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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达宏利聚利B(150035) 基金公开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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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 530462 | ||||||||
基金代码 | 150035 | ||||||||
公告日期 | 2016-05-07 | ||||||||
编号 | 1 | ||||||||
标题 | 关于修改泰达宏利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公告 | ||||||||
信息全文 |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经与泰达宏利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 2016 年5月9日起,将旗下泰达宏利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修改如下: 将《泰达宏利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第七部分 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中“(三)上市交易的规则”中 “2、本基金封闭期届满,聚利A与聚利B份额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基金份额后,本基金基金份额上市首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1.000元” 修改为: “2、本基金封闭期届满,聚利A与聚利B份额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基金份额后,按照法律法规、合同约定和交易所相关规则及时办理上市交易”。 根据上述变更,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摘要将随后在定期更新时进行相应修改。 重要提示: 1、上述修改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该修改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重大变化,可不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 2、本公司于本公告日在网站上同时公布经修改后的泰达宏利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98-8888、010-66555662 本公司网站:www.mfcteda.com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该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5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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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信息类型 | 基金法律文件修改 | ||||||||
公告来源 | 上海证券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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