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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稳健回报债券A(400009)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68855
基金代码 400009
公告日期 2009-08-27
编号 1
标题 东方稳健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0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信息全文 基金管理人: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〇九年八月二十七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一、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二、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09年8月21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四、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五、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六、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七、本报告期自2009年1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
1.2
目录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2
1.1 重要提示 2
1.2 目录 3
2 基金简介 5
2.1 基金基本情况 5
2.2 基金产品说明 5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5
2.4 信息披露方式 6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6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6
3.2 基金净值表现 6
4 管理人报告 8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8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8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9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9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10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10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11
5 托管人报告 11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11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11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11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11
6.1 资产负债表 11
6.2 利润表 13
6.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13
6.4 报表附注 14
7 投资组合报告 26
7.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26
7.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26
7.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26
7.4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26
7.5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26
7.6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27
7.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27
7.8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27
7.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27
7.10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27
8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28
8.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28
8.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的情况 28
9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28
10 重大事件揭示 29
10.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29
10.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29
10.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29
10.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29
10.5 报告期内改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9
10.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的情况 29
10.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29
11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30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东方稳健回报债券
交易代码 400009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08年12月10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425,959,656.93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在控制风险和确保资产流动性的前提下,追求较高总回报率,力争实现基金资产长期稳定增值。
投资策略 本基金奉行“积极投资、稳健增值”的投资理念,在保持组合较低波动性的同时,采用稳健的资产配置策略和多种积极管理增值手段,实现较高的总回报率。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总指数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低风险品种,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在债券型基金产品中,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直接参与二级市场股票、权证投资的债券型基金,高于纯债券型基金。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吕日 尹东
联系电话 010-66295888 010-67595003
电子邮箱 xxpl@orient-fund.com yindong.zh@ccb.com
客户服务电话 010-66578578 010-67595096
传真 010-66578700 010-66275853
2.4 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半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www.orient-fund.com
基金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本基金管理人及本基金托管人住所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2009年1月1日 - 2009年6月30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 -2,673,205.14
本期利润 -10,806,123.78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148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0.89%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2009年1月1日 - 2009年6月30日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0048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425,681,858.84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0.9990
注:①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②期末可供分配利润:如果期末未分配利润的未实现部分为正数,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的已实现部分,如果期末未分配利润的未实现部分为负数,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已实现部分扣除未实现部分)。
③本基金所述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净值增长率① 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个月 -0.79% 0.11% -0.69% 0.06% -0.10% 0.05%
过去三个月 0.71% 0.10% -0.71% 0.06% 1.42% 0.04%
过去六个月 -0.89% 0.19% -3.04% 0.14% 2.15% 0.05%
自基金合同生效至今 -0.10% 0.19% -1.77% 0.16% 1.67% 0.03%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东方稳健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08年12月10日至2009年6月30日)

注:①根据《东方稳健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固定收益类资产(含可转换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其中,信用类固定收益品种(国债、央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准政府信用债券除外)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50%,可转换债券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30%,股票等权益类资产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报告期内,本基金严格执行了《东方稳健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
②本基金建仓期为6个月,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合同约定。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08年12月10日,至披露时点不满一年。
③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本基金管理人为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证监基金字【2004】80号)于2004年6月11日成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施行后成立的第一家基金管理公司。本公司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本公司股东为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股份46%;中辉国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股份18%;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股份18%;河北省国有资产控股运营有限公司,持有股份18%。截止2009年6月30日,本公司管理六只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东方龙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精选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东方金账簿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策略成长股票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稳健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核心动力股票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的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杨林耘(女士) 本基金基金经理 2008-12-10 - 16年 北京大学经济学院金融硕士。16年金融、证券从业经历。曾先后在武汉融利期货任首席交易员和高级分析师,在泰康人寿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任高级项目经理,在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任融资业务部总经理助理、交易部总经理助理、证券业务部高级投资经理。2008年11月加盟本公司。
郑军恒(先生) 本基金基金经理 2008-12-10 - 10年 北京大学分子生物学硕士。10年金融、证券从业经历,曾任天津氨基酸公司助理工程师,先后在北京涌金财经顾问有限公司、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江南证券基金筹备组任分析师、研究员。2005加盟本公司,曾任研究部副经理、东方精选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
注:①此处的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在法定信息披露媒体正式公告之日。
②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在本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及其各项实施准则、《东方稳健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本基金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本基金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符合公平交易制度,未发现存在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
4.3.2 本投资组合与其他投资风格相似的投资组合之间的业绩比较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无与本基金投资风格相类似的投资组合。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未发现异常交易行为。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2009年上半年,债券市场在新年过后便呈现了剧烈震荡下行的走势,超预期的信贷数据引发了股票市场的强劲反弹,因卖债买股的大类资产配置变化,造成了1月份债券市场急跌,其后3月份、5月份市场有两次小幅的反弹。面对由美国金融危机引发的全球经济危机,中国政府采取了持续宽松的货币政策和积极的财政政策,上半年人民币新增贷款接近7.52万亿,在国家政策鼓励和充足流动性的推动下,中国经济出现了超预期的反弹,投资高速增长,CPI物价回落速度减慢,进出口恶化的情况得到遏制;以汽车、房地产为代表的行业复苏显示中国经济复苏的概率增大,股市继续强劲上涨,至6月末债券市场小幅震荡下行。
上半年债券市场各品种中信用产品好于利率产品,企业债整体走势好于国债和金融债,特别是交易所企业债和公司债取得了正回报;可转债跟随股票上涨成为上半年涨幅最好的债券品种。
2009年上半年,我们的组合配置较为保守,主要以国债、金融债和企业债为主,我们在建仓初期配置的国债、金融债产生的浮亏给基金带来了负收益,后期我们对企业债的投资形成的正收益弥补了部分亏损,基金净值逐渐回复;期间,我们也参与了部分可转债的投资,但我们认为当前的可转债市场品种少流动性差,所以只进行了交易性的投资,获取了部分差价收入,现在看来,我们对可转债的投资显得有些保守。
截至 2009 年6 月30 日,本基金份额净值0.999 元。上半年本基金净值增长率为-0.89%,业绩比较基准(中债总指数)收益率为-3.04%,高于业绩比较基准2.15%,虽然我们的基金高于业绩比较基准2.15个百分点,但基金净值绝对收益仍不能让我们满意。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2009年下半年的债券市场,我们认为将是在反复中确认的过程。虽然,从宏观经济数据上看,中国的经济正在逐步好转,但除汽车、房地产外实体经济、企业状况的好转有待时日,虽然我们有内需的优势但是否能在外围条件不利的情况下独善其身还有变数。关键是此轮经济危机的导火索美国的经济金融情况还很不稳定,美国定量宽松的货币政策不能有效传导到实体经济,这对美国的经济和政策都提出了极大挑战。所以,我们认为,外围经济环境不排除反复的可能性,中国的经济也将在反复中确认,债券市场将会以震荡走低为主,大类资产主要靠配置票息收入。
当然,随着IPO开闸,公司债、可转债的发行预计在下半年重启,加上银行准许进入交易所市场,债券市场的扩容会带来新的投资机遇,我们认为新股、新发公司债、可转债将是下半年较好的投资机会,我们将会捕捉市场的新机会,努力为持有人创造收益。
感谢基金持有人对本基金的信任和支持,我们将本着勤勉尽责的精神,秉承“诚信是基、回报为金”的原则,力争获取与基金持有人风险特征一致的稳健回报。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3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的要求,本公司成立估值委员会,成员由总经理、副总经理、督察长、基金经理和金融工程部、交易部、登记清算部、监察稽核部部门经理或部门指定人员组成,上述人员均具备相关领域专业知识,两年以上基金行业工作经历,熟悉基金投资品种及基金估值法律法规,具备较强的专业胜任能力。职责分工分别如下:
总经理、副总经理、督察长:参与估值小组的日常工作,主要负责决议基金投资组合中“长期停牌”等没有市价的股票所属行业和重估方法;基金经理:参与估值小组的日常工作,对采纳的估值方法和估值模型等发表意见和建议。交易部:提请估值委员会就相关估值事宜召开会议,并将适用重估方法的股票明细提供给金融工程部;金融工程部:负责制定估值模型、假设及参数、确定参考行业指数并采集行业指数,据其计算估值公允价;登记清算部:负责估值事宜的内外部协调,依据金融工程部提供的公允价格对投资品种进行估值,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基金份额净值,并按照监管部门要求作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监察稽核部:对有关估值政策、估值流程和程序、估值方法等相关事项的合法合规性进行审核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要求整改。
在估值程序中,基金经理参与估值小组对相关停牌股票估值的讨论,发表相关意见和建议,与估值小组成员共同商定估值原则和政策,但对估值政策和估值方案不具备最终表决权。
除基金经理外,参与估值流程的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的重大利益冲突。
截止本报告期期末,本公司没有已签约的与估值有关的任何定价服务。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本基金本报告期未进行利润分配。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本托管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对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方面进行了监督,未发现基金管理人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实施利润分配。
5.3 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复核审查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东方稳健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09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本期末 2009年6月30日 上年度末 2008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4,686,121.41 53,368,944.11
结算备付金 - -
存出保证金 250,000.00 -
交易性金融资产 487,627,309.30 1,120,744,000.00
其中:股票投资 - -
债券投资 487,627,309.30 1,120,744,000.0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110,000,365.00
应收证券清算款 594,000.00 -
应收利息 6,707,069.29 7,152,107.66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 1,464,926.36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 -
资产总计 499,864,500.00 1,292,730,343.13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本期末 2009年6月30日 上年度末 2008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67,199,846.40 309,999,175.00
应付证券清算款 65,314.19 -
应付赎回款 6,476,594.22 2,534,771.17
应付管理人报酬 238,241.31 346,363.71
应付托管费 79,413.75 115,454.56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应付交易费用 22,430.43 4,415.00
应交税费 - -
应付利息 2,178.81 16,947.58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98,622.05 5,720.14
负债合计 74,182,641.16 313,022,847.16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425,959,656.93 972,244,101.26
未分配利润 -277,798.09 7,463,394.71
所有者权益合计 425,681,858.84 979,707,495.97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499,864,500.00 1,292,730,343.13
注:报告截止日2009年6月30日,基金份额净值0.999元,基金份额总额425,959,656.93份。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08年12月10日生效。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东方稳健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09年1月1日 - 2009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本期 2009年1月1日 - 2009年6月30日
一、收入 -6,933,567.66
1.利息收入 13,744,782.15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82,375.27
债券利息收入 13,640,861.73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21,545.15
其他利息收入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12,698,697.36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
债券投资收益 -12,698,697.36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衍生工具收益 -
股利收益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8,132,918.64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153,266.19
二、费用(以“-”号填列) -3,872,556.12
1.管理人报酬 -2,187,243.97
2.托管费 -729,081.36
3.销售服务费 -
4.交易费用 -11,662.03
5.利息支出 -818,089.03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818,089.03
6.其他费用 -126,479.73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0,806,123.78
所得税费用(以“-”号填列)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0,806,123.78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08年12月10日生效,不存在上年度可比期间。
6.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东方稳健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09年1月1日 - 2009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09年1月1日 - 2009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972,244,101.26 7,463,394.71 979,707,495.97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10,806,123.78 -10,806,123.78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546,284,444.33 3,064,930.98 -543,219,513.35
其中:1.基金申购款 26,508,379.26 -28,155.11 26,480,224.15
2.基金赎回款(以“-”号填列) -572,792,823.59 3,093,086.09 -569,699,737.50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425,959,656.93 -277,798.09 425,681,858.84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08年12月10日生效,不存在上年度可比期间。
6.4 报表附注
6.4.1 基金基本情况
本基金根据2008年10月15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东方稳健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2008】1188号)和《关于东方稳健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时间安排的确认函》(基金部函【2008】473号)的核准,进行募集。本基金合同于2008年12月10日正式生效,首次设立募集规模为1,019,142,253.53份基金单位,本基金为债券型开放式基金。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东方稳健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东方稳健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文件已按规定报送中国证监会备案。
6.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会计报表按照中国财政部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会计准则”)及应用指南、中国证券业协会制定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以下简称“指引”)、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试行)》、《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3号-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及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其他相关规定编制。
6.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新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09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6月30日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
6.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6.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的会计年度为公历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会计期间为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6月30日。
6.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记账单位为人民币元。
6.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个企业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金融资产应当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四类:(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2)持有至到期投资;(3)贷款和应收款项;(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应当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两类:(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2)其他金融负债。
本基金持有的金融资产主要包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贷款和应收款项,金融负债主要指其他金融负债。
6.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股票、债券、基金,以及不作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按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的交易费用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在持有期间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等金融资产相关的现金股利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应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处置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于成交日确认投资收益,按照移动加权平均法结转成本,并将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应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1)股票投资
①买入股票:于成交日确认为股票投资。股票投资成本,按成交日买入股票的成交金额入账。
②获赠股票:在除权日,按基金持有股票的数量及获赠比例计算确定增加的股票数量,获赠股票成本为零。
③因股权分置改革而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现金对价,冲抵其股票投资成本。
④卖出股票于成交日确认股票投资收益,出售股票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成交日结转。
(2)债券投资
①买入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债券:于成交日确认为债券投资。债券投资成本按买入债券的成交金额扣除成交金额中包含的应收利息之后的差额入账。
②买入未上市债券和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于成交日确认为债券投资。债券投资成本,按买入债券的实际支付金额扣除买入债券时支付的交易费用以及实际支付金额中包含的应收利息之后的差额入账。
③买入零息债券视同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的附息债券,根据其发行价、到期价和发行期限按直线法推算内含票面利率后,按上述会计处理方法核算。
④卖出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债券,于成交日确认债券投资收益;卖出未上市债券和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于成交日确认债券投资收益。出售债券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结转。
(3)权证投资
①获赠权证在除权日,在确认日按持有的股数及获赠比例计算确定增加的权证数量,获赠权证成本为零。
②买入权证:于成交日确认为权证投资。权证投资成本按成交日买入权证的成交金额入账。
③卖出权证于成交日确认衍生工具投资收益,出售权证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成交日结转。
(4)因认购或获配新发行的分离交易可转债而取得的债券和权证,在实际确认日,将购买分离交易可转债实际支付全部价款按照取得日债券、权证公允价值占分离交易可转债全部公允价值的比例进行分割,分别确认为债券成本和权证成本。上市后,上市流通的债券投资和权证投资分别按上述(2)、(3)中相关原则进行计算。
(5)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①交易所市场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于成交日确认。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成本按照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的实际清算金额入账。
②银行间市场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于成交日确认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并按照应支付或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入账。
6.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1)估值日
本基金的估值日为本基金相关的证券交易场所的正常营业日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对外披露基金净值的非营业日。
(2)估值对象
基金所拥有金融资产及贷款和应收款项,包括:股票、权证、债券、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银行存款本息、应收款项、其它投资等资产。
(3)估值方法
<1>股票估值方法:
①上市流通股票按估值日其所在证券交易所的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以最近交易日的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的,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格;交易所上市不存在活跃市场的股票,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
②未上市股票的估值
a.首次发行未上市的股票,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估值。
b.送股、转增股、配股和公开增发新股等发行未上市的股票,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股票的估值方法估值。
c.首次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同一股票在交易所上市后,按交易所上市的同一股票的市价估值。
d.非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流通受限股票,按监管机构或行业协会有关规定确定公允价值。
③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3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的要求,本基金自2008年9月16日起,对证券投资的估值方法进一步明确如下:
a.对存在活跃市场的投资品种,如估值日无市价,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机构发生了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使潜在估值调整对前一估值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影响在0.25%以上的,应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等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进行估值。
b.当投资品种不再存在活跃市场,且其潜在估值调整对前一估值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影响在0.25%以上的,应采用市场参与者普遍认同,且被以往市场实际交易价格验证具有可靠性的估值技术,确定投资品种的公允价值进行估值。
④在任何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如采用本项第①-③小项规定的方法对基金资产进行估值,均应被认为采用了适当的估值方法。但是,如果基金管理人有充足理由认为按本项第①-③小项规定的方法对基金资产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并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价格估值。
⑤国家有最新规定的,按其规定进行估值。
<2>债券估值方法:
①证券交易所市场实行净价交易的债券按估值日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以最近交易日的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的,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格。
②证券交易所市场未实行净价交易的债券按估值日收盘价减去债券收盘价中所含的债券应收利息(自债券计息起始日或上一起息日至估值当日的利息)得到的净价进行估值;估值日没有交易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按最近交易日债券收盘价减去所含的最近交易日债券应收利息后的净价进行估值;估值日没有交易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的,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格。
③发行未上市债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④同一债券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市场交易的,按债券所处的市场分别估值。
⑤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的债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计量。
⑥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3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的要求,本基金自2008年9月16日起,对证券投资的估值方法进一步明确如下:
a.对存在活跃市场的投资品种,如估值日无市价,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机构发生了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使潜在估值调整对前一估值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影响在0.25%以上的,应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等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进行估值。
b.当投资品种不再存在活跃市场,且其潜在估值调整对前一估值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影响在0.25%以上的,应采用市场参与者普遍认同,且被以往市场实际交易价格验证具有可靠性的估值技术,确定投资品种的公允价值进行估值。
⑦在任何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如采用本项第①-⑥小项规定的方法对基金资产进行估价、值,均应被认为采用了适当的估值方法。但是,如果基金管理人认为按本项第①-⑥小项规定的方法对基金资产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基金管理人在综合考虑市场成交价、市场报价、流动性、收益率曲线等多种因素基础上形成的债券估值,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价格估值。
⑧国家有最新规定的,按其规定进行估值。
<3>权证估值方法:
①基金持有的权证,从持有确认日起到卖出日或行权日止,上市交易的权证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该权证的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没有交易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按最近交易日的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没有交易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的,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格。
②未上市交易的权证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计量。
③因持有股票而享有的配股权,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
④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3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的要求,本基金自2008年9月16日起,对证券投资的估值方法进一步明确如下:
a.对存在活跃市场的投资品种,如估值日无市价,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机构发生了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使潜在估值调整对前一估值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影响在0.25%以上的,应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等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进行估值。
b.当投资品种不再存在活跃市场,且其潜在估值调整对前一估值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影响在0.25%以上的,应采用市场参与者普遍认同,且被以往市场实际交易价格验证具有可靠性的估值技术,确定投资品种的公允价值进行估值。
⑤在任何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如采用本项第①-④小项规定的方法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均应被认为采用了适当的估值方法。但是,如果基金管理人认为按本项第①-④小项规定的方法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并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价格估值。
⑥国家有最新规定的,按其规定进行估值。
<4>因认购或获配新发行的分离交易可转债而取得的债券和权证,上市日前,分别按照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布的债券报价和权证报价确定当日债券和权证的估值;自上市日起,上市流通的债券和权证分别按上述<2>中的①、②和<3>中的①的相关原则进行估值。
<5>资产支持证券等其他有价证券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估值。
6.4.4.6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的基金单位总额对应的金额。由于申购、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的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赎回确认日认列。
6.4.4.7 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为申购、转换转入、赎回、转换转出款中所含的未分配利润和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于计算基金申购、赎回确认日认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未实现平准金与已实现平准金均在”损益平准金”科目中核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
6.4.4.8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1)利息收入
本基金的利息收入按照各计息资产适用的计息利率每日计提并确认。本基金的计息资产包括:债券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银行存款、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其中,企业债券投资的利息收入按照扣除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之后的金额确认。
(2)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按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及实际利率(当实际利率与合同利率差异较小时,也可以用合同利率),在回购期内逐日计提。
(3)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基金估值日,对基金持有的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按照规定的估值原则进行估值确定的公允价值与上一个估值日确定的公允价值的差额确认。
(4)投资收益
<1>股票投资收益:于卖出股票成交日确认,按照卖出股票成交金额与其成本以及已对外宣告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之间的差额入账。
<2>债券投资收益:分别情况处理
①交易所上市债券,于卖出债券成交日确认,按照卖出债券成交金额扣除其成本以及成交金额中包含的应收利息之后的差额入账。
②卖出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债券:于成交日确认债券投资收益,并按应收或实际收到的价款扣除其成本、应收利息后的差额入账。
<3>权证投资收益:按照卖出权证成交金额扣除其成本后的差额入账。
<4>股利收益于除息日确认,并按基金持有股票的数量以及上市公司宣告的分红派息比例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
(5)其他收入
本基金于实际收到时确认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其他各项收入,包括赎回费扣除基本手续费后的余额、手续费返还、ETF替代损益,以及基金管理人等机构为弥补基金财产损失而支付给基金的赔偿款项。
6.4.4.9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1)本基金管理人的管理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1.5%的年费率逐日计提并确认。
(2)本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逐日计提并确认。
(3)卖出回购金融资产利息支出
按卖出回购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及实际利率(当实际利率与合同利率差异较小时,也可以用合同利率)在回购期内逐日计提。
(4)实际利率法
实际利率法是指按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含一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实际利率计算其摊余成本及各期利息收入或支出的方法。实际利率是指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的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当前账面价值所使用的利率。在计算实际利率时,本基金在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所有合同条款的基础上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不考虑未来的信用损失),同时还将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合同各方之间支付或收取的、属于实际利率组成部分的各项收费、交易费用及折价或溢价等。
(5)交易费用
交易费是指可直接归属于取得或处置某项基金资产或承担某项基金负债的新增外部成本,包括支付给交易代理机构的规费、佣金、代征的税金及其他必要的可以正确估算的支出(不包括回购的交易费用),于实现支付时确认。
(6)其他费用
其他费用包括基金运作过程中发生的除上述费用支出以外的其他各项费用,如注册登记费、上市年费、信息披露费用、账户服务费、持有人大会费用、审计费用、律师费用等。发生的其他费用,如不影响估值日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第四位,发生时可直接计入基金损益,如果影响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第四位的,采用待摊或预提的方法计入基金损益。
6.4.4.10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1)本基金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人自行承担。当投资人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可将投资人的现金红利按红利发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
(3)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12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可分配收益的60%;
(4)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则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5)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为现金分红,投资人可选择将现金红利按红利发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6)基金投资当期出现累计净亏损,则不进行收益分配;
(7)基金当期收益应先弥补上期亏损后,方可进行当期收益分配;
(8)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9)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6.4.5 税项
(1)印花税
对买卖、继承、赠与所书立的A股、B股股权转让书据自2007年5月30日起至2008年4月23日按3‰的税率缴纳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决定从2008年4月24日起,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由现行3‰调整为1‰。从2008年9月19日起,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征收方式为单边征税,即对买卖、继承、赠与所书立的A股、B股股权转让书据的出让方按千分之一的税率征收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对受让方不再征税。
(2)营业税、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78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自2004年1月1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价差收入,继续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3)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2】128号文《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对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储蓄利息收入,由上市公司、发行债券的企业和银行在向基金支付上述收入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根据国务院第502号令《国务院关于修改<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实施办法>的决定》,储蓄存款在2007年8月15日后孳生的利息所得,按照5%的比例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根据财税【2008】132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储蓄存款在2008年10月9日后(含10月9日)孳生的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02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息红利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05】107号)的规定,自2005年6月13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从上市公司分配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扣缴义务人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时,减按50%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6.4.6 关联方关系
6.4.6.1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不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6.4.6.2 本报告期与基金发生关联交易的各关联方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管理人股东、代销机构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本基金管理人、注册登记机构、直销机构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托管人、代销机构
6.4.7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6.4.7.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6.4.7.1.1 股票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股票交易。
6.4.7.1.2 权证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权证交易。
6.4.7.1.3 债券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09年1月1日 - 2009年6月30日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成交总额的比例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26,552,485.77 100.00%
6.4.7.1.4 债券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债券回购交易。
6.4.7.1.5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6.4.7.2关联方报酬
6.4.7.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09年1月1日 - 2009年6月30日
当期应支付的管理费 2,187,243.97
其中:当期已支付 1,949,002.66
期末未支付 238,241.31
注:①计提标准: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6%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6%÷当年天数。
②计提方式与支付方式: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上月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日起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6.4.7.2.2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09年1月1日 - 2009年6月30日
当期应支付的托管费 729,081.36
其中:当期已支付 649,667.61
期末未支付 79,413.75
注:①计提标准: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0.20%÷当年天数。
②计提方式与支付方式: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上月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日起2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6.4.7.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期间本基金均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6.4.7.4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6.4.7.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6.4.7.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未投资本基金。
6.4.7.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09年1月1日 - 2009年6月30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686,121.41 69,076.73
6.4.7.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
6.4.8期末(2009年6月30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6.4.8.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6.4.8.1.1 受限证券类别:债券
证券 代码 证券名称 成功 认购日 可流 通日 流通受限类型 认购 价格 期末估值单价 数量 (单位:股 ) 期末 成本总额 期末 估值总额
122957 09蓉工投 2009-6-10 2009-7-13 认购新发 100.00 100.00 100,000 10,000,000.00 10,000,000.00
6.4.8.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股票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6.4.8.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6.4.8.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09年6月30日止,本基金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67,199,846.40元,是以如下债券作为质押: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回购到期日 期末估值单价 数量(张) 期末估值总额
080026 08国债26 2009-7-1 97.61 700,000 68,327,000.00
合计 - - - 68,327,000.00
6.4.8.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在交易所市场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 投资组合报告
7.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固定收益投资 487,627,309.30 97.55
其中:债券 487,627,309.30 97.55
资产支持证券 - -
3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5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4,686,121.41 0.94
6 其他资产 7,551,069.29 1.51
7 合计 499,864,500.00 100.00
7.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7.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7.4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7.5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7.5.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买入股票。
7.5.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卖出股票。
7.5.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买入及卖出股票。
7.6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107,495,000.00 25.25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157,830,000.00 37.08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157,830,000.00 37.08
4 企业债券 221,653,555.10 52.07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可转债 648,754.20 0.15
7 其他 - -
8 合计 487,627,309.30 114.55
7.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080026 08国债26 900,000 87,849,000.00 20.64
2 080225 08国开25 400,000 40,060,000.00 9.41
3 090401 09农发01 400,000 38,560,000.00 9.06
4 080415 08农发15 300,000 30,147,000.00 7.08
5 080220 08国开20 300,000 29,181,000.00 6.86

7.8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7.10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7.10.1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7.10.2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持有股票。
7.10.3 其他资产构成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250,000.00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594,000.00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6,707,069.29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7,551,069.29
7.10.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110598 大荒转债 648,754.20 0.15
7.10.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8.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户数(户) 户均持有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7,077 60,189.30 21,502,703.67 5.05% 404,456,953.26 94.95%

8.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的情况
项目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公司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1,989.16 0.00%
9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基金合同生效日(2008年12月10日)基金份额总额 1,019,142,253.53
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972,244,101.26
报告期期间基金总申购份额 26,508,379.26
报告期期间基金总赎回份额 572,792,823.59
报告期期间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425,959,656.93
10 重大事件揭示
10.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本报告期内,经本公司董事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吕日先生自2009年2月11日起担任本公司督察长,孙晔伟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督察长职务;根据股东提案、并经本公司股东会2009年3月13日决议,聘任邱建武先生担任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石运兴先生不再担任本公司非独立董事;2009年3月13日本公司董事会批准了程红女士的辞职申请,同意程红女士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决定由公司董事长李维雄先生代为履行公司总经理职务,上述事项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经本公司董事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单宇先生自2009年8月11日起担任本公司总经理。
本公司已分别于2009年2月12日、2009年3月28日、2009年8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本公司网站披露了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相关情况,并在本基金及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管理人部分及时更新了上述董事变更情况。
10.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内未发生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0.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未发生改变。
10.5 报告期内改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审计机构未发生变更。
10.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未受到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
10.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数量 股票交易 债券交易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成交总额的比例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 - - 126,552,485.77 100.00%

券商名称 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成交金额 占当期回购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权证成交总额的比例 佣金 占当期佣金总量的比例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注: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和程序:
本基金管理人选择代理所管理的基金进行证券买卖业务的证券经营机构的标准包括以下7个方面:①资力雄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3亿元人民币;②财务状况良好,各项财务指标显示公司经营状况稳定;③经营行为规范,最近两年未因重大违规行为而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人民银行处罚;④内部管理规范、严格,具备健全的内控制度,并能满足基金运作高度保密的要求;⑤具备基金运作所需的高效、安全的通讯条件,交易设施符合代理基金进行证券交易的需要,并能为基金提供全面的信息服务;⑥研究实力较强,有固定的研究机构和专门研究人员,能及时为基金提供高质量的咨询服务,包括宏观经济报告、行业报告、市场走向分析、个股分析报告及其他专门报告,并能根据基金投资的特定要求,提供专门研究报告;⑦收取的佣金率。
本基金管理人选择代理所管理的基金进行证券买卖业务的证券经营机构的程序包括以下四个步骤:①券商服务评价;②拟定租用对象:由研究部根据以上评价结果拟定备选的券商;③上报批准:研究部将拟定租用对象按程序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研究通过后,基金的主交易单元报董事会批准租用;其他交易单元报公司董事长,由董事长根据董事会授权批准租用;④签约:在获得批准后,按公司签约程序代表公司与确定券商签约。签约时,要明确签定协议双方的公司名称、委托代理期限、佣金率、双方的权利义务等,经签章有效。委托代理协议一式六份,协议双方及证券主管机关各留存一份,基金管理人留存监察稽核部备案,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并按照规定在基金的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公告相关内容。
本报告期内,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基金租用券商交易单元情况未发生变更。
11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重大事项披露如下:
1.2009年1月16日,本托管人公告本行聘请胡哲一先生担任本行副行长;
2.2009年5月14日,美国银行公告关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变动报告书;
3.2009年5月26日,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公告关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变动报告书;
4.2009年5月26日,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公告关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变动报告书;
5.2009年8月2日,本托管人公告,自2009年7月24日起陈佐夫先生就任本行执行董事。
除上述事项,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〇九年八月二十七日
基金信息类型 基金中期报告
公告来源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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