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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海联合添鑫3个月定开债券A(003471)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635634
基金代码 003471
公告日期 2016-11-17
编号 1
标题 新疆前海联合添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信息全文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新疆前海联合添鑫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
基金简称 前海联合添鑫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3471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 年 10 月 18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
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
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
及《新疆前海联合添鑫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新疆前
海联合添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前 海 联 合 添 鑫
债券 A
前海联合添鑫
债券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3471 003472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
购、赎回
是 是
申购起始日 2016 年 11 月 18 日
赎回起始日 2016 年 11 月 18 日
注:投资者范围指符合法律法规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
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
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2.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
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
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
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
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
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
上公告。
3.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人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平台申购本基金份额
的,每个基金账户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1元人民币(含申购
费),单个账户单日累计申购限额为10万元人民币(含申购
费)。投资人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申购本基金份额的,
每个基金账户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5万元人民币(含申购费)。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C类基金份
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如下:
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M<100万元 0.80%
100万元≤M<500万元 0.40%
500万元≤M 按笔收取,每笔1000元
备注:M为基金申购金额。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①申购以金额申请,遵循“未知价”原则,即申购价格
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②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全额交付申购款项,投
资人交付申购款项,申购成立;登记机构确认基金份额时,
申购生效。
③申购采用全额缴款方式,若申购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未
全额到账则申购不成功,若申购不成功或无效,申购款项将
退回投资者账户。
④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对申购
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将在调整实施前依照《证券投
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
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4.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投资者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本基金对每个
投资人每个基金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不设限制,对
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不设上限。

4.2 赎回费率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如下:
持有期限(N) 赎回费率 N<30日 0.50%
30日≤N<1年 0.10%
N≥1年 0%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如下:
持有期限(N) 赎回费率
N<30日 0.40%
N≥30日 0%
备注:N为基金持有期限。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①赎回以份额申请,遵循“未知价”原则,即赎回价格
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②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赎回成立;登记
机构确认赎回时,赎回生效。投资人赎回申请成功后,基金
管理人将在T+7日(包括该日)内支付赎回款项。
③在发生巨额赎回的情形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基金
合同的有关条款处理。
④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
定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将在调整实施前依照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
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5.基金销售机构
5.1 直销机构
名称: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维泰南路 1 号维泰
大厦 1506 室
法定代表人:王晓耕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路 1018 号中航中心 26 楼
电话:0755-82785257
传真:0755-82788000
客服电话:400-640-0099
联系人:黄毅
网址:www.qhlhfund.com
5.2 其他销售机构
本基金暂未通过其他销售机构代理申购、赎回业务。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变化、增加或者减少销售机构,
并另行公告。

6.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
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其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
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
金份额累计净值。
7.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的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事项予以
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详细情况,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
网站(www.qhlhfund.com)查阅本基金相关法律文件。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
原则管理和运作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
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本基
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或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十七日
基金信息类型 开放式基金申购、赎回
公告来源 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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