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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海分红增利混合(398011)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6942
基金代码 398011
公告日期 2005-04-26
编号 1
标题 国联分红增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发售公告
信息全文 1、国联分红增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发售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67号文批准。
2、国联分红增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是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3、国联分红增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包括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其中直销机构是指国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代销机构是指中国农业银行、交通银行、国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金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募集期:本基金自2005年4月29日起至2005年6月5日止(周六、周日直销网点照常营业,周六、周日中国农业银行各代销网点对个人投资者照常营业,"五一"节日期间各销售机构均不受理业务)通过销售机构公开发售。
5、本基金发售对象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除外)及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个人投资者指合法持有现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件原件的中国居民;机构投资者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登记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是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中国境内证券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6、客户欲购买本基金,需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一个客户只能开设和使用一个基金账户;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购。已经持有本公司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到非原开户机构办理认购的,不需再次开立基金账户,可凭国联基金账号到非原开户机构办理账户登记,然后再认购本基金。
7、本基金的认购金额起点为1000元(认购金额级差以代销机构公告为准)。客户在募集期内可多次认购基金份额,但认购申请一经销售机构受理,则不可以撤销。
8、销售网点(指代销网点和/或直销网点)对申请的受理并不表示对该申请的成功确认,而仅代表销售网点确实接受了认购申请。申请的成功确认应以基金合同生效后,注册登记机构(本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由本公司担任)的确认登记为准。客户可以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到原认购网点打印认购成交确认凭证。
9、本公告仅对"国联分红增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客户欲了解"国联分红增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05年4月26日《上海证券报》上的《国联分红增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10、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本公司网站(www.glfund.com.cn)、中国农业银行网站(www.abchina.com)、交通银行网站(www.bankcomm.com)、国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网站(www.glsc.com.cn)、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htsec.com)、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网站(www.chinastock.com.cn)、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www.csc108.com)、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gtja.com)、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gf.com.cn )、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www.xcsc.com)、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www.xyzq.com.cn)、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www.htsc.com.cn)、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dfzq.com.cn)、东吴证券有限责任公司(www.dwjq.com.cn)、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www.swsc.com.cn)、金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www.bigsun.com.cn)。客户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基金申请表格和了解基金募集相关事宜。
11、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以及开户认购等事项的详细情况请向各代销机构咨询。
12、对未开设销售网点的地方的机构客户,请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021-38789788)咨询购买事宜。对认购金额在500万元以上的客户,本公司提供上门服务。
13、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募集安排做适当调整。
一、本次募集基本情况
1、基金名称
国联分红增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类型
契约型开放式
3、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4、基金份额面值
基金份额面值为1.00元人民币
5、发售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除外)及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6、销售机构与销售地点
(1)直销机构:
本公司的直销机构:国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代销机构:
本公司的代销机构:中国农业银行、交通银行、国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金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述销售机构或网点的联系方式见本公告的附件。
7、募集时间安排与基金合同生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基金的募集期为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本基金募集期自2005年4月29日起至2005年6月5日,期间面向个人客户和机构客户同时发售。募集期满,若基金符合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生效条件,本基金将宣布基金合同生效,但管理人亦可视情况适当延后此期限;若未达到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生效条件,则本基金将在3个月的募集期内继续发售。
若3个月的募集期满,本基金仍未达到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生效条件,本基金发起人将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并将所募集的资金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在募集期结束后30天内退还给基金认购人。
8、基金认购方式与费率
本基金认购采取金额认购的方式。投资者在募集期间多次认购的,单笔计算认购费。
投资者可选择在认购该基金时或赎回该基金时支付认购费用。投资者选择在认购时交纳的称为前端认购费用,投资者选择在赎回时交纳的称为后端认购费用。
(1)投资者选择交纳前端认购费用时,按认购金额采用比例费率,具体费率如下:

认购金额(含认购费) 前端认购费率
100万元以下 1.0%
100万元以上(含) 0.8%
500万元以上(含) 0.5%

计算方法:
前端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前端认购费率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前端认购费用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利息)/每份基金份额面值
认购份额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2位以后的部分舍去,舍去部分所代表的资产归基金所有。
例一:某投资者投资1 万元认购国联分红增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认购利息为5元,选择交纳前端认购费用,则其可得到的基金份额计算如下:
认购费用=10,000×1.0%=100元
净认购金额=10,000-100=9,900元
认购份额=(9,900+5)/1.00=9,905份
(2)投资者选择交纳后端认购费用时,按认购金额采用比例费率,具体费率如下:

持有时间 后端认购费率
1年以内(含) 1.5%
1年-3年(含) 1.0%
3年-5年(含) 0.5%
5年以上 0

计算方法:
认购份额=认购金额/每份基金份额面值
认购份额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2位以后的部分舍去,舍去部分所代表的资产归基金所有。
例二:某客户投资1万元认购国联分红增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认购利息为5元,选择交纳后端认购费用,则其可得到的基金份额计算如下:
认购份额=(10,000+5)/1.00=10,005份
二、募集方式及相关规定
1、本次基金的募集,在募集期内面向个人和机构客户同期发售,先到先得。
2、本公司直销网点接受认购金额在10,000元以上(含10,000)的客户(不分机构和个人)的认购申请。
3、在各代销网点可接受客户(不分机构和个人)单笔认购金额在1,000元人民币以上(含1,000元)的认购申请。
4、在本基金的直销网点购买本基金时,选择前端认购方式,基金代码为398011,选择后端认购方式,基金代码为398012。
在中国农业银行、交通银行、国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金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代销网点购买本基金时,如选择前端认购方式,基金代码为398011;如选择后端认购方式,基金代码为398012。
5、募集期客户可以重复认购本基金。
三、个人客户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直销网点
如果个人客户认购金额在10,000元(含10,000元)以上,可以选择到本公司办理。
1、业务办理时间:2005年4月29日至2005年6月5日9:00-16:00(周六、周日对个人投资者照常营业,"五一"节日期间不受理业务)。
2、个人客户办理开户申请时,应亲赴直销网点,并提供下列资料:
(1)客户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文职证、中国护照等)原件及复印件;
(2)指定银行账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填妥的《开放式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
注:"指定银行账户"是指:在本直销网点认购基金的客户需指定一银行账户作为客户赎回、分红等资金结算汇入账户。此账户可为客户在任一商业银行的存款账户,账户名称必须与客户名称严格一致。账户证明是指银行存折、借记卡或信用卡等。
3、认购资金的划拨程序:
(1)个人客户开户后,在办理认购手续前,应将足额资金通过银行系统汇入国联指定的银行账户:
户名:国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上海分行陆家嘴支行
账号:144648-04040000235
或者:
户名:国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分行第二营业部
账号:034923-00040004124
或者:
户名:国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上海分行陆家嘴支行
账号:310066771018004397712
或者:
户名:国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第二营业部
账号:1001190729013313259
或者:
户名:国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上海市中银大厦支行
账号:044654-8180-12381508025001
或者:
户名:国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浦东分行
账号:31001520313050003792
或者:
户名:国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账号:096819-60892172003
(2)汇款时,客户必须注意以下事项:
1)客户应在"汇款人"栏中填写其在国联直销系统开户时登记的名称;
2)如果客户已在国联直销系统开设交易账号,请在"汇款用途"栏中准确填写该交易账号;
3)客户汇款时,可提示银行柜台人员务必准确完整地传递汇款信息,包括汇款人名称和用途栏内容,即"购买国联分红增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4)为了确保客户资金及时准确的入账,建议客户将加盖银行业务受理章的汇款单据传真至国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个人客户办理认购申请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填妥的《开放式基金交易业务申请表》。
(二)中国农业银行
1、业务办理时间:2005年4月29日至2005年6月5日9:30-16:00(周六、周日对个人投资者照常营业,"五一"节日期间不受理业务)。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开立中国农业银行的交易账户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中国农业银行的交易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填妥的《中国农业银行开放式基金业务申请表(个人)》;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3)中国农业银行金穗借记卡;
4)与中国农业银行签订的《中国农业银行开放式基金交易协议书》(一式两份)。
(2)提出认购申请
个人投资者在开立中国农业银行交易账户后,可提出基金认购申请。提出认购申请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中国农业银行金穗借记卡(预先存入足够的认购资金);
2)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3)中国农业银行基金交易卡;
4)中国农业银行在接收到投资者的认购申请后,将自动向注册登记机构提交投资者开立开放式基金账户的申请和认购申请。经注册登记机构和基金管理人确认后,投资者可在T+2日(工作日)在中国农业银行销售网点打印基金账户开立确认书和认购业务确认书。但此次确认是对认购申请的确认,认购的最终结果要待本基金募集成功后才能确认。
(三)交通银行
1、业务办理时间:2005年4月29日至2005年6月5日9:30-16:00(周六、周日及"五一"节日期间不受理业务)。
2、开户及认购程序(下述三项业务可同时办理):
(1)开立交通银行基金交易账户(已在交通银行开立过基金交易账户的客户不必再开立该账户,直接开通国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账户即可);
(2)开通国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账户(已在交通银行开通国联基金账户卡的投资者无需再次办理);
(3)认购基金。
3、个人客户办理开立交通银行基金交易账户时,需本人亲自到网点并提交以下材料:
(1)事先办妥的交通银行太平洋借记卡;
(2)本人法定身份证件原件;
(3)填妥的开通基金交易账户申请表。
4、个人客户办理开通国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账户时,需本人亲自到网点并提交以下材料:
(1)已开立基金交易账户的借记卡;
(2)客户填写的开通基金账户申请表。
5、个人客户办理认购申请时,需先存入足够资金,并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交通银行太平洋借记卡(存有足够资金);
(2)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6、注意事项:
(1)没有交通银行太平洋借记卡的投资者可当场办理;
(2)若有其它方面的要求,以交通银行的说明为准。
(四)证券公司
以下开户和认购程序原则上在本基金的代销券商适用,包括国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金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此程序仅供投资者参考,具体程序以各证券公司的规定和说明为准)。
1、业务办理时间:2005年4月29日至2005年6月5日9:30-15:00(周六、周日及"五一"节日期间不受理业务)。
2、个人投资者开户与认购的程序:
(1)事先在证券公司营业部开立资金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
(2)到营业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
1)本人法定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资金账户卡;
3)填妥的《开放式基金基金账户开户申请表》。
(3)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基金认购申请表。
3、注意事项:
(1)个人投资者在各个代销券商代销网点开立资金账户和开放式基金账户的具体手续可能有所区别,请投资者仔细阅读代销网点的业务公告或咨询代销网点的相关工作人员;
(2)个人投资者在代销券商代销网点认购本基金的方式包括电话、互联网、磁卡自助、热自助等,具体可以采用的方式以代销网点的规定为准;
(3)个人投资者在代销券商代销网点查询认购确认情况的方式可能有所区别,以代销网点的规定为准;
(4)个人投资者若委托他人办理开户和认购事宜,须按照代销券商代销网点的要求提供授权委托书等证明文件;
(5)其他有关在代销券商代销网点认购本基金的程序,若有其它方面的要求,以代销券商代销网点的说明为准。
四、机构客户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直销网点
如果机构客户认购金额在10,000元(含10,000元)以上,可以选择到本公司办理。
1、业务办理时间:2005年4月29日至2005年6月5日9:00-16:00(周六、周日照常营业,"五一"节日期间不受理业务)。
2、机构客户办理开户申请时,应由指定经办人亲赴直销网点,并提供下列资料:
(1)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副本原件;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提供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2)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
(3)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印鉴卡一式三份;
(5)指定银行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开立银行账户申请表》原件及复印件(或指定银行出具的开户证明);
(6)填妥的《开放式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注:"指定银行账户"是指:在本直销网点认购基金的客户需指定一银行账户作为客户赎回、分红等资金结算汇入账户。此账户可为客户在任一商业银行的存款账户,账户名称必须与客户名称严格一致。
3、认购资金的划拨程序:
(1)机构客户开户后,在办理认购手续前,应将足额资金通过银行系统汇入国联指定的银行账户:
户名:国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上海分行陆家嘴支行
账号:144648-04040000235
或者:
户名:国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分行第二营业部
账号:034923-00040004124
或者:
户名:国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上海分行陆家嘴支行
账号:310066771018004397712
或者:
户名:国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第二营业部
账号:1001190729013313259
或者:
户名:国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上海市中银大厦支行
账号:044654-8180-12381508025001
或者:
户名:国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浦东分行
账号:31001520313050003792
或者:
户名:国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账号:096819-60892172003
(2)汇款时,客户必须注意以下事项:
1)客户应在"汇款人"栏中填写其在国联直销系统开户时登记的名称;
2)如果客户已在国联直销系统开设交易账号,请在"汇款用途"栏中准确填写该交易账号;
3)客户汇款时,可提示银行柜台人员务必准确完整地传递汇款信息,包括汇款人名称和用途栏内容,即"购买国联分红增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4)为了确保客户资金及时准确的入账,建议客户将加盖银行业务受理章的汇款单据传真至国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机构客户办理认购申请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
(2)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3)填妥的《开放式基金交易业务申请表》并加盖预留印鉴章。
(二)中国农业银行
1、业务办理时间:2005年4月29日至2005年6月5日9:30-16:00(周六、周日及"五一"节日期间不受理业务)。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开立中国农业银行的交易账户
同一机构投资者只能在中国农业银行开立一个基金交易账户,并只能指定一个人民币活期结算账户作为与之关联的资金账户。
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中国农业银行的交易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组织机构代码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或民政部门或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正本或副本及上述文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3)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章并加盖机构公章);
5)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6)投资者填写,并加盖机构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和与资金账户一致的预留印鉴的开户申请表;
7)加盖法定代表人签章和单位公章的《中国农业银行开放式基金交易协议书》(一式两份)。
(2)提出认购申请
1)机构投资者在开立中国农业银行交易账户后,可提出基金认购申请。机构投资者应先从中国农业银行基金代销网点取得《开放式基金认、申购申请书(单位)》,填妥后加盖银行预留印鉴;
2)中国农业银行在接收到投资者的认购申请后,将自动向注册登记机构提交投资者开立开放式基金账户的申请和认购申请。经注册登记机构、基金管理人确认后投资者可在T+2日(工作日)在中国农业银行代销网点打印基金账户开户确认书和认购业务确认书。但此次确认是对认购申请的确认,认购的最终结果要待本基金募集成功后才能够确认。
(三)交通银行
1、业务办理时间:2005年4月29日至2005年6月5日9:30-16:00(周六、周日及"五一"节日期间不受理业务)。
2、开户及认购程序(下述三项业务可同时办理):
(1)开立交通银行基金交易账户(已在交通银行开立过基金交易账户的客户不必再开立该账户,直接开通国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账户即可);
(2)开通国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账户(已在交通银行开通国联基金账户卡的投资者无需再次办理);
(3)认购基金。
3、机构客户办理开立交通银行基金交易账户时,需指定经办人亲自到网点并提交以下材料:
(1)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民政部门、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2)机构对基金业务经办人员的授权书(加盖机构公章、法定代表人私章);
(3)机构代码证;
(4)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5)填妥的开立基金交易账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人代表章;
(6)指定一个该基金代销网点的资金结算账户为基金结算账户,用以对所有基金交易业务的资金清算。
4、机构客户办理开通国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账户时,需到网点并提交以下材料:
(1)《交通银行代销基金交易卡》(开立基金交易账户后发放);
(2)填写的开通基金账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人代表章);
(3)经办人身份证件。
5、机构客户办理认购申请时,需在银行账户中存入足够的资金,并提交以下材料:
(1)《交通银行代销基金交易卡》;
(2)填写的代销基金认购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人代表章)。
(3)认购款项的有效结算凭证;
(4)经办人身份证件。
6、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交通银行的说明为准。
(四)证券公司
以下开户和认购程序原则上在本基金的代销证券公司适用,包括国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金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此程序仅供投资者参考,具体程序以各证券公司的规定和说明为准)。
1、开户和认购的时间:2005年4月29日至2005年6月5日9:30-15:00(周六、周日及"五一"节日期间不受理业务)。
2、机构投资者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事先在证券公司营业部开立资金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如果没有,携带如下材料到营业部办理资金账户开户,同时办理基金账户开户。
1)机构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或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经办人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3)填妥的《开放式基金基金账户开户申请表》;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发的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加盖机构公章)。
(2)如果已有资金账户,到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
1)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2)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上述文件需同时提供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3)机构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4)开户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加盖机构公章);
6)证券公司资金账户卡。
(3)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基金认购申请表。
3、注意事项:
(1)机构投资者在代销券商代销网点开立资金账户和开放式基金账户的具体手续可能有所区别,请投资者仔细阅读代销网点的业务公告或咨询代销网点的相关工作人员;
(2)机构投资者在代销券商代销网点认购本基金的方式包括电话、互联网、磁卡自助、热自助等,具体可以采用的方式以代销网点的规定为准;
(3)机构投资者在代销券商代销网点查询认购确认情况的方式可能有所区别,以代销网点的规定为准;
(4)其他有关在代销券商代销网点认购本基金的程序,若有其它方面的要求,以代销券商代销网点的说明为准。
五、清算与交割
1、本基金合同生效前,全部认购资金将被冻结在本公司的本基金的募集专户中,认购资金利息按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算,在募集期结束时归入投资者认购金额中,折合成基金份额归投资者所有。
2、本基金权益登记由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国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募集期结束后完成。
六、退款
1、个人及机构客户认购失败(指客户的认购申请未得到过户登记人的确认)时,其认购资金将于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向客户指定银行账户划出。
2、在募集期结束后,如果本基金合同不能生效,本基金管理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活期存款利息在募集期结束后30天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七、基金的验资与成立
本基金募集期满,达到合同规定的条件,基金合同方可生效。
1、募集期截止后,由银行出具各基金募集专户存款证明,由基金管理人委托具有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认购资金进行验资;
2、销售机构根据注册登记人确认数据将该基金的有效认购资金和认购资金在认购期所生利息扣除认购费用后一并划入该基金存款账户。由该基金存款账户开户行出具基金存款证明后,基金管理人委托具有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各基金资产进行验资并出具报告,注册登记人出具认购户数证明;
3、基金管理人发布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八、基金合同生效前的费用处理
本基金合同生效前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从认购费中列支,不在基金资产中列支。
九、本次募集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国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34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34楼
法定代表人:华伟荣
总经理:雷建辉
成立日期:2004年3月18日
电话:021-68419966
传真:021-68419525
联系人:夏立峰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农业银行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甲23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甲23号
法定代表人:杨明生
成立日期:1979年2月23日
电话:(010)68424199
传真:(010)68424181
联系人:李芳菲
(三)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国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34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34楼
法定代表人:华伟荣
总经理:雷建辉
成立日期:2004年3月18日
电话:021-68419518
传真:021-68419525
联系人:孟晓君
客户服务统一咨询电话:(021)38789788
公司网站:www.glfund.com.cn
2、代销机构:
(1)中国农业银行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甲23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甲23号
法定代表人:杨明生
联系电话:(010)68297268
传真:(010)68297268
联系人:蒋浩
客户服务统一咨询电话:95599
公司网站:www.abchina.com
(2)交通银行
注册地址:上海市仙霞路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蒋超良
联系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842
联系人:王玮
客户服务统一咨询电话:95559
公司网站:www.bankcomm.com
(3)国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无锡市县前东街8号
办公地址:无锡市县前东街8号
法定代表人: 范炎
电话:(0510)2831662
传真:(0510)2831589
联系人:袁丽萍
客户服务统一咨询电话:(0510)2588168
公司网站:www.glsc.com.cn
(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联系电话:(021)53594566-4125
传真:(021)53858549
联系人:金芸
客服热线:(021)962503
公司网站:www.htsec.com
(5)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朱利
电话:(010)66568888
传真:(010)66568536
联系人:郭京华
客户服务热线:(010)68016655
公司网站:www.chinastock.com.cn
(6)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新中街68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周济谱
联系电话:(010)65178899
电话:400-8888-108(免长途费);(010)65186758
传真:(010)65182261
联系人:魏明
客服热线: 400-8888-108
公司网站:www.csc108.com
(7)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延平路135号
法定代表人:祝幼一
电话:(021)62580818-213
传真:(021)62569400
联系人:芮敏祺
客服热线:400-8888-666
公司网站:www.gtja.com
(8)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吉大海滨路光大国际贸易中心26楼2611室
办公地址:广东广州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36、36、41和42楼
法定代表人:王志伟
电话:(020)87555888
传真:(020)87557985
公司网站:www.gf.com.cn
联系人:肖中梅
(9)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长沙市黄兴中路63号中山国际大厦12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东路139号华能联合大厦5楼
法定代表人:陈学荣
电话:(021)68634518
传真:(021)68865938
联系人:陈伟
客服热线: (021)68865020
公司网址:www.xcsc.com
(10)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建福州湖东路99号标力大厦
办公地址:福建福州湖东路99号标力大厦
法定代表人:兰荣
电话:(021)68419974
传真:(021)68419867
联系人: 杨盛芳
客服热线: (021)68419125
公司网址:www.xyzq.com.cn
(11)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 吴万善
电话:(025)84457777-721
传真:(025)84579879
联系人: 袁红彬
客服热线: (025)84457777
公司网址:www.htsc.com.cn
(12)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大道720号20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巨鹿路756号
法定代表人:王益民
电话:(021)62568800-3019
传真:(021)62569651
联系人:盛云
客服热线:(021)962506
公司网站:www.dfzq.com.cn
(13)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苏州市十梓街298号
法定代表人: 吴永敏
电话:0512-65581136
传真:0512-65588021
联系人:方晓丹
客服热线: (0521)96288
公司网址:www.dwjq.com.cn
(14)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临江支路2号合景国际大厦A栋22-25楼
法定代表人:张引
电话:023-63786240
传真:023-63786312
联系人:陈国才
客服热线: (023)63786240
公司网址:www.swsc.com.cn
(15)金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凤起路108号
法定代表人:应土歌
电话:0571-85783748
传真:0571-85106383
联系人:胡琦
客服热线:(0571)96598
公司网址:www.bigsun.com.cn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它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四)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国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34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34楼
法定代表人:华伟荣
总经理:雷建辉
成立日期:2004年3月28日
电话:021-68419966
传真:021-68419525
联系人:夏立峰
(五)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金杜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号嘉里中心北楼30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333号瑞安广场21楼
法定代表人:王玲
联系电话:021-63852299
传真: 021-63865660、021-63865770
经办律师:王建平、王恩顺
(六)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江苏公证会计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无锡市新区旺庄路52号
办公地址:无锡市梁溪路28号
法定代表人:马惠兰
联系电话:0510-5888988 5887801
传真:0510-5885275
经办注册会计师: 沈岩、李建
国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OO五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本基金直销机构及代销机构联系方式名录
一、国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34楼
电话:021-68419966
传真:021-68419525
在发售期间,客户可以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021-38789788)进行发售相关事宜的问询、开放式基金的投资咨询及投诉等。直销客户还可以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查询汇入资金的到账情况。
二、中国农业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在以下省、市34家分行指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
北京、上海、深圳、河北、山东、宁夏、福建、黑龙江、安徽、新疆、江苏、江西、湖北、湖南、河南、浙江、内蒙古、山西、辽宁、广西、西藏、宁波、大连、广东、四川、云南、青岛、厦门、新疆兵团、贵州、陕西、甘肃、天津、重庆。
在发售期间,客户可以拨打中国农业银行客户服务统一咨询电话:95599或拨打各城市分行咨询电话。
三、交通银行
交通银行在以下110 个城市的指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
上海、常州、苏州、昆山、常熟、张家港、吴江、太仓、无锡、江阴、宜兴、扬州、仪征、杭州、富阳、建德、桐庐、萧山、余杭、临安、宁波、慈溪、奉化、余姚、绍兴、上虞、嵊州、诸暨、新昌、轻纺城、南京、镇江、丹阳、徐州、合肥、芜湖、南昌、沈阳、鞍山、长春、哈尔滨、大庆、大连、辽阳、烟台、重庆、江津、成都、都江堰、攀枝花、遵义、贵阳、昆明、玉溪、武汉、郑州、长沙、岳阳、宜昌、广州、顺德、南海、福州、福清、南宁、厦门、西安、兰州、洛阳、北京、石家庄、鹿泉、唐山、包头、青岛、太原、晋城、威海、济南、潍坊、淄博、泰安、济宁、海口、琼山、三亚、天津、深圳、乌鲁木齐、南通、温州、嘉兴、海宁、延边、抚顺、吉林、秦皇岛、丹东、锦州、柳州、黄石、新余、九江、中山、桂林、湖州、泰州、靖江、景德镇、安庆。
发行期间,客户可以拨打交通银行客户服务统一咨询电话:95559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四、国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国联证券在以下8个主要城市的13家营业部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
上海、杭州、北京、广州、南京、无锡、江阴、宜兴。
在发售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国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客户服务热线:(0510)2588168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五、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以下48个主要城市的90家营业部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
深圳、武汉、沈阳、大连、上海、杭州、萧山、北京、长春、吉林、辽源、青岛、广州、汕头、济南、烟台、淄博、泰安、南京、蚌埠、淮安、南通、绍兴、宁波、苏州、无锡、常州、扬州、福州、海口、昆明、贵阳、遵义、新余、长沙、重庆、成都、威海、天津、郑州、石家庄、太原、西安、营口、鞍山、哈尔滨、大庆、乌鲁木齐。
在发售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海通证券客户服务电话:(021)962503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六、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以下61个城市的167家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
北京、天津、石家庄、秦皇岛、太原、晋中、临汾、呼和浩特、包头、沈阳、长春、哈尔滨、上海、南京、苏州、扬州、杭州、嘉兴、绍兴、湖州、德清、金华、兰溪、台州、温州、丽水、合肥、马鞍山、福州、南昌、烟台、郑州、武汉、襄樊、宜昌、荆门、长沙、广州、佛山、顺德、汕头、湛江、中山、廉江、南宁、海口、重庆、江津、成都、昆明、西安、兰州、西宁、乌鲁木齐、大连、宁波、厦门、青岛、济南、深圳、东莞。
在发售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咨询电话:(010)68016655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七、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以下22个省、市69个主要城市的123家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
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深圳、广州、南海、清远、潮州、揭阳、海口、沈阳、大连、鞍山、锦州、长春、大安、哈尔滨、阿城、武汉、黄石、荆州、宜昌、襄樊、老河口、十堰、长沙、株洲、张家界、上饶、郴州、贵阳、成都、邛崃、简阳、泸州、广元、涪陵、綦江、合川、黔江、南京、江宁、常州、泰州、兴化、苏州、连云港、杭州、宁波、福州、福清、厦门、南昌、吉安、赣州、瑞金、南康、济南、淄博、烟台、青岛、石家庄、辛集、保定、西安、兰州、金昌、昆明。
在发售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咨询电话:(010)65186758、400-8888-108(免长途费)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八、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以下28个省、市、自治区99个主要城市的161家营业网点接受办理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
北京、通州、怀柔、天津、石家庄、任丘、太原、晋城、呼和浩特、济源、赤峰、沈阳、大连、长春、吉林、桦甸、舒兰、哈尔滨、齐齐哈尔、深圳、平湖、广州、汕头、顺德、海口、琼海、儋州、福州、闽清、永泰、厦门、泉州、南宁、南昌、九江、庐山、浔阳、鹰潭、余江、贵溪市、宜春、萍乡、高安、抚州、南丰、上海、南京、无锡、溧水、常州、徐州、邳州、杭州、宁波、绍兴、衢州、台州、天台、仙居、合肥、济南、临沂、青岛、郑州、荥阳、武汉、荆州、襄樊、宜昌、长沙、常德、桃源、衡阳、衡阳县、株洲、株洲县、成都、金堂、泸州、纳溪、贵阳、清镇、昆明、丽江、个旧、芒市、文山、重庆、石柱、华岩、奉节、巫山、西安、兰州、敦煌市、嘉峪关、酒泉、张掖、乌鲁木齐。
在发售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咨询电话:400-8888-666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九、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以下63个城市133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业务:
广州、北京、武汉、济南、烟台、青岛、郑州、天津、长春、太原、上海、杭州、宁波、无锡、南京、绍兴、南通、深圳、海口、珠海、汕头、佛山、中山、湛江、昆明、重庆、成都、南宁、兰州、西安、福州、厦门、顺德、东莞、肇庆、清远、惠州、梅州、台山、韶关、普宁、南海、高明、南海、开平、新会、江门、罗定、云浮、南雄、英德、高要、廉江、锦州、辽阳、温州、漳州、福清、莆田、宁德、东泉、泉州、东营等。
在发售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广发证券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020)87555888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十、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以下21个主要城市的30 家营业部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
深圳、武汉、沈阳、上海、杭州、北京、广州、南京、福州、海口、昆明、贵阳、长沙、岳阳、成都、西安、哈尔滨、乌鲁木齐、济南、合肥、天津。
在发售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客户服务热线:(021)68865020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十一、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以下19个主要城市的24 家营业部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
北京、上海、哈尔滨、深圳、福州、南京、杭州、济南、武汉、成都、广州、顺德、厦门、泉州、漳州、南平、龙岩、三明、西安。
在发售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021)68419125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十二、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本基金在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23个主要城市的34 家营业部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
南京、苏州、常州、江阴、张家港、南通、扬州、淮安、盐城、徐州、镇江、上海、武汉、天津、深圳、北京、沈阳、泉州、绍兴、成都、广州、泰州、无锡。
在发售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客户服务热线:(025)84457777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十三、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以下8个城市的37个指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
上海、北京、深圳、广州、成都、长沙、抚顺、杭州。
在发售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东方证券客户服务电话:(021)962506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十四、东吴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东吴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以下11个主要城市的营业网点接受办理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
苏州、太仓、张家港、常熟、昆山、吴江、上海、北京、杭州、福州、东莞。
在发售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东吴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客户服务热线:(0512)96288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十五、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以下13个城市的31个指定网点办理投资者的开户、认购业务:
北京、上海、广州、深圳、重庆、成都、济南、太原、杭州、昆明、徐州、南京、长沙。
在发售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客户服务热线:(023)63786240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十六、金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金通证券以下11 个主要城市的指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
上海、杭州、金华、诸暨、义乌、温岭、余姚、嘉兴、海宁、潮州、深圳。
在发售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金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0571)96598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如本次发售期间新增代销机构或代销机构新增营业网点将另行公告。
基金信息类型 基金发行
公告来源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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