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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河君尚混合A(519613)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720179
基金代码 519613
公告日期 2017-04-01
编号 1
标题 银河君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信息全文 【重要提示】
 本基金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6 年 6 月 28 日《关于准予银河君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444 号)的注册,进行募集。
 基金管理人保证《银河君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最低收益;因基金价格可升可跌,亦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能全数取回其原本投资。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投资本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投资人根据所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需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本基金投资策略所特有的风险、投资股指期货、国债期货的特定风险和未知价风险等等。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中等风险品种,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7年2月17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16 年12 月 31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原招募说明书与本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不一致的,以本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为准。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第一节 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基金管理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实验区世纪大道1568号15层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实验区世纪大道1568号15层
 法定代表人:许国平
 成立日期:2002年6月14日
 注册资本:2.0亿元人民币
 电话:(021)38568888
 联系人:罗琼
 股权结构:
 ■
 二、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监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董事长许国平先生,中共党员,经济学博士。2014年4月被选举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历任中国人民银行国际司处长、东京代表处代表、研究局调研员、金融稳定局体改处处长,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行股权管理部主任,中国银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党委委员。
 董事刘立达先生,中共党员,英国威尔士大学(班戈)金融MBA。2014年4月被选举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1988年至2008年在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工作,历任金融研究所国内金融研究室助理研究员,研究局资本市场处主任科员、货币政策处副调研员。2008年6月进入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工作,曾任股权管理运营部总经理、银河保险经纪公司董事、战略发展部总经理、综合管理部总经理等职。现任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董事王志强先生,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2006年3月被选举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届董事会连任。历任上海机电(集团)公司科长、处长、总会计师,上海久事公司计财部副总,上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计财部副总经理、副总会计师等职。现任上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副总经理。
 董事熊人杰先生,大学本科学历。2006年3月被选举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届董事会连任。曾任职于湖南人造板厂进出口公司、湖南省广电总公司、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现任深圳市达晨创业投资公司副总裁。
 董事唐光明先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2011年10月被选举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第四届董事会连任。历任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综合计划司投资一处科员,金飞民航经济发展中心项目经理,首都机场集团公司业务经理。现任首都机场集团公司资本运营部副总经理。
 董事卢丽平女士,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2015年9月被选举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历任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劳动工资局劳动组织处副处长、社会保险中心副主任,苏丹大尼罗河石油作业公司人力资源部高级主管,中油国际(苏丹)劳动工资部部门经理,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人事劳资部劳动组织处处长、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资本运营部专职董事。
 独立董事王福山先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2002年6月被选举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届、第三届、第四届董事会连任。历任北京大学教师,国家地震局副司长,中国人民保险公司部门总经理,中国人保信托投资公司副董事长,深圳阳光基金管理公司董事长等职。现任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巡视员。
 独立董事王建宁先生,中共党员,硕士,律师。2015年11月被选举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历任国家建设委员会干部,国家经济委员会外事局干部,国家计划委员会工业经济联合会国际部干部,日本野村证券株式会社总部投资及咨询顾问,全国律协会员法律助理,现任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
 独立董事郭田勇先生,2014年4月被选举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亚洲开发银行高级顾问、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咨询专家、中国银监会外聘专家、中国支付清算协会互联网金融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国际金融学会理事。
 独立董事李笑明先生,中共党员,经济师。2014年4月被选举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历任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办公室副主任、主任;国家外汇管理局办公室副主任、主任;中央汇金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再保、国开行董事。
 监事长李立生先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助理研究员,中国华融信托投资公司证券总部研究发展部副经理,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研究中心综合研究部副经理,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筹备组成员,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部总监、基金管理部总监、基金经理、金融工程部总监、产品规划部总监、督察长等职。
 监事朱洪先生,中共党员,经济学硕士,高级经济师。历任中国工商银行华融信托投资公司华东分部总经理、远东房地产公司总经理;银河证券上海总部党委书记、总经理、公司纪检委员;亚洲证券(银河证券党委派任)总裁、党委书记;银河保险经纪公司总经理、董事长等职,现任中国银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监事赵斌先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2015年11月被选举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先后任职于北京城建华城监理公司、银河证券有限公司。现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员工。
 总经理刘立达先生,中共党员,英国威尔士大学(班戈)金融MBA。1988年至2008年在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工作,历任金融研究所国内金融研究室助理研究员,研究局资本市场处主任科员、货币政策处副调研员等职。2008年6月进入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工作,曾任股权管理运营部总经理、银河保险经纪公司董事、战略发展部总经理、综合管理部总经理。
 副总经理陈勇先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历任哈尔滨证券公司友谊路证券交易营业部电脑部经理、和平路营业部副总经理,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和平路营业部总经理、联合证券公司投资银行总部高级经理,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总裁办公室秘书处副处长、处长、(党委办公室)副主任,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办公室(党委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期间任北京证券业协会秘书长(兼),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战略发展部执行总经理,现兼任银河资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督察长董伯儒先生,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学历。历任中国东方信托投资公司经理,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基金部高级经理,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支持保障部总监、监察部总监。
 2、本基金基金经理
 韩晶先生,中共党员,经济学硕士,15年证券从业经历,先后就职于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期间从事交易清算、产品设计、投资管理等工作。2008年6月加入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先后担任债券经理助理、债券经理等职务。2010年1月至2013年3月担任银河收益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1年8月起担任银河银信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2年11月起担任银河领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4年7月起担任银河收益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5年4月起担任银河鑫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5年6月起担任银河鸿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6年3月起担任银河泽利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润利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6年5月起担任银河旺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6年8月起担任银河君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6年9月起担任银河君信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银河君荣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6年11月起担任银河君耀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6年5月起担任固定收益部负责人。
 杨鑫先生,硕士研究生学历,7年证券从业经历。曾就职于东航金戎控股有限责任公司,2010年9月加入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研究部债券研究员、固定收益部债券经理,主要从事债券配置和头寸管理工作。2015年6月起担银河鑫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6年3月起担任银河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银河岁岁回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6年4月起担任银河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银河银富货币市场基金的基金经理。2016年8月起担任银河君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6年9月起担任银河君信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银河君荣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6年11月起担任银河君耀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罗博先生,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学历,12年证券从业经历。曾就职于华夏银行,中信万通证券有限公司,期间从事企业金融、投资银行业务及上市公司购并等工作。2006年2月加入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产品设计经理、衍生品数量化投资研究员、行业研究员等职务,2009年12月起担任银河沪深300价值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3年3月起担任银河沪深300成长增强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4年3月起担任银河定投宝中证滕安价值100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6年12月起担任银河君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3、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总经理刘立达先生,副总经理陈勇先生,总经理助理兼股票投资部总监钱睿南先生,总经理助理兼战略规划部总监吴磊先生,研究部总监刘风华女士,固定收益部负责人韩晶先生,股票投资部总监助理张杨先生,股票投资部基金经理神玉飞先生。
 上述人员之间均无近亲属关系。
 第二节 基金托管人
 一、 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法定中文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交通银行)
 公司法定英文名称:BANK OF COMMUNICATIONS CO.,LTD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住 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邮政编码:200120
 注册时间:1987年3月30日
 注册资本:742.62亿元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5号
 联系人:汤嵩彦
 电 话:95559
 交通银行始建于1908年,是中国历史最悠久的银行之一,也是近代中国的发钞行之一。1987年重新组建后的交行正式对外营业,成为中国第一家全国性的国有股份制商业银行,总部设在上海。2005年6月交通银行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挂牌上市,2007年5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根据2015年英国《银行家》杂志发布的全球千家大银行报告,交通银行一级资本位列第17位,较上年上升2位;根据2015年美国《财富》杂志发布的世界500强公司排行榜,交通银行营业收入位列第190位,较上年上升27位。
 截至报告期末,交通银行资产总额为人民币74,044,17亿元。报告期内,交通银行实现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人民币190.66亿元。
 交通银行总行设资产托管业务中心(下文简称“托管中心”)。现有员工具有多年基金、证券和银行的从业经验,具备基金从业资格,以及经济师、会计师、工程师和律师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员工的学历层次较高,专业分布合理,职业技能优良,职业道德素质过硬,是一支诚实勤勉、积极进取、开拓创新、奋发向上的资产托管从业人员队伍。
 二、主要人员情况
 牛锡明先生,董事长、执行董事。
 牛先生2013年10月至今任本行董事长、执行董事,2013年5月至2013年10月任本行董事长、执行董事、行长,2009年12月至2013年5月任本行副董事长、执行董事、行长。牛先生1983年毕业于中央财经大学金融系,获学士学位,1997年毕业于哈尔滨工业大学管理学院技术经济专业,获硕士学位,1999年享受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
 彭纯先生,副董事长、执行董事、行长。
 彭先生2013年11月起任本行副董事长、执行董事,2013年10月起任本行行长;2010年4月至2013年9月任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兼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05年8月至2010年4月任本行执行董事、副行长;2004年9月至2005年8月任本行副行长;2004年6月至2004年9月任本行董事、行长助理;2001年9月至2004年6月任本行行长助理;1994年至2001年历任本行乌鲁木齐分行副行长、行长,南宁分行行长,广州分行行长。彭先生1986年于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获经济学硕士学位。
 袁庆伟女士,资产托管业务中心总裁。
 袁女士2015年8月起任本行资产托管业务中心总裁;2007年12月至2015年8月,历任本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本行资产托管业务中心副总裁;1999年12月至2007年12月,历任本行乌鲁木齐分行财务会计部副科长、科长、处长助理、副处长,会计结算部高级经理。袁女士1992年毕业于中国石油大学计算机科学系,获得学士学位,2005年于新疆财经学院获硕士学位。
 三、基金托管业务情况
 截至2016年3月31日,交通银行共托管证券投资基金159只。此外,交通银行还托管了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私募投资基金、保险资金、全国社保基金、养老保障管理基金、企业年金基金、QFII证券投资资产、RQFII证券投资资产、QDII证券投资资产和QDLP资金等产品。
 四、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目标
 交通银行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章及行内相关管理规定,加强内部管理,保证托管中心业务规章的健全和各项规章的贯彻执行,通过对各种风险的梳理、评估、监控,有效地实现对各项业务风险的管控,确保业务稳健运行,保护基金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2、内部控制原则
 (1)、合法性原则:托管中心制定的各项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监管要求,并贯穿于托管业务经营管理活动的始终。
 (2)、全面性原则:托管中心建立各二级部自我监控和风险合规部风险管控的内部控制机制,覆盖各项业务、各个部门和各级人员,并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经营环节,建立全面的风险管理监督机制。
 (3)、独立性原则:托管中心独立负责受托基金资产的保管,保证基金资产与交通银行的自有资产相互独立,对不同的受托基金资产分别设置账户,独立核算,分账管理。
 (4)、制衡性原则:托管中心贯彻适当授权、相互制约的原则,从组织结构的设置上确保各二级部和各岗位权责分明、相互牵制,并通过有效的相互制衡措施消除内部控制中的盲点。
 (5)、有效性原则:托管中心在岗位、业务二级部和风险合规部三级内控管理模式的基础上,形成科学合理的内部控制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通过行之有效的控制流程、控制措施,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保障内控管理的有效执行。
 (6)、效益性原则:托管中心内部控制与基金托管规模、业务范围和业务运作环节的风险控制要求相适应,尽量降低经营运作成本,以合理的控制成本实现最佳的内部控制目标。
 3、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托管中心制定了一整套严密、高效的证券投资基金托管管理规章制度,确保基金托管业务运行的规范、安全、高效,包括《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业务风险管理暂行办法》、《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项目开发管理办法》、《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信息披露制度》、《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保密工作制度》、《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从业人员守则》、《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业务资料管理制度》等,并根据市场变化和基金业务的发展不断加以完善。做到业务分工合理,技术系统完整独立,业务管理制度化,核心作业区实行封闭管理,有关信息披露由专人负责。
 托管中心通过对基金托管业务各环节的事前指导、事中风控和事后检查措施实现全流程、全链条的风险控制管理,聘请国际著名会计师事务所对基金托管业务运行进行国际标准的内部控制评审。
 第三节 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568号15层
 法定代表人:许国平
 公司网站:www.galaxyasset.com(支持网上交易)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0860
 直销业务电话:(021)38568981/ 38568507
 传真交易电话:(021)38568985
 联系人:赵冉、郑夫桦、张鸿
 (2)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西街6号院A-F座三层(邮编:100045)
 电话:(010)56086900
 传真:(010)56086939
 联系人:孙妍
 (3)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90-108号光华大厦西座三楼(邮编: 510620)
 电话:(020)37602205
 传真:(020)37602384
 联系人:史忠民
 (4)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果戈里大街206号三层
 电话:(0451)82812867
 传真:(0451)82812869
 联系人:崔勇
 (5)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201号3楼南京银河证券江东中路营业部内(邮编:
 210019)
 电话:(025)84671299
 传真:(025)84523725
 联系人:李晓舟
 (6)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01号时代金融中心大厦6F(邮编:518046)
 电话:(0755)82707511
 传真:(0755)82707599
 联系人:史忠民
 2、场外代销机构
 (1)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仙霞路18号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2)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东莞市南城路2 号东莞农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何沛良
 客户服务电话:961122
 网址:www.drcbank.com
 (3)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陈共炎
 电话:(010)66568292
 传真:(010)66568990
 联系人:邓颜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88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4)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 号
 法定代表人:薛峰
 电话:(021)22169999
 传真: (021)22169134
 联系人:李芳芳
 客户服务电话:95525
 网址:www.ebscn.com
 (5)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 号上海银行大厦29 楼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电话:(021)38676767
 传真:(021)38670666
 联系人:芮敏祺、朱雅崴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66
 网址:www.gtja.com
 (6)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湖北省武汉市新华路特8 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人代表:杨泽柱
 电话:(027)65799999
 传真:(027)85481900
 联系人:奚博宇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999或95579
 网址:www.95579.com
 (7)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 座38-45 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电话:(0755)82943666
 传真:(0755)82943636
 联系人:林生迎
 客户服务电话:95565、4008-888-111
 网址:www.newone.com.cn
 (8)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第A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 号中信证券大厦20 层
 法定代表人: 王东明
 联系人:陈忠
 电话:(010)84683893
 传真:(010)84685560
 客户服务电话:95558
 网址:www.cs.ecitic.com
 (9)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 号
 1 号楼20 层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联系人:吴忠超
 电话:(0532)85022326
 传真:(0532)85022605
 客户服务电话:0532-96577
 网址:www.zxwt.com.cn
 (10)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海口市南宝路36 号证券大厦4 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4001 号时代金融中心17 层
 法定代表人:陆涛
 电话:(0755)83025666
 传真:(0755)83025625
 联系人:蒋浩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228
 网址:www.jyzq.cn
 (11)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 号45 层
 法定代表人:李梅
 电话:(021)33389888
 传真:(021)33388224
 联系人:黄莹
 客服电话:95523 或4008895523
 网址: www.swhysc.com
 (12)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 号大成国际大厦20 楼
 2005室
 法定代表人:许建平
 电话:(010)88085858
 传真:(010)88085195
 联系人:李巍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0562
 网址:www.hysec.com
 (13)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 号富凯大厦B 座701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5 号新盛大厦B 座4 层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电话:(010)66045566
 传真:(010)66045500
 联系人:林爽
 客户服务电话:(010)66045678
 网址:www.txsec.com/www.jijin.txsec.com
 (14)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四川中路213号7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四川中路213号久事商务大厦7楼
 法定代表人:李俊杰
 联系人:邵珍珍
 电话:(021)53686888
 传真:(021)53686100-7008,(021)53686200-7008
 客户服务电话: (021)962518
 网址:www.962518.com
 (15)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 层
 1301-1305室、14 层
 法定代表人:张皓
 联系人:洪诚
 电话:(0755)23953913
 传真:(0755)83217421
 客户服务电话:4009908826
 网址:www.citicsf.com
 (16)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江西省南昌市抚河北路291 号
 办公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1619 号国际金融大厦A 座41 楼
 法定代表人:杜航
 电话:(0791)6768763
 传真:(0791)6789414
 联系人:余雅娜
 客户服务电话:400-8866-567
 网址:www.scstock.com
 (17)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 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电话:(0531)68889155
 传真:(0531)68889752
 联系人:吴阳
 客户服务电话:95538
 网址:www.qlzq.com.cn
 (18)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69 号山西国贸中心东塔楼
 法定代表人:侯巍
 电话:(0351)8686703
 传真:(0351)8686619
 联系人:邓颖云
 客户服务电话:400-666-1618
 网址:www.i618.com.cn
 (19)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928 号东海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赵俊
 电话:(021)20333333
 传真:(021)50498851
 联系人:王一彦
 客户服务电话:95531;400-8888-588
 网址:www.longone.com.cn
 (20)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淮海中路9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 号海通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电话:(021)23219000
 传真:(021)23219100
 联系人:金芸、李笑鸣
 客户服务电话:95553 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网址:www.htsec.com
 (21)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8 楼
 法定代表人:杨宇翔
 电话:(0755)22626391
 传真:(0755)82400862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6168
 联系人:郑舒丽
 网址:www.pingan.com
 (22)网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沈阳市沈河区热闹路51 号
 法定代表人:王晓
 电话:(024)22955449
 传真:(024)22955449
 联系人:宋伟
 客服电话:(024)22955438
 网址:www.chstock.com
 (23)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08号中国凤凰大厦1栋9层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电话:(0755)82825551
 传真:(0755)82558355
 联系人:朱贤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1-001
 网址:www.essence.com.cn
 (24)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长春市自由大路1138号
 法定代表人:矫正中
 电话:(0431)85096517
 传真:(0431)85096795
 联系人: 安岩岩
 客户服务电话:4006-000-686
 网址:www.nesc.cn
 (25)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
 法人代表人:冉云
 客服电话:95310
 联系人:刘婧漪、贾鹏
 联系电话:(028)86690057、(028)86690058
 传真号码:(028)86690126
 公司网址:www.gjzq.com.cn
 (26)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罗湖区笋岗路 12 号中民时代广场 B 座 25、26 层
 法定代表人: 刘学民
 联系人: 崔国良
 电话:(0755)25832852
 传真:(0755)82485081
 网址:www.firstcapital.com.cn
 客户服务电话:95358
 (27)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6楼
 法定代表人:何如
 电话:(0755)82130833
 传真:(0755)82133952
 联系人:周杨
 客户服务热线:95536
 网址:www.guosen.com.cn
 (28)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198号华西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 杨炯洋
 联系人:李进
 电话:(021)65080566
 传真:(028)86150040
 客户服务电话:95584、4008-888-818
 网址:www.hx168.com.cn
 (29)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27号院5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27号盘古大观40-43层
 法定代表人:何亚刚
 客户服务电话:95571
 联系人:齐冬妮
 电话:(010)59355807
 传真:(010)56437030
 网址:www.foundersc.com
 3、第三方销售机构
 (1)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 浦东新区峨山路613号6幢551室
 法定代表人:其实
 客户服务电话:400-1818-188
 网址: www.1234567.com.cn
 (2)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5475号1033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989号中达广场201室
 法定代表人:盛大
 客户服务电话:400-067-6266
 网址: www. leadfund.com.cn
 (3)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903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翠柏路7号杭州电子商务产业园2楼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客户服务电话:4008-773-772
 网址:www.5ifund.com
 (4)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
 法定代表人:郭坚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9-031
 网址:www.lufunds.com
 (5)浙江金观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拱墅区登云路45号(锦昌大厦)1幢10楼1001室
 法定代表人:徐黎云
 客户服务电话:400-001-8811
 网址:www.jincheng-fund.com
 (6)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11层1108室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客户服务电话:400-6199-059
 网址:www.fundzone.cn
 (7)奕丰金融服务(深圳)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 栋 201 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路海岸大厦东座1116室
 法定代表人:TAN YIK KUAN
 客户服务电话:400-6846-500
 网址: www.ifastps.com.cn
 (8)厦门市鑫鼎盛控股有限公司
 住所:厦门市思明鹭江道2号第一广场15楼
 法定代表人:陈洪生
 客户服务电话:400-6980-777
 网址:www.xds.com.cn
 (9)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建设路9号高地中心1101室
 法定代表人:于海锋
 客户服务电话:400-8878-566
 网址: www.pyfund.cn
 (10)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02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8号保利广场18层
 法定代表人:王莉
 客户服务电话:400-920-0022/ 021-20835588
 网址:licaike.hexun.com
 (11)北京懒猫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31号院盛景国际广场3号楼1119
 法定代表人:许现良
 客户服务电话:4001-500-882
 网址:www.lanmao.com
 (12)武汉市伯嘉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武汉中央商务区泛海国际SOHO城(一期)第七
 幢23层1号4号
 法定代表人:陶捷
 客户服务电话:(027)87006003
 (13)杭州科地瑞富基金销售公司
 住所:杭州市下城区武林时代商务中心1604室
 法定代表人:陈刚
 客户服务电话:(0571)86655920
 网址:www.cd121.com
 (14)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东三街2号4层401-15
 法定代表人:陈超
 客户服务电话:95118/400-098-8511
 网址:jr.jd.com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4、场内代销机构: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开放式基金销售系统办理开放式基金的认购、申购、赎回和转托管等业务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具体以上海证券交易所最新公布名单为准。
 二、基金登记结算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法定代表人:周明
 电话:(010)50938839
 传真:(010)50938907
 联系人:朱立元
 三、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05室
 负责人:廖海
 电话:021-51150298
 传真:021-51150398
 经办律师:廖海、刘佳
 四、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安永大楼16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50楼
 法定代表人:葛明
 经办会计师:徐艳、濮晓达
 电话:(021)22288888
 第四节 基金概况
 基金名称: 银河君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银河君尚混合
 基金类型: 混合型基金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第五节 基金的投资
 (一)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合理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在深入的基本面研究的基础上,通过灵活的资产配置、策略配置与严谨的风险管理,分享中国在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过程中所孕育的投资机遇,追求实现基金资产的持续稳定增值。
 (二)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可转换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等)、债券回购、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0-95%;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权证、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
 (三)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合理稳健的资产配置策略,将基金资产在权益类资产和固定收益类资产之间灵活配置,同时采取积极主动的股票投资和债券投资策略,把握中国经济增长和资本市场发展机遇,严格控制下行风险,力争实现基金份额净值的长期平稳增长。
 本基金投资策略主要包括资产配置策略、股票投资策略、固定收益类资产投资策略、股指期货和国债期货投资策略、权证投资策略等。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管理人在大类资产配置过程中,结合定量和定性分析,从宏观、中观、微观等多个角度考虑宏观经济面、政策面、市场面等多种因素,综合分析评判证券市场的特点及其演化趋势,重点分析股票、债券等资产的预期收益风险的匹配关系,在此基础上,在投资比例限制范围内,确定或调整投资组合中股票和债券的比例,以争取降低单一行业投资的系统性风险冲击。
 本基金考虑的宏观经济指标包括GDP增长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生产者价格指数(PPI),货币供应量(M0,M1,M2)的增长率等指标。
 本基金考虑的政策面因素包括但不限于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的变化趋势等。
 本基金考虑的市场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市场的资金供求变化、上市公司的盈利增长情况、市场总体P/E、P/B等指标相对于长期均值水平的偏离度等。
 2、股票投资策略
 (1)行业配置策略
 本基金管理人在进行行业配置时,将采用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方式确定行业权重。在投资组合管理过程中,基金管理人也将根据宏观经济形势以及各个行业的基本面特征对行业配置进行持续动态地调整。自上而下的行业配置策略是指通过深入分析宏观经济指标和不同行业自身的周期变化特征以及在国民经济中所处的位置,确定在当前宏观背景下适宜投资的重点行业,主要包括:
 1)宏观政策影响分析:根据政府产业政策、财政税收政策、货币政策等变化,分析各项政策对各行业及其子行业的影响,前瞻性的布局受益于国家政策较大的行业及子行业。
 2)市场需求变化:不同行业及子行业在技术优势、定价策略、销售渠道等方面的差异,影响到其盈利水平。本基金将前瞻性的配置市场需求预期比较稳定或预期保持较高增长的行业或子行业。
 3)本基金将综合研究社会发展趋势、经济发展趋势、科学技术发展趋势、消费者需求变化趋势等因素,采取“自上而下”的研究方法,对各个子行业的基本面进行深入分析,通过行业评级及行业估值与轮动等因素确定各行业的配置比例。
 自下而上的行业配置策略是指从行业的成长能力、盈利趋势、价格动量、市场估值等因素来确定基金重点投资的行业。对行业的具体分析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景气分析
 行业的景气程度可通过观测销量、价格、产能利用率、库存、毛利率等关键指标进行跟踪。行业的景气程度与宏观经济、产业政策、竞争格局、科技发展与技术进步等因素密切相关。
 2)财务分析
 行业财务分析的主要目的是评价行业的成长性、成长的可持续性以及盈利质量,同时也是对行业景气分析结论的进一步确认。财务分析考量的关键指标主要包括净资产收益率、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毛利率、净利率、存货周转率、应收账款周转率、经营性现金流状况、债务结构等等。
 3)估值分析
 结合上述分析,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各行业的不同特点确定适合该行业的估值方法,同时参考可比国家类似行业的估值水平,来确定该行业的合理估值水平,并将合理估值水平与市场估值水平相比较,从而得出该行业高估、低估或中性的判断。估值分析中还将运用行业估值历史比较、行业间估值比较等相对估值方法进行辅助判断。
 此外,本基金还将运用数量化方法对上述行业配置策略进行辅助,并在适当情形下对行业配置进行战术性调整,使用的方法包括行业动量与反转策略,行业间相关性跟踪与分析等。
 (2)精选个股策略
 本基金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式,对上市公司的投资价值进行综合评估,精选具有较强竞争优势的上市公司作为投资标的。
 1)定性分析
 本基金将通过定性分析,深入分析企业的基本面以及国家相关政策、人口结构变化等因素,确定具有比较竞争优势的上市公司。
 ①研发能力
 研发能力的强弱关乎着公司的长期生命力。本基金将重点投资具有明确的产品开发战略、良好的研发团队、有保障的研发开支和激励机制的上市公司;
 ②市场能力
 本基金将重点考察上市公司是否建立相应的营销体系,公司的销售能力,市场占有率情况等。
 ③企业的产品线
 公司是否有完善的产品线布局,能否推出具有高市场容量的品种并使短、中长期的产品有效衔接。
 ④公司治理结构
 本基金将重点考察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实际控制人的发展战略,关联交易等事项。
 ⑤公司管理
 公司的管理团队是否和谐高效,能够在公司战略、作业与成本、质量与安全、营销等方面具有同业中居前的管理水平。
 ⑥政府政策
 本基金将密切关注政府社会保障政策、行政管制等政策的调整对各行业及其子行业的影响。
 ⑦人口及经济结构变迁
 人口以及因经济发展而导致的人均收入水平的提高及需求变化,都会对社会经济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本基金将动态的跟踪这些变化,并分析其影响。
 2)定量分析
 本基金在定量指标方面,重点考察企业的成长性、盈利能力的估值水平,选择财务健康,成长性好,估值合理的股票。
 成长性指标方面,本基金主要考虑(不限于)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利润增长率及其增长变动的方向和速率;盈利指标方面,本基金主要考虑(不限于)毛利率、净利率、净资产收益率等;价值指标方面,本基金主要考虑PE、PB、PEG、PS等。
 3、固定收益类资产投资策略
 在进行固定收益类资产投资时,本基金将会考量利率预期策略、信用债券投资策略、套利交易策略、可转换债券投资策略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选择合适时机投资于低估的债券品种,通过积极主动管理,获得超额收益。
 (1)利率预期策略
 本基金通过全面研究GDP、物价、就业以及国际收支等主要经济变量,分析宏观经济运行的可能情景,并预测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取向,分析金融市场资金供求状况变化趋势及结构。在此基础上,预测金融市场利率水平变动趋势,以及金融市场收益率曲线斜度变化趋势。
 组合久期是反映利率风险最重要的指标。本基金将根据对市场利率变化趋势的预期,制定出组合的目标久期:预期市场利率水平将上升时,降低组合的久期;预期市场利率将下降时,提高组合的久期。
 (2)信用债券投资策略
 根据国民经济运行周期阶段,分析企业债券、公司债券等发行人所处行业发展前景、业务发展状况、市场竞争地位、财务状况、管理水平和债务水平等因素,评价债券发行人的信用风险,并根据特定债券的发行契约,评价债券的信用级别,确定企业债券、公司债券的信用风险利差。
 债券信用风险评定需要重点分析企业财务结构、偿债能力、经营效益等财务信息,同时需要考虑企业的经营环境等外部因素,着重分析企业未来的偿债能力,评估其违约风险水平。
 (3)套利交易策略
 在预测和分析同一市场不同板块之间(比如国债与金融债)、不同市场的同一品种、不同市场的不同板块之间的收益率利差基础上,基金管理人采取积极策略选择合适品种进行交易来获取投资收益。在正常条件下它们之间的收益率利差是稳定的。但是在某种情况下,比如若某个行业在经济周期的某一时期面临信用风险改变或者市场供求发生变化时这种稳定关系便被打破,若能提前预测并进行交易,就可进行套利或减少损失。
 (4)可转换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着重对可转换债券对应的基础股票的分析与研究,同时兼顾其债券价值和转换期权价值,对那些有着较强的盈利能力或成长潜力的上市公司的可转换债券进行重点投资。
 本基金管理人将对可转换债券对应的基础股票的基本面进行分析,包括所处行业的景气度、成长性、核心竞争力等,并参考同类公司的估值水平,研判发行公司的投资价值;基于对利率水平、票息率及派息频率、信用风险等因素的分析,判断其债券投资价值;采用期权定价模型,估算可转换债券的转换期权价值。综合以上因素,对可转换债券进行定价分析,制定可转换债券的投资策略。
 (5)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本基金将分析资产支持证券的资产特征,估计违约率和提前偿付比率,并利用收益率曲线和期权定价模型,对资产支持证券进行估值。本基金将严格控制资产支持证券的总体投资规模并进行分散投资,以降低流动性风险。
 4、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参与股指期货交易,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基金管理人根据对指数点位区间判断,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决定套保比例。再根据基金股票投资组合的贝塔值,具体得出参与股指期货交易的买卖张数。基金管理人根据股指期货当时的成交金额、持仓量和基差等数据,选择和基金组合相关性高的股指期货合约为交易标的。
 5、国债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参与国债期货交易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通过对宏观经济和利率市场走势的分析与判断,并充分考虑国债期货的收益性、流动性及风险特征,通过资产配置,谨慎进行投资,以调整债券组合的久期,降低投资组合的整体风险。具体而言,本基金的国债期货投资策略包括套期保值时机选择策略、期货合约选择和头寸选择策略、展期策略、保证金管理策略、流动性管理策略等。
 本基金在运用国债期货投资控制风险的基础上,将审慎地获取相应的超额收益,通过国债期货对债券的多头替代和稳健资产仓位的增加,以及国债期货与债券的多空比例调整,获取组合的稳定收益。
 6、权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用数量化期权定价公式对权证价值进行计算,并结合行业研究员对权证标的证券的估值分析结果,选择具有良好流动性和较高投资价值的权证进行投资。采用的策略包括但不限于下列策略或策略组合:
 本基金采取现金套利策略,兑现部分标的证券的投资收益,并通过购买该证券认购权证的方式,保留未来股票上涨所带来的获利空间。
 根据权证与标的证券的内在价值联系,合理配置权证与标的证券的投资比例,构建权证与标的证券的避险组合,控制投资组合的下跌风险。同时,本基金积极发现可能存在的套利机会,构建权证与标的证券的套利组合,获取较高的投资收益。
 (四)投资限制
 、组合限制
 (1)本基金的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0%-95%;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3)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4)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超过该证券的10%;
 (5)本基金的基金资产总值不得超过基金净资产的140%;
 (6)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
 (7)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的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权证的 10%;
 (8)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5%;
 (9)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10)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
 (11)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10%;
 (12)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10%;
 (13)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BBB以上(含BBB)的资产支持证券。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14)本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超过本基金的总资产,本基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15)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40%;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1年,债券回购到期后不得展期;
 (16)本基金参与股指期货交易和国债期货交易依据下列标准建构组合:
 1)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国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5%;
 2)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国债期货和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与有价证券市值之和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95%,其中,有价证券指股票、债券(不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不含质押式回购)等;
 3)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本基金持有的股票总市值的20%;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卖出国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持有的债券总市值的30%;
 4)本基金所持有的股票市值和买入、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合计(轧差计算)应当符合基金合同关于股票投资比例的有关约定;所持有的债券(不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市值和买入、卖出国债期货合约价值,合计(轧差计算)应当符合基金合同关于债券投资比例的有关约定;
 5)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内交易(不包括平仓)的股指期货合约的成交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20%;在任何交易日内交易(不包括平仓)的国债期货合约的成交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30%;
 (17)本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基金管理人应事先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与基金托管人在基金托管协议中明确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的比例,根据比例进行投资;
 (18)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比例限制。
 除上述第(13)项以外,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不符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十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期间,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应当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与检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如果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对基金合同约定投资组合比例限制进行变更的,以变更后的规定为准。
 2、禁止行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1)承销证券;
 (2)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5)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6)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的,应当符合本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遵循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防范利益冲突,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机制和评估机制,按照市场公平合理价格执行。相关交易必须事先得到基金托管人同意,并按法律法规予以披露。重大关联交易应提交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审议,并经过三分之二以上的独立董事通过。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应至少每半年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查。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禁止性规定,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不受上述规定的限制。
 (五)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50%+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50%
 沪深300指数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和发布,由沪深A股中规模大、流动性好的最具代表性的300只股票组成,以综合反映沪深A股市场整体表现。
 上证国债指数是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所有固定利率国债为样本,按照国债发行量加权而成。上证国债指数是上证指数系列的第一只债券指数,它的推出使我国证券市场股票、债券、基金三位一体的指数体系基本形成。
 根据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比例约束,基金管理人以沪深300指数收益率×50%+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50%作为业绩比较基准,与本基金的投资风格基本一致,可以用来客观公正地衡量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或因指数编制及发布等方面的原因,如果上述业绩比较基准不适用本基金,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时,本基金管理人可以依据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对业绩比较基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业绩比较基准无需召开基金持有人大会,但应经基金托管人同意,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管理人应在调整前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介上刊登公告。
 (六)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中等的投资品种,其风险收益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七)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行使相关权利的处理原则及方法
 1、有利于基金资产的安全与增值;
 2、基金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表基金独立行使相关权利,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3、不通过关联交易为自身、雇员、授权代理人或任何存在利害关系的第三人牟取任何不当利益。
 (八)基金投资组合报告(截止于2016年12月31日)
 本投资组合报告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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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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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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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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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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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报告期内未持有股指期货合约
 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未对股指期货进行投资。
 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未投资国债期货。
 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未投资国债期货。
 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未投资国债期货。
 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没有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情形,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也没有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2)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3) 其他资产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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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2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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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节 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人申购基金时应认证阅读本招募说明书。有关业绩数据经托管人复核,但未经审计。
 1、 银河君尚混合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表(截至2016年12月31日)
 银河君尚混合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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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银河君尚混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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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银河君尚混合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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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本基金合同于2016年8月17日生效。
 第七节 基金的费用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销售服务费;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仲裁费和诉讼费;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费用;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基金的相关账户的开户及维护费用;
 10、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6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6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3、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5%,I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05%。销售服务费主要用于本基金持续销售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等各项费用。
 在通常情况下,C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资产净值的0.5 %年费率计提。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计提的计算公式如下:
 H=E×0.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C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
 E为前一日的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
 在通常情况下,I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I类基金份额资产净值的0.05 %年费率计提。I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计提的计算公式如下:
 H=E×0.0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I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
 E为前一日的I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
 C类和I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均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划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4、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4-10项费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第八节 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银河君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本次更新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及《银河君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进行更新编写,更新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部分:
 1、“重要提示”日期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了相应更新,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7年2月 17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6年12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定于2016年4 月 1日前公告。
 2、“三、基金管理人”部分,根据实际情况更新基金管理人的相关信息。
 3、“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增加了相关代销机构,对原有销售机构进行了更新,各新增代销机构均在指定媒体上公告列示。
 4、“十、基金的投资”之“(八)基金投资组合报告”更新为截止日为2016年12月31日的报告,该部分内容均按有关规定编制,并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未经审计。“(九)基金的业绩”中对基金成立以来至2016年12月31日的基金业绩表现进行了披露。该部分内容均按有关规定编制,并经基金托管人复核,但相关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5、“二十二、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有关“对账单服务”的内容进行了更新。
 6、“二十三、其他应披露事项” 中列示了本报告期内本基金及本基金管理公司在指定报纸上披露的公告。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四月一日
基金信息类型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公告来源 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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