfund.com)进行认购。
  3、注意事项:
  个人投资者采用网上交易方式进行基金交易时所发生的银联或银行规定收取的转账费用,除本公司另有规定外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四)通过非直销机构办理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个人投资者可通过银行、券商、第三方销售机构的网点办理本基金的开户和认购手续。以下流程供参考,具体办理流程和规则以各非直销机构的规定为准。
  1、网点办理:
  (1)开户及认购的时间:2017年7月24日至2017年7月31日上午9:30至下午17:00(当日17:00之后的委托将于下一工作日办理,2017年7月31日17时之后募集结束,不再接受认购业务)。若营业网点在周六、周日营业(部分银行网点周六、周日营业,券商和第三方非直销机构周六、周日不营业),个人投资者虽可照常申请,但该申请将与下一交易日合并办理。
  (2)注意事项
  1)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各非直销机构的说明为准。
  2)个人投资者需本人亲自到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3)投资者认购时要注明所购买的基金名称或基金代码:
  基金名称:红土创新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代码:
  A类:004967
  B类:004968
  2、网上办理
  (1)登陆非直销机构的网上交易系统,并按该网上交易系统的指引和要求办理。
  (2)业务受理时间:24小时服务,除日终清算时间外,均可进行认购。当日17:00之后的委托将于下一工作日办理,2017年7月31日17时之后为募集结束时间,不再受理认购但可申请开户。
  (3)开户申请提交成功后可即刻进行网上认购申请。
  (4)操作详情可参阅各非直销机构网上交易系统相关栏目的操作指引。
  3、其它交易方式
  投资者还可以通过各代销机构除网点委托、网上交易方式之外的其它方式办理开户及认购业务,具体以各非直销机构的规定为准。
  四、机构投资者的开户及认购程序
  (一)注意事项
  1、机构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购。
  2、机构投资者认购基金可以在非直销销售机构指定的基金销售网点认购,还可以选择到本公司直销中心办理。
  3、投资者不能直接以现金方式认购。
  4、在本公司直销中心柜台开户的机构投资者必须指定一个银行账户作为投资基金的结算账户,今后投资者赎回、分红及无效认(申)购的资金退款等资金结算均通过此账户进行。在非直销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认购的机构投资者应指定相应的银行活期存款账户或在券商处开立的资金账户作为投资基金的唯一结算账户。
  5、以下情况将被视为无效认购,款项将留存在基金公司的销售账户或退往投资者的指定资金结算账户:
  (1)投资者已缴款,但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2)投资者已缴款,但未办理认购申请或认购申请未被确认的;
  (3)投资者缴款金额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4)投资者缴款时间晚于基金认购结束日本公司截止时间的;
  (5)其它导致认购无效的情况。
  (二)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柜台办理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发售日的9:30至17: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开立基金账户
  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提供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非法人单位则为负责人)的《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账户业务申请表(机构版)》 ;
  (2)出示营业执照(最新年检过的副本)或民政部门等颁发的注册登记书原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3)出示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原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4)出示指定银行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或指定银行出具的开户证明原件,提供其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
  (5)提供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或负责人签章的《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授权委托书(机构版)》;
  (6)提供填妥的《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机构客户预留印鉴卡》一式两份;
  (7)出示经办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正反面复印件;
  (8)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非法人单位则为负责人)的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9)提供有授权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预留印鉴的《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风险承受力调查问卷(机构版)》。
  (10)本公司直销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
  具体业务办理规则以本公司直销中心的规定为准,机构投资者开户资料的填写必须真实、准确,否则由此引起的错误和损失,由投资者自己承担。
  3、提出认购申请
  机构投资者在直销中心认购应提交以下资料:
  (1)填妥的并加盖预留印鉴或者单位公章的《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认/申购业务申请表》;
  (2)填妥并加盖预留印鉴或者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非法人单位则为负责人)签章的《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授权委托书(机构版)》;
  (3)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4、缴款方式
  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柜台认购的机构投资者,则需通过全额缴款的方式缴款,具体方式如下:
  (1)机构投资者应在提出认购申请当日17:00之前,将足额认购资金划至本公司指定的直销专户。
  账户名称: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
  银行账号:4420 1501 1000 5257 6124
  联行号:105584000021
  投资者若未按上述办法划付认购款项,造成认购无效的,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直销销售账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2)一个投资者只能开立一个基金账户,投资者认购时要注明所购买的基金名称和基金代码:
  基金名称:红土创新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代码:
  A类:004967
  B类:004968
  (3)划出认购款项的账户必须与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时指定的银行账户一致,并在转账时务必注明汇款人姓名、汇款用途,例如:“××××认购红土创新货币市场基金(具体字数以销售机构要求为准)”。
  5、投资者提示
  (1)请机构投资者尽早向直销中心索取账户和交易申请表。投资者也可从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网站(www.htcxfund.com)上下载直销业务申请表格,但必须在办理业务时保证提交的材料与下载文件中所要求的格式一致。
  (2)直销中心柜台与非直销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的业务申请表不同,投资者请勿混用。
  (3)直销中心咨询电话:0755~33011863
  (三)非直销销售机构
  1、机构投资者在非直销销售机构的开户及认购手续以各非直销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2、通过非直销销售机构认购的机构投资者,需准备足额的认购资金存入指定的资金结算账户,由非直销销售机构扣款。
  五、过户登记与退款
  (一)本基金登记机构(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募集结束后对基金~权益进行过户登记。
  (二)在发售期内被确认无效的认购资金,将于认购申请被确认无效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投资者的结算账户划出,在发售结束后被确认无效的认购资金,将于验资完成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投资者的结算账户划出。
  六、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生效
  (一)募集截止后,基金管理人根据登记机构确认的数据,将有效认购资金(不含认购费)及有效认购申请资金产生的利息一并划入在托管行的专用账户,基金管理人委托具有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基金资产进行验资并出具报告,登记机构出具认购户数证明。
  (二)若基金合同达到生效条件,基金管理人在按照规定办理了基金验资和备案手续后公告基金合同生效。
  (三)若本基金合同未能生效,则基金管理人应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并将已募集资金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在募集期结束后30天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七、本次募集有关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11号港中旅大厦6层
  联系电话:0755~33011866
  联系人:叶序炮
  公司网址;www.htcxfund.com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州市湖东路154号
  法定代表人:高建平
  成立时间:1988年8月22日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中国人民银行总行,银复[1988]347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07.74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74号
  (三)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11号港中旅大厦6层
  法定代表人:邵钢
  联系人:范大鹏
  电话:0755~33011866
  传真:0755~33011855
  (四)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广东岭南律师事务所
  注册、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135号海珠中大科技综合楼601室
  负责人:黄添顺
  经办律师:欧阳兵
  电话:020~84115022
  传真:020~84113152
  (五)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首席合伙人:杨绍信
  经办注册会计师:薛竞、曹阳
  电话:021~23235654
  传真:021~23238800
  
  
  
  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7月21日
基金信息类型 基金发行
公告来源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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