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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信永丰双利C(000825) 基金公开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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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 474959 | ||||||||
基金代码 | 000825 | ||||||||
公告日期 | 2016-01-07 | ||||||||
编号 | 2 | ||||||||
标题 | 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2016年1月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发生指熔断至收盘情形下调整旗下部分基金业务办理时间的公告 | ||||||||
信息全文 | 根据上证公告(熔断)〔2016〕02 号《关于实施指数熔断的公告》、《关于深 圳市场实施指数熔断的公告(较前一交易日收盘首次下跌达到或超过 7%)》,沪 深 300 指数今日 9 时 58 分较前一交易日收盘首次下跌达到或超过 7%,上海证券 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自 2016 年 1 月 7 日 9 时 58 分开始实施指数熔断,当日 不再恢复交易。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关于指数熔断 的相关规则、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关于指数熔断机制实施后公募基金行业 相关配套工作安排的通知》(中基协字[2015]263 号)、《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关于指数熔断机制实施后旗下基金开放时间调整的公告》以及相关基金基金 合同等的规定,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现调整 2016 年 1 月 7 日旗下部分基金的开放时间,并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我司旗下圆信永丰优加生活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其基金合同于 2015 年 10 月 28 日生效,截止今日尚未开放申购赎回。 (二) 我司旗下圆信永丰兴融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其基金合同投资范围 中不包含指数熔断品种,其开放时间不受指数熔断的影响,基金开放时间不进行 调整。 (三) 我司旗下圆信永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圆信永丰双红利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其基金合同投资范围中包含指数熔断品种,其基金业 务办理规则及开放时间调整如下: 1、 我司上述开放式基金 2016 年 1 月 7 日办理申购、赎回或转换(含转换转 入和转换转出,下同)等业务截止时间提前至指数熔断开始时间。 2、 各基金销售机构应当向基金管理人上传当日指数熔断开始时点前的有效 业务申请,基金管理人依据各基金销售机构提供的当日有效申请数据进行处理。 2 3、 当日指数熔断开始时点至 15:00 间受理的申购、赎回、转换等业务申请, 将不作为当日的业务申请进行处理。 (1) 指数熔断开始时点前,通过我司直销柜台及/或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的 申购、赎回业务申请,按当日申请处理;指数熔断开始时点至 15:00 间,通过 我司直销柜台及/或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的申购、赎回业务申请,作为下一个开放 日的申请处理,投资者可于下一个开放日的开放时间内办理撤单。 (2) 其他基金销售机构对上述业务申请的具体处理方式则以各基金销售 机构的处理规则为准。若基金销售机构将当日指数熔断开始时点至 15:00 间上述 受熔断影响基金的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的申请数据发送给基金管理人的,将按 确认失败处理。 4、 分红方式变更等业务不受上述开放时间调整的影响。 重要提示: 1、 指数熔断的具体时间以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告的时间为 准。 2、 因指数熔断导致基金的开放时间调整将影响到相关基金的申购、赎回、 转换、定投等业务,可能对投资者的交易策略、交易习惯、交易结果等产生影响, 可能会导致投资者提交的各项业务失败或延后处理,请投资者务必充分了解知悉 交易所指数熔断机制及相关规则,并及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和基金销售机构的相关 业务规则,谨慎作出投资决策。 3、 当发生指数熔断时可能导致基金资产无法及时变现,基金管理人可能根 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延缓支付基金赎回款。 4、 投资者在开放时间之外通过基金销售机构申请办理申购、赎回、转换或 定投等业务的,根据各基金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则办理。投资者应主动查询、 询问各基金销售机构的相关办理规则。 5、 投资者如需了解业务详情,可以咨询销售机构或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本公 司: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07-0088】、本公司网站【www.gtsfund.com.cn】。 风险提示: 3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 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 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 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 年 1 月 7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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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信息类型 | 其他 | ||||||||
公告来源 | 上海证券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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