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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信民兴债券C(004401) 基金公开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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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 694525 | ||||||||
基金代码 | 004401 | ||||||||
公告日期 | 2017-02-21 | ||||||||
编号 | 1 | ||||||||
标题 | 金信民兴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 ||||||||
信息全文 | 基金管理人:金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二月 重要提示 1、金信民兴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6年11月21日证监许可[2016]2761号文注册公开募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2、本基金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运作方式为契约型开放式。 3、本基金的管理人和注册登记机构为金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信基金”或“本公司”),托管人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 4、本基金于2017年2月24日至2017年5月23日通过金信基金直销渠道公开发售。本基金的募集期限不超过3个月,自基金份额开始发售之日起计算。本公司也可根据基金销售情况在募集期限内适当调整基金发售时间,并及时公告。 5、本基金发售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6、投资者欲认购本基金,需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已经在本公司开立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可免于办理开户手续。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每个投资者仅限开立和使用一个本公司基金账户。在基金募集期间,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申请可同时办理。 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购。投资者已提交的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文件如已过有效期,请及时办理相关更新手续,以免影响认购。 7、本基金认购以金额申请。本基金A类、C类基金份额初始面值均为1.00元,按面值发售。投资者认购基金份额时,需按照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交付认购款项。首次认购A类或C类基金份额的,单个基金账户单笔最低认购金额均为1.00元,追加认购每笔最低金额均为1.00元。销售机构对最低认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投资者在认购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认购申请一经受理不得撤销。基金募集期间单个投资人的累计认购规模没有限制。 8、本基金不设募集上限。 9、基金销售网点对申请的受理并不表示对该申请的成功确认,而仅代表该基金销售网点确实接受了认购申请,申请的成功确认应以基金注册登记人的确认结果为准。投资者应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到其办理认购业务的销售网点查询最终确认情况和有效认购份额。基金管理人及销售机构不承担对确认结果的通知义务,投资者本人应主动查询认购申请的确认结果。 10、本公告仅对本基金份额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发布在金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官方网站(网址 :www.jxfunds.com.cn)上的《金信民兴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基金申请表格和了解基金发售相关事宜。 11、本基金通过本公司直销机构为投资者办理基金认购等业务。在本基金发售期间,除本公告所列的代销机构外,如增加或减少其他代销机构,将及时公告。 12、投资者所在地若未开设基金销售网点,请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66-2866)咨询购买事宜。 13、本基金募集期间部分销售机构周六、周日仍然受理认购业务,所受理的认购委托与下一交易日合并办理,具体情况可咨询相关销售机构。 14、风险提示:基金主要投资于证券市场,而证券市场价格因受到经济因素、政治因素、投资心理和交易制度等各种因素的影响而产生波动,从而导致基金收益水平发生变化,产生风险。主要的风险因素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市场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积极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本基金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其预期收益和风险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和混合型基金,属于较低风险、较低收益的基金产品。 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15、本基金管理人可综合情况对发售安排做适当调整。本公司拥有对本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的最终解释权。 第一部分 本次募集的基本情况 一、基金名称和基金代码 金信民兴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A类份额基金代码:004400 C类份额基金代码:004401 二、基金类别与运作方式 基金类别:债券型基金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三、基金存续期间: 不定期 四、基金份额面值、发售价格 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初始面值均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售。 五、募集规模 本基金募集不设募集规模上限。 六、募集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发起资金提供方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七、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金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6001 号太平金融大厦1502 法定代表人:殷克胜 联系人:陈瑾 电话:0755-82510315 传真:0755-82510305 客户服务电话:400-866-2866 网址 :www.jxfunds.com.cn 电子邮件:service@jxfunds.com.cn 2、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增减、变更发售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并及时公告。 八、认购申请的确认 投资者对本基金的认购申请成功与否及其确认情况应以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为准。投资者可在《基金合同》生效后第2个工作日起到各销售网点查询确认情况和认购的基金份额。 九、发售时间安排与基金合同生效 本基金于2017年2月24日至2017年5月23日通过金信基金直销渠道公开发售。本基金的募集期限不超过3个月,自基金份额开始发售之日起计算。本公司也可根据基金销售情况在募集期限内适当调整基金发售时间,并及时公告。若3个月的募集期满,本基金仍未达到基金备案条件,则本基金基金合同无法生效,基金管理人将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并将已募集资金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在募集期结束后30天内退还给基金认购人。 本基金合同生效前,投资者的认购款项只能存入专用账户,任何人不得动用。认购资金在募集期形成的利息在本基金合同生效后折成投资者认购的基金份额,归投资者所有。利息转份额的具体数额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本次基金募集过程中所发生的与基金有关的法定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和律师费等募集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若本基金募集失败,募集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十、认购费用及认购份额的计算 1、认购费用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在认购时收取基金认购费用。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认购费,投资者可以多次认购本基金,认购费率按每笔认购申请单独计算。本基金份额对通过直销柜台认购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者实施差别的认购费率。具体如下: (1)认购费率 ■ 注:上述认购费率适用于除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认购的养老金客户以外的其他投资者。 (2)特定认购费率 ■ 注:上述特定认购费率适用于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认购本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包括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等,具体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企业年金理事会委托的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企业年金养老金产品。如未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本公司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可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 本基金认购费由投资者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认购费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 2、认购份额的计算 (1)A类基金份额的认购份额计算方法 当认购费用适用比例费率时,认购份额的计算方式如下: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利息)/1.00 当认购费用适用固定金额时,认购份额的计算方式如下: 认购费用=固定金额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认购费用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利息)/1.00 认购份额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2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例:某投资人(非养老金客户)投资10,000元认购本基金的A类基金份额,如果募集期内认购资金获得的利息为5元,则其可得到的A类基金份额计算如下: 净认购金额=10,000/(1+0.60%)=9,940.36元 认购费用=10,000-9,940.36=59.64元 认购份额=(9,940.36+5)/1.00=9,945.36份 即投资人投资10,000 元认购本基金的A类基金份额,加上认购资金在募集期内获得的利息,可得到9,945.36份A类基金份额。 (2)C类基金份额的认购份额计算方法 认购份额=(认购金额+认购利息)/ 1.00 认购份额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2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例:某投资人投资10,000,000元认购本基金的C类基金份额,如果募集期内认购资金获得的利息为5000元,则其可得到的C类基金份额计算如下: 认购份额=(10,000,000+5000)/1.00=10,005,000.00份 即投资人投资10,000,000元认购本基金的C类基金份额,加上认购资金在募集期内获得的利息,可得到10,005,000.00份C类基金份额。 3、认购金额限制 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柜台、直销网上交易系统或本基金其他销售机构认购A类或C类基金份额的,单个基金账户首次认购单笔最低认购金额(含认购费,下同)均为1.00元,追加认购每笔最低金额均为1.00元。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募集期间单个投资者的累计认购金额没有限制。 4、募集期利息的处理方式 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第二部分 个人投资者的开户及认购程序 一、通过金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柜台办理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开户及认购的业务办理时间 开户及认购的业务办理时间为基金发售日上午9:30至下午17: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营业)。 2、开立基金账户 个人投资者于我司直销柜台开立基金账户需客户本人亲临柜台办理,个人客户所需提供的开户材料如下: ■ 3、提出认购申请 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需准备以下资料: (1)填妥的《金信直销交易业务申请表》; (2)转账凭证复印件; (3)出示身份证原件并提供身份证件复印件。 4、认购资金的划拨 (1)投资者认购本基金时,须将足额的认购资金,自开立基金账户时预留的银行账户,汇入本公司指定直销资金专户: 账户名称:金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 账号:44201503500052560925 大额实时支付号:105584000407 全国联行行号:56780 (2)认购申请当日下午17:00之前,若投资者的认购资金未全额到本公司指定直销专户,则认购申请无效。 5、具体业务办理规则以本公司直销中心的规定为准,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jxfunds.com.cn参阅《金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柜台业务规则》,了解如何办理开户和认购等业务。 二、通过金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网上交易开户与认购程序 1、受理开户及认购的时间:基金份额发售日全天24小时接受开户及认购业务(认购期首日认购的起始时间为9:30),但工作日17:00之后以及法定节假日的认购申请,视为下一工作日提交的认购申请。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jxfunds.com.cn办理相关开户和认购等业务; (2)尚未开通金信基金网上交易的个人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jxfunds.com.cn),根据页面提示进行直销交易账户开户,在开户申请提交成功后,即可直接通过金信基金网上交易平台进行认购和支付; (3)已经开通金信基金网上交易的个人投资者,请直接登录金信基金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上认购。 第三部分 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本公司直销柜台受理机构投资者开户与认购申请。 二、受理开户及认购时间 认购期间(周六、周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受理)9:30至17:00。 三、普通机构投资者开户或账户登记 普通机构投资者需要填写由我司提供的以下表单,并按要求盖章、签字: 1、《机构账户业务申请表》(普通机构版); 2、《金信基金直销业务授权委托书》; 3、《金信基金直销预留印鉴卡》; 4、《金信基金直销传真交易协议》一式两份(如不开通传真委托,则不需提供); 5、《机构投资者风险承受力调查问卷》。 除上述业务表单外,投资者还需出示以下资料的原件,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彩章)的复印件: 6、企业营业执照最新年检副本(或民政部门等颁发的注册登记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7、银行账户证明(与我司资金往来的银行账户); 8、经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9、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 10、若需开立中登基金账户或场外ETF账户,需出示证券账户卡。 四、机构投资者以资产管理计划或理财计划等以产品名义开户或账户登记 1、如果为资产管理人申请开户或账户登记,需要填写由我司提供的以下表单,并按要求盖章、签字: (1)《机构账户业务申请表》(普通机构版); (2)《金信基金直销业务授权委托书》; (3)《金信基金直销预留印鉴卡》; (4)《金信基金直销传真交易协议》一式两份(如不开通传真委托,则不需提供); (5)《机构投资者风险承受力调查问卷》。 除上述业务表单外,投资者还需出示以下资料的原件,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彩章)的复印件: (6)企业营业执照最新年检副本(或民政部门等颁发的注册登记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7)银行账户证明(与本公司资金往来的银行账户); (8)经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9)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 (10)若需开立中登基金账户或场外ETF账户,需出示证券账户卡 (11)提供产品相关资料:产品合同(截取表述产品基本信息、投资范围、投资限制的相关页)、产品获批证明或备案证明文件(如证监会出具的同意开展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资格的证明、理财计划备案报告等)以及我司以谨慎原则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证件。 2、如果为资产托管人代理开户或账户登记,应由托管人和管理人分别填写及提供以下材料并按要求盖章、签名: ■ 注: 1、资料(1)-(5)可通过我司官网-客服中心-表单下载打印,请用正楷准确填妥并按表单要求盖章签名; 2、资料(6)-(12)由管理人提供复印件,并加盖管理人公章; 3、资料(13)-(18)由托管人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托管部门章。 五、资金划拨 机构投资者办理认购前应将足额资金以“支票结算”或“电汇结算”方式通过银行汇入金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清算账户。 户名:金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44201503500052560925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 大额支付号:105584000407 开户行所在地: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号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 投资人所填写的票据在汇款用途中必须注明购买的基金名称和基金代码,并确保在认购期间每日15:00前到账。投资人若未按上述规定划付,造成认购无效的,金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直销网点清算账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注意事项 1、一个机构投资者只能开立一个基金账户。 2、投资者不能以现金方式认购。 在直销中心开户的机构投资者必须指定一个银行账户作为投资基金的结算账户,今后投资者赎回、分红及无效认(申)购的资金退款等资金结算均只能通过此账户进行。 3、具体业务办理规则以本公司直销中心的规定为准,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jxfunds.com.cn参阅《金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柜台业务规则》。 第四部分 清算与交割 一、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前,全部认购资金将被冻结在本基金的募集专户中,投资者的认购资金在本基金募集期间形成的利息收入折算成基金认购份额, 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利息转份额的具体数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二、投资者无效认购资金或未获得确认的认购资金将于基金登记机构确认为无效后 3 个工作日内划入投资者指定账户。 三、基金募集结束后,基金登记机构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业务规则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完成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登记。 第五部分 基金的验资与备案 一、基金备案和基金合同生效 1、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3个月内,在本基金募集的总金额不少于2亿元,且份额持有人不少于200人的条件下,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 2、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 公告。 3、基金合同生效前,基金投资者的认购款项只能存入专用账户,任何人不 得动用。有效认购资金在基金募集期形成的利息折成基金份额,归基金投资者 所有。利息转份额的具体数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二、基金合同不能生效时募集资金的处理方式 如果募集期限届满,未满足基金备案条件,基金管理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1、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2、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 30 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3、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销售机构不得请求报酬。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费用应由各方各自承担。 第六部分 本基金募集当事人及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金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1号太平金融大厦1502 法定代表人:殷克胜 电话:0755-82510220 传真:0755-82510305 联系人:陈莹臻 客户服务电话:400-866-2866 网站:www.jxfunds.com.cn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电话:0755-83199084 传真:0755-83195049 信息披露负责人:张燕 客服电话:95555 网址:www.cmbchina.com 三、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金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6001 号太平金融大厦1502 法定代表人:殷克胜 联系人:陈瑾 电话:0755-82510315 传真:0755-82510305 客户服务电话:400-866-2866 网址 :www.jxfunds.com.cn 电子邮件:service@jxfunds.com.cn 2、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增减、变更发售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并及时公告。 四、基金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金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殷克胜 成立时间:2015 年 7 月 3 日 电话:0755-82510315 传真:0755-82510305 联系人:陈瑾 客户服务电话:400-866-2866 五、律师事务所与经办律师 律师事务所名称: 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华阳路112号2号楼东虹桥法律服务园区302室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东方路69号裕景国际商务广场A座15层 负责人: 颜学海 电话:021-58773177 传真:021-58773268 经办律师: 梁丽金、张兰 联系人: 张兰 六、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西滨河路中海地产广场西塔十层审计十六部 执行事务合伙人:杨剑涛 电话:13161760582 传真:010-88091190 经办会计师:洪祖柏 联系人:洪祖柏 金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2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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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信息类型 | 基金发行 | ||||||||
公告来源 | 上海证券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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