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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利效率优选混合(LOF)(162207) 基金公开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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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 67421 | ||||||||
基金代码 | 162207 | ||||||||
公告日期 | 2009-08-07 | ||||||||
编号 | 1 | ||||||||
标题 | 泰达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泰达荷银效率优选混合型基金注册登记业务规则的公告 | ||||||||
信息全文 |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新版开放式基金系统上线的通知,该公司将于2009年8月7日对其开放式基金注册登记结算系统进行升级。根据其最新的业务规则,我公司旗下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为注册登记机构的泰达荷银效率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部分开放式基金注册登记业务规则将于2009 年8月7日起做如下调整: 一、分红方式的修改 调整前,投资人对同一基金账户下的同一基金只能选择一种收益分配方式,即投资人在任一销售机构对其单个交易账户下某只基金收益分配方式的修改适用于该基金在所有销售机构的交易账户。 调整后,投资人对同一基金不同的交易账户可设置不同的收益分配方式,即投资人在任一销售机构对其单个交易账户下某只基金收益分配方式的修改将仅适用于该交易账户,而对该基金的其他交易账户无效。自调整之日起,各交易账户初始的基金收益分配方式为注册登记机构所记录的投资人在系统调整日之前(不含调整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 二、基金最低保留余额限制 调整前,每个工作日投资人在销售机构保留的同一只基金的基金份额余额不得少于10份,否则基金管理人有权将投资人在该销售机构保留的该基金份额一次性全部赎回。 调整后,每个工作日若投资人在单个交易账户保留的同一只基金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10份,且当日该账户同时有该基金的基金份额减少类业务(如赎回、转换出等)被确认,则基金管理人有权将投资人在该账户保留的该基金份额一次性全部赎回。若当日该账户未同时发生该基金的基金份额减少类业务,则不会出现上述强制赎回情形。 本公告仅对本次新版系统涉及的本基金管理人旗下以中登公司为注册登记机构的基金的上述注册登记业务规则调整予以说明,投资人欲了解本次新版系统涉及的其他注册登记业务规则的调整,可参阅中登公司7月23日在其网站(www.chinaclear.cn)上发布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新版开放式基金系统上线通知》。 特此公告。 泰达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〇九年八月七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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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信息类型 | 其他 | ||||||||
公告来源 | 上海交易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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