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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兴众智优选混合(002465) 基金公开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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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 564165 | ||||||||
基金代码 | 002465 | ||||||||
公告日期 | 2016-07-07 | ||||||||
编号 | 1 | ||||||||
标题 | 东兴众智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 | ||||||||
信息全文 |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东兴众智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东兴众智优选混合 基金主代码 002465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年6月8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 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东兴众智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合同》、《东兴众智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16年7月11日 赎回起始日 2016年7月11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16-07-11 2 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东兴众智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日,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视为下一个开放日的申购、赎回申请。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者申购本基金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元,各销售机构对最低申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在不低于上述最低限额的基础上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本基金对单个投资者不设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投资者每个基金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及总规模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3.2 申购费率 3.2.1 前端收费 ■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本基金的申购费在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收取,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投资人可以多次申购本基金,申购费用按单笔申购金额确定申购费率,以每笔申购申请单独计算费用。 (2)、关于参与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说明 本基金自2016年7月11日起参与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各营业网点、本公司基金网上交易系统、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等销售机构开展的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上述销售机构的优惠活动详情及活动期限请查阅本公司或销售机构的相关公告或通知。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00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单个交易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0份的,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在赎回时需同时全部赎回。 4.2 赎回费率 ■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于持有期少于30日的基金份额所收取的赎回费,赎回费用全额归入基金财产;对于持有期长于30日(含)但少于3个月的基金份额所收取的赎回费,赎回费用75%归入基金财产;对于持有期长于3个月(含)但小于6个月的基金份额所收取的赎回费,赎回费用50%归入基金财产;对于持有期长于6个月(含)的基金份额所收取的赎回费,赎回费用25%归入基金财产。 5 日常转换业务 本基金暂不开通转换业务。 6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1)、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指投资者可通过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并提交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长期投资方式。 (2)、除另有公告外,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与申购费率相同。 (3)、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各营业网点、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其他销售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如开通本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本公司将不再另行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各销售机构开通上述业务的公告或咨询相关销售机构。 (4)、本基金的定投业务每期扣款金额最低为100元人民币。投资者在各销售机构办理定投业务应遵循各销售机构相关的具体规定。 (5)、关于参与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活动的说明 本基金自2016年7月11日起参与本公司各营业网点、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开展的基金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活动,上述优惠活动详情及活动期限请查阅本公司的相关公告或通知。 7 基金销售机构 7.1 场外销售机构 7.1.1 直销机构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各营业网点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B座12、15 层 法人代表:魏庆华 联系人:田丰舞 电话:010-66551707 传真:010-66551452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直销柜台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B座12、15 层 法定代表人:魏庆华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12层 联系人:王广辉 直销柜台电话:010-66551599 传真:010-66551452 公司网站:http://www.dxzq.net 投资者可到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各营业网点、基金业务部直销柜台、本公司基金网上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等业务。 7.1.2 场外非直销机构 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95564、0752-2119700)、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010-62676405),投资者可到上述销售机构办理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7.2 场内销售机构 本基金暂未开通场内销售方式。 8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自2016年7月11日起,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在T+1日(T日为开放日)通过指定媒介和本公司网站披露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9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等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登录本公司基金业务网站(http://www.fund.dxzq.net)查询《东兴众智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东兴众智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如有任何疑问,请与本基金各场外非直销机构或本基金管理人联系。 (3)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888-993。 (4)本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有关业务规则。 (5)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特此公告。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7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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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信息类型 | 开放式基金申购、赎回 | ||||||||
公告来源 | 中国证券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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