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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投瑞银货币A(121011) 基金公开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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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 69115 | ||||||||
基金代码 | 121011 | ||||||||
公告日期 | 2009-08-28 | ||||||||
编号 | 1 | ||||||||
标题 | 国投瑞银货币市场基金200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
信息全文 | 基金管理人: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09年08月28日 §1 重要提示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全体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09年8月25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09年1月19日起至6月30日止。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国投瑞银货币 交易代码 121011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09年01月19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292,416,992.57 下属两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国投瑞银货币A 国投瑞银货币B 下属两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121011 128011 报告期末下属两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168,565,623.43 1,123,851,369.14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在力求基金资产安全性和较高流动性的基础上,追求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率。 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追求流动性、低风险和稳定收益的前提下,依据宏观经济、货币政策、财政政策和短期利率变动预期,综合考虑各投资品种的流动性、收益性以及信用风险状况,进行积极的投资组合管理。 业绩比较基准 七天通知存款的税后利率:(1-利息税率)×七天通知存款利率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高流动性、低风险的品种,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率都低于股票基金、债券基金和混合基金。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包爱丽 蒋松云 联系电话 400-880-6868 010-66106912 电子邮箱 service@ubssdic.com custody@icbc.com.cn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0-6868 95588 传真 0755-82904048 010-66105798 2.4 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半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http://www.ubssdic.com 基金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28号荣超经贸中心46层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2009年01月19日-2009年06月30日) A级 B级 本期已实现收益 1,562,711.86 4,331,295.98 本期利润 1,562,711.86 4,331,295.98 本期净值收益率 0.3972% 0.5056%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2009年01月19日-2009年06月30日)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168,565,623.43 1,123,851,369.14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 - 注:1、本期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2009年1月19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09年6月30日。 2、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由于货币市场基金采用摊余成本法核算,因此,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零,本期已实现收益和本期利润的金额相等。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A级) 份额净值收益率① 份额净值收益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个月 0.0960% 0.0039% 0.1126% 0.0000% -0.0166% 0.0039% 过去三个月 0.2823% 0.0062% 0.3418% 0.0000% -0.0595% 0.0062%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2009年01月19日-2009年06月30日) 0.3972% 0.0048% 0.6131% 0.0000% -0.2159% 0.0048% 阶段(B级) 份额净值收益率① 份额净值收益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个月 0.1159% 0.0039% 0.1126% 0.0000% 0.0033% 0.0039% 过去三个月 0.3428% 0.0062% 0.3418% 0.0000% 0.0010% 0.0062%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2009年01月19日-2009年06月30日) 0.5056% 0.0048% 0.6131% 0.0000% -0.1075% 0.0048% 注:1、本基金收益分配是按日结转份额。 2、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中,通知存款是一种不约定存期,支取时需提前通知银行,约定支取日期和金额方能支取的存款,具有存期灵活、存取方便的特征,同时可获得高于活期存款利息的收益。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具有低风险、高流动性的特征。根据基金的投资标的、投资目标及流动性特征,本基金选取同期7天通知存款利率(税后)作为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32号)文件规定,自2008年10月9日起,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故本基金本报告期以税前七天通知存款利率(实际为1.35%)为业绩比较基准。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1、基金合同中关于基金投资比例限制的约定: (1)本基金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在每个交易日均不得超过120 天; (2)本基金与由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得超过该证券的10%; (3)本基金投资于定期存款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0%; (4)本基金持有的剩余期限不超过397 天,但剩余存续期超过397 天的浮动利率债券的摊余成本总计不 得超过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20%; (5)本基金买断式回购融入基础债券的剩余期限不得超过397 天; (6)本基金存放在具有基金托管资格的同一商业银行的存款,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0%;存放在不具 有基金托管资格的同一商业银行的存款,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5%; (7)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公司发行的短期企业债券及短期融资券的比例,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8)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 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10%;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 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 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10%; (9)除发生巨额赎回的情形外,本基金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在每个交易日均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20%;因发生巨额赎回致使本基金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超过基金资产净值20%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5个 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10)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比例限制。 除上述第(9)条外,因基金规模或市场变化导致本基金投资组合不符合以上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应 在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以达到上述标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2、本基金未规定建仓期,本报告期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合同约定。 3、本基金合同于2009年1月19日生效,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运作时间未满一年。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原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于2002年6月13日正式成立,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注册地深圳。公司是中国第一家外方持股比例达到49%的合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司股东为国投信托有限公司(国家开发投资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及瑞士银行股份有限公司(UBS AG)。公司拥有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了有效的风险管理及控制架构,以“诚信、客户关注、包容性、社会责任”作为公司的企业文化。公司现有员工118人,其中68人具有硕士或博士学位。截止2009年6月30日,公司管理九只基金,包括一只创新型分级基金和八只开放式基金。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韩海平 基金经 理 2009年01月19日 - 5 韩海平先生,经济学硕士,管理科学和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双学士。美国投资管理研究协会(CFA Institute)和全球风险协会(GARP)会员,金融风险管理师(FRM)资格。曾任职于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07年5月加入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自2009年1月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注: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作出决定之日。证券从业年限的计算标准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在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系列法规和《国投瑞银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等有关规定,本着恪守诚信、审慎勤勉,忠实尽职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决策规范,基金运作合法合规,没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了公平交易相关的系列制度,通过工作制度、流程和技术手段保证公平交易原则的实现,以确保本基金管理人旗下各投资组合在研究、决策、交易执行等各方面均得到公平对待,通过对投资交易行为的监控、分析评估和信息披露来加强对公平交易过程和结果的监督,形成了有效的公平交易体系。本报告期,本基金管理人各项公平交易制度流程均得到良好地贯彻执行,未发现存在违反公平交易原则的现象。 4.3.2 本投资组合与其他投资风格相似的投资组合之间的业绩比较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未管理其他投资风格与本基金相似的投资组合,不存在投资风格相似的不同投资组合之间的业绩表现季度差异超过5%之情形。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现可能的异常交易行为。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2009年上半年,货币政策极为宽松,再加上中国政府4万亿基础设施投资的拉动,中国经济自谷底迅速反弹,反弹力度逐月加大,复苏势头非常强劲。其中,固定资产投资加速上行,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速强劲反弹,社会零售实际增速稳中有升,PMI指数已经连续3个月超过50,表明经济景气程度大幅回升,但出口依然疲软,同比跌幅未见改善。CPI和PPI同比双双下跌,价格仍在底部运行。由于央行继续实施宽松的货币政策,货币供给和信贷大幅增长。总的来看,经济最坏的时候已经过去,中国经济“V”型复苏的态势基本确立。 债市方面,中国经济快速复苏和通货膨胀预期对中国债券市场造成了较大冲击。债券市场利率继一季度出现较大幅度的攀升,在二季度继续承受了上行的压力,但在银行投资户配置需求的带动下有所企稳。本报告期内,中国债券总指数、银行间国债指数、金融债指数和企业债指数分别下跌了1.24%、1.96%、0.18%和0.25%,央票指数则小幅上涨了0.43%。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A级份额净值增长率为0.40%,B级份额净值增长率为0.51%,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61%。主要是本期内货币市场利率较低以及本基金基准为央行设定的存款利率,与货币市场利率存在较大差异所致。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6月份信贷大规模增长,引发央行对于上半年极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开始调整。央行重启1年期央票发行,并有意引导货币市场利率上行。考虑到6月末银行超储率处于1.8%左右的低位,再加上新股IPO的冲击,预计货币市场利率会继续上行。本基金在下半年会增加逆回购的配置比例,组合久期控制在较低水平,以提高组合的流动性并控制利率上行的风险。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从事基金估值业务的组织机构主要包括合规与风险控制委员会、估值小组及运营部。合规与风险控制委员会负责对估值政策进行评估,并对基金估值程序进 行监督;估值小组负责跟踪现行估值政策、议定估值政策方案及特别估值程序的报告等 事项,估值小组的成员包括运营部总监、估值核算员、基金经理或其他资产管理经理以 及监察稽核部指定人员;运营部负责日常的基金资产的估值业务,执行基金估值政策, 设立基金估值核算员岗负责日常估值业务。基金管理人参与估值的相关成员均具有相应 的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本基金的日常估值程序由运营部基金估值核算员执行、运营部总监复核估值结果, 并与托管银行的估值结果核对一致。基金估值政策的议定和修改采用集体讨论机制,基 金经理作为估值小组成员,对本基金持仓证券的交易情况、信息披露情况保持应有的职 业敏感,向估值小组提供估值参考信息,参与估值政策讨论。对需采用特别估值程序的 证券,基金管理人及时启动特别估值程序,由估值小组讨论议定特别估值方案并与托管 行沟通,在上报合规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审议后由运营部具体执行。本基金管理人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截止报告期末未与外部估值定价服务机构签约。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根据每日基金收益情况,以每万份基金净收益为基准,为投资者每日计算当日收益并分配,每月集中支付。每月累计收益支付方式只采用红利再投资(即红利转基金份额)方式,投资者可通过赎回基金份额获得现金收益。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2009年上半年,本基金托管人在对国投瑞银货币市场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货币市场基金管理暂行规定》、《货币市场基金信息披露特别规定》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等情况的说明 2009年上半年,国投瑞银货币市场基金的管理人--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国投瑞银货币市场基金的投资运作、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基金利润分配、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严格遵循《证券投资基金法》、《货币市场基金管理暂行规定》、《货币市场基金信息披露特别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 5.3 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依法对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和披露的国投瑞银货币市场基金2009年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进行了核查,以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国投瑞银货币市场基金 报告截止日:2009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本期末 2009年06月30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227,925,751.87 结算备付金 166,666.67 存出保证金 - 交易性金融资产 669,213,749.00 其中:股票投资 - 债券投资 669,213,749.0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衍生金融资产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210,000,000.00 应收证券清算款 - 应收利息 1,321,260.72 应收股利 - 应收申购款 364,466,600.89 其他资产 - 资产总计 1,473,094,029.1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本期末 2009年06月30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应付证券清算款 179,995,400.00 应付赎回款 167,986.42 应付管理人报酬 201,258.22 应付托管费 60,987.35 应付销售服务费 45,966.04 应付交易费用 15,834.23 应交税费 - 应付利息 - 应付利润 - 其他负债 189,604.32 负债合计 180,677,036.58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1,292,416,992.57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1,292,416,992.57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473,094,029.15 注:1、本期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2009年1月19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09年6月30日。 2、截至2009年6月30日,基金份额净值1.000元,基金份额总额1,292,416,992.57份,其中A级168,565,623.43份,B级1,123,851,369.14份。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国投瑞银货币市场基金 本报告期:2009年01月19日至2009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本期2009年01月19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09年06月30日 一、收入 9,763,910.92 1.利息收入 7,970,244.39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419,846.95 债券利息收入 6,248,801.70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1,301,595.74 其他利息收入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1,582,387.51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 债券投资收益 1,582,387.51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衍生工具收益 - 股利收益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4.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211,279.02 二、费用(以“-”号填列) -3,869,903.08 1.管理人报酬 -2,312,449.52 2.托管费 -700,742.31 3.销售服务费 -625,378.08 4.交易费用 - 5.利息支出 -23,800.46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23,800.46 6.其他费用 -207,532.71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5,894,007.84 注:本期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2009年1月19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09年6月30日。 6.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国投瑞银货币市场基金 本报告期:2009年01月19日至2009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本期2009年01月19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09年06月30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3,832,962,892.61 - 3,832,962,892.61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5,894,007.84 5,894,007.84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2,540,545,900.04 - -2,540,545,900.04 其中:1.基金申购款 2,030,105,503.77 - 2,030,105,503.77 2.基金赎回款 -4,570,651,403.81 - -4,570,651,403.81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 - -5,894,007.84 -5,894,007.84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1,292,416,992.57 - 1,292,416,992.57 注:本期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2009年1月19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09年6月30日。 6.4 报表附注 6.4.1 基金基本情况 国投瑞银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08年12月18日证监许可【2008】1423号文批准,于2009年1月6日起向全社会公开募集。募集期结束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09)第002号验资报告验证,并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基金备案材料。基金合同于2009年1月19日生效。本基金首次募集的净销售额为3,832,846,202.83元人民币,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银行利息为116,689.78元,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3,832,962,892.61份。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国投瑞银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为以下金融工具: 1、现金;2、通知存款;3、短期融资券;4、1 年以内(含1 年)的银行定期存款、大额存单;5、剩余期限在397 天以内(含397 天)的债券;6、期限在1 年以内(含1 年)的债券回购;7、期限在1 年以内(含1 年)的中央银行票据(以下简称“央行票据”);8、剩余期限在397 天以内(含397 天)的资产支持证券;9、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它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同期7天通知存款利率(税后),即(1-利息税率)×同期7天通知存款利率。 6.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基金部通知[2009]4号关于发布《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试行)》等问题的通知、中国证券业协会于2007年5月15日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国投瑞银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如本报表附注所列示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有关规定编制。 6.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09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09年1月19日至2009年6月30日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6.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6.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实际编制期间为2009年1月19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09年6月30日。 6.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6.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1)金融资产的分类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基金对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和持有能力。本基金目前暂无金融资产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 本基金目前持有的债券投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除衍生工具所产生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衍生金融资产列示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 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资产分类为应收款项,包括银行存款和各类应收款项等。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2)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及其他金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暂无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负债包括各类应付款项等。 6.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于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于交易日按公允价值在资产负债表内确认。取得债券投资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债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应当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债券投资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即债券投资按票面利率或商定利率每日计提应收利息,按实际利率法在其剩余期限内摊销其买入时的溢价或折价;同时于每一计价日计算影子价格,以避免债券投资的摊余成本与公允价值的差异导致基金资产净值发生重大偏离。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当收取某项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已终止或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已转移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交易日结转。 6.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为了避免采用摊余成本法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与按市场利率和交易市价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发生重大偏离,从而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产生稀释和不公平的结果,基金管理人于每一估值日,采用估值技术,对基金持有的估值对象进行重新评估,即“影子定价”。当基金资产净值与影子定价的偏离达到或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0.5%时,或基金管理人认为发生了其他的重大偏离时,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进行调整,使基金资产净值更能公允地反映基金资产价值。 计算影子价格时按如下原则确定债券投资的公允价值: (1)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其估值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日无交易,但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且证券发行机构未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按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 (2)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如估值日无交易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等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以确定公允价值。 (3)当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采用市场参与者普遍认同且被以往市场实际交易价格验证具有可靠性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采用估值技术时,尽可能最大程度使用市场参数,减少使用与本基金特定相关的参数。 6.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本基金持有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基本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当本基金依法有权抵销债权债务且交易双方准备按净额结算时,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按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 6.4.4.7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基金份额所募集的总金额。每份基金份额面值为1.00元。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6.4.4.8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债券投资在持有期间按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金额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由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为利息收入。 债券投资处置时其公允价值与摊余成本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 应收款项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收入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也可按直线法计算。 6.4.4.9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和托管费在费用涵盖期间按基金合同约定的费率和计算方法逐日确认。 其他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也可按直线法计算。 6.4.4.10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1)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为红利再投资。 (2) “每日分配、按月支付”。本基金根据每日基金收益情况,以每万份基金净收益为基准,为投资者每日计算当日收益并分配,每月集中支付。投资者当日收益分配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2 位,小数点后第3 位按去尾原则处理,因去尾形成的余额进行再次分配,直到分完为止; (3) 本基金根据每日收益情况,将当日收益全部分配,若当日净收益大于零时,为投资者记正收益;若当日净收益小于零时,为投资者记负收益;若当日净收益等于零时,当日投资者不记收益; (4) 本基金每日进行收益计算并分配时,每月累计收益支付方式只采用红利再投资(即红利转基金份额)方式,投资者可通过赎回基金份额获得现金收益; (5) 若投资者在每月累计收益支付时,其累计收益为负值,则缩减投资者基金份额。 若投资者赎回基金份额时,其对应收益将立即结清;若收益为负值,则从投资者赎回基金款中扣除; (6) 当日申购的基金份额自下一个工作日起享有基金的收益分配权益;当日赎回的基金份额自下一工作日起,不享有基金的收益分配权益; (7) 本基金收益每月集中支付一次; (8) 本基金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6.4.4.11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基金除特别说明对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采用公允价值等作为计量属性之外,一般采用历史成本计量。 6.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6.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政策变更。 6.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 6.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差错。 6.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 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 (2) 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暂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3) 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派发利息时代扣代缴20% 的个人所得税,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6.4.7 关联方关系 6.4.7.1 本报告期未发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关联方关系未发生变化。 6.4.7.2 本报告期与基金发生关联交易的各关联方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注册登记机构、基金销售机构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基金代销机构 6.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6.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6.4.8.2 关联方报酬 6.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2009年01月19日-2009年06月30日 当期应支付的管理费 2,312,449.52 其中:当期已支付 2,111,191.30 期末未支付 201,258.22 注: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33%年费率计提,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 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33%÷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6.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本期2009年01月19日-2009年06月30日 当期应支付的托管费 700,742.31 其中:当期已支付 639,754.96 期末未支付 60,987.35 注: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年费率计提,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 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6.4.8.2.3 销售服务费 单位:人民币元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 各关联方名称(A级) 本期2009年01月19日-2009年06月30日 当期已支付 期末未支付 合计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921.92 1,759.21 5,681.13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75,890.49 27,635.89 403,526.38 合计 379,812.41 29,395.10 409,207.51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 各关联方名称(B级) 本期2009年01月19日-2009年06月30日 当期已支付 期末未支付 合计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4,014.97 3,683.97 37,698.94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423.93 343.50 3,767.43 合计 37,438.90 4,027.47 41,466.37 注:本基金A级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25%,B级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01%。各级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计提的计算公式如下: H=E×R÷当年天数 H 为每日该级基金份额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E 为前一日该级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 R 为该级基金份额的年销售服务费率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 6.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与关联方通过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6.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6.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本报告期未持有本基金份额。 6.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的其他关联方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本基金份额。 6.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2009年01月19日-2009年06月30日 期末 存款余额 当期 存款利息收入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27,925,751.87 318,383.97 6.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 6.4.9 期末(2009年06月30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6.4.9.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流通受限的证券。 6.4.9.2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正回购余额,没有抵押债券。 6.4.10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7 投资组合报告 7.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固定收益投资 669,213,749.00 45.43 其中:债券 669,213,749.00 45.43 资产支持证券 - - 2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210,000,000.00 14.26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3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228,092,418.54 15.48 4 其他资产 365,787,861.61 24.83 5 合计 1,473,094,029.15 100.00 7.2债券回购融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 708,147,098.62 1.07 其中:买断式回购融资 - - 2 报告期末债券回购融资余额 - - 其中:买断式回购融资 - - 注:1、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报告期内每日融资余额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的简单平均值。 2、在本报告期内本货币市场基金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未超过资产净值的20%。 7.3 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7.3.1 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基本情况 项目 天数 报告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71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最高值 106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最低值 0 注:1、本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在每个交易日均不得超过120天; 2、本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未超过120天。 7.3.2 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分布比例 序号 平均剩余期限 各期限资产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各期限负债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1 30天以内 37.76 13.93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 - 2 30天(含)-60天 27.08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4.66 - 3 60天(含)-90天 7.65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5.33 - 4 90天(含)-180天 -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 - 5 180天(含)-397天(含) 13.19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 - 合计 85.68 13.93 7.4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摊余成本 占基金资产 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279,650,726.66 21.64 3 金融债券 309,313,430.11 23.93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309,313,430.11 23.93 4 企业债券 - -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80,249,592.23 6.21 6 其他 - - 7 合计 669,213,749.00 51.78 8 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券 129,057,797.23 9.99 7.5期末按摊余成本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债券数量 (张) 摊余成本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0801092 08央行票据92 2,000,000 199,739,148.45 15.45 2 080313 08进出13 900,000 90,219,276.87 6.98 3 070309 07进出09 900,000 90,036,356.01 6.97 4 070219 07国开19 700,000 68,877,869.09 5.33 5 070413 07农发13 600,000 60,179,928.14 4.66 6 0801081 08央行票据81 500,000 49,977,816.88 3.87 7 0981028 09鲁高速CP01 300,000 30,178,781.77 2.34 8 0981091 09西矿股CP01 300,000 30,041,093.81 2.32 9 0801104 08央票104 300,000 29,933,761.33 2.32 10 0981039 09苏交通CP01 200,000 20,029,716.65 1.55 7.6 “影子定价”与“摊余成本法”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偏离 项目 偏离情况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绝对值在0.25(含)-0.5%间的次数 8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最高值 0.4544%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最低值 -0.0172% 报告期内每个工作日偏离度的绝对值的简单平均值 0.0883% 7.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8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7.8.1 基金计价方法说明 本基金通过每日计算基金收益并分配的方式,使基金份额净值保持在人民币1.00 元。 本基金估值采用摊余成本法,即估值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票面利率或商定利率并考虑其买入时的溢价与折价,在其剩余期限内按照实际利率法每日计提收益。 7.8.2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剩余期限小于397天但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券的摊余成本超过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20%的情况如下。 序号 发生日期 该类浮动债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原因 调整期 1 2009-05-19 20.06 受2009年5月18日大额赎回影响 2009年5月25日 2 2009-05-20 20.10 受2009年5月18日大额赎回影响 2009年5月25日 3 2009-05-21 20.29 受2009年5月18日大额赎回影响 2009年5月25日 4 2009-05-22 20.41 受2009年5月18日大额赎回影响 2009年5月25日 5 2009-05-23 20.41 受2009年5月18日大额赎回影响 2009年5月25日 6 2009-05-24 20.41 受2009年5月18日大额赎回影响 2009年5月25日 7 2009-05-25 20.48 受2009年5月24日大额赎回影响 2009年5月26日 7.8.3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未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7.8.4 其他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利息 1,321,260.72 4 应收申购款 364,466,600.89 5 其他应收款 - 6 其他 - 7 合计 365,787,861.61 7.8.5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托管行股票、未投资控股股东主承销的证券,未从二级市场主动投资分离交易可转债附送的权证,投资流通受限证券未违反相关法规或本基金管理公司的规定。 §8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8.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份额 级别 持有人户数(户) 户均持有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 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持有 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A级 2,547 66,182.03 4,415,503.21 2.62% 164,150,120.22 97.38% B级 29 38,753,495.49 1,080,791,762.48 96.17% 43,059,606.66 3.83% 合计 2,576 501,714.67 1,085,207,265.69 83.97% 207,209,726.88 16.03% 8.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公司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A级 71,226.78 0.01% 合计 71,226.78 0.01% §9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项目 A级 B级 基金合同生效日(2009年01月19日)基金份额总额 1,425,014,004.60 2,407,948,888.01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总申购份额 423,691,192.23 1,606,414,311.54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总赎回份额 -1,680,139,573.40 -2,890,511,830.41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少以“-”填列) - - 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68,565,623.43 1,123,851,369.14 §10 重大事件揭示 10.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报告期内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10.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报告期内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公告变更督察长,原督察长苏日庆先生任期届满不再担任督察长职务,由刘纯亮先生代为履行督察长职务。报告期内本公司公告聘请包爱丽女士担任公司督察长职务,刘纯亮先生不再代为履行督察长职务。指定媒体公告时间分别为2009年1月23日和2009年6月23日。 报告期内本公司公告变更高级管理人员,由于任期已满,施洪祥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长职务、王彬女士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同时选举钱蒙先生为公司董事长,聘任路博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指定媒体公告时间为2009年2月20日。 10.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报告期内无涉及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 10.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报告期内基金合同生效,投资策略未发生变化。 10.5 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合同生效,初次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基金提供审计服务。未发生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10.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的情况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未受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 10.7 本期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 数量 债券成交金额 债券交易占当期成交总额的比例 债券回购成交金额 债券回购交易占当期成交总额的比例 权证交易成交金额 权证交易占当期成交总额的比例 基金交易成交金额 基金交易占当期成交总额的比例 交易类别明细 应支付券商的佣金 应支付券商的佣金占当期佣金总量的比例 备注说明 中金公司 1 - - 7,986,500,000.00 100.00 - - - - - - - - 注:1、报告期内本基金合同生效,上述交易单元为新增租用。 2、本基金管理人在租用证券机构交易单元上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管理人将证券经营机构的注册资本、研究水平、财务状况、经营状况、经营行为以及通讯交易条件作为基金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由研究部、投资部及交易部对券商进行考评并提出交易单元租用及更换方案。根据董事会授权,由公司执行委员会批准。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9-08-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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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信息类型 | 基金中期报告 | ||||||||
公告来源 | 上海证券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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