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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富通中国海外混合(QDII)(519601)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62100
基金代码 519601
公告日期 2009-06-05
编号 1
标题 海富通中国海外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限额销售的公告
信息全文 海富通中国海外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519601)于2008年6月27日合同生效,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09年2月发布的《海富通中国海外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规定,基金资产规模达到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核准的境外证券投资额度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拒绝或暂停投资人的申购申请。现将本基金限额销售方式公告说明如下:
  一、从基金合同生效日起,本基金即通过控制净申购金额的方法限额销售;目前,本基金累计净申购金额控制在25亿人民币以内。
  二、净申购金额控制:
  如果本基金的累计净申购金额接近、达到或超过25亿元人民币时,本基金将于次日公告暂停基金的申购。如果当日申购申请金额经全部确认后的累计净申购金额超过25亿元人民币时,将采取末日比例配售的方式进行确认。暂停申购业务公告日提交的申购申请视为无效。
  三、末日比例配售:
  当暂停申购的情形发生时,若暂停申购前一个工作日提交的有效申购申请全部确认后,本基金的累计净申购金额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的,则所有的有效申购申请全部予以确认;若暂停申购前一个工作日提交的有效申购申请全部确认后的累计净申购金额超过25亿元人民币,则对暂停申购前一个工作日提交的有效申购申请采用"比例确认"的方式给予部分确认。
  发生比例确认的,申购申请确认比例的计算公式如下(计算结果以舍去的方式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申购申请确认比例=(25亿元-暂停申购前一工作日之前的累计净申购金额+暂停申购前一工作日的有效赎回申请金额)÷暂停申购前一工作日有效申购申请金额
  按照上述公式计算的确认比例,投资人当日提交的有效申购申请的确认金额计算如下(计算结果以四舍五入方式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有效申购申请的确认金额=有效申购申请金额×申购申请确认比例
  若投资者的申购申请被部分确认,则投资者当日申购的申购费按照比例确认后的确认金额对应的费率计算,且申购确认金额不受日常申购最低金额(单笔1000元)的限制。
  四、本公司将根据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和外汇额度变化情况,暂停或开放申购业务,并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刊登暂停或开放申购业务的公告。
  五、咨询办法
  1、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hftfund.com
  2、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全国统一客户服务号码:40088-40099(免长途话费)
  3、本公司直销中心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等机构的相关营业网点。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9年6月5日
基金信息类型 其他
公告来源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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